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八十九章心照不宣
所以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去见他,不跟他见面,也不让他来玫瑰庄园找她,跟他避开是最好的办法了。但林夕儿知道这种逃避不知道能维持多久,她不可能永远不见欧阳泽,即使她拒绝跟他见面,即使她让他不要来玫瑰庄园,可这不能以防万一。
如果林家和欧阳两家搞什么聚会,他们势必会见面的。
这一层忧虑使得林夕儿更加的烦恼与痛苦,甚至是气愤。
最近她的气色极差,因为她正在遭受各种折磨,夜里常常失眠,黑暗中睁大眼睛望着天护板。早晨起铺走出卧室时,妹妹会提醒她说“你的气色真差”,而她看妹妹的气色也好不到那里去,她会对妹妹说“你也很憔悴”。
这样的对话,让俩人都低头苦笑,心照不宣就自不必说了。
这天上午是我请假去机场接的薛飞。
我对他这次乌市之行、也就是他所谓的“出差”很感兴趣,他之前在电话里提过说是要抓一个变态杀人狂。
我驾着齐金涛的黑色奔驰载着薛飞离开了机场。
我问薛飞是不是真的,来乌市出差是不是因为追踪变态杀手的案子?
薛飞说是真的。
我告诉他说我现在正准备写小说,不知道写什么题材,或许侦探题材很适合我,所以如果有这么一桩变态案子,我倒可以从他那里掌握第一手破案资料。
薛飞就告诉我这是个非常艰难的案子,是十年前发生的一起少女奸沙案,因为各种原因,这起命案一直未能破获,最主要的原因是犯罪嫌疑人巴桑在命案发生后,好像一下子就从地球上消失了。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警察通过各种刑侦手段都未能查获到巴桑的任何蛛丝马迹。所以当年这起命案不得不搁浅了。不过,警察局一直在等待一个突破口。
现在终于得到了一个线索,来自于另一起关于贩毒和凶杀的重大刑事案件。
刑侦人员在审讯这起贩毒杀人案件时,得知了一个重要线索,据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其中的一个交代,在负责往酒吧里销售毒品的“合伙人”中,提到了一个外号叫“藏獒”的家伙。
据其中一位犯罪嫌疑所描述这名“同伙”的相貌特征,负责审讯的一位老警察敏锐地意识到,十年前那起命案似乎有了突破口。
薛神探这次来乌市,就是为这事而来,如果“藏獒”就是十年前那起“少女奸沙案”的犯罪嫌疑人巴桑,那么这件事情的性质就重大了!
为了不打草惊蛇,局里领导派薛飞前来核实事实,如果一切如同事先猜测,到时候再对巴桑实施抓捕。当然首先薛飞得跟乌市警方取得联系,必要的时候还要请当地警方协助办案。薛飞还告诉我,有另外来名刑警两天后也会动身来乌市协助他办理此案。
这时候前方十字路口亮起了红灯,我放慢了车速,奔驰车缓缓在警戒线后面停了下来。
“少女奸杀案?”我扭头瞪大眼睛看着薛飞道。
薛飞把手伸到车窗外,弹了一下烟灰,扭头朝我一笑道:“怎么?刺激你的写作灵感了?”
“在侦探悬疑小说里,”我看着他道,“这种题材能极大得满足读者群的猎奇心理。”
薛飞道:“这倒是,我就是侦探小说迷。在一定程度上,我正是因为学生时代读侦探小说读得太多,才有了当警察的愿望。”
“福尔摩斯?”我看着他眨眨眼睛道。
“不止,”薛飞摆手一笑道,“事实上我看过很多侦探悬疑方面的小说,福尔摩斯肯定占有一席之地,但那是我最初的阅读了。我还喜欢爱伦坡、希区柯克、阿加萨.克里斯蒂、玛丽.希金斯.克拉克、史蒂芬.金等等,我觉得假如你要写侦探小说的话,这些大师级作家的书一定是最好的教科书了。”
我抬手摸了一下,笑笑道:“我也读过一些。别把我想得那么无知,大侦探。”
“那最好了。你可以先模仿他们的创作方式。”薛飞建议道。
我摆摆手道:“不成不成。模仿仅限于初级阶段,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几个作家可以靠模仿而能写出惊世之作的。所以,模仿仅仅限于初级阶段。而且,模仿是急需要智慧的事情,否则就会导致‘东施效颦’的可笑结果。”
“那倒是,”薛飞点头承认道,“每个作家都有每个作家的风格,这就像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气质是一个道理。如果你跟别人不一样,而你非要刻意去模仿他人的风格,到最后最可能的结果就是不伦不类。”
我双手掌着方向盘,一边驾车一边道:“所以,古人说得非常有道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所谓读万卷书,就是要有深厚的阅读量,我记得有个作家说了一句话,我很喜欢,大意是说阅读并非去学习,而是让你懂得哪些东西前人已经写到了极致,如果你想有所突破的话,你就最好不要再走别人走过的路了。因为有人已经把这条路走到极致,你还想在这条路上有所成就的话,那简直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除非你是个天才!而所谓行万里路,就是指要积累丰富的生活经验,我很难想象一个作者能将一件ta压根儿没见过的东西描写得惟妙惟肖。闭门造车是不行的。”
“好家伙!悟得不浅啊!哈哈哈”薛飞喷出一口烟雾,笑看着我大声道。
我呵呵一笑道:“我这个人没事就爱瞎琢磨。”
“不过你说得很有道理,”薛飞承认道,“这世上有许多大师级的人物,各个领域都有,想要超越那些大师,几乎是不可能的。就像你说的一样除非你是天才,而且我觉得即使你天才也不成,因为那些大师就已经是天才了,你得是天才中的天才,你才有可能通过持之不懈的努力才有可能超越某个领域某一位大师。就拿侦探悬疑小说为例吧,爱伦坡是现代侦探悬疑小说的开山鼻祖,现在的侦探悬疑小说几乎都是按照他老人家当年创造的模式发展起来的,所以尽管现代的侦探悬疑小说作家各有风采,但在大框架上无人超出爱伦坡开创的侦探悬疑小说模式。爱伦坡就是名副其实的大师。”
我朝他挤挤眼睛笑道:“哈哈,我们的大侦探其实也是满腹学问嘛!”
薛飞伸手拍拍我的肩膀,笑道:“英雄所见略同。写作也是一样的道理!”
“所以我不能模仿,就像李小龙那句名言,我只是在真实的表达自我而已!”我笑道。
“在侦探推理小说方面,你最喜欢哪个作家?”薛飞看着我道。
我摸了下鼻子笑笑道:“幸好你问的是我最喜欢哪个作家,而不是哪个作家最好,他们各有风格,我还真说不出他们中谁是最好的。就我个人爱好而言,我比较克里斯蒂娜和克拉克的!”
“你喜欢的都是女性作家?”薛飞笑看着我道。
我承认道:“算是吧。我觉得她们更细腻,她们写的书中拥有的细节丰富多彩,这一点比男性侦探小说家做得要好,我喜欢各种细节,读起来津津有味。而不仅限于只读一个离奇的情节!”
“你是不是想说,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看门道?”薛飞笑看着我道。
我摸着鼻子笑笑道:“你这么说,我也不会反对。情节要再曲折,故事再悬疑,如果没有丰富多彩的细节支撑,那这个故事就是乏味的,对我来说,就是这样子!”
与其是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看门道,不如说外行人看情节内行人看细节。一本书细节的质与量也是考验一个作家功力与阅历的地方,没有细节的书是苍白的空洞的,也是偷懒的!”
“如此说来,我觉得克拉克最合你的口味!”薛飞笑道,“因为她在这方面是十分出色的!至2007年为止,她的作品在美国已销售超过8千万本!”
“恩了,”我笑笑道,“我是读《睡吧,我的美人》开始爱上她的,读她的书是一种享受,尤其是在夜晚静静地读。我感谢任何给予我心灵财富的人!”
薛飞道:“这点我同意。克拉克小说有一种非常特别的味道,克拉克之所以让人迷恋,我想本质上大概在于她的小说中心主旨在于主角能够毅然肩负心理创伤,并以女性特质克服创伤!”
我点头道:“是的,我想这就是她为何能获美国推理作家协会最高荣誉──爱伦坡奖之‘大师奖’的主要缘故,她被誉为‘悬疑小说天后’,爱伦坡奖于2001年开始新增克拉克奖,鼓励以坚毅女性为主角的推理小说!”
薛飞道:“她获得了很多鲜花和荣誉!”
“那都是她应得的!”我道。
晚上我请薛飞在五一夜市吃宵夜,吃最真宗的乌市烤羊肉串,那羊肉串的分量和味道,让薛飞惊奇。
我想这是因为他是头一次到乌市的缘故。我在想如果他稍微呆久些,他或许跟我一样会爱上乌市这个迷人的地方了。
我们详谈甚欢,很有共同语言,我们都爱侦探推理小说,都爱动作点,我们越来越发现彼此身上的优点,甚至有了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如果林家和欧阳两家搞什么聚会,他们势必会见面的。
这一层忧虑使得林夕儿更加的烦恼与痛苦,甚至是气愤。
最近她的气色极差,因为她正在遭受各种折磨,夜里常常失眠,黑暗中睁大眼睛望着天护板。早晨起铺走出卧室时,妹妹会提醒她说“你的气色真差”,而她看妹妹的气色也好不到那里去,她会对妹妹说“你也很憔悴”。
这样的对话,让俩人都低头苦笑,心照不宣就自不必说了。
这天上午是我请假去机场接的薛飞。
我对他这次乌市之行、也就是他所谓的“出差”很感兴趣,他之前在电话里提过说是要抓一个变态杀人狂。
我驾着齐金涛的黑色奔驰载着薛飞离开了机场。
我问薛飞是不是真的,来乌市出差是不是因为追踪变态杀手的案子?
薛飞说是真的。
我告诉他说我现在正准备写小说,不知道写什么题材,或许侦探题材很适合我,所以如果有这么一桩变态案子,我倒可以从他那里掌握第一手破案资料。
薛飞就告诉我这是个非常艰难的案子,是十年前发生的一起少女奸沙案,因为各种原因,这起命案一直未能破获,最主要的原因是犯罪嫌疑人巴桑在命案发生后,好像一下子就从地球上消失了。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警察通过各种刑侦手段都未能查获到巴桑的任何蛛丝马迹。所以当年这起命案不得不搁浅了。不过,警察局一直在等待一个突破口。
现在终于得到了一个线索,来自于另一起关于贩毒和凶杀的重大刑事案件。
刑侦人员在审讯这起贩毒杀人案件时,得知了一个重要线索,据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其中的一个交代,在负责往酒吧里销售毒品的“合伙人”中,提到了一个外号叫“藏獒”的家伙。
据其中一位犯罪嫌疑所描述这名“同伙”的相貌特征,负责审讯的一位老警察敏锐地意识到,十年前那起命案似乎有了突破口。
薛神探这次来乌市,就是为这事而来,如果“藏獒”就是十年前那起“少女奸沙案”的犯罪嫌疑人巴桑,那么这件事情的性质就重大了!
为了不打草惊蛇,局里领导派薛飞前来核实事实,如果一切如同事先猜测,到时候再对巴桑实施抓捕。当然首先薛飞得跟乌市警方取得联系,必要的时候还要请当地警方协助办案。薛飞还告诉我,有另外来名刑警两天后也会动身来乌市协助他办理此案。
这时候前方十字路口亮起了红灯,我放慢了车速,奔驰车缓缓在警戒线后面停了下来。
“少女奸杀案?”我扭头瞪大眼睛看着薛飞道。
薛飞把手伸到车窗外,弹了一下烟灰,扭头朝我一笑道:“怎么?刺激你的写作灵感了?”
“在侦探悬疑小说里,”我看着他道,“这种题材能极大得满足读者群的猎奇心理。”
薛飞道:“这倒是,我就是侦探小说迷。在一定程度上,我正是因为学生时代读侦探小说读得太多,才有了当警察的愿望。”
“福尔摩斯?”我看着他眨眨眼睛道。
“不止,”薛飞摆手一笑道,“事实上我看过很多侦探悬疑方面的小说,福尔摩斯肯定占有一席之地,但那是我最初的阅读了。我还喜欢爱伦坡、希区柯克、阿加萨.克里斯蒂、玛丽.希金斯.克拉克、史蒂芬.金等等,我觉得假如你要写侦探小说的话,这些大师级作家的书一定是最好的教科书了。”
我抬手摸了一下,笑笑道:“我也读过一些。别把我想得那么无知,大侦探。”
“那最好了。你可以先模仿他们的创作方式。”薛飞建议道。
我摆摆手道:“不成不成。模仿仅限于初级阶段,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几个作家可以靠模仿而能写出惊世之作的。所以,模仿仅仅限于初级阶段。而且,模仿是急需要智慧的事情,否则就会导致‘东施效颦’的可笑结果。”
“那倒是,”薛飞点头承认道,“每个作家都有每个作家的风格,这就像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气质是一个道理。如果你跟别人不一样,而你非要刻意去模仿他人的风格,到最后最可能的结果就是不伦不类。”
我双手掌着方向盘,一边驾车一边道:“所以,古人说得非常有道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所谓读万卷书,就是要有深厚的阅读量,我记得有个作家说了一句话,我很喜欢,大意是说阅读并非去学习,而是让你懂得哪些东西前人已经写到了极致,如果你想有所突破的话,你就最好不要再走别人走过的路了。因为有人已经把这条路走到极致,你还想在这条路上有所成就的话,那简直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除非你是个天才!而所谓行万里路,就是指要积累丰富的生活经验,我很难想象一个作者能将一件ta压根儿没见过的东西描写得惟妙惟肖。闭门造车是不行的。”
“好家伙!悟得不浅啊!哈哈哈”薛飞喷出一口烟雾,笑看着我大声道。
我呵呵一笑道:“我这个人没事就爱瞎琢磨。”
“不过你说得很有道理,”薛飞承认道,“这世上有许多大师级的人物,各个领域都有,想要超越那些大师,几乎是不可能的。就像你说的一样除非你是天才,而且我觉得即使你天才也不成,因为那些大师就已经是天才了,你得是天才中的天才,你才有可能通过持之不懈的努力才有可能超越某个领域某一位大师。就拿侦探悬疑小说为例吧,爱伦坡是现代侦探悬疑小说的开山鼻祖,现在的侦探悬疑小说几乎都是按照他老人家当年创造的模式发展起来的,所以尽管现代的侦探悬疑小说作家各有风采,但在大框架上无人超出爱伦坡开创的侦探悬疑小说模式。爱伦坡就是名副其实的大师。”
我朝他挤挤眼睛笑道:“哈哈,我们的大侦探其实也是满腹学问嘛!”
薛飞伸手拍拍我的肩膀,笑道:“英雄所见略同。写作也是一样的道理!”
“所以我不能模仿,就像李小龙那句名言,我只是在真实的表达自我而已!”我笑道。
“在侦探推理小说方面,你最喜欢哪个作家?”薛飞看着我道。
我摸了下鼻子笑笑道:“幸好你问的是我最喜欢哪个作家,而不是哪个作家最好,他们各有风格,我还真说不出他们中谁是最好的。就我个人爱好而言,我比较克里斯蒂娜和克拉克的!”
“你喜欢的都是女性作家?”薛飞笑看着我道。
我承认道:“算是吧。我觉得她们更细腻,她们写的书中拥有的细节丰富多彩,这一点比男性侦探小说家做得要好,我喜欢各种细节,读起来津津有味。而不仅限于只读一个离奇的情节!”
“你是不是想说,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看门道?”薛飞笑看着我道。
我摸着鼻子笑笑道:“你这么说,我也不会反对。情节要再曲折,故事再悬疑,如果没有丰富多彩的细节支撑,那这个故事就是乏味的,对我来说,就是这样子!”
与其是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看门道,不如说外行人看情节内行人看细节。一本书细节的质与量也是考验一个作家功力与阅历的地方,没有细节的书是苍白的空洞的,也是偷懒的!”
“如此说来,我觉得克拉克最合你的口味!”薛飞笑道,“因为她在这方面是十分出色的!至2007年为止,她的作品在美国已销售超过8千万本!”
“恩了,”我笑笑道,“我是读《睡吧,我的美人》开始爱上她的,读她的书是一种享受,尤其是在夜晚静静地读。我感谢任何给予我心灵财富的人!”
薛飞道:“这点我同意。克拉克小说有一种非常特别的味道,克拉克之所以让人迷恋,我想本质上大概在于她的小说中心主旨在于主角能够毅然肩负心理创伤,并以女性特质克服创伤!”
我点头道:“是的,我想这就是她为何能获美国推理作家协会最高荣誉──爱伦坡奖之‘大师奖’的主要缘故,她被誉为‘悬疑小说天后’,爱伦坡奖于2001年开始新增克拉克奖,鼓励以坚毅女性为主角的推理小说!”
薛飞道:“她获得了很多鲜花和荣誉!”
“那都是她应得的!”我道。
晚上我请薛飞在五一夜市吃宵夜,吃最真宗的乌市烤羊肉串,那羊肉串的分量和味道,让薛飞惊奇。
我想这是因为他是头一次到乌市的缘故。我在想如果他稍微呆久些,他或许跟我一样会爱上乌市这个迷人的地方了。
我们详谈甚欢,很有共同语言,我们都爱侦探推理小说,都爱动作点,我们越来越发现彼此身上的优点,甚至有了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