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一十二章,见鬼
“呵呵,看来我们还真是有缘了。”白牧野淡淡噙着笑,坐着不动,浑身散发出的内敛与沉稳的气质,与湛东特别相似。
湛南也只是笑了笑,道:“还真是巧。”
此刻的他们都没有多想,因为这世上对蛤蜊过敏的人,就跟对鸡蛋、芒果过敏的人一样,多不胜数,并不能代表什么。
在祈星大酒店的国菜馆,经理专门给湛南他们安排了一个干净漂亮的小包间。
许是执着可以免单的会员卡来的,所以上菜的速度特别快,经理还亲自过来端盘、倒酒,服务特别周到。
之前在夜色下,朦胧的路灯真是将白牧野的外貌大大抹杀了。而此刻坐在灯火明亮的小包间里,湛南夫妇才看清了白牧野竟是一个相貌如此出众的男人。
他很年轻,一点都不像是四十多岁,保养的非常不错。
“叔叔,这一道是药膳,也是来国菜馆必点的招牌菜,你尝尝。”湛南转了下桌面,将主菜对准了白牧野,憨厚老实又质朴真诚的微笑,让白牧野心里徒然增暖。
他夹了点尝尝,点头道:“好吃!”
经理给他们倒上红酒,介绍着:“这是我们洛氏老祖宗家里的庄园自产的最好的红酒,想必乔先生是知道的。”
湛南笑了:“费氏庄园的酒,我知道。”
他又跟孤丝一起端起酒杯,彬彬有礼地起身看着白牧野,道:“叔叔,今天相逢是缘分,下次你再回国的时候,有机会咱们再聚。这杯酒算我们夫妻敬你,祝你在宁国有个美好的旅程。”
白牧野微笑着起身,伸手就去端红酒。
也就是这一瞬,孤丝清楚地看见了白牧野的右手掌心有一枚枣红色的小痣,只是比一般的痣大一点,而且是椭圆形。
一瞬间,孤丝的脸色有些苍白,并不言语。
还算温馨的一顿饭之后,白牧野给湛南留了一张名片,说是今天承了他们夫妻的情,逛了H大,还用了这么精致的国菜,他很感激,希望临走前能有机会回请他们夫妻一次。
湛南收下了名片,嘴上答应着一定给他打电话,可是心里却没有这个意思。
相逢是缘,今天湛南心情很不错,这已经是最大的收获了,哪里还能真的让白牧野回请他们?
分开后,湛南载着孤丝就回家了。
一路上,孤丝倚靠在窗边,琥珀色的眸子直直盯着窗外的景,似乎在欣赏夜景,可是她的眼珠却是一动不动。
湛南想着,她一定是累了。
腾出一只手用力握住她的小手,湛南也没有打扰她,只是这样静静地相互陪着。
他想,或许这就是欧少跟三少他们一直以来都在渴望的、细水流长却流不尽对心爱之人一世深情的感觉吧,是那种即便无言,却依旧觉得心头满满,只因为身边有她的温馨。
二人回到骄阳居的时候,大家还如他们离开时候一样,集体坐在沙发上。
湛东瞧着他们夫妇面颊微醺,担忧地起身走过去:“怎么喝酒了?胆子太大了,就不怕被查酒驾?”
湛南看着哥哥如此担心自己,笑了笑,很乖巧地说着:“嗯,所以我是坏榜样,千万别学我。”
湛东:“......”
“哥,我好想你!”湛南忽然孩子气地伸手,将湛东拥在怀里,还是那种小孩子寻求母爱的姿势,令余下的人瞧见了,真真是哭笑不得,又觉得感慨良多。
湛东的面色掠过一抹不自然,却也拥住了湛南,拍着他的背:“是不是累了?那就早点上楼休息去。”
湛南摇摇头。
心里,他却很自责:哥,对不起,在你委屈难过的时候,我却什么都不懂,还逼着你办婚礼,还跑来给你施加压力,我什么忙都没帮上,还被你这样保护着呢,哥,真的对不起。
他眼眶有些红,就好似他微醺的面颊,挺可爱。
湛东放开他,又不放心地看了眼孤丝,道:“这样,你们俩都在沙发上坐一下,我去给你们煮点醒酒茶。”
易白在一边听见了,笑了笑,当即道:“不用,我来吧。家里有现成的醒酒茶,茶包那种,泡起来很方便。”
“麻烦你了。”湛东很有礼貌地对着易白道:“不要用太烫的水,最好能让他们都早点喝下去。”
易白去了后,湛南一脸委屈地看着湛东:“哥,我没醉。”
孤丝也笑了:“我也没醉。我们都没醉。不然怎么能把车平安开回来呢。”
“还好意思说把车开回来了!”倪子洋有些不高兴,心疼地责备着:“下次再有这样的事情,一定要记得给家里打电话,宁可我们出去接你们,也不许这样拿生命开玩笑!不许酒驾!”
听着倪子洋严肃的话语,湛东湛南他们却是心里暖烘烘的。
几人全都在沙发上落座后,孤丝的表现却是明显局促不安的。她双手搁在腿上,交错地捏着,又分开,又紧握成拳,就这样纠结着,惹得一边的夏轻轻跟阳阳都看出了端倪。
“丝丝,你是不是不舒服?”阳阳微微一笑,语气很是柔和。
孤丝摇摇头,额上却是出了一排密密的汗珠,她这副模样,说没事,谁也不信。
“怎么了?刚才回来就一直不说话。”湛南终于发现端倪了:“之前去餐厅的时候,还挺好的。”
“丝丝,你没事吧?”
“孤丝,有什么不舒服尽管说。”
“是不是喝多了?头晕?还是别的?”
大家都很关心她,七嘴八舌地问起来,孤丝见状,不想再隐瞒。她忐忑不安地看着湛东,道:“哥,我能不能......看一下你的右手?”
湛东:“......”
夏轻轻尴尬地开口:“咳咳,丝丝,有什么事情吗?”
孤丝咬了咬唇,从身后拿过一个抱枕抱在怀里:“我好像看见鬼了!太吓人了!今晚我跟南南遇见一个从树荫下钻出来的叔叔,我们一起去了H大,他说他最爱的人在H大,他半路出国留学去了,几十年没回来过,后来他又说,他对蛤蜊过敏,后来他的右手,跟哥一样,有一颗枣红色的痣,还特么那么巧,也是椭圆形!这大晚上的,你们说吓不吓人?”
湛南也只是笑了笑,道:“还真是巧。”
此刻的他们都没有多想,因为这世上对蛤蜊过敏的人,就跟对鸡蛋、芒果过敏的人一样,多不胜数,并不能代表什么。
在祈星大酒店的国菜馆,经理专门给湛南他们安排了一个干净漂亮的小包间。
许是执着可以免单的会员卡来的,所以上菜的速度特别快,经理还亲自过来端盘、倒酒,服务特别周到。
之前在夜色下,朦胧的路灯真是将白牧野的外貌大大抹杀了。而此刻坐在灯火明亮的小包间里,湛南夫妇才看清了白牧野竟是一个相貌如此出众的男人。
他很年轻,一点都不像是四十多岁,保养的非常不错。
“叔叔,这一道是药膳,也是来国菜馆必点的招牌菜,你尝尝。”湛南转了下桌面,将主菜对准了白牧野,憨厚老实又质朴真诚的微笑,让白牧野心里徒然增暖。
他夹了点尝尝,点头道:“好吃!”
经理给他们倒上红酒,介绍着:“这是我们洛氏老祖宗家里的庄园自产的最好的红酒,想必乔先生是知道的。”
湛南笑了:“费氏庄园的酒,我知道。”
他又跟孤丝一起端起酒杯,彬彬有礼地起身看着白牧野,道:“叔叔,今天相逢是缘分,下次你再回国的时候,有机会咱们再聚。这杯酒算我们夫妻敬你,祝你在宁国有个美好的旅程。”
白牧野微笑着起身,伸手就去端红酒。
也就是这一瞬,孤丝清楚地看见了白牧野的右手掌心有一枚枣红色的小痣,只是比一般的痣大一点,而且是椭圆形。
一瞬间,孤丝的脸色有些苍白,并不言语。
还算温馨的一顿饭之后,白牧野给湛南留了一张名片,说是今天承了他们夫妻的情,逛了H大,还用了这么精致的国菜,他很感激,希望临走前能有机会回请他们夫妻一次。
湛南收下了名片,嘴上答应着一定给他打电话,可是心里却没有这个意思。
相逢是缘,今天湛南心情很不错,这已经是最大的收获了,哪里还能真的让白牧野回请他们?
分开后,湛南载着孤丝就回家了。
一路上,孤丝倚靠在窗边,琥珀色的眸子直直盯着窗外的景,似乎在欣赏夜景,可是她的眼珠却是一动不动。
湛南想着,她一定是累了。
腾出一只手用力握住她的小手,湛南也没有打扰她,只是这样静静地相互陪着。
他想,或许这就是欧少跟三少他们一直以来都在渴望的、细水流长却流不尽对心爱之人一世深情的感觉吧,是那种即便无言,却依旧觉得心头满满,只因为身边有她的温馨。
二人回到骄阳居的时候,大家还如他们离开时候一样,集体坐在沙发上。
湛东瞧着他们夫妇面颊微醺,担忧地起身走过去:“怎么喝酒了?胆子太大了,就不怕被查酒驾?”
湛南看着哥哥如此担心自己,笑了笑,很乖巧地说着:“嗯,所以我是坏榜样,千万别学我。”
湛东:“......”
“哥,我好想你!”湛南忽然孩子气地伸手,将湛东拥在怀里,还是那种小孩子寻求母爱的姿势,令余下的人瞧见了,真真是哭笑不得,又觉得感慨良多。
湛东的面色掠过一抹不自然,却也拥住了湛南,拍着他的背:“是不是累了?那就早点上楼休息去。”
湛南摇摇头。
心里,他却很自责:哥,对不起,在你委屈难过的时候,我却什么都不懂,还逼着你办婚礼,还跑来给你施加压力,我什么忙都没帮上,还被你这样保护着呢,哥,真的对不起。
他眼眶有些红,就好似他微醺的面颊,挺可爱。
湛东放开他,又不放心地看了眼孤丝,道:“这样,你们俩都在沙发上坐一下,我去给你们煮点醒酒茶。”
易白在一边听见了,笑了笑,当即道:“不用,我来吧。家里有现成的醒酒茶,茶包那种,泡起来很方便。”
“麻烦你了。”湛东很有礼貌地对着易白道:“不要用太烫的水,最好能让他们都早点喝下去。”
易白去了后,湛南一脸委屈地看着湛东:“哥,我没醉。”
孤丝也笑了:“我也没醉。我们都没醉。不然怎么能把车平安开回来呢。”
“还好意思说把车开回来了!”倪子洋有些不高兴,心疼地责备着:“下次再有这样的事情,一定要记得给家里打电话,宁可我们出去接你们,也不许这样拿生命开玩笑!不许酒驾!”
听着倪子洋严肃的话语,湛东湛南他们却是心里暖烘烘的。
几人全都在沙发上落座后,孤丝的表现却是明显局促不安的。她双手搁在腿上,交错地捏着,又分开,又紧握成拳,就这样纠结着,惹得一边的夏轻轻跟阳阳都看出了端倪。
“丝丝,你是不是不舒服?”阳阳微微一笑,语气很是柔和。
孤丝摇摇头,额上却是出了一排密密的汗珠,她这副模样,说没事,谁也不信。
“怎么了?刚才回来就一直不说话。”湛南终于发现端倪了:“之前去餐厅的时候,还挺好的。”
“丝丝,你没事吧?”
“孤丝,有什么不舒服尽管说。”
“是不是喝多了?头晕?还是别的?”
大家都很关心她,七嘴八舌地问起来,孤丝见状,不想再隐瞒。她忐忑不安地看着湛东,道:“哥,我能不能......看一下你的右手?”
湛东:“......”
夏轻轻尴尬地开口:“咳咳,丝丝,有什么事情吗?”
孤丝咬了咬唇,从身后拿过一个抱枕抱在怀里:“我好像看见鬼了!太吓人了!今晚我跟南南遇见一个从树荫下钻出来的叔叔,我们一起去了H大,他说他最爱的人在H大,他半路出国留学去了,几十年没回来过,后来他又说,他对蛤蜊过敏,后来他的右手,跟哥一样,有一颗枣红色的痣,还特么那么巧,也是椭圆形!这大晚上的,你们说吓不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