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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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景承跟着这位老人的身后,留意了很久感觉这老人对孙女很慈爱,虽然走路有些瘸但却会细心的蹲下来给孙女系鞋带,我看见老人的脸,脸上如同沟渠般的皱纹里像是蓄满了沧桑。
  过马路后老人牵着孙女停在商店的橱窗前,看着里面新款的女装内衣,又过了一个街道老人停在路口,那里有一面凸镜可以两边行驶的车辆看见交通情况,老人应该很谨慎,生怕带着的孙女出现任何意外。
  我看了一眼手表上的时间,魏平海还剩下50个小时,如此紧迫的关头景承为什么要带我来跟踪一个其貌不扬的老人?
  我刚抬头就看见老人牵着孙女折返回来,我忽然有些不知所措,但也只能硬着头皮和老人擦肩而过,走到拐角连忙转身,原来是孙女吵着要零食,老人给孙女买了一根棒棒糖,却没有原路返回而是向另一个方向走去。
  “你总得告诉我跟着这个老人的原因。”
  我问了半天发现没有人回答,转头大吃一惊,身边的景承已经不知去向,我完全不明白他的想法和打算,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顿时乱了方寸,幸好老人还没有被跟丢,心想着景承不会无缘无故跑这么远跟踪一个毫不相关的人,硬着头皮重新跟了上去。
  老人消失在街口的转角,我又路过之前老人停留的橱窗,里面陈列的除了女装之外还有内衣,我忽然敏感起来,一个老人为什么要矗立在这里看女装和内衣。
  再联想到景承之前说过,他是在等待来喝水的猎物,景承一直追捕的都是心理变态的罪犯,一个偷窥女性内衣的老人带着一个小女孩,向偏僻的街道走去,我立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连忙加快脚步追上去,转到老人背影消失的街口时失去了目标,我顿时心里暗暗一惊,沿着街道忧心忡忡的找寻,在一处树木掩映下的健身器材旁边终于又看见了小女孩,她正天真无邪的玩着滑梯,而之前牵着她的老人却不知去向。
  看见小女孩安然无恙我长松一口气,不露声色慢慢走过去,警觉的四处搜索老人的身影,他应该就在附近,为什么会突然不见呢?
  我走进树林中,这个角度刚好可以看见正在玩耍的小女孩,忽然听见身后有树枝被踩断的声音,刚一回头赫然发现老人竟然站在我后面,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猛然伸出手动作敏捷有力,完全不像迟暮的老人。
  扪心自问我格斗术绝对不差,而且对手还是一个老人,但结果却出乎意料,他的手如同铁钳般扣住我手腕,我刚想发力他顺势往下一拧,肘关节迅猛抵在我背心,我整个人瞬间被老人制服半跪在地上感觉手臂快脱臼。
  “为什么要跟着我?”老人的声音低沉嘶哑,如同是从被挤压出来异常刺耳。
  他这身手更加深了我的怀疑,试图从他手上挣脱但越发力越剧痛难忍,我被他偷袭已经无法动弹,心一横只有自己把手臂扭脱臼才能脱困,至少在体力上我绝对占上风。
  咬着牙刚打算破釜沉舟,就看见拿着棒棒糖的景承站到我面前,明显感觉到身后老人的手抖动一下。
  “愣着干嘛。”我冲着他大喊。
  景承完全没有打算救我的意思,摇头苦笑一声:“我告诉过你,猎食者会在水池边等着猎物出现,可你好像理解错了,你才是自投罗网的猎物,真正的猎食者永远在你看不见的地方……”
  景承的目光看向我身后,忽然感觉没那么疼痛,老人竟然松开了我,捂着胳臂站起身重新打量对面的老人,完全不再是之前弱不禁风和祥慈爱的样子,满脸威严神情严峻。
  “到底怎么回事?”我问景承。
  “你就不好奇,为什么跟踪一个老人会被发现吗?”景承笑着反问。
  我回忆整个过程并没有什么地方出现破绽,一时好奇问对面的老人:“你怎么知道我在跟踪你?”
  “从幼儿园出来,你的目光就一直在我身上,我蹲下去系鞋带时目测你和我之间距离是十五米,这是标准的跟踪距离,我在橱窗前停下通过橱窗看见你也停下,过了两个街道后,我还是在凸面镜中看见你,不排除这是巧合,所以我折返向你走去,擦肩而过的时候我留意你的脚步声,正常情况下没有谁会控制自己脚步轻重,而你明显下脚很轻每一步都很均匀,说明你在刻意的控制,但也有可能你谨小慎微,因此我故意把孩子留在滑梯处,如果你再出现的话,那么你就是在跟踪我。”
  老人面无表情说完,我目瞪口呆看着他,瞬间有一种被猎食者逼到绝境的感觉,回头看向景承:“他,他是谁?”
  景承舔舐着手里棒棒糖笑着回答:“他今年都67岁,十分钟不到就发现你在跟踪,你可是要成为警察界精英的男人,如果你连打败自己的人是谁都不知道,那岂不是笑话。”
  我受不了被景承挖苦讥笑,揉着胳臂重新打量对面的老人,然后仔细回忆见到他后的所有细节,很明显他具有极强的反侦查能力,之前控制我时所用的是散打套路和擒拿,他扣住我手腕时我触摸到他虎口的死茧,那是长时间握枪才会留下的。
  具有这些特征的人要么是惯犯匪徒,可这个老人显然和悍匪格格不入,我大感意外皱起眉头:“你,你是警察!”
  “再年轻几岁,你这条胳臂今儿就算是废了。”老人站直身体,即便背有些苍老的佝偻,但却一脸正气犹如一把这不弯的钢刀,他看了景承一眼声音缓和了许多。“不是说以后不会再见了吗?”
  “凯撒。”景承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老人瞬间脸上大变,他和景承是认识的而且还知道凯撒的存在,凯撒的事过了这么久仅仅是听到这个名字,老人脸上都泛起如临大敌的不安和紧张。
  “从时间推算凯撒现在也快要被正法。”老人虽然身手了得,但毕竟上了岁数,刚才一招制敌控制我后气力有些跟不上,乏力的坐到长凳上。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景承坐到老人身边,把之前发生的命案一五一十说出来。
  “门徒?!”老人大吃一惊。“从C档案收录的案件和证据看,凯撒一直都是单独作案从没有发现协同的痕迹。”
  “目前只确定了一个门徒叫萧映真,应该是凯撒在慕尼黑法学院学术交流期间归化的,萧映真一直没回国我推测也是凯撒的意思,他被关入城北监狱后萧映真回国开始成为凯撒的行刑人。”景承含着棒棒糖回答。
  看着景承和老人对话,我像完全被排除在外根本插不上嘴,这个老人不但知道凯撒的存在,而且还接触过被列为机密的C档案,我越来越好奇他的身份。
  “我能做什么?”老人大义凛然问,甚至都没有质疑我如今通缉犯的身份,像是随时准备出征的战士,不会问敌人要多少,只需要告诉他战场在什么地方。
  “一个小时内我必须看到魏平海的全部档案和资料,越详细越好。”景承神情专注对老人说。
  老人搀扶着长凳的扶手颤巍巍站起身,拿出手机走到远处的角落,我终于有机会说话,坐到景承旁边问:“他到底是谁啊?”
  “他叫疯狗。”景承直言不讳告诉我。“是追查凯撒专案组成员之一。”
  我恍然大悟点点头,难怪他知道这么多关于凯撒的事,只是对于疯狗这个名字我有些疑惑,棒棒糖在景承嘴里滑动,他看了还在打电话的老人背影一眼对我说,专案组成员是由他亲自挑选,考虑到凯撒的特殊性,担心凯撒会报复成员家属因此所有人成员一律不用真实姓名。
  至于老人叫什么就连景承也不知道,他在专案组中的任务就是负责追踪凯撒留下的痕迹和线索,从他成为警察第一天起追踪凶手从未失手过,唯一的一次失败就是被凯撒发现。
  当时凯撒的身份还无法确认,完全是根据景承对凯撒的心理画像在追踪,一次凶案现场经验丰富的老狗认为凯撒会混迹在人群中观看自己的杰作,因此对围观的人群中逐一排查。
  竟然真的发现一个符合凯撒特征的人,只是当时雨夜那人穿着雨衣无法看清样子,疯狗刚打算上去询问那人似乎也觉察到什么转身消失在人群中,因为专案组其他人员都在案发现场,疯狗一时间无法得到支援,为了不让凯撒逃脱只身一人跟踪。
  结果被凯撒觉察故意将其引到人行道上,当时是下班高峰期等待过马路的行人密密麻麻,凯撒出现在他身后直接用刀割开他颈部,还从后背连捅了三刀,最后应该是出于泄愤割断疯狗脚筋。
  但疯狗用最后的气力死死抓住他,夺过手术刀刺伤了凯撒手臂,正是这道伤痕为最后抓获凯撒起了决定性作用。
  “很庆幸他捡回一条命。”景承话语虽然漫不经心,可望向老人背影的眼神却充满了敬意。
  听完景承的话我对这位用生命捍卫职责的老人肃然起敬,难怪他的声音嘶哑刺耳原来是被凯撒伤到声带,就连他的名字也感觉亲切可爱:“就因为他擅于追踪,咬住敌人绝不松开所以他才叫疯狗吧。”
  “擅于追踪并且永不放弃的人有很多,但配得上疯狗的只有他。”第一次在景承的眼神中看见敬重。
  “难道疯狗这个名字还有其他的由来?”我看看景承好奇问。“对了,专案组成员都是你亲自挑选,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特质,他的特质是什么?”
  “怕死。”
  “啊?”我一脸惊诧半天没反应过来。“怕死为什么还能奋不顾身追踪凯撒?”
  “他不是怕自己死,他是怕生命在他面前消亡,只有经历过死亡的人才会真正敬畏和珍惜生命,疯狗就是这样的人他会尽自己全力去捍卫生命的神圣,这就是他的特质,他和凌驾于生命之上的凯撒背道而驰,疯狗就是凯撒的宿敌。”
  “经历过死亡的人……”我望向还在打电话的老人。“他经历过什么事,让他对生命如此敬畏和珍惜?”
  景承沉默了一下缓缓告诉我,七九年对越反击战他那个时候还是侦察连一名战士,他的连队奉命向敌军后方迂回穿插,被堵在一个无名高地上,死磕三天双方都是损失惨重,敌军攻上高地时双方都弹尽粮绝。
  白刃战最为惨烈,战友和敌人同归于尽,他是唯一活下来的人,支离破碎的尸块和鲜血覆盖整个阵地,他从尸体堆中爬出来时,犹如在鲜血中洗浴过一般,当时他身受重伤无法动弹,等主力部队完成围歼回撤的时候到达高地已经是半个月之后,战友在清理遗体时竟然发现他还活着。
  “原来是这样。”我终于明白老人为什么会如此敬畏生命,从死人堆里活下来的人或许更能体会死亡的真谛,忽然觉得哪儿不对劲。“白刃战的时候,双方都已经弹尽粮绝,他身受重伤没吃没喝怎么能活了半个月?”
  景承从嘴角取下棒棒糖,面无表情看向我:“狗不挑食,只要能活下去有什么就吃什么。”
  “可总得有吃的才行,阵地上除了死……”我说到一半整个人震惊的愣住,他是靠吃死人的肉和血才活下来。
  “我看过他的档案,里面记载部队发现他时,他已经不说话甚至都没有表情,正坐在一堆敌人的军服上旁边是被肢解的尸体,他满脸的人血手里正拿着一根人的腿骨,撕咬着上面的筋肉如同一条疯狗。”景承晃动着手中棒棒糖,舔舐几下又重新放回嘴里,看着他吃东西的样子我感觉胃在翻滚。
  我现在才明白疯狗这个名字的由来,他不但经历过死亡的洗礼而且还承受过地狱的锤炼,茹毛饮血的十五天,没有让他沉沦于黑暗而是领悟到生命的真谛,他用捍卫生命的方式来敬畏死亡。
  是的,疯狗就是凯撒的宿敌。
  他们两人对生命有这截然不同的认识和理解,一个是守护而另一个是剥夺,凯撒的黑暗永远无法笼罩疯狗,因为直面过是黑暗的人,将不再惧怕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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