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比兽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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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几个时辰就到十方城了,罗溪骑在马上问王牧之:“你大哥为什么这么着急把你叫回去?”
  王牧之叹了口气:“还不是为了玉兰节。”
  罗溪不解:“玉兰节是什么节?”
  王牧之解释:“玉兰节是年轻人的节日,男人在一起比骑马射箭吟诗作画。女人们也会出来,不过比试的就是他们女人的东西。在这一天也是男女相亲的好日子。很多人都在这天会选择合适的伴侣。”
  看着王牧之愁眉苦脸的表情,罗溪笑问:“找老婆是好事啊,干嘛愁眉苦脸的?”
  王牧之苦笑:“让我烦恼的不是这个,而是兽骨。”
  “兽骨?兽骨怎么了?难道你是说你们十方城的那个潮流?收集兽骨?”
  “是啊,本来去郭夏就是去找寻猎物的,结果什么都没找到。只有这个了。”说着,王牧之拿出罗溪送给他的一串猪獠牙。“还不知道到时候怎么向大哥交代呢。”
  罗溪问:“你们比赛兽骨,是什么样子的兽骨呢?兽骨的一部分?还是全部兽骨?还是什么?”
  王牧之详细给解释了一下:“兽骨首先是以猛兽为佳,小兽次之。以头骨为佳,足骨次之。总之就是越大越凶猛的野兽越好。”
  罗溪听到这个很奇怪:“你们怎么会有这样一个流行?”
  王牧之又叹了口气:“其实十方城以前是尚武的,最开始祖先们都是相互比谁家打猎来的兽更凶猛,留下骨头作为凭证。可是传到后来,每家武功厉害的就那么几个,而且家族的分支越来越多,每个分支都想拿出一个像样的兽骨彰显本事。所以演变到后来就不是自己出去猎了,而是通过买,换,等方式找来兽骨。在十方城,谁要是有个像样的兽骨可是能卖到大价钱呢。去年有个虎头骨,买了一百万两银子呢。”
  一百万两,想想这个数字,罗溪心里有了盘算。
  章子涛问:“这个兽骨到时候怎么展示啊?”
  “十方城每年都有鉴宝会,就是各家把兽骨装好送到天宝楼,我们十大家族的年轻公子大多都会出现在那里。每一家都拿出这一年准备的兽骨,最后进行投票,谁家的兽骨威猛,品相好,谁家就获胜。”王牧之又自嘲地笑了一下:“本来我是跟大哥主动请缨,今年由我来准备王家的兽骨,谁知道这件事真没那么好办。上次要不是夏静言的事情,估计我们已经有了很好的兽骨了。”说着王牧之心里恨透了夏静言,又想起跟着夏静言一起的蒋一刀,心里啐了一口:该,你们就是该死。
  一行马车进了城。
  这十方城果然不同凡响,比她之前呆的燕国新京繁华上许多。十方城,聚集了十个大家族的人,每个家族的人都有不同的服饰,这个感觉有点像清朝的八旗,每个旗都有自己的颜色。十大家族也是,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特点。所以从服饰上就能分辨出家族与家族的不同。
  街上的铺子特别多,五花八门。这里的铺子要比郭夏城的有档次的多。或者说高中低档的水平分布更加齐全。有适合富豪们一掷千金的店面,也有给穷人买东西的店面。城池中越往中间店铺越豪华,住宅越大,富豪越多。反之,越靠近城边则店铺越朴实,住宅庭院越小,平民越多。
  罗溪,召瑾瑜,王牧之,章子涛,郭芳芳这几个人一路上都在一起,已经成了好朋友。他们坐在同一个马车内,王牧之热情地给他们介绍十方城。
  “对了,快到我家了,我先给你们安排住的地方,然后咱们再好好吃一顿。”
  走到了十方城快中心的位置,终于看到了那古朴的建筑群。高高的围墙,威严的大门,上面写着苍劲有力的两个字“王家”。
  进入到府内,周围的景色更是秀丽,无处不体现一个大家的风范与气势。十进的院子,每一进都有不同的景致,要么是竹园,要么是内湖,要么是凉亭,要么是假山怪石。总之十步一景绝不夸张。
  主体建筑十进的院子周围还有其他的独立的小院。
  王牧之给罗溪一行人安排的是东边的玉兰苑。
  玉兰苑是个相对清净的院落,面积也比较大,里面有主屋,客厅,偏厅,东西两厢房,还有一个小厨房。
  “四哥,你对这里可还满意?”以前王牧之叫罗溪夕四公子,后来又叫夕四,再后来叫四儿。可是自从和土匪交手后,尤其是后来每天的晨练过后,王牧之觉得这个人简直比自己大哥还有气度,还要厉害,所以现在就叫他四哥了。
  罗溪看着这拾掇干净的小院点了点头:“这院子不错,让你费心了。”
  王牧之一摆手:“这算什么?有什么可费心的?你们住着高兴就好。”
  几个人说笑着整理着行礼,计算着生活还缺什么。王牧之也一边派人帮他们收拾,一边和他们开着玩笑。忽然这个时候有人过来了。
  “小少爷,少爷让你带着东西去鉴宝会呢。”
  王牧之听了叹了口气:“唉,该来的总会来。”王牧之已经把那一串猪獠牙用上好的盒子包好,让侍卫拿着了。
  罗溪拍了拍王牧之的肩膀:“没事,船到桥头自然直,到时候就有办法了。”
  王牧之不相信,现实已经是这样了,还能有什么办法?不过也就这样而已了。拿着东西走吧。不过他临走时还不忘问了一句:“想一起去吗?”
  罗溪正等着他这句话:“好啊,我也去开开眼界。”回头低声对召瑾瑜交代了几句,然后就随王牧之奔向天宝楼。
  在天宝楼的包间里见到了王牧之的大哥,王牧野。
  “大哥,这是我在郭夏认识的朋友,名叫夕四。”转头又对罗溪说:“这位就是我大哥。”
  王牧野上下打量了一下夕四,微笑道:“听家里侍卫提起过你,想不到夕四公子小小年纪竟然有如此厉害的功夫,失敬失敬。”
  罗溪摆摆手:“早就听说王大公子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如今亲眼得见,确实玉树临风,让夕某好生羡慕。”拍马屁谁不会似的。
  天宝楼上有人来找,王牧野抱拳道:“在下还有事,先行一步了。牧之,你好好照顾夕四公子。”
  “呦,这是谁啊?”来了一个棕衣公子,虽然面容不错,可是一脸的Jian诈。
  旁边的一个绿衣公子附和“这不是王家小公子吗?听说他去找兽骨了,也不知道找的如何了?”
  “难道他手里的小盒子就是今年的兽骨吗?”
  “这么小的盒子里能有什么?莫不是一只兔尾巴?”
  “哈哈哈,兔尾巴?还真的好像是兔尾巴。”
  王牧之看着那两个人想要发作,却被罗溪按住了:“这两人是谁啊?”
  王牧之低头道:“是瞿家和向家的,这两个人总和我作对。这次瞿家找到了一个豹子的头骨,越家找到的是野牛的头骨,品相都不错,所以才这么猖狂的。”
  罗溪拍拍王牧之的肩膀:“别担心,一会他们就不会猖狂了。”会拜倒在你的长衫下的。
  这两个讨厌的人走了,罗溪才仔细地观察天宝楼的内部装饰。
  天宝楼内正中间是展示的台子,二楼周边有二十个包间,楼下是散座。很显然,包间是给贵族坐的,而散座才是寻常的公子。
  不多时包间里上来了水果,糕点。罗溪拿了一块放到嘴里,不由咧了咧嘴:太难吃了。趁着王牧之不注意,直接把剩下的半块糕点扔了。看着那板块糕点掉落在墙角,罗溪的眼睛一亮。接着又变回了常态。
  再看展台上已经开始展出了。
  前面几家展示的都是一些小的兽,比如梅花鹿头骨,狐狸头骨。展程过半,重量级的就开始上了。
  果然,瞿家展示的是猎豹的头骨,那猎豹很大,从头骨就能看出来。瞿家的公子在介绍猎豹是多么凶狠的动物,得到这块豹子头有多不容易。
  第二个是向家,展示的是野牛的头骨。这野牛的牛角尤为锋利,也被越家人吹嘘的天花乱坠。
  忽然,向家人话题一转,指向王家这个宝箱:“听闻王家小公子得到一块奇特的兽骨,品相堪称**,不如现在拿出来给我们看看吧?”
  王牧之手里拿着那装着猪獠牙的盒子手指节已经看到泛白,王牧野微笑着对王牧之道:“没关系,今年恰巧有人送了一只山狸,我们就展示这个吧。”
  王牧之不好意思低下了头。
  罗溪用肩膀碰了一下王牧之:“这一盒是牧之送给大哥做礼物的。他的展品马上就来了。”
  王牧之和王牧野都看向罗溪,“什么?牧之还另外有兽骨?”
  罗溪喝了口茶:“当然,就是那兽骨有点大,运输不方便,不过现在应该已经到了吧。”感觉到召瑾瑜的气息,罗溪就放心了。
  话刚说完,一直跟着王牧之的侍卫带着召瑾瑜进了包厢。
  王牧之赶紧介绍:“哥,这位是召瑾瑜,夕四公子的弟弟。也是我的好朋友。”
  召瑾瑜礼貌拱手:“大公子,牧之的东西已经送到,现在要抬上去吗?”
  这时候台上的向家人正在叫嚣:“怎么?今年王家要弃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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