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头发
刘娇的尸体放置在刘家堡的冰室中,为了好好保存尸体,刘少朗将妹妹的尸体放到冰棺中。冰室中阴冷,并且没有烛火,烛火一起就容易被冷气弄得熄灭。
然而长歌却十分淡然地从袖中拿出一颗夜明珠,这颗夜明珠竟是与上官炎拿出来的那颗不相上下,两位掌门不禁有些好奇起这凤阁阁主,只是一阁阁主就有这样的宝贝,而夜明珠往往是皇室中人才享用的。但是查刘娇的事要紧,二人虽心里留了个醒,却也没声张。
阿秀就没想那么多,她只道长歌是从别人那借来的。她在前头领路,因为有夜明珠的照明,整个冰室都亮了起来。
刘娇的尸体已经冰冷,长歌有些无语,刘少朗一下子将尸体给冰存起来,血液凝固,身体冰冷,这样一来无法判断死者死的具体时辰。她将夜明珠挨近冰棺,只见刘娇双手完好地放置小腹上,面上还带着死去时的那种痛苦和微微震惊之色,唇色发白,面容结了一层霜,双目紧闭,身上的衣服倒是还没换。
“少爷怕换了衣服将小姐身上的线索给毁了,便想着入殓时再乎上换上干净的衣服……”阿秀望着死气沉沉的刘娇,抹了抹眼泪,说道。
长歌先是问阿秀,“你是何时发现你家小姐死了的,在何处?”;
阿秀被她这么一问,也没有慌张,她平时就是个细心的丫鬟,这会儿有条不紊地答,“奴婢是约莫两个时辰前发现的小姐,是在小姐的闺房……”
一只手抚上下巴,长歌细眉凝了凝,继续问道,“若你家小姐在闺房被害,那你怎么一点动静都没听到?还有,房中可有打斗痕迹?”
华掌门不禁对长歌敬佩几分,有这分镇定自若和心思敏捷,实属难得。
问到这,阿秀就又哭了起来,她道。“小姐今早一早就说要一个人去花园逛逛,不让奴婢跟着,罚奴婢在厨房给她剥核桃,说是剥完一篮子核桃才准奴婢回去……等奴婢剥完去小姐房中时,就见,就见小姐躺在床上,脖子上一道血口子,身体已经僵硬……”
陈掌门见阿秀又开始哭,不由厉声道,“别哭了,没看到我们在查线索吗!身为你家小姐的丫鬟,她无声无息死在房中,难道其他下人也不知情吗!”
“奇就奇怪在院里的丫鬟和小厮都没有听到一丝打斗声,甚至小姐何时回的房,也无人知道……”
阿秀有些畏惧陈掌门,不敢再哭,只抿紧嘴巴无声掉眼泪。因为小姐这么无声无息没了,她才怀疑是周姑娘啊,有这个武功能够悄无声息将小姐杀了的还与小姐结了仇的她只认识一个周笙。也难怪她会误会长歌。
华掌门看了看刘娇脖子上的伤痕,又结合阿秀的话,她对长歌说道,“周姑娘,按照阿秀的话来猜的话,这刘娇应该不是死在房中,而是被人杀害后悄无声息地送回房中……脖子上的伤口是致命伤,从伤口来看,凶器应是匕首。阿秀说,你发现你家小姐的尸体时她已经有些僵硬了,这么说来,她应该是三个时辰前被杀的……也就是……”
陈掌门闻言也是眼前一亮,神色十分严谨,“也就是我们比试开始没多久那会儿!”
长歌也点头,“这么一来就排除了参加今早比试的人的嫌疑了……这么说来,只剩下没有参与的,并且武功身手在刘姑娘之上的……因为匕首这么近的距离,若是凶手身手不及刘姑娘,那么刘姑娘应该会挣扎甚至与凶手打斗才是,但你们看——刘姑娘的面上只有痛苦和震惊,可见凶手功夫很厉害,一击致命。”
长歌掀开刘娇的袖子,没有发现任何伤痕。她又指了指刘娇的鞋子,“你们看,鞋子上面还有泥土,据我所知,刘姑娘好像有个习惯,进屋之前会换一双干净的鞋子,是不是?”她看向阿秀,问道。
阿秀面露惊讶和敬佩,惊讶的是果然刘娇的鞋子上沾了一些土,应该是花园里的,敬佩的是长歌居然连刘娇这个习惯都记得还能这么心细如尘。
两位掌门不禁赞叹。“周姑娘果然厉害,这点我们都没发现!那这样就断定了刘娇不是死在房中,而且凶手是今日没有出席夺宝大会比武的高手!”
这样一来,岂止是缩短了范围,简直就是确定了人选。只要派人去查查今日没有出席的并且身手了得的,再查查谁今早还去了花园的,凶手自然出来了!三人都不由喜道。
长歌沉思,却是反对她们的主意,她解释道,“如果我们大肆去查,势必要打草惊蛇,你们想想,没有出席的高手也许并不少,若是被凶手察觉了,她毁灭证据甚至是找个替死鬼出来,那事情就难办了。”
闻言,众人沉默了,华掌门是个没耐性的,她有些没好气地问,“那依你之见,我们当如何?”
长歌抬步,看样子是要往外走,但她清冷的声音却一点一点传到众人耳中,“自有办法叫凶手自己找上门来,只是要委屈一下两位掌门了。”
两位掌门不由愣了下,不解地看着长歌,也跟着她走出去,问,“这是什么意思?”
长歌意味深长地勾唇,突然从头上拔了一根头发,让刘少朗走了过来,低声,语气悠然,“麻烦刘兄让人通传下去,就说在令妹的手中发现一根女子的头发,而黎国周将军学过鉴别头发,今晚便能将凶手找出来……所有女子不得离开房门半步,派人去门口守着。”
她这话一落,刘少朗却是怔愣地看着她手中的那根长发,有些疑惑,“你怎么知道凶手是女子?还有周将军怎么会有这样的本事……你到底想干什么……”
他被长歌那神秘莫测的笑给晃了心神,只见后者吐气如兰,两人近得他能够闻见她身上的清香,努力平复杂念,他听她说道,“只管按我说的去办,我保证,今夜,将凶手给你抓出来。”
然而长歌却十分淡然地从袖中拿出一颗夜明珠,这颗夜明珠竟是与上官炎拿出来的那颗不相上下,两位掌门不禁有些好奇起这凤阁阁主,只是一阁阁主就有这样的宝贝,而夜明珠往往是皇室中人才享用的。但是查刘娇的事要紧,二人虽心里留了个醒,却也没声张。
阿秀就没想那么多,她只道长歌是从别人那借来的。她在前头领路,因为有夜明珠的照明,整个冰室都亮了起来。
刘娇的尸体已经冰冷,长歌有些无语,刘少朗一下子将尸体给冰存起来,血液凝固,身体冰冷,这样一来无法判断死者死的具体时辰。她将夜明珠挨近冰棺,只见刘娇双手完好地放置小腹上,面上还带着死去时的那种痛苦和微微震惊之色,唇色发白,面容结了一层霜,双目紧闭,身上的衣服倒是还没换。
“少爷怕换了衣服将小姐身上的线索给毁了,便想着入殓时再乎上换上干净的衣服……”阿秀望着死气沉沉的刘娇,抹了抹眼泪,说道。
长歌先是问阿秀,“你是何时发现你家小姐死了的,在何处?”;
阿秀被她这么一问,也没有慌张,她平时就是个细心的丫鬟,这会儿有条不紊地答,“奴婢是约莫两个时辰前发现的小姐,是在小姐的闺房……”
一只手抚上下巴,长歌细眉凝了凝,继续问道,“若你家小姐在闺房被害,那你怎么一点动静都没听到?还有,房中可有打斗痕迹?”
华掌门不禁对长歌敬佩几分,有这分镇定自若和心思敏捷,实属难得。
问到这,阿秀就又哭了起来,她道。“小姐今早一早就说要一个人去花园逛逛,不让奴婢跟着,罚奴婢在厨房给她剥核桃,说是剥完一篮子核桃才准奴婢回去……等奴婢剥完去小姐房中时,就见,就见小姐躺在床上,脖子上一道血口子,身体已经僵硬……”
陈掌门见阿秀又开始哭,不由厉声道,“别哭了,没看到我们在查线索吗!身为你家小姐的丫鬟,她无声无息死在房中,难道其他下人也不知情吗!”
“奇就奇怪在院里的丫鬟和小厮都没有听到一丝打斗声,甚至小姐何时回的房,也无人知道……”
阿秀有些畏惧陈掌门,不敢再哭,只抿紧嘴巴无声掉眼泪。因为小姐这么无声无息没了,她才怀疑是周姑娘啊,有这个武功能够悄无声息将小姐杀了的还与小姐结了仇的她只认识一个周笙。也难怪她会误会长歌。
华掌门看了看刘娇脖子上的伤痕,又结合阿秀的话,她对长歌说道,“周姑娘,按照阿秀的话来猜的话,这刘娇应该不是死在房中,而是被人杀害后悄无声息地送回房中……脖子上的伤口是致命伤,从伤口来看,凶器应是匕首。阿秀说,你发现你家小姐的尸体时她已经有些僵硬了,这么说来,她应该是三个时辰前被杀的……也就是……”
陈掌门闻言也是眼前一亮,神色十分严谨,“也就是我们比试开始没多久那会儿!”
长歌也点头,“这么一来就排除了参加今早比试的人的嫌疑了……这么说来,只剩下没有参与的,并且武功身手在刘姑娘之上的……因为匕首这么近的距离,若是凶手身手不及刘姑娘,那么刘姑娘应该会挣扎甚至与凶手打斗才是,但你们看——刘姑娘的面上只有痛苦和震惊,可见凶手功夫很厉害,一击致命。”
长歌掀开刘娇的袖子,没有发现任何伤痕。她又指了指刘娇的鞋子,“你们看,鞋子上面还有泥土,据我所知,刘姑娘好像有个习惯,进屋之前会换一双干净的鞋子,是不是?”她看向阿秀,问道。
阿秀面露惊讶和敬佩,惊讶的是果然刘娇的鞋子上沾了一些土,应该是花园里的,敬佩的是长歌居然连刘娇这个习惯都记得还能这么心细如尘。
两位掌门不禁赞叹。“周姑娘果然厉害,这点我们都没发现!那这样就断定了刘娇不是死在房中,而且凶手是今日没有出席夺宝大会比武的高手!”
这样一来,岂止是缩短了范围,简直就是确定了人选。只要派人去查查今日没有出席的并且身手了得的,再查查谁今早还去了花园的,凶手自然出来了!三人都不由喜道。
长歌沉思,却是反对她们的主意,她解释道,“如果我们大肆去查,势必要打草惊蛇,你们想想,没有出席的高手也许并不少,若是被凶手察觉了,她毁灭证据甚至是找个替死鬼出来,那事情就难办了。”
闻言,众人沉默了,华掌门是个没耐性的,她有些没好气地问,“那依你之见,我们当如何?”
长歌抬步,看样子是要往外走,但她清冷的声音却一点一点传到众人耳中,“自有办法叫凶手自己找上门来,只是要委屈一下两位掌门了。”
两位掌门不由愣了下,不解地看着长歌,也跟着她走出去,问,“这是什么意思?”
长歌意味深长地勾唇,突然从头上拔了一根头发,让刘少朗走了过来,低声,语气悠然,“麻烦刘兄让人通传下去,就说在令妹的手中发现一根女子的头发,而黎国周将军学过鉴别头发,今晚便能将凶手找出来……所有女子不得离开房门半步,派人去门口守着。”
她这话一落,刘少朗却是怔愣地看着她手中的那根长发,有些疑惑,“你怎么知道凶手是女子?还有周将军怎么会有这样的本事……你到底想干什么……”
他被长歌那神秘莫测的笑给晃了心神,只见后者吐气如兰,两人近得他能够闻见她身上的清香,努力平复杂念,他听她说道,“只管按我说的去办,我保证,今夜,将凶手给你抓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