第十三章 千秋二壮士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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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汤如此神奇?
  孙奕之拿起竹勺舀了勺汤,送入口中,一股清甜甘醇的味道随着汤水,从唇舌到咽喉一直到胃肠,一路碾压所有饥饿与食欲,让所有的味蕾彻底拜倒,连精气神都跟着涨了一截似得。
  他也顾不得什么面子里子,干脆地学着青青往乱石滩上一坐,抱着那瓦罐,起初烫的时候海用勺子,后来直接端着瓦罐就喝,一口气将那一瓦罐鱼汤都喝得干干净净,连里面的小鱼小蘑菇都没放过,这才抹了把嘴,赞一声。
  “真香啊!”
  青青嗤笑了一声,“喝了七日才听你一声赞,真不容易!”
  孙奕之放下瓦罐,真心诚意地对她说道:“这七日辛苦你了!青青姑娘,大恩不言谢,日后山水相逢,若有在下能做之事,尽管吩咐!”
  “你能做的?我自己不能?”青青白了他一眼,压根不稀罕他的谢意,“这小岛在太湖中央,离姑苏约莫三五十里,你去砍些竹子做成竹筏,就可以走了。”
  “什么意思?”孙奕之立刻觉察到不对,有些愕然地望着她,“你要留我一个人在这里?什么竹筏?怎么砍,我怎么会?”
  “竹筏你都不会做?那你还会做什么?”
  青青烦躁地差点跳起来,她已经浪费了七天时间在这里,要不是看他半死不活的,她这会儿应该已经找素锦要了解药救了师兄返回越国,还至于天天蹲在这个孤岛上打鱼烤鱼熬鱼汤熬得都快吐了。更何况,在她眼里,欧钺会的事情,自然是每个男人都应该会的。
  孙奕之一听这口气差点抓狂了,“我为什么要会做竹筏?做竹筏能干什么?我会的多了……关你什么事?”
  “呵呵,那会飞不?”青青冷笑一声,“会做竹筏就能回姑苏,不会做就一直待在这儿做野人吧!”
  “那你呢?”孙奕之发觉自己实在没法坚持将她看成救命恩人,实在是这副嘴脸太过气人,忍不住问道:“你能把我带到这里来,为什么不能带我走?救人救到底,哪有你这样……我要是在这里一个人饿死了呢?”
  “饿死?”青青惊诧地看着他,上上下下,像是看个怪物似的眼神,“你有手有脚,这湖里有鱼,岛上有兔子野鸡竹笋蘑菇,你还能饿死?”
  孙奕之瞪着她,两人四目相对,瞪着瞪着,他就彻底没脾气了,讪讪地说道:“呃……我不会做……”
  青青瞪着他看了好一会儿,忽然哈哈大笑了起来,之前的烦躁纠结统统笑得无影无踪。
  什么世家子弟,什么兵圣传人,就算有多少家店铺多少亩田地,被扔到这孤岛上还不是什么都不会,要靠着她才能活下去。
  这样算起来,她六岁就会做饭七岁就会打野兔,八岁就能自己放羊打猎捕鱼赚钱养家,走到哪活到哪儿,真是比他强了不知多少倍呢!
  孙奕之没想到她会如此放肆地大笑,指着他笑得前仰后合,完全没有一点儿身为女儿家的自觉,笑得他都不自觉的脸红起来,有些恼羞成怒地说道:“不会就不会,谁也没说一定要会这些啊!你……你的那条蛇呢?”
  青青好容易止住笑,无奈地摊摊手,“小绿走了,它也得去捕猎修炼。再说,它是这里的,又不是我的,我又不能带走它。”
  孙奕之心里松了口气,面上却不动声色地说道:“那你的为什么让我自己做木筏?”
  青青理直气壮地说道:“师兄说过,这些重活该是男人做的!”
  “……”孙奕之被堵得差点喷出一口老血来,这会儿她终于知道自己不是男人了?当初把他绑走的时候,后来给他上药的时候……这个可以忽略不提,师父说过医者父母心,呸呸!他越想越是无奈,最后还是叹了口气,“那我试试吧!”
  伸伸手脚,舒展了下身子,他长叹道:“可怜我这一身的伤啊,不知道多久能好!”
  “放心!伤口裂了我管治!”
  青青笑道:“包治包好,管杀管埋,你自己选吧!”
  孙奕之佯作吓到的样子后退,两人嬉笑了一阵,隔膜荡然无存,在这杳无人烟的孤岛上,两人相处这几日,没有吴越之分,没有身份地位之别,反倒轻松自在,恍若村野少年般,成日一边忙忙碌碌地做事,一边打打闹闹,时间倒也过得飞快。
  只不过,欧钺一个人一天就扎好的竹筏,他们两人花了整整三天,才扎出一个下水后不会散架的竹筏,加上之前那几个废品消耗掉的竹子,直接导致孤岛上的竹林面积缩减了一小半。
  等到两人真的回到姑苏时,城中的情形,与他们离开时,已然大不相同。
  公子宓逃回了齐国,田靖远却死在了路上。
  虎头蛇尾的试剑大会,最后由燕国的聂然夺了魁首,却不肯归附吴王账下。有十几个江湖游侠倒是愿意留在吴国,可这与夫差当初的目标相差甚远,尤其是齐楚几国联手,竟然勾结伍子胥害死了孙武,兵圣之死对吴国军中的影响,远远超出了夫差的的想象。
  伍子胥满门抄斩,依然走漏了伍封兄妹。
  可无论大街小巷,真假流言,都无人提及孙奕之。似乎根本没人知道他当日闯入相国府,引起庚字营与王宫禁卫的火拼,救走了伍家兄妹,还剜走了伍子胥的双眼……公然违背吴王之令,欺君罔上的孙奕之,居然根本无人提及。
  反倒是有人说起前几日清风山庄大祭,太子友代吴王亲临祭奠,一应祭礼都是由宫中使人安排。据说当日孙家唯一的男丁孙奕之为追杀公子宓报仇而远赴齐国,兵圣的祭礼只能由太子代办。
  虽然没有孙家人,这场祭礼也办得宏大气派,姑苏城的军民十里相送,满城缟素,据说连吴王都为此斋戒七日,哀痛难当。
  孙氏满门哀荣,身后风光,不过如此。
  听到这些传闻,青青忍不住捅了捅身边渔夫打扮的孙奕之,好奇地问道:“你真的挖了伍子胥的眼睛?在哪儿?”
  孙奕之嘴角抽搐了一下,狠狠瞪了她一眼,“你还问我?我醒来的时候已经什么都没了,我身上的东西,不都被你弄走了?”
  “呵呵!”青青干笑了一下,有些心虚。当时他满身是血,衣服都破成布条了,她哪里注意到有什么布包有什么眼睛,统统都是又脏又臭的破布烂衫,她能从里面找出钱袋就不错了。
  她果断转移话题,“那现在我们该怎么办?你还能帮我进宫去找素锦要解药吗?”
  两人在岛上那几日,孙奕之已经将她日后的计划套了个干干净净,自是知道她的打算,他原本想着借此机会挖出越国奸细将功赎罪,可看到她信赖的眼神,又不禁有些心软,甚至后悔自己多嘴问那么多干嘛,若是不知道,或者不是从她这里知道,他就可以毫不犹豫地挖出那些毒瘤。可现在,知道的多了,反而束手束脚,左右为难。
  “先进宫再说。”孙奕之左思右想,还是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在不知道夫差对他的处置决定之前,他还是先不要贸贸然现身,自家的祭礼是办得盛大,可那些人看着风光的背后,却没人知道,属于孙家的店铺和庄子全都被人占了。他和青青前去查看时,原来孙家的几个管事都不见了,门子虽然没换,但看那惶惶然的神色,也知道其中有鬼。
  花着他孙家的钱给孙家办事,还博得礼贤下士的名声,夫差这一手也玩得够漂亮。
  也正因为如此,孙奕之才没有第一时间去联络太子友,而是悄然无声地跟着青青潜入王宫。
  身为前任吴王宫禁卫统领,没有人比他更熟悉王宫的防御情况,可看着青青跟回自己家似得轻车熟路,丝毫没有半点敬畏谨慎之心,两人顺顺当当潜入王宫,他心里反倒不舒服起来。
  毕竟,这里曾经是他管辖的地界,如今被人踩得跟筛子似的,到处都是漏洞。
  虽然知道,这世上像青青这样的怪物只怕也没几个,除了她之外,更没人会自降身份来做这种事儿,可他还是有些惭愧,当初的防卫线和哨塔若是布局更合理一些,或许也不会这样轻易地让她来去自如。
  两人从外城到内宫,一开始还是孙奕之带路,可到了后来,进了馆娃宫之后,孙奕之就不得不跟在青青的身后。所幸他一开始去禁卫休息处偷了身旧衣出来换上,跟她在宫中行走还能稍稍掩人耳目。
  青青先去素锦上次住的地方看了一眼,果然没看到她,想必是上次的事也吓着了她,这次就没那么容易找到她了。
  她稍加思索,就干脆飞檐走壁,直奔施夷光的寝宫而去。
  素锦就算再能躲,她身为施夷光身边的大宫女,总不能不去侍奉主人,就算守株待兔,总能逮到她的行踪。
  孙奕之对她的“笨办法”简直无可奈何,可也没别的法子,只能跟着她一路行去,却没想到,刚进入馆娃宫正殿的主梁,就听到下面传来夫差的怒吼声。
  “废物!废物!统统都是一群废物!孤让你们做的是什么?是斩草除根!现在孙家伍家都有人跑了,你们是不是想留着这些孽种十年八年之后再打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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