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花海中,有他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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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的喧嚣远去了。
  农庄的安谧悄然而至。
  连空气也变得芬芳甘甜了。
  车,在路边停下。
  苏锦下了车,举目而望,顿觉一片心旷神怡。
  花径之上,有些闻香来客,在静静的欣赏这沉浸在淡静晚霞中的美丽景色。
  有拍照的,有在写生的,更有人对着那围着白色铁栅栏围墙内的漂亮小别墅指指点点的,窃窃私语的议论传了过来:
  “这好像在在某某电视剧中见到过……”
  “遗世独立,独辟蹊径。很奇妙的建筑。”
  “是啊是啊,也不知是谁家的,真是漂亮。”
  “可惜锁着门,进不去。”
  感叹声飘荡在空气里。
  苏锦走在这花海,深深的吸气,沁入心脾的芬芳,好甘甜。
  入眼,花团锦簇,绿叶如墨。
  花上还沾着晶莹剔透的水珠。
  不是下过雨,而是这里的工作人员,每天有定时喷洒浇水,从而把这里经营成了一处自然景观。
  而那别墅,成了通幽处的雕梁画栋。
  当建筑和花草互为映衬,那便成了一处迷人心魄的绝美景致。
  “美吗?”
  她转头,问身后缓缓跟着的男人,白衬衣黑西裤,左右在张望,神情闲适。
  “美。”
  靳恒远点头,睇着这片景色,有种跌入记忆的感觉。
  好久没来这里走走了!
  重游故地的滋味,这一次,是最最美的。
  美的,自是心境。
  “这边,本来有个花农承包了一些地,种着花花草草,用以养家糊口。
  “后来有个有钱人在西北边买了一块地皮,又把附近一大片庄稼田全都承包了下来,种上了花啊草啊树啊。
  “几年下来之后,这里成了一处风景。
  “它吸引了不少人在节假日里来此放松心情。
  “我也喜欢在心情烦躁的时候来此走走。
  “大片的绿树,大片的花草,最能沉定乱成一团的情绪。你觉不觉得?”
  她饶有兴趣的介绍着,最后反问了一句。
  靳恒远轻轻淡淡一笑,点头:
  “我也喜欢在情绪差的时候,在花间在树底下走走。看来,我们兴趣挺投。”
  其实,他没有太多和女人相处的经验。
  哦,应该说他没有太多宠女人的经验。
  跟着他工作的女性,都必须得有那能力跟得上他的节奏。
  除了家人之外,从来是女人们在配合他,而他从来不会琢磨她们的所思所想。
  像今天这样,放下一切,傻傻的跟着一个小女人,在花粉里漫步,好些年来这算是第一次。
  不过,感觉还是不赖的。
  嗯,惬意极了!
  “知道吗?”
  她突然站定,睇着正前方那幢漂亮的小别墅:
  “我刚刚发现这处花海时,那边还没有造别墅。
  “后来它落成了,我很幸运的成为了这座别墅软装部分的设计者。
  “这样一份幸运,至今想起来,仍觉得不可思议。”
  笑容在她脸上淡淡的浮现开来。
  “里面的颜色搭配,家具的组合,窗帘的款式……每一件可移动的东西,都是在我独力、或是在导师的指点下完成的。
  “那是我学生时代最完美的作品……
  “三个月时间,我曾花了无数心血在这里。
  “那时,我有很努力的将我对家的想法,融入其中。
  “我竭尽所能,想让它体现出一种温馨的主题……
  “创意是被认可的,可我从来没见过它的主人。
  “一次都没有。
  “听说装修完之后,这里就被锁了起来。
  “你说,那人是不是钱多到成傻帽了?
  “花了那么多的钱,仅仅只是想让它在这里成为风景的么?
  “这种人,想法好奇怪,你说是不是?
  她在轻轻叹息。
  至于,她为何而叹,靳恒远不得而知。
  他因为她的话,唇角狠狠抽了一下。
  傻帽?
  他是傻帽吗?
  好像是吧!
  一个为一段无望的感情投入了全部的傻子。
  苏锦没有多留意他,早已飞快的往前奔了过去。
  一栏之隔,承载着她最初的一份收获。
  完工那天,她曾盼望这家主人可以亲自来验收。
  从清晨到日落,她等了一整天,想把手上的钥匙交还。
  可结果呢!她到底没等来他(她)。
  最终,她把钥匙放在了客厅的钥匙碗内,趁着月色离开了这座凝聚了她心血的小楼。
  “靳恒远,我想进去看看!”
  在感觉到他走近之后,苏锦轻轻吐出一个请求。
  “……”
  靳恒远眨眼,一时不知要如何接话。
  苏锦没转头看他,一径往下说:
  “这些年,我一有不如意就会来这里,每一次见到这小别墅,就会想:什么时候能遇上这里的主人?什么时候能再让我进去看看那个由我亲手设计出来的最初的小家。
  “那是我的……处女作。
  “还有,我真的挺想知道,关于这个设计,你到底有什么不满意,所以,一天都不曾入住?
  “花了这么多的钱在这里造了这么一幢别墅,却不用,我不明白,你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终于,她问出了心头最大的疑惑。
  靳恒远挑了挑眉,欲笑未笑,神思恍惚了。
  记忆的潮水,好像一下子将他带到了很多年前。
  在一个很糟糕的日子里,他带着一身的忧伤,从千里之外赶来嘉市,一来,为了看望生病的奶奶,二呢,为了疗伤。
  他在奶奶病床边待了好几天,足不出户,闷头看书。
  奶奶说:“小远,别老待在家,出去走走。”
  嘉市,虽是他出生的地方,小时候打闹玩耍的地方,可自从正经读书开始,这个地方,渐渐就与他陌生起来了。
  父亲不在这里了,母亲另嫁了,这个家早空了,守巢的老人,也只有在每年的春节才会和生活在异地的儿女聚上一聚。
  可他不想让奶奶担心,还是开车走了出去。
  无处可去。
  只是漫无目的瞎逛。
  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善县近郊一处花田。
  满地菊花,幽香迭荡。
  很美。
  他想下车去探幽寻香,花田里走来两个人,一高一矮,一女一男。
  高挑的女子,长发披肩,美的娴静雅致,就像一副水墨画,韵味幽长;稍矮的是个男孩,十三四岁,学生模样,笑容明亮……
  “有什么了不起的?只是摘了他两朵花,就把脸板成这样?小气鬼!”
  男孩撇着嘴,回头瞪了一眼驱赶他们的花田主人。
  “每个人都来摘我一朵花,我还要不要养家了?走走走!”
  花田主人很不耐烦。
  女子拉上不服气的男孩,加快了步子:“暮笙,别闹,摘花本来就你不对。花是用来赏的。人家还得做生意呢!”
  他们从他车边走过。
  “姐,以后,我们还来吗?”
  “来,偷偷来,这里这么漂亮。不过,你可不许再淘气了。看看的话,他们还是让的。摘花,就等于断他们财路,他们当然生气了。”
  一阵暗香袭来。
  是淡淡的女儿香。
  靳恒远嗅到了,也看清了女子的长相。
  是她,苏锦。
  那是曾与他结缘,并且也已经缘尽的女子,在那样一个懒懒的初秋的午后,一身娴雅的在他身边,擦身而过。
  他很想下车叫住她,和她打个招呼:
  “嗨,小书,还记得我吗?二斤。我是二斤。”
  没有。
  他没有下车。
  反光镜内,另外出现了一个帅气男子,笑吟吟从一辆车上下来迎上了他们:是苏暮白——苏锦的男友。
  很快,他们驱车离开。
  他下了车,走进花田,坐在长满绿草的田埂上,忽就爱上了这里的宁静,远离了尘世的复杂,留下的只是花草的幽香。
  后来,他在花田的西北方位,通过关系,买下了一块地皮。
  那年秋冬季,一幢小别墅在那里悄然建成。
  第二年春天,他承包下了别墅附近的田地,雇佣原花田主人,将这里全都种上了花草。
  那时,他手头很拮据,所有的经费,全是向母亲借的。
  这是一笔有出无进的账,没利润可图,可他还是任性的把钱投了进去。
  阳春三月,苏锦成了这幢小别墅的软装设计师……
  “恒远,你在想什么?”
  苏锦见他走神,不由得叫了一声。
  靳恒远回过神,面前的她,弯弯的大眼睛,流露着浓浓的疑惑。
  他摇了摇头,轻笑而叹,上前,扶住了她的肩。
  这丫头竟这么快就发现了电脑桌盒子内的钥匙了。
  出乎他的意料。
  “没有。我没有不满意。我很喜欢。”
  他低低纠正她的臆测。
  这事,他必须说明,否则又要起误会了。
  “偶尔,我也会来这里小住两天的。不过我的工作实在很忙很忙,成天跑在外头的日子,比坐在办公室的日子远远要多的多。闲下来时,我还得去爷爷奶奶那边住一住,又或是去陪我妈几天。哪分得出太多时间跑来这里?”
  这个说法,苏锦是信的。
  做律师,的确会常常出差。
  做一个出名的律师,那自然会更忙。
  “不信?”
  他轻问。
  “信。”
  她说。
  他微微一笑,回头睇了一眼这个小家,很美的一个地方:
  “想进去是吗?我找人开门。”
  “你没钥匙?”
  “我不常来,就扔爷爷奶奶那边了……这边有人在定期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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