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三章 讨要说法
早晨,林宛娴还没睡醒,迷迷糊糊中感觉到一只手在自己的身上来回游走。酥酥的,麻麻的,她有些困难的勉强睁开双眼,眼前是程季的那张帅脸。
旁边的婴儿床里,欢欢和乐乐还在熟睡中。
“几点了?”林宛娴问。
程季说:“还早,还不到六点。”
闻言,林宛娴又闭上了眼睛,然后把头埋进程季的怀中,两只手紧紧的抱着他,觉得此刻的自己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还没睡好?”程季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回荡。
林宛娴默不作声,过了一会儿才又探出脑袋,呆呆的看着程季,他的眼中正燃烧着某种强烈的欲望。
“没有,还早,你也再睡会儿吧!”林宛娴再次闭上了眼睛。
然而,程季的手却不老实,并且愈加过分。
不过他也不敢瞎来,因为出院前昨晚身体检查,医生特意交代过,林宛娴体质弱,至少得两个月后才能同房。
“你睡吧!”程季的手一路上移,然后抚摸着林宛娴的脸说:“我看着你睡。”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变得如此懂得珍惜,跟林宛娴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对他来说都能感到莫大的幸福。
“程季。”
林宛娴看着他这个样子,有点儿于心不忍,自从自己怀孕后,也就身体状态比较的好情况下,两人有过一两次亲密接触。
好不容易现在孩子出生了,还要让他过着和尚的生活,好像真是有些残忍。
“如果你想……我不会拒绝的……”有些话,她羞于启齿。
程季差点就忍不住了,但考虑到林宛娴的身体,最终还是把那股欲望给硬生生的压了下去,“医生说了,暂时不可以。”
他总是这么设身处地的为自己考虑,林宛娴心中的感动与感激难以用语言来表达。她微微一笑,亲了亲程季的脸颊,然后又安心的睡了过去。
杨嫂起床开门的时候,霍悦晴已经站在门口了。她一早就背着姜瑜跑了出来,一定要向程季讨要个说法。
“霍小姐,这么早你怎么过来了?”因为来过几次,所以姜瑜和霍悦晴,杨嫂都眼熟了。
霍悦晴问:“我来找程季和程伯母,他们还没起床吗?”
杨嫂说:“还没有,不过应该快了,霍小姐请先进屋里坐一下吧!”
清晨的空气里凉气还是挺重的,霍悦晴的身子有些冰凉,就进了屋,然后坐在沙发上等着程季他们起床。
她大可不必来这么早,但又怕来晚了程季他们已经去把结婚证给领了,那姜瑜就彻底没机会了。
不一会儿,她的手机响了,姜瑜来电。
“喂。”
“你去哪里了?”姜瑜焦急的问。
霍悦晴淡定的说:“我现在在程季的家里,等着他和程伯母起床。”
姜瑜心里大叫不好,然后立马对霍悦晴说:“你别乱来听到没有,赶紧回来!”
“我没有乱来,只是想为你讨要个说法罢了。行了,我挂了。”那边姜瑜还在说些什么,霍悦晴却直接给挂断了。
又等了差不多十分钟,程母咳嗽着从楼上下来。她一边往下走,一边喊:“杨嫂,给我倒杯热水。”
“好的夫人。”
杨嫂立马走到楼梯口,说:“霍小姐来了。”
程母还没反应过来霍小姐是谁,抬眼看去便见是霍悦晴坐在沙发上,她一般都是跟姜瑜一起出现的,这会儿一个人这么早过来,程母有些奇怪。
“伯母。”霍悦晴起身,“真不好意思,这么早过来打扰您。”
程母说:“是悦晴啊!这么早过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霍悦晴抬头往楼上看去,“程总还没起床吗?”
“还没有,怎么?你是过来找阿季的?”程母问。
“找他,也找伯母您。”
霍悦晴卖着关子说:“有件事情,我想向您和程总讨要个说法。所以,还是等他起床后再说吧!我再等等。”
她这么一说,让程母更加好奇了,平时他们也没什么往来,会有什么事情需要向他们母子讨要说法?
程母陪着霍悦晴一起又坐了会儿,程季才从楼上下来,而林宛娴则正在给孩子喂奶,还在房间里。
“阿季。”
程母见程季下来了,便说:“你过来一下。”
程季停在了楼梯口,见霍悦晴过来了也没多想,于是就朝着两人走了过去,“怎么了?”
程母看着霍悦晴,“现在,可以说了吧!到底是什么事情?”
霍悦晴盯着程季看了几秒,然后又转头盯着程母看了几秒,最后才爆出了这个惊天大消息,“姜瑜怀孕了!”
程母一下子愣住了,但又不明白姜瑜怀孕了,霍悦晴来找他们做什么,而且之前还听姜瑜说没有男朋友呢!
她下意识的去看程季,只见他的脸色突然变得铁青,有些吓人。
“阿季,你怎么了?”程母叫他。
而程季却僵在原地没有任何反应。姜瑜怀孕了!这五个字就像万里晴空中的一记惊雷,震得他措手不及。
“阿季,你……”
程季的表情,很快就让程母意识到了些什么。姜瑜怀孕了,可是霍悦晴却来像他们讨要说法。难不成……
“悦晴,这……”程母突然变得紧张起来,赶紧问霍悦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霍悦晴直言相告,“伯母,姜瑜肚子里的孩子是程总的!”
这时林宛娴正好从楼上下来,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手机嘭的一声掉落在地,整个人也是立马就呆若木鸡了。
她刚才听到了什么?不!一定是听错了。
林宛娴回过神后,立马走了下来,停在霍悦晴的面前问:“你刚才……刚才……说什么?”
对于林宛娴,霍悦晴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觉,虽不喜欢,但也谈不上讨厌。
所以,说话还算客气,“真的很不好意思林小姐,我知道你和程总今天要去登记结婚,我不该来搞破坏。”
客气话说完,她又接着说:“但是昨天晚上突然发现姜瑜怀孕了,我必须来这一趟,为她向程总讨要一个说法。”
旁边的婴儿床里,欢欢和乐乐还在熟睡中。
“几点了?”林宛娴问。
程季说:“还早,还不到六点。”
闻言,林宛娴又闭上了眼睛,然后把头埋进程季的怀中,两只手紧紧的抱着他,觉得此刻的自己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还没睡好?”程季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回荡。
林宛娴默不作声,过了一会儿才又探出脑袋,呆呆的看着程季,他的眼中正燃烧着某种强烈的欲望。
“没有,还早,你也再睡会儿吧!”林宛娴再次闭上了眼睛。
然而,程季的手却不老实,并且愈加过分。
不过他也不敢瞎来,因为出院前昨晚身体检查,医生特意交代过,林宛娴体质弱,至少得两个月后才能同房。
“你睡吧!”程季的手一路上移,然后抚摸着林宛娴的脸说:“我看着你睡。”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变得如此懂得珍惜,跟林宛娴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对他来说都能感到莫大的幸福。
“程季。”
林宛娴看着他这个样子,有点儿于心不忍,自从自己怀孕后,也就身体状态比较的好情况下,两人有过一两次亲密接触。
好不容易现在孩子出生了,还要让他过着和尚的生活,好像真是有些残忍。
“如果你想……我不会拒绝的……”有些话,她羞于启齿。
程季差点就忍不住了,但考虑到林宛娴的身体,最终还是把那股欲望给硬生生的压了下去,“医生说了,暂时不可以。”
他总是这么设身处地的为自己考虑,林宛娴心中的感动与感激难以用语言来表达。她微微一笑,亲了亲程季的脸颊,然后又安心的睡了过去。
杨嫂起床开门的时候,霍悦晴已经站在门口了。她一早就背着姜瑜跑了出来,一定要向程季讨要个说法。
“霍小姐,这么早你怎么过来了?”因为来过几次,所以姜瑜和霍悦晴,杨嫂都眼熟了。
霍悦晴问:“我来找程季和程伯母,他们还没起床吗?”
杨嫂说:“还没有,不过应该快了,霍小姐请先进屋里坐一下吧!”
清晨的空气里凉气还是挺重的,霍悦晴的身子有些冰凉,就进了屋,然后坐在沙发上等着程季他们起床。
她大可不必来这么早,但又怕来晚了程季他们已经去把结婚证给领了,那姜瑜就彻底没机会了。
不一会儿,她的手机响了,姜瑜来电。
“喂。”
“你去哪里了?”姜瑜焦急的问。
霍悦晴淡定的说:“我现在在程季的家里,等着他和程伯母起床。”
姜瑜心里大叫不好,然后立马对霍悦晴说:“你别乱来听到没有,赶紧回来!”
“我没有乱来,只是想为你讨要个说法罢了。行了,我挂了。”那边姜瑜还在说些什么,霍悦晴却直接给挂断了。
又等了差不多十分钟,程母咳嗽着从楼上下来。她一边往下走,一边喊:“杨嫂,给我倒杯热水。”
“好的夫人。”
杨嫂立马走到楼梯口,说:“霍小姐来了。”
程母还没反应过来霍小姐是谁,抬眼看去便见是霍悦晴坐在沙发上,她一般都是跟姜瑜一起出现的,这会儿一个人这么早过来,程母有些奇怪。
“伯母。”霍悦晴起身,“真不好意思,这么早过来打扰您。”
程母说:“是悦晴啊!这么早过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霍悦晴抬头往楼上看去,“程总还没起床吗?”
“还没有,怎么?你是过来找阿季的?”程母问。
“找他,也找伯母您。”
霍悦晴卖着关子说:“有件事情,我想向您和程总讨要个说法。所以,还是等他起床后再说吧!我再等等。”
她这么一说,让程母更加好奇了,平时他们也没什么往来,会有什么事情需要向他们母子讨要说法?
程母陪着霍悦晴一起又坐了会儿,程季才从楼上下来,而林宛娴则正在给孩子喂奶,还在房间里。
“阿季。”
程母见程季下来了,便说:“你过来一下。”
程季停在了楼梯口,见霍悦晴过来了也没多想,于是就朝着两人走了过去,“怎么了?”
程母看着霍悦晴,“现在,可以说了吧!到底是什么事情?”
霍悦晴盯着程季看了几秒,然后又转头盯着程母看了几秒,最后才爆出了这个惊天大消息,“姜瑜怀孕了!”
程母一下子愣住了,但又不明白姜瑜怀孕了,霍悦晴来找他们做什么,而且之前还听姜瑜说没有男朋友呢!
她下意识的去看程季,只见他的脸色突然变得铁青,有些吓人。
“阿季,你怎么了?”程母叫他。
而程季却僵在原地没有任何反应。姜瑜怀孕了!这五个字就像万里晴空中的一记惊雷,震得他措手不及。
“阿季,你……”
程季的表情,很快就让程母意识到了些什么。姜瑜怀孕了,可是霍悦晴却来像他们讨要说法。难不成……
“悦晴,这……”程母突然变得紧张起来,赶紧问霍悦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霍悦晴直言相告,“伯母,姜瑜肚子里的孩子是程总的!”
这时林宛娴正好从楼上下来,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手机嘭的一声掉落在地,整个人也是立马就呆若木鸡了。
她刚才听到了什么?不!一定是听错了。
林宛娴回过神后,立马走了下来,停在霍悦晴的面前问:“你刚才……刚才……说什么?”
对于林宛娴,霍悦晴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觉,虽不喜欢,但也谈不上讨厌。
所以,说话还算客气,“真的很不好意思林小姐,我知道你和程总今天要去登记结婚,我不该来搞破坏。”
客气话说完,她又接着说:“但是昨天晚上突然发现姜瑜怀孕了,我必须来这一趟,为她向程总讨要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