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寒月照白骨(2)
先前青青在竹园看到的,也不过是公子朝的背影,后来两人拥吻缠绵,她压根就没敢再看下去,加之当时房内的光线并不好,她一开始并未认出面前之人来,唯有那独特的声音和语调,一下子就勾起了那日最尴尬的记忆。
而这一刻,她才清楚地看到,他的模样。
先前听孙奕之说起公子朝,已是年过不惑之人,然而此刻站在面前的男子,身长八尺,风姿卓然,龙章凤姿,天质自然,岁月似乎并未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的痕迹,他面容依然灼灼生辉,修眉凤目,神采飞扬。
举手投足之间,挥洒自如,顾盼有情,言笑晏晏,神色温和雅致,俨然一个翩然君子。
青青见过的世家子弟之中,有冷峻如剑锋般的离锋,有爽直如青松般的伍封,便是孙奕之,也当得起英挺俊逸之说。只是他们无论哪一个,身上都有着男子肃朗的阳刚之气,却不似面前这位公子,既有男子翩然风度,又有女子般风流眼波,当真让人一见难忘,诱人遐思。
就连昔日孔圣人在卫国见到宋朝之时,也不禁感慨:“不有祝鮀之佞,而有宋朝之美,难乎免于今之世矣!”
可见其形容之美,风流传世,不过如此。
而孙奕之说的久仰,的的确确是久仰。
他从十年前,就曾听子路咬牙切齿地说起过这个人的名字。
子路和弥子瑕是远亲,原本也不甚亲近。再加上弥子瑕在卫国的上大夫之位,全靠卫灵公宠信得来,一无功绩,二无人脉,却做得张扬跋扈,怎能不招人嫉恨。
以色事人者,色衰则爱驰。
弥子瑕与宋朝不同,他十四岁名传于世,便随侍于灵公身边。彼时年少,如日昭昭,面若芙蓉,色若春晓,正是翩翩少年时,姣好更胜女子,然他又习得剑术,身姿轻灵,比寻常女子更多几分风流之态,自是灵公心头之好,恨不得捧在手心,含在口中,千万般好,皆不足表。
就连弥子瑕家中母亲出事,他慌忙之中,未曾通报便驾着灵公车驾闯宫而去,按照卫国法令,私自驾君王马车者当处刖刑。灵公问讯,却甚为感动,认为此乃子瑕至孝之情,为母治病而不顾以身犯法,大孝之人,自当免刑。一日两人同游桃园,弥子瑕摘得蜜桃,吃了一半后分与灵公同享,灵公至为感动,认为子瑕至情之人,得蜜桃而不舍,分而食之,可见其情。
然弥子瑕自幼生得俊美无双,得尽亲友宠爱,养得骄纵无比,任性惯了,却不知色有时尽,情无时常。南子入卫宫之后,灵公老夫少妻,自是宠爱有加,言听计从,甚至派弥子瑕帅兵接应从晋国叛逃而来的公子朝。
公子朝本是宋国公子,南子的同宗兄长,文武兼备,亦是美名远扬的风流人物。到了卫国,内有南子支持,他本人才华出众,口才尤其了得,灵公本就是好色之人,得见美色,纵无私情,亦乐得重用,求个赏心悦目。
美色一事,本就是喜新厌旧,加上南子和公子朝出身高贵,内外联合,灵公年过半百,哪里见过这得花场,流连之余,自然将旧人抛诸脑后。加上弥子瑕年长色衰,不复昔日年少美貌,灵公记起旧事,反倒将昔日之至情至孝,变成了不忠不义,盗用车驾为不义,剩桃事君为不忠。
心头肉变成了眼中钉,昔日万般皆好,今朝尽成把柄。
弥子瑕被鞭弃之后,惶惶不可终日,积郁成疾。他得意时奢靡无度,临死之时,却身无长物,孑然一身,反倒是子路前去为他料理了后事。子路虽鄙弃这位表弟以色侍君,然见他落得如此下场,亦心有戚戚,对落井下石者自是恨之入骨,尤其是知道当初南子求见孔师,还是这位公子朝出的主意后,对此人更是憎恶无比。
然而寄人篱下,孔丘尚得礼敬三分,子路对公子朝更是毫无办法。灵公去后,卫王辄继位,孔丘原本以为新君新政,正可一展所长,方才从楚国逃回卫国。不料卫王辄本就是南子扶立,南子因孔丘昔日一句“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早已心怀不满,干脆便将他们一行人扣在清丘南山别院,以教学传道为名,名为供养,实为冷藏。
孙奕之从青青那得知公子朝和南子竟在竹园行事,便知其中缘由。这南子睚眦必报,虽不敢冒天下之大不讳去苛待孔师,却故意恶心子路,逼他离开孔师,想来先前那些师兄离去,其中也少不了她的手脚。
如此一来,公子朝的到访,自然另有深意。
他并未将公子朝迎入房中,反倒将他请至客栈正堂之中,让店家沽酒斟上,方才问及来意。
公子朝先前看到青青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诧,虽同是失神,却并非寻常女子见他时的那般惊艳痴迷之色,反倒有几分鄙夷,让他颇为纳罕,然想着此行目的,只得先将这个古怪的小僮之事放下,向孙奕之敬了杯酒,方才说道:“朝久闻将军之命,心甚向往,只是昔日不曾得见,想不到今日将军大驾光临,真乃卫国之幸也!”
孙奕之杯到酒干,淡然一笑,“公子过奖,奕之如今已无官职在身,公子以唤我奕之便可。奕之昔日曾受教于孔师门下,今日前来拜见老师,求教一二,还望公子莫要传扬出去,以免累及公子。”
公子朝在卫国执掌兵权,手下亦有不少间客密探,吴国骤失文武众臣,天下皆知,他自然知道如今孙奕之已被吴王罢官免职,甚至明令通缉,而吴王夫差几日前方在鲁国大胜齐国,将齐国十万大军尽灭于艾陵。他虽有心笼络孙奕之,却也不愿得罪吴王,孙奕之如此一说,倒正中下怀。
“奕之放心,朝今日前来,乃是奉大王和夫人之命,请奕之进宫见驾,此行只有大王和夫人知道,并无他人知道奕之身份。”
“进宫?”孙奕之微微皱了皱眉,一想到那位“名扬天下”的南子夫人,便果断拒绝道:“抱歉,还请公子转告大王和夫人,奕之有孝在身,唯恐冲撞贵人,实在不便进宫见驾。大王和夫人的盛情,奕之心领了。”
公子朝没想到他如此冷硬,一口回绝,先是一怔,继而一笑,道:“奕之多虑了。大王和夫人都不是那等拘于俗礼之人,只是素来敬仰孙大将军,得知噩耗后,亦深为痛惜。难得奕之到此,也是有缘,若不得一见,岂非失礼?至于孔圣人处,大王亦已派人下帖,今日一同前往宫中一聚,还望奕之念在大王和夫人诚意拳拳,莫要推辞!”
他话说得不紧不慢,声调优美动听,加上原本就俊美的容貌,言谈之间,外人看来是情意殷殷,无比恳切,可听在孙奕之耳中,却恨不得一拳打碎这厮脸上的笑容。
他们昨日才到清丘,不过一夜之间,卫王远在帝丘,就能知道他们的行踪,还派人来接?
笑话!
分明是他们在南山别院中安插了人手,得知他的身份之后,便通知了本就在竹园中的南子和公子朝,无论他们出于何种目的邀他入宫相见,他都不想与这两个声名狼藉的男女打交道。却没想到,他们居然借孔师之名,软中带硬,显然是挟孔师以命,偏偏他又无法硬下心拒绝,孔师年岁已长,身体大不如从前,他根本不敢冒险让他老人家受苦,这卫王宫,说不得就得走一遭了。
孙奕之暗暗磨了磨后槽牙,压下心头火气,轻哼道:“那我先去见过孔师,与他一同前去拜见卫王。”
公子朝却微微一笑,说道:“奕之不必担心,今日一早,朝来此之前,已经派人去接孔师入宫。此时只怕已经过了清城,尚在我们之前,若是我们快马加鞭,或许能一同入宫见驾。”
这人质已经上路,孙奕之想拒绝都无从提起,只能暗叹一声,点头应下。
只是马车之事耽搁不得,他便留下公输盘,给了些银钱与他,让他自己去选购材料,运去南山别院,找子路帮忙安排造车之事。而他和青青,则换了身衣服,轻装简骑,跟着公子朝直奔帝丘而去。
清城距离帝丘不过二三十里,孙奕之担心孔师,一路快马加鞭,公子朝也只得舍了那些没有马的侍从,只带了两个近卫,才堪堪跟上他和青青的速度。
饶是如此,夏日炎炎,正午时分这一路疾驰,几人都免不了汗流浃背,素来最重仪表的公子朝也颇有些吃不消,待到帝丘城外,看到城池官道,两侧人流如织,一行人不得不放慢马速,以免伤及路人。他这才发现,几人之中,最狼狈的莫过于他自己,孙奕之和那个不起眼的青衣小僮或是因为原本就肤色微褐,久经日晒雨淋,经此一路,竟都若无其事,连额上汗珠都不见一滴。
而他平日敷粉饰面,又习惯了闲散游逸,少有如此烈日奔波之苦,这会儿已是被晒得满面通红,鬓发散乱,全然没了先前如谪仙般飘逸俊美的形象,加上这一路奔驰的剧烈运动,呼吸急促,气喘不已,再看那两人的气定神闲,不禁有些暗暗嫉妒起来。
不论如何,他比孙奕之年长十余岁,纵使昔日俊逸出尘,如今在某些人眼里,终究还是久看生厌,比不得这等年轻鲜活的英武小将,只是无论如何,他也不会轻易让出手中兵权,成为一枚弃子。
而这一刻,她才清楚地看到,他的模样。
先前听孙奕之说起公子朝,已是年过不惑之人,然而此刻站在面前的男子,身长八尺,风姿卓然,龙章凤姿,天质自然,岁月似乎并未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的痕迹,他面容依然灼灼生辉,修眉凤目,神采飞扬。
举手投足之间,挥洒自如,顾盼有情,言笑晏晏,神色温和雅致,俨然一个翩然君子。
青青见过的世家子弟之中,有冷峻如剑锋般的离锋,有爽直如青松般的伍封,便是孙奕之,也当得起英挺俊逸之说。只是他们无论哪一个,身上都有着男子肃朗的阳刚之气,却不似面前这位公子,既有男子翩然风度,又有女子般风流眼波,当真让人一见难忘,诱人遐思。
就连昔日孔圣人在卫国见到宋朝之时,也不禁感慨:“不有祝鮀之佞,而有宋朝之美,难乎免于今之世矣!”
可见其形容之美,风流传世,不过如此。
而孙奕之说的久仰,的的确确是久仰。
他从十年前,就曾听子路咬牙切齿地说起过这个人的名字。
子路和弥子瑕是远亲,原本也不甚亲近。再加上弥子瑕在卫国的上大夫之位,全靠卫灵公宠信得来,一无功绩,二无人脉,却做得张扬跋扈,怎能不招人嫉恨。
以色事人者,色衰则爱驰。
弥子瑕与宋朝不同,他十四岁名传于世,便随侍于灵公身边。彼时年少,如日昭昭,面若芙蓉,色若春晓,正是翩翩少年时,姣好更胜女子,然他又习得剑术,身姿轻灵,比寻常女子更多几分风流之态,自是灵公心头之好,恨不得捧在手心,含在口中,千万般好,皆不足表。
就连弥子瑕家中母亲出事,他慌忙之中,未曾通报便驾着灵公车驾闯宫而去,按照卫国法令,私自驾君王马车者当处刖刑。灵公问讯,却甚为感动,认为此乃子瑕至孝之情,为母治病而不顾以身犯法,大孝之人,自当免刑。一日两人同游桃园,弥子瑕摘得蜜桃,吃了一半后分与灵公同享,灵公至为感动,认为子瑕至情之人,得蜜桃而不舍,分而食之,可见其情。
然弥子瑕自幼生得俊美无双,得尽亲友宠爱,养得骄纵无比,任性惯了,却不知色有时尽,情无时常。南子入卫宫之后,灵公老夫少妻,自是宠爱有加,言听计从,甚至派弥子瑕帅兵接应从晋国叛逃而来的公子朝。
公子朝本是宋国公子,南子的同宗兄长,文武兼备,亦是美名远扬的风流人物。到了卫国,内有南子支持,他本人才华出众,口才尤其了得,灵公本就是好色之人,得见美色,纵无私情,亦乐得重用,求个赏心悦目。
美色一事,本就是喜新厌旧,加上南子和公子朝出身高贵,内外联合,灵公年过半百,哪里见过这得花场,流连之余,自然将旧人抛诸脑后。加上弥子瑕年长色衰,不复昔日年少美貌,灵公记起旧事,反倒将昔日之至情至孝,变成了不忠不义,盗用车驾为不义,剩桃事君为不忠。
心头肉变成了眼中钉,昔日万般皆好,今朝尽成把柄。
弥子瑕被鞭弃之后,惶惶不可终日,积郁成疾。他得意时奢靡无度,临死之时,却身无长物,孑然一身,反倒是子路前去为他料理了后事。子路虽鄙弃这位表弟以色侍君,然见他落得如此下场,亦心有戚戚,对落井下石者自是恨之入骨,尤其是知道当初南子求见孔师,还是这位公子朝出的主意后,对此人更是憎恶无比。
然而寄人篱下,孔丘尚得礼敬三分,子路对公子朝更是毫无办法。灵公去后,卫王辄继位,孔丘原本以为新君新政,正可一展所长,方才从楚国逃回卫国。不料卫王辄本就是南子扶立,南子因孔丘昔日一句“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早已心怀不满,干脆便将他们一行人扣在清丘南山别院,以教学传道为名,名为供养,实为冷藏。
孙奕之从青青那得知公子朝和南子竟在竹园行事,便知其中缘由。这南子睚眦必报,虽不敢冒天下之大不讳去苛待孔师,却故意恶心子路,逼他离开孔师,想来先前那些师兄离去,其中也少不了她的手脚。
如此一来,公子朝的到访,自然另有深意。
他并未将公子朝迎入房中,反倒将他请至客栈正堂之中,让店家沽酒斟上,方才问及来意。
公子朝先前看到青青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诧,虽同是失神,却并非寻常女子见他时的那般惊艳痴迷之色,反倒有几分鄙夷,让他颇为纳罕,然想着此行目的,只得先将这个古怪的小僮之事放下,向孙奕之敬了杯酒,方才说道:“朝久闻将军之命,心甚向往,只是昔日不曾得见,想不到今日将军大驾光临,真乃卫国之幸也!”
孙奕之杯到酒干,淡然一笑,“公子过奖,奕之如今已无官职在身,公子以唤我奕之便可。奕之昔日曾受教于孔师门下,今日前来拜见老师,求教一二,还望公子莫要传扬出去,以免累及公子。”
公子朝在卫国执掌兵权,手下亦有不少间客密探,吴国骤失文武众臣,天下皆知,他自然知道如今孙奕之已被吴王罢官免职,甚至明令通缉,而吴王夫差几日前方在鲁国大胜齐国,将齐国十万大军尽灭于艾陵。他虽有心笼络孙奕之,却也不愿得罪吴王,孙奕之如此一说,倒正中下怀。
“奕之放心,朝今日前来,乃是奉大王和夫人之命,请奕之进宫见驾,此行只有大王和夫人知道,并无他人知道奕之身份。”
“进宫?”孙奕之微微皱了皱眉,一想到那位“名扬天下”的南子夫人,便果断拒绝道:“抱歉,还请公子转告大王和夫人,奕之有孝在身,唯恐冲撞贵人,实在不便进宫见驾。大王和夫人的盛情,奕之心领了。”
公子朝没想到他如此冷硬,一口回绝,先是一怔,继而一笑,道:“奕之多虑了。大王和夫人都不是那等拘于俗礼之人,只是素来敬仰孙大将军,得知噩耗后,亦深为痛惜。难得奕之到此,也是有缘,若不得一见,岂非失礼?至于孔圣人处,大王亦已派人下帖,今日一同前往宫中一聚,还望奕之念在大王和夫人诚意拳拳,莫要推辞!”
他话说得不紧不慢,声调优美动听,加上原本就俊美的容貌,言谈之间,外人看来是情意殷殷,无比恳切,可听在孙奕之耳中,却恨不得一拳打碎这厮脸上的笑容。
他们昨日才到清丘,不过一夜之间,卫王远在帝丘,就能知道他们的行踪,还派人来接?
笑话!
分明是他们在南山别院中安插了人手,得知他的身份之后,便通知了本就在竹园中的南子和公子朝,无论他们出于何种目的邀他入宫相见,他都不想与这两个声名狼藉的男女打交道。却没想到,他们居然借孔师之名,软中带硬,显然是挟孔师以命,偏偏他又无法硬下心拒绝,孔师年岁已长,身体大不如从前,他根本不敢冒险让他老人家受苦,这卫王宫,说不得就得走一遭了。
孙奕之暗暗磨了磨后槽牙,压下心头火气,轻哼道:“那我先去见过孔师,与他一同前去拜见卫王。”
公子朝却微微一笑,说道:“奕之不必担心,今日一早,朝来此之前,已经派人去接孔师入宫。此时只怕已经过了清城,尚在我们之前,若是我们快马加鞭,或许能一同入宫见驾。”
这人质已经上路,孙奕之想拒绝都无从提起,只能暗叹一声,点头应下。
只是马车之事耽搁不得,他便留下公输盘,给了些银钱与他,让他自己去选购材料,运去南山别院,找子路帮忙安排造车之事。而他和青青,则换了身衣服,轻装简骑,跟着公子朝直奔帝丘而去。
清城距离帝丘不过二三十里,孙奕之担心孔师,一路快马加鞭,公子朝也只得舍了那些没有马的侍从,只带了两个近卫,才堪堪跟上他和青青的速度。
饶是如此,夏日炎炎,正午时分这一路疾驰,几人都免不了汗流浃背,素来最重仪表的公子朝也颇有些吃不消,待到帝丘城外,看到城池官道,两侧人流如织,一行人不得不放慢马速,以免伤及路人。他这才发现,几人之中,最狼狈的莫过于他自己,孙奕之和那个不起眼的青衣小僮或是因为原本就肤色微褐,久经日晒雨淋,经此一路,竟都若无其事,连额上汗珠都不见一滴。
而他平日敷粉饰面,又习惯了闲散游逸,少有如此烈日奔波之苦,这会儿已是被晒得满面通红,鬓发散乱,全然没了先前如谪仙般飘逸俊美的形象,加上这一路奔驰的剧烈运动,呼吸急促,气喘不已,再看那两人的气定神闲,不禁有些暗暗嫉妒起来。
不论如何,他比孙奕之年长十余岁,纵使昔日俊逸出尘,如今在某些人眼里,终究还是久看生厌,比不得这等年轻鲜活的英武小将,只是无论如何,他也不会轻易让出手中兵权,成为一枚弃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