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为杀人而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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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俩警察对视了一眼,然后纷纷伸手掏出了自己的枪来。
  我们仨人小心翼翼的在稀泥中,深一脚、浅一脚,走下了泥石流的土堆。他俩举着枪,一点点的前进着。
  现在这情况,最大的解释,便是囚犯们借着这一次泥石流,可能脱逃了。而且,那些运送的警察,很有可能也遇难了!
  这可不是瞎猜,因为现场的情况很吓人,到处都是血水。本来雨就大,这一冲刷下来,到处都是一片红色。
  其中一个年轻的警察,小声的说,都小心点!有古怪。
  我点了点头。接着,挨个儿的,我们把所有车,一辆接着一辆全检查了。
  可是,这检查下来之后的情况,让人不敢相信。
  车里面,除了一片狼藉的鲜血,啥玩意儿也没有。
  两人都怪异的对视了一眼,然后他们说,可能是那些囚犯逃脱了,并且劫持了所有警察。
  我觉得这种说法,有点不对劲儿。贩白面这事情,罪名可大可小,按照你的数量来。
  可以说,那一麻袋的白面,枪毙他们十次都够了!
  现在好不容易逃脱了,逃命都来不及,还劫持警察做什么?就算真需要人质,那去抓平民也比警察安全吧?他们何必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抱几个定时炸弹在身边?
  而且,这血迹也太恐怖了!
  即便雨水冲刷了一部分,但车子里面,那鲜血可掩盖不了,绝对不是普通伤能引起的。
  两个年轻的警察没办法了,他们要冒险回去,请示领头的。
  结果,正所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一个警察攀爬上去的时候,上面的泥土坍塌了。这家伙顺着上面,直接翻滚下来,摔断了腿。
  我们也不敢再爬了,只能把他抬上了一辆车。还剩下一个能活动的,他焦急得不行,来回的团团转。
  我给他出主意,能开车么?
  他点了点头。
  我说开车送这受伤的去医院,然后汇报当地警方,寻求支援。我呢,就在这里,等待着他们,到时候把这里的事情汇报给他们头儿就行了。
  这人不干,说留我一个人在这里,实在太危险了。
  我苦笑,说有啥危险的?之前李寡妇那屋子,如此危险,不也是我去的?
  说到这里,看他还要说点啥,我抓着这家伙的胳膊,严肃的说,“快去!别让我堂哥白白牺牲了。”
  他看着我,最后坚定的点了点头。
  下了车,我目送他们离去。
  头顶上,还在下大雨,这雨水似乎没有丝毫停歇的迹象。
  我也不能干在这儿淋雨啊,进了车里面,准备躲一下。
  结果,上车的时候,脚上一疼。我倒抽了一口凉气,仔细看了看,傻眼了!脚上居然有根刺,把我脚背给刺出血了。
  我小心的给它拔了出来。放在眼前看了看,这到底是啥玩意儿?有点像是一根钢针,中指长短,很尖很细。
  看着这东西,我都在发呆,它是啥东西?跟这次的事情有啥关系么?
  “噼啪!”
  雨幕之中,突然一道闪电划过,给我惊醒过来。找了块儿布,小心翼翼,我给它包裹好,放在了身上。
  其实我挺佩服自己的。在凶案现场,我居然蜷缩在车上,度过了一夜。
  第二天天亮,雨过天晴,太阳出来了。
  昨天跑去寻求支援的警察,带着队伍,浩浩荡荡的来了。
  这一次,不仅带来了武警部队,还带来了“工程队”。人家开着挖掘机,还有大量的民工,直接开路。
  这边挖,那边打,两头朝着中间使力。很快,道路就给打通了,双方胜利的会师。
  领头的那警察,看到现场的情况,也是脸色煞白。
  大致的经过,我们也讲过了。虽然觉得不可思议,但是……这么多囚犯,突然的跑了,很可能危害四周的乡民。对于这事情,又怕引起群众恐慌,消息是封锁的,谁也不准说出去。
  然后,武警开始大肆搜山,要把这些家伙全都找出来。群众是不能参与的,因为对方人多势众,还有枪,一般人招惹不起。
  就这样,他们找了三天三夜,最后……
  在一座穷山恶水的深山老林里面,发现了情况!
  听说,所有人都死了!
  不论是失踪的警察,还是失踪的囚犯,他们尸体全都奇怪的摆放在山里面,以一个很奇怪的造型。
  为何我是听说呢?
  因为这事情太邪性,谁都没说,十里八村的村民都不知道。
  我是咋知道的?
  还是那领头的。因为我堂哥牺牲,他觉得愧疚,临走前,请我吃了一顿饭。席间,他喝了很多酒,有点高了,红着脸,不经意间说醉话,把这事儿给说了。
  他觉得对不住我,因为凶手到头来,还是没有绳之于法。
  最要命的是,这案子他跟了12年,到头来是这样的结局。他们是缉毒科,现在这案子完结,他是没权利再继续调查下去了。现在案件已经转到了“刑侦科”,所以这顿饭,也是他跟我的最后一顿饭了。
  领头的回去复命了。那晚上聊了很多,可到头来,我连他名字都不知道。回去的路上,我在琢磨这事儿,到底是怎样的力量,可以在哪么快的时间内,将所有人带走,并将他们给杀死在深山里面?最要命的是,这车中的人,有黑有白。他要是白,没理由杀警察,他要是黑,没
  理由杀大哥熊他们。
  也就是说,这件事情,不是牵扯到双方的事情。凶手是在单纯的为杀人而杀人!
  可他是如何做到的?
  要想劫持这么多人,至少得是一个小分队,还得拥有重武器。更何况,怕死不当警察,双方之间应该发生激斗才对。
  可在现场,我们压根没有发现弹壳,也没有任何交火的痕迹。
  那么多人,为何会心甘情愿的跟他们走?
  还有,凶手到底是他们,还是他?
  这些事情,越是想来,越是觉得匪夷所思,充斥着诡异。
  提到诡异的话,我就想到一种可能性……除非做这事情的,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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