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新情天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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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着陈默默一路狂奔,身上刚刚穿的整齐的西服也凌乱了许多,陈默默甚至将脖子上的领带扯下来丢尽垃圾桶里,然后轻轻的踹息。
  三分钟后,叶天终于如约来到了约定好的咖啡厅,推进门,然后冲向柜台,将银行卡往桌面上一拍,对着那服务员气踹吁吁说:“把你老板叫出来。”
  柜台的收银打量了一眼,见叶天虽然衣衫凌乱,却长得极为好看,而且身上的衣服也不是一般人能穿得起的,当下连忙拨通了老板的电话,还未接通,叶天便一把抢过那收银小姐手中的手机,对着手机喊:“一百万,包场。”
  说罢,把手机丢到那个收银小姐的手中,然后走向咖啡厅中间,拍了拍手,大声说:“各位,今天这里我包场了,如果各位有事的话,请现在出去,如果还想继续留在这里,请继续,不过下边一个小时时间,咖啡厅不会让人出入了,各位今天的单我买了,抱歉了。”
  在场的人闻言,并没有多少喧嚣,也没人质疑,有的人走了,有的人留下,叶天焦急的让服务员找了一把锁,然后把门从里边锁住,他可不想一会那样重要的场合,那群疯狗一样的记者跑进来捣乱。
  昨晚一切,叶天松了口气,然后找到简盼所在的座位在她对面坐下,平复了下呼吸,然后笑着说:“还好你来了。”
  “你穿西装的样子很帅气。”简盼闻言紧绷的脸色一松,低了低头轻声说。
  叶天闻言一笑,然后说:“事情查的怎么样了,谁下的手?”
  “查出来了,是我的一个下属,他以为我失去了苏家的依仗,想要把我拉下马,然后他取而代之,不过我不会让他如愿的。”
  叶天摇摇头,脸色无比认真的说:“你只是一个女人,争强好胜的事情,还是让我这种皮糙肉厚的臭男人来吧。”
  “谁说女人就一定要靠男人。”简盼脸色满是欣喜,却依旧有些掘强的说。
  叶天低了低头,笑着摆摆手:“我没有歧视女人的意思。”
  “我知道。”
  “我想说一说我的故事,你想听吗?”叶天忽然语气有些低沉的说。
  简盼闻言,心中微微一颤,然后拿起桌子上的玻璃杯,抿了一口里边的白开水,说:“你愿意说,我就愿意听。”
  叶天闻言轻声笑了笑,眼神忽然好似飘到了很远很远,语气无比平静的说:“我是一个孤儿。”
  简盼点点头,并没有打断,脸上的神情好似在鼓励叶天继续说下去。
  “在我四岁那年,我被一个法国人带到了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叫做死亡孤岛,一百个人进去,只有一个人能活的出来。”叶天仿若失神,语气愈发的沙哑。
  深吸了口气,有些自嘲的笑了笑,然后说:“死亡孤岛具体叫什么,我至今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全世界最顶尖的地下杀手有八成出自那里。”
  “他们训练人的手段很残忍,一开始只是锻炼我们的体能,当我们有一定力气的时候,他们就会把我和一头大狗关在一起。”
  “他们不给我饭吃,那狗饿极了,就会咬我,我也像狗一样,咬它,吃它的肉,喝它的血。”
  “一开始放的是狗,后来放的是狼,豹,虎,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死在那个笼子里,我很幸运的活了下来。”
  简盼的紧紧的握着玻璃杯,手指泛白,显然被叶天低沉沙哑的语气感染。
  “我记得,我十三岁那年,我咬死了一头强壮的老虎,我吃了它的肉,然后,我就被带到岛上的另外一个地方,每天练习怎么用刀,怎么用枪。”
  “那里的死亡率更高,因为每个月,都有一次考试评比,五十个人一组,最后十名就被丢进海里喂鲨鱼。”
  “那简直就是地狱,不过有时候他们也会运一些女人进来,不要想象那个时候我是什么样子,我qiang奸了岛主分配给我的女人,然后把她杀了,因为不杀她,我就会死,我简直就是一个恶魔。”
  听到叶天愈发悲伤的语气,简盼身手轻轻的握住叶天有些颤抖的手,语气无比柔和的说:“你不是,我知道,你不是。”
  叶天有些痛苦的闭上了眼睛,睁开后,眼中只剩下平静,脸色无比呆滞的说:“就这样,我在死亡孤岛上活到了十五岁,我成功了,教练说我天生就是做杀手的料,每一个能从活着走出孤岛的人,都是天生做杀手的料。”
  “我开始执行组织给我的任务,我杀了很多的人,我现在都忘记了,我只记得,十五岁那年,我要杀的第一个人是一个芝加哥的富豪,他喜欢探险,我在亚马逊的沼泽里泡了了七天七夜的臭水,只吃了两块压缩饼干和几口清水,终于等到了他,然后我就杀了他,连同随行他的人。”
  “我杀的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名声就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有的人叫我杀神,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身手,并不是杀手中最顶尖的,我之所以能成功的刺杀那么多重要的人物,只因为我比任何人都懂得忍耐,懂得策划,懂得隐藏。”
  “我知道,杀手这个职业,一旦露出獠牙,就很难活着,就算刺杀成功,也会丢掉自己的性命,特别是杀那些政客。所以我绞尽脑汁的去想,想办法让自己杀完人逃走。”
  “所以我成了他们口中的杀神,那一年,我十七岁,从孤岛中出来了两年,也是那一年,我遇到了两个人。”
  “其中一个你见过,他就是张大万,他确实很傻,他老家在东北,只是因为脸上长了太多的胡子,被当成怪物,遗弃了,然后被人贩子带到非洲,当奴隶。”
  “我救了他,因为他太像我了。”
  叶天长吸了口气,看了一眼一脸担忧,仿佛身临其境的简盼,灰暗的心闪过一丝暖意,然后继续说:“我第二个遇到的人是一个叫做小马的家伙,他家里很有钱,十分的有钱,他生在英国最有钱的家族,因为他很叛逆,所以走进了地下世界的圈子,也机缘巧合的遇上我,小马的身手不够好,又不够耐心,而且极度好色,在地下世界,这些看似不起眼的性格,都会如同催命符一样,让一个人迅速的死去。”
  简盼很想安慰一下叶天,甚至有打断他,不让他继续说下去的冲动,可她终究没有,此时听到叶天如此说,才笑了笑说:“原来你以前并不是一个色狼。”
  叶天十分认真的点头,然后说:“后来我知道小马这样的人为什么能活着混迹在杀手与雇佣兵这些不正常职业的社会中,而且还活的很不错。”
  “因为他太怕死了,为了活着,他愿意什么都去做,很多人都嫌杀他脏了手,结果最后被他杀了。”
  说着说着,叶天脸上有些痛苦,忽然问:“简盼,你是不是特别看不起我,我有时候会觉得我自己贱得很,从小和狗撕咬,和狼摔跤,长大了去做了最下流的职业,我有时候真的好羡慕圈子外的人。”
  简盼闻言,泪珠滑落,说:“叶天,我永远不会看不起你,永远都不会。”
  “相信我,你是我见过最优秀的男人。”
  叶天自嘲般的笑了笑:“也许你看到我杀人时候的样子,就不会这样说了,我的手太脏了,全是血,我活在红色的世界,我知道我活的世界很脏,可我却无能为力,我只能杀更多的人。”
  “叶天,现在你不是很好吗?你现在也和我一样,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不是吗?你不再是万人唾弃的阴暗杀手,不再是以杀人为职业的人,不再卑微,对吗。”
  “谢谢,这些话我第一次对一个圈外的人说,触动有些大。”
  简盼闻言一愣,然后点着头哭的梨花带雨,说:“浪子回头比什么都重要。”
  叶天沉默了片刻,问:“后面的故事很精彩,你还想听吗?”
  简盼闻言,擦了擦眼泪,摇头说:“以后晚上你把这些当成鬼故事说给我听。”
  “好。”
  叶天忽然站了起来,闭上了眼睛,往事一幕幕在他脑海中浮现。
  在很久以前,叶天看上去还只是一个纤弱的少年,他和一个英国人站在所罗门神殿之巅,迎着冬日凛冽的风,手里提着酒,与他一喝一唱。
  歌词大致是这样的:
  月溅星河,长路漫漫。
  风烟残尽,独影阑珊。
  谁叫我身手不凡,谁让我爱恨两难。
  到后来,刚肠寸断。
  幻世当空,恩怨休怀。
  舍悟离迷,六尘不改,
  且怒且悲且狂哉,是人是鬼是妖怪。
  不过是心有魔债,
  叫一声佛祖,回头无岸。
  叶天挣开了眼,向着脑海中那些片段挥手告别,告别那一段青葱的光阴?亦或者是峥嵘岁月。
  简盼看着叶天,叶天却忽然单膝跪了下来,然后从怀中拿出那枚已经被叶天命名好的玫瑰,语气无比诚挚的说:“佛说回头是岸,我现在想回头,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
  简盼没有去看叶天手中那瑰丽绝世的玫瑰花,而是看着叶天的眼睛,捂住了嘴,不可置信的哭了起来。
  “嫁给我,有一碗粥,全都给你喝,我只要活命的那一口,继续守护你。”
  “嫁给我,你生气了我会哄你,我做错事了会向你认错,永远爱你,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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