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五章
还想再问些什么的时候,车已经到了林家豪宅。
林首长两子一女,长子林君韪,从父业,年近四十,已位居上校,次子林君曜,从商,今年三十四,做的是环保产业,近几年才在云安市占据一席之地,女儿林君筱,是林老首长老来得女,今年不过二十三,还在国外读master。
今天结婚的是次子林君曜。
他们来的时间,的确尚早,门口车位只占了一半,人也是稀稀拉拉的。
慕云深看了一眼时间,才六点半,确实有点儿太早了。
早知道刚才应该出去兜一阵风,但是想到车上这个聒噪的存在,他又庆幸刚刚没再拖拉,要不是因为身边这位是他名义上的未婚妻,刚刚他就想将她从车上丢下去了,太聒噪了!
“来早了,估计新娘要八点多才能到。”
林嘉怡耸了耸肩,扭头微笑道,“我们先进去看看会场吧。”
慕云深“嗯”了一声,拔掉钥匙下了车。
有了早上那一出,林嘉怡很聪明的没再傻等着慕云深来给自己开车门,估计这位少爷也从来没为谁这么干过。
她下了车,顺手将礼物给拿了出来。
慕云深这次倒没有表现得那么差劲,伸手接过礼物,淡淡道,“我来吧。”
林嘉怡脸颊红了红,顺势挽住了他的手腕。
慕云深眉头不着痕迹的皱了一下,到底没有挣开,要是被二哥的眼线看见,估计又得挨训了。
林家别墅,自然是比不上紫园那种豪宅,林家毕竟世代从军,在这一方面,自然要比一般的商人要简朴得多。
别墅院落不算太大,估摸也就六七百平方,但是装点的,却十分别致。
院子里搭建了一个台子,后面巨大的牌匾上,被一块儿红布遮着,看上去看挺神秘。
台子周围,全是新鲜的白玫瑰,茂密的围了一周,台阶上的红毯,一路蔓延至门口,说不出的浪漫庄重。
不知道为什么,慕云深突然就想到了庞佳一。
他记得有一次他半夜从国外赶回来,一路风尘去了庞佳一的住处。
庞佳一那天晚班,十点才下班,半夜一点多还没睡,窝在沙发上看韩剧,一边看一边抹眼泪。
说如果将来有一天,有人愿意用9999枝白玫瑰跟她求婚,她一定毫不犹豫就嫁了。
他当时怎么回答的?
他说:你都跟了我这么久,哪个男的敢要你?男人这些浪漫都是给那些
干净清纯的小姑娘,你是吗?
庞佳一怎么回答的他忘了,或许说了,也或许没说,只有记忆中那张惨白的脸,是那么的清晰。
他当时说的,全是心里话,在他心里,庞佳一这个人,早就已经打上“慕云深专属”这个标签了 。
她还指望嫁人?嫁谁惧?
现在想起来,还是有些愤然难平。
里里外外都是他的了,居然还想嫁人!
“君曜哥还挺浪漫的,”
林嘉怡发出一声赞叹,“这花都是一大早空运过来的吧,上面还沾着露水呢。”
“鲜花配美人,你堂嫂长得不错吧?”
慕云深回过神,随口接了一句。
“我没见过诶,”林嘉怡想了想说,“我只知道我这位堂嫂是个以前帮我大伯看过腿的医生,两个人好像认识也没几个月,突然接到结婚的消息,我也挺惊讶的,不过听说,我大伯挺喜欢我这位堂嫂。”
慕云深随意一听,也没放在心上,只淡淡道,“那还挺有缘分的。”
“谁说不是呢。”
正谈着,就瞧见熟人过来,林嘉怡手唤道,“筱筱,这里。”
慕云深回过头,就瞧见一个白色礼服,妆容精致的女孩儿朝这儿走来。
对方瞧见他,愣了一下,然后瞪大双眼,“你……你是慕云深?”
慕云深瞧着她没动,心里却已经猜出了来人的身份。
林嘉怡顿觉脸上有光,微笑道,“看来不用我跟你介绍他了。”
说着,扭头对慕云深道,“这是我堂妹,林君筱,前两天刚从国外回来,一直也没带你见过。”
林君筱似乎对慕云深挺有意思,以前不太爱跟林嘉怡打交道的她,这会儿居然没反驳她的话,反而笑着打招呼,“你好,我是林君筱。”
慕云深朝她点了点头,并没有伸手,“慕云深。”
林嘉怡眉毛挑了挑,眼中笑意越发浓厚,林君筱顿了顿,缓缓收回手,大度的笑了笑,“真人比电视上还帅。”
被人夸帅,没人会不开心,慕云深也从善如流道,“谢谢。”
林嘉怡微微上前,不动声色的将二人隔开,抿唇问道,“君曜哥呢,怎么不见新郎官?”
“带着老婆,去兜圈了。”
“啊?”
林君筱笑了笑,“开个玩笑,新娘不是云安市人,但是我爸说,接亲这个步骤不能少,一大早就让人开着车,载着新郎新娘去市里兜圈去了,算是走个接亲的过场。”
她说着,看了一眼时间,“估计还得一个小时才能回来。”
“不是云安市人?”
林嘉怡有些吃惊,职业是医生已经够让她吃惊了,居然还没有云安市户口,她大伯怎么会同意这门婚事?
“好像是云安市周边的县城里,我刚回来,也不是很清楚。”
林君筱轻描淡写的带过,招呼道,“先跟我去里面休息吧,爸也好久没见你跟二叔了,陪他老人家聊一会儿。”
林嘉怡回过神,轻轻拉了拉慕云深,“上次订婚,大伯就因为腿伤没去,今天带你去见见他。”
慕云深不动声色的躲开她的手,“嗯”了一声,率先走到了前面。
林嘉怡脸色稍稍变了变,咬咬牙,跟了上去。
-------
客厅收拾得很空荡,十几桌酒席,只坐了不到一半,宾客三三两两聚集在一起聊天,喝酒,神色放松。
慕云深进来没走进步,就顿住了脚步,只因为,会场放的那首歌曲,对他来说十分熟悉。
《TheRose》——庞佳一最喜欢听的歌曲。
It‘stheonewhowon‘tbetake
whoca
otseemtogive……
他拧了拧眉,突然觉
林首长两子一女,长子林君韪,从父业,年近四十,已位居上校,次子林君曜,从商,今年三十四,做的是环保产业,近几年才在云安市占据一席之地,女儿林君筱,是林老首长老来得女,今年不过二十三,还在国外读master。
今天结婚的是次子林君曜。
他们来的时间,的确尚早,门口车位只占了一半,人也是稀稀拉拉的。
慕云深看了一眼时间,才六点半,确实有点儿太早了。
早知道刚才应该出去兜一阵风,但是想到车上这个聒噪的存在,他又庆幸刚刚没再拖拉,要不是因为身边这位是他名义上的未婚妻,刚刚他就想将她从车上丢下去了,太聒噪了!
“来早了,估计新娘要八点多才能到。”
林嘉怡耸了耸肩,扭头微笑道,“我们先进去看看会场吧。”
慕云深“嗯”了一声,拔掉钥匙下了车。
有了早上那一出,林嘉怡很聪明的没再傻等着慕云深来给自己开车门,估计这位少爷也从来没为谁这么干过。
她下了车,顺手将礼物给拿了出来。
慕云深这次倒没有表现得那么差劲,伸手接过礼物,淡淡道,“我来吧。”
林嘉怡脸颊红了红,顺势挽住了他的手腕。
慕云深眉头不着痕迹的皱了一下,到底没有挣开,要是被二哥的眼线看见,估计又得挨训了。
林家别墅,自然是比不上紫园那种豪宅,林家毕竟世代从军,在这一方面,自然要比一般的商人要简朴得多。
别墅院落不算太大,估摸也就六七百平方,但是装点的,却十分别致。
院子里搭建了一个台子,后面巨大的牌匾上,被一块儿红布遮着,看上去看挺神秘。
台子周围,全是新鲜的白玫瑰,茂密的围了一周,台阶上的红毯,一路蔓延至门口,说不出的浪漫庄重。
不知道为什么,慕云深突然就想到了庞佳一。
他记得有一次他半夜从国外赶回来,一路风尘去了庞佳一的住处。
庞佳一那天晚班,十点才下班,半夜一点多还没睡,窝在沙发上看韩剧,一边看一边抹眼泪。
说如果将来有一天,有人愿意用9999枝白玫瑰跟她求婚,她一定毫不犹豫就嫁了。
他当时怎么回答的?
他说:你都跟了我这么久,哪个男的敢要你?男人这些浪漫都是给那些
干净清纯的小姑娘,你是吗?
庞佳一怎么回答的他忘了,或许说了,也或许没说,只有记忆中那张惨白的脸,是那么的清晰。
他当时说的,全是心里话,在他心里,庞佳一这个人,早就已经打上“慕云深专属”这个标签了 。
她还指望嫁人?嫁谁惧?
现在想起来,还是有些愤然难平。
里里外外都是他的了,居然还想嫁人!
“君曜哥还挺浪漫的,”
林嘉怡发出一声赞叹,“这花都是一大早空运过来的吧,上面还沾着露水呢。”
“鲜花配美人,你堂嫂长得不错吧?”
慕云深回过神,随口接了一句。
“我没见过诶,”林嘉怡想了想说,“我只知道我这位堂嫂是个以前帮我大伯看过腿的医生,两个人好像认识也没几个月,突然接到结婚的消息,我也挺惊讶的,不过听说,我大伯挺喜欢我这位堂嫂。”
慕云深随意一听,也没放在心上,只淡淡道,“那还挺有缘分的。”
“谁说不是呢。”
正谈着,就瞧见熟人过来,林嘉怡手唤道,“筱筱,这里。”
慕云深回过头,就瞧见一个白色礼服,妆容精致的女孩儿朝这儿走来。
对方瞧见他,愣了一下,然后瞪大双眼,“你……你是慕云深?”
慕云深瞧着她没动,心里却已经猜出了来人的身份。
林嘉怡顿觉脸上有光,微笑道,“看来不用我跟你介绍他了。”
说着,扭头对慕云深道,“这是我堂妹,林君筱,前两天刚从国外回来,一直也没带你见过。”
林君筱似乎对慕云深挺有意思,以前不太爱跟林嘉怡打交道的她,这会儿居然没反驳她的话,反而笑着打招呼,“你好,我是林君筱。”
慕云深朝她点了点头,并没有伸手,“慕云深。”
林嘉怡眉毛挑了挑,眼中笑意越发浓厚,林君筱顿了顿,缓缓收回手,大度的笑了笑,“真人比电视上还帅。”
被人夸帅,没人会不开心,慕云深也从善如流道,“谢谢。”
林嘉怡微微上前,不动声色的将二人隔开,抿唇问道,“君曜哥呢,怎么不见新郎官?”
“带着老婆,去兜圈了。”
“啊?”
林君筱笑了笑,“开个玩笑,新娘不是云安市人,但是我爸说,接亲这个步骤不能少,一大早就让人开着车,载着新郎新娘去市里兜圈去了,算是走个接亲的过场。”
她说着,看了一眼时间,“估计还得一个小时才能回来。”
“不是云安市人?”
林嘉怡有些吃惊,职业是医生已经够让她吃惊了,居然还没有云安市户口,她大伯怎么会同意这门婚事?
“好像是云安市周边的县城里,我刚回来,也不是很清楚。”
林君筱轻描淡写的带过,招呼道,“先跟我去里面休息吧,爸也好久没见你跟二叔了,陪他老人家聊一会儿。”
林嘉怡回过神,轻轻拉了拉慕云深,“上次订婚,大伯就因为腿伤没去,今天带你去见见他。”
慕云深不动声色的躲开她的手,“嗯”了一声,率先走到了前面。
林嘉怡脸色稍稍变了变,咬咬牙,跟了上去。
-------
客厅收拾得很空荡,十几桌酒席,只坐了不到一半,宾客三三两两聚集在一起聊天,喝酒,神色放松。
慕云深进来没走进步,就顿住了脚步,只因为,会场放的那首歌曲,对他来说十分熟悉。
《TheRose》——庞佳一最喜欢听的歌曲。
It‘stheonewhowon‘tbetake
whoca
otseemtogive……
他拧了拧眉,突然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