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13章 春城春鸣
飞机头等舱里,赵轩和南宫诗诗两人并肩坐在一起,张琪和刘龙两人在经济舱,赵轩的等级比他们高一些,这本来有些不可思议,可是想一想,觉得还是有据可循的,只要是个明眼人,基本上都可以看出南宫诗诗跟赵轩之间有那么一点点小暧昧。
其实刘龙从刚才被解救之后,都一直处于一种魂不守舍的状态中,地狱的出现让他心潮澎湃,虽然他是一个铁血军人,可是对传说中的武林高手,也十分神往。
不知为何,张琪对赵轩跟南宫诗诗一起坐在头等舱的事,心中有些不舒服,原本按安排来说,她和赵轩刘龙三人应该是坐在一起的。
想起赵轩跟南宫诗诗坐在一起,谈笑宴宴的模样,莫名的,张琪的心中就生出一种烦躁的感觉。
南宫诗诗坐在赵轩旁边,手中拿着一本杂志,装模作样的看着。
赵轩则微阖双目,静静的坐着。
南宫诗诗见赵轩这幅模样,终于还是先开口道:
“你好像一直都很镇定,你……你一点都不怕吗?”
赵轩睁开眼,哑然失笑:
“怎么不怕,我怕得要命。”赵轩当然很怕,他怕的是那个歹徒丧心病狂的将炸弹引爆,那样他就算是有十双手,怕是也救不了多少人。
虽然他不是什么侠客,不是什么英雄,但是眼睁睁的看着这么多人在自己面前惨遭厄运,他也是做不到的。
这是良知,一个人的良知。上天赋予他强大的力量,一定有他的用意,赵轩不愿辜负这股力量,更不愿意辜负自己的良知。
南宫诗诗轻声道:
“那看你还一副镇定的模样,我还以为你一点都不怕呢。”
赵轩微微笑道:
“难道我惊慌失措了,就有什么用吗?怎么?你好像现在都还没回过神来。”
南宫诗诗老老实实地低下头,老老实实的回答“刚才我快吓死了”,她自然也是极怕的,她只是一个女孩子,而不是女强人!
过了片刻,南宫诗诗又轻声道:
“你说,真的是那个地狱出手的吗?”
赵轩淡淡的道:
“谁知道呢,或许吧。”
南宫诗诗感慨道:
“他可真是个厉害的人,我看过他做的事,每一件都是那么大快人心!他是个大英雄!”语气坚定的好像在发誓!上次就是这个人清理了杀手组织的二十多个人,间接的救了她一命,而这次在飞机上,还是他救的自己!
赵轩笑道:
“谁知道呢,这个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南宫诗诗目光闪烁:
“我都没看见他出手,简直太神了。”
赵轩淡笑道:
“那种场合能出手吗?他的身手再快,也快不过人家手指一按啊,到时候炸弹爆炸了,我们都要死……”
南宫诗诗看着淡淡笑着的赵轩,不知为何,脸上的笑容突然消失,眼眶变得发红,眼泪儿差点就掉了下来,她赶忙侧过脸,不让赵轩看到自己此刻的表情。
她用几不可闻的声音道:
“赵轩,你说,如果我们一起死了,你会后悔吗?”她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泛起红晕,声音有些颤抖。
赵轩点头道:
“后悔,肯定会后悔啊!”
南宫诗诗听了有些激动,她大声道:
“你竟然后悔……你要跟谁在一起死,你说!”
赵轩轻声道:
“死来死去的多不好,活着可以呼吸清新的空气,可以沐浴暖洋洋的阳光,还可以欣赏美丽的女孩子,我为什么要死啊!”
南宫诗诗伸出手,拧了赵轩的腰部嫩肉一下:
“你!**!”
看着瞪大眼睛的南宫诗诗句,赵轩笑了。
跟赵轩闹了一会,或许是累了,南宫诗诗将头靠在赵轩的肩膀上,乖巧的像一个邻家小姑娘!
她的脸上带着红晕,跟赵轩呆在一起,她总有一种很轻松的感觉,这种感觉描绘不出来,但是确确实实的存在着。
曾经上大学的时候,南宫诗诗很向往纯洁的爱情,那时候她是大学的知名校花,天天身边有无数个男生围着,那些男生各个模样帅气,精明强干,有些甚至很有钱,但不知为何,她在他们身上却找不到一点感觉,自然也是不屑于跟他们在一起的。
身边的这个人虽然没钱,也看不出来有多精明强干,可是在他的身边,却总有那种安宁的感觉,那种远离金钱和吵杂的安宁!这本来就是她所追求的,现在终于找到了,她想好好珍惜。
她从未想过一个男人竟然能给她这么柔情的感觉,也从未想过自己竟然如此陶醉于这种感觉,不知不觉中,她的脸上腾起了两团红晕,其实她一直有个问题想问赵轩,可却问不出口。
那唯一的生还机会,为什么让给了自己?他明明可以离开的,那是绝好的唯一的机会,但他却给了自己,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在那一瞬间,自己从他身上看到的只有安静和祝福,她相信,在那一刻,他的心中绝对没有害怕与恐惧,因为一个害怕与恐惧的人绝对不会在那个关头将那唯一能生还的名额让给别人的。
像他这样勇敢的人,到哪里去找呢?
这个问题,她一直没能说出口,从赵轩他们从候机厅走出之后,其实她都不过是一直在强颜欢笑,心中却乱的很。
南宫诗诗的心很凌乱,张琪的心也同样很乱,其实刘龙的心中也很乱。
刘龙这次跟着南宫诗诗一起出门,她哥哥吩咐他的任务是保护南宫诗诗的安全,可是这个保护的界定范围却很模糊,外敌他倒是可以挺身而出,但如果是家贼呢?如果是家贼他该怎么办?
按道理来说,赵轩跟南宫诗诗两人是根本不可能在一起的,毕竟地位相差太大了,南宫诗诗乃淮城十大明星企业的总裁,家财万贯,而赵轩呢,则只是一个穷小子,在公司里面当保安的,这两个人怎么可能在一起?
可事实往往出乎人的意料,这不,两人正甜蜜的说说笑笑呢,看起来比男女朋友还亲密,自己该怎么办?难道上前修理者小子?如果说南宫诗诗不喜欢赵轩这样儿,他倒是可以上前将这个看似小白脸的家伙揍成猪头,可问题是人家南宫诗诗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耐烦。
而且南宫诗诗不但没有不耐烦,而且两人之间的藩篱还是她主动打破的,第一次扑到赵轩怀里,紧接着是第二次,第三次,拦都拦不住,挡都挡不住,他能有什么办法?
至于接下来的第三次,第四次主动入怀,还有扑入怀中会发生的事情,他就更没什么资格去管了。
刘龙并没有资格去阻止总裁的交友问题,现在他所能做的只是远距离的观察,等回到公司再向南宫烈报告情况。
坐飞机的旅程总是很快的,转眼一行四人便到了这个江南的小城市里,这个城市名叫“春鸣”,是一个四季如春的城市,故而又名“春城”,十分宜居。
在这个城市中,最常见到的树是柳树,都说女人如柳,曼妙无双,这春城的女人简直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只见迎面走来几名女孩子,各个拥有高挑匀称的身材,嫩白细腻的皮肤,娴静大方的气质,一个个喜笑颜开,浑身焕发出的流溢光彩,好似一朵朵在春风阳光下盛开的百合花。
这群女孩好比百花,各有各的美丽,但其中一人吸引了赵轩的注意力,她身材苗条,个子不高,站在那些身材高挑的伙伴中,好似大树林里一株修长、俊美、枝叶婆婆、情致别样的小白桦树,别有一番气质。
赵轩的心态是平和的,目光是欣赏的,女人穿的这么美丽,打扮的这么漂亮,自然也是想让人欣赏的,他是饱了眼福了,有一个人却开始吃醋了。
“我说,咱是不是应该先找一个旅馆住下了。”
南宫诗诗故意拉长了声音,她突然发现带太多人来出差也并不是一件好事,只有她跟赵轩两人,她自然可以明目张胆的要求赵轩收回他那色眯眯的目光,但是张琪和刘龙都在身边,她却只能用上司的口吻来转移注意力。
赵轩听到了南宫诗诗的话,立刻收回目光,指着远处的一家大宾馆道:
“不如我们就住在那里吧。”
远远望去,只见那是一家金碧辉煌的宾馆,远远望去,鹤立鸡群,想必内部条件也是不错的,南宫诗诗当下拍板:
“好,过去看看。”
一行四人来到了宾馆,站在门口,只见大门上写着“春暖居”,名字起的倒是不错,不过跟着金碧辉煌的外表不符啊!
等到赵轩走进去,才发现原来这宾馆之内别有洞天,与其说这里是一个由大理石和奢华物品打造的水晶宫,还不如说这里是一个由竹子和水形成的自然世界。
就连那前台的两侧,都长满了竹子,别有一番青青气息。
南宫诗诗很开心的道:
“这里环境不错,好,就住这里了!”
她都表态了,其他人自然是没有异议的,毕竟她是老板嘛!而且这里的环境确实不错,住在这里花的是公款,还有什么好反对的呢?
其实刘龙从刚才被解救之后,都一直处于一种魂不守舍的状态中,地狱的出现让他心潮澎湃,虽然他是一个铁血军人,可是对传说中的武林高手,也十分神往。
不知为何,张琪对赵轩跟南宫诗诗一起坐在头等舱的事,心中有些不舒服,原本按安排来说,她和赵轩刘龙三人应该是坐在一起的。
想起赵轩跟南宫诗诗坐在一起,谈笑宴宴的模样,莫名的,张琪的心中就生出一种烦躁的感觉。
南宫诗诗坐在赵轩旁边,手中拿着一本杂志,装模作样的看着。
赵轩则微阖双目,静静的坐着。
南宫诗诗见赵轩这幅模样,终于还是先开口道:
“你好像一直都很镇定,你……你一点都不怕吗?”
赵轩睁开眼,哑然失笑:
“怎么不怕,我怕得要命。”赵轩当然很怕,他怕的是那个歹徒丧心病狂的将炸弹引爆,那样他就算是有十双手,怕是也救不了多少人。
虽然他不是什么侠客,不是什么英雄,但是眼睁睁的看着这么多人在自己面前惨遭厄运,他也是做不到的。
这是良知,一个人的良知。上天赋予他强大的力量,一定有他的用意,赵轩不愿辜负这股力量,更不愿意辜负自己的良知。
南宫诗诗轻声道:
“那看你还一副镇定的模样,我还以为你一点都不怕呢。”
赵轩微微笑道:
“难道我惊慌失措了,就有什么用吗?怎么?你好像现在都还没回过神来。”
南宫诗诗老老实实地低下头,老老实实的回答“刚才我快吓死了”,她自然也是极怕的,她只是一个女孩子,而不是女强人!
过了片刻,南宫诗诗又轻声道:
“你说,真的是那个地狱出手的吗?”
赵轩淡淡的道:
“谁知道呢,或许吧。”
南宫诗诗感慨道:
“他可真是个厉害的人,我看过他做的事,每一件都是那么大快人心!他是个大英雄!”语气坚定的好像在发誓!上次就是这个人清理了杀手组织的二十多个人,间接的救了她一命,而这次在飞机上,还是他救的自己!
赵轩笑道:
“谁知道呢,这个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南宫诗诗目光闪烁:
“我都没看见他出手,简直太神了。”
赵轩淡笑道:
“那种场合能出手吗?他的身手再快,也快不过人家手指一按啊,到时候炸弹爆炸了,我们都要死……”
南宫诗诗看着淡淡笑着的赵轩,不知为何,脸上的笑容突然消失,眼眶变得发红,眼泪儿差点就掉了下来,她赶忙侧过脸,不让赵轩看到自己此刻的表情。
她用几不可闻的声音道:
“赵轩,你说,如果我们一起死了,你会后悔吗?”她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泛起红晕,声音有些颤抖。
赵轩点头道:
“后悔,肯定会后悔啊!”
南宫诗诗听了有些激动,她大声道:
“你竟然后悔……你要跟谁在一起死,你说!”
赵轩轻声道:
“死来死去的多不好,活着可以呼吸清新的空气,可以沐浴暖洋洋的阳光,还可以欣赏美丽的女孩子,我为什么要死啊!”
南宫诗诗伸出手,拧了赵轩的腰部嫩肉一下:
“你!**!”
看着瞪大眼睛的南宫诗诗句,赵轩笑了。
跟赵轩闹了一会,或许是累了,南宫诗诗将头靠在赵轩的肩膀上,乖巧的像一个邻家小姑娘!
她的脸上带着红晕,跟赵轩呆在一起,她总有一种很轻松的感觉,这种感觉描绘不出来,但是确确实实的存在着。
曾经上大学的时候,南宫诗诗很向往纯洁的爱情,那时候她是大学的知名校花,天天身边有无数个男生围着,那些男生各个模样帅气,精明强干,有些甚至很有钱,但不知为何,她在他们身上却找不到一点感觉,自然也是不屑于跟他们在一起的。
身边的这个人虽然没钱,也看不出来有多精明强干,可是在他的身边,却总有那种安宁的感觉,那种远离金钱和吵杂的安宁!这本来就是她所追求的,现在终于找到了,她想好好珍惜。
她从未想过一个男人竟然能给她这么柔情的感觉,也从未想过自己竟然如此陶醉于这种感觉,不知不觉中,她的脸上腾起了两团红晕,其实她一直有个问题想问赵轩,可却问不出口。
那唯一的生还机会,为什么让给了自己?他明明可以离开的,那是绝好的唯一的机会,但他却给了自己,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在那一瞬间,自己从他身上看到的只有安静和祝福,她相信,在那一刻,他的心中绝对没有害怕与恐惧,因为一个害怕与恐惧的人绝对不会在那个关头将那唯一能生还的名额让给别人的。
像他这样勇敢的人,到哪里去找呢?
这个问题,她一直没能说出口,从赵轩他们从候机厅走出之后,其实她都不过是一直在强颜欢笑,心中却乱的很。
南宫诗诗的心很凌乱,张琪的心也同样很乱,其实刘龙的心中也很乱。
刘龙这次跟着南宫诗诗一起出门,她哥哥吩咐他的任务是保护南宫诗诗的安全,可是这个保护的界定范围却很模糊,外敌他倒是可以挺身而出,但如果是家贼呢?如果是家贼他该怎么办?
按道理来说,赵轩跟南宫诗诗两人是根本不可能在一起的,毕竟地位相差太大了,南宫诗诗乃淮城十大明星企业的总裁,家财万贯,而赵轩呢,则只是一个穷小子,在公司里面当保安的,这两个人怎么可能在一起?
可事实往往出乎人的意料,这不,两人正甜蜜的说说笑笑呢,看起来比男女朋友还亲密,自己该怎么办?难道上前修理者小子?如果说南宫诗诗不喜欢赵轩这样儿,他倒是可以上前将这个看似小白脸的家伙揍成猪头,可问题是人家南宫诗诗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耐烦。
而且南宫诗诗不但没有不耐烦,而且两人之间的藩篱还是她主动打破的,第一次扑到赵轩怀里,紧接着是第二次,第三次,拦都拦不住,挡都挡不住,他能有什么办法?
至于接下来的第三次,第四次主动入怀,还有扑入怀中会发生的事情,他就更没什么资格去管了。
刘龙并没有资格去阻止总裁的交友问题,现在他所能做的只是远距离的观察,等回到公司再向南宫烈报告情况。
坐飞机的旅程总是很快的,转眼一行四人便到了这个江南的小城市里,这个城市名叫“春鸣”,是一个四季如春的城市,故而又名“春城”,十分宜居。
在这个城市中,最常见到的树是柳树,都说女人如柳,曼妙无双,这春城的女人简直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只见迎面走来几名女孩子,各个拥有高挑匀称的身材,嫩白细腻的皮肤,娴静大方的气质,一个个喜笑颜开,浑身焕发出的流溢光彩,好似一朵朵在春风阳光下盛开的百合花。
这群女孩好比百花,各有各的美丽,但其中一人吸引了赵轩的注意力,她身材苗条,个子不高,站在那些身材高挑的伙伴中,好似大树林里一株修长、俊美、枝叶婆婆、情致别样的小白桦树,别有一番气质。
赵轩的心态是平和的,目光是欣赏的,女人穿的这么美丽,打扮的这么漂亮,自然也是想让人欣赏的,他是饱了眼福了,有一个人却开始吃醋了。
“我说,咱是不是应该先找一个旅馆住下了。”
南宫诗诗故意拉长了声音,她突然发现带太多人来出差也并不是一件好事,只有她跟赵轩两人,她自然可以明目张胆的要求赵轩收回他那色眯眯的目光,但是张琪和刘龙都在身边,她却只能用上司的口吻来转移注意力。
赵轩听到了南宫诗诗的话,立刻收回目光,指着远处的一家大宾馆道:
“不如我们就住在那里吧。”
远远望去,只见那是一家金碧辉煌的宾馆,远远望去,鹤立鸡群,想必内部条件也是不错的,南宫诗诗当下拍板:
“好,过去看看。”
一行四人来到了宾馆,站在门口,只见大门上写着“春暖居”,名字起的倒是不错,不过跟着金碧辉煌的外表不符啊!
等到赵轩走进去,才发现原来这宾馆之内别有洞天,与其说这里是一个由大理石和奢华物品打造的水晶宫,还不如说这里是一个由竹子和水形成的自然世界。
就连那前台的两侧,都长满了竹子,别有一番青青气息。
南宫诗诗很开心的道:
“这里环境不错,好,就住这里了!”
她都表态了,其他人自然是没有异议的,毕竟她是老板嘛!而且这里的环境确实不错,住在这里花的是公款,还有什么好反对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