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伤敌一千
回到市局,信羽诺在周喆的办公室里看到了关于本案的所有细节。
为什么不让信羽诺到她原来的地方去看呢?因为信羽诺现在挂的还是停职查看的名,不能公然回来办案,否则显得警局也太没有规矩了,所以只能委屈信羽诺了。
信羽诺对这件事见怪不怪了,谁让自己老公犯事了,自己受牵连了。
7月19日,在匡易服务区男厕,发现一名男尸。
匡易也是Q市的一个地名,匡易服务区和阖家服务区一样,就是个公路上的服务区。
7月19日当天,有一男子和家人自驾游经过匡易服务区,进去休息,男子在上厕所的时候,发现厕所里面有血迹,开始男子以为是有人流鼻血,有点血也正常,可是男子走进一看,血很多,都是从最里面的卫生间流出来的。
男子觉得有些不对劲,怎么有这么多的血,难道是什么颜料?一时好奇,男子就打开了最里面卫生间的门,这一开门,可把男子吓得够呛,卫生间内倒着一具男尸,说他是男尸,因为他脖子上有很大的一个黑窟窿,鲜血流了一身,地上墙上都是血,男尸的裤子堆在大腿处,生殖器周围还有一些液体。
发现男尸的男子很是惊讶,吓得都不会动了,据男子的妻子说,男子这一趟卫生间去了足足半个多小时才踉踉跄跄的出来,当时男子的妻子看自己的丈夫去卫生间那么长时间没出来,就给丈夫打电话,可是无人接听,妻子有些担心,就到卫生间门口查看,喊着丈夫的名字。
男子说,当时他也听到了电话铃声,还想到了拿电话报警,可是身体仿佛被点了穴,一动也不敢动,因为吃惊张开的下巴久久不能闭合。
后来,男子又听到了妻子的喊声,终于能动了,扶着墙勉强走出卫生间,看到妻子之后一下子就倒在妻子身上了,然后费力的说着:“报警,报警!”
妻子不明所以,细问之下才知道出了人命,赶紧报警了。
Q市市局接到报警电话之后,周喆立即带人赶赴案发现场,案发现场正如之前所说,男子并没有对现场造成破坏。
经过法医洪伟的现场检验,卫生间的男子死于上午10:点左右,正是发现他尸体的半个小时之前。
经过后续调查,在男子身上发现身份证,显示男子名叫李一凡,今年25岁,Q市本地人,服务区里有一辆拉货的箱货是这个李一凡开来的,看样子,李一凡应该是一个货车司机,现在已经找到了他的家人。
信羽诺拿起案发现场的图片仔细看着,男子坐在卫生间里,背靠着墙壁,脖子上有一个血窟窿,周围都是凝结的鲜血,看起来十分可怖。
信羽诺又拿了别的照片一一看起来。
李一凡尸体的对面墙上有喷溅式的鲜血,不过血量不是很多,更多的血在李一凡的胸襟上,身后的墙壁也有一些鲜血,地板也被血铺满,便池里全部都是血,血顺着地板流到了卫生间外面。
男子下身赤裸,裤子褪到大腿处,生殖器上有明显的液体。
信羽诺看完照片,又去看调查报告。
检查了李一凡的尸身,除了脱下来的裤子其他衣物完整,身上财物手机都没有丢失,看来凶手只是想要人性命,不是图钱。
李一凡下体的液体经过检验是女子的体液,由此,警方怀疑凶手是个女性,在卫生间里和李一凡发生性关系,趁李一凡不备,用刀子插进李一凡的颈动脉。
对了,伤口!
信羽诺急忙在一堆文件里找关于伤口的检验结果,经过辨认,伤口是由折叠刀造成的,那种折叠刀携带方便,属于管制刀具,折叠刀大概一只手就能握住,按下机关刀子就会弹出来。
凶手就是用这种管制刀具,趁李一凡不备,狠狠刺入李一凡的颈动脉。
在卫生间的墙壁上和地面上,发现大量指纹和脚印,可是卫生间是个公共场所,而且匡易服务区的的卫生间清扫的并不是很及时,这些指纹脚印除了一部分确认为是李一凡的,没有一个能证明是凶手的,不过警局还是全部保存,留着将来做对比。
李一凡下体的体液肯定是凶手留下的,可是除了这一点线索,几乎再也没有其他有价值的东西了。
信羽诺看了李一凡家人的走访询问记录,家里人称,李一凡是一个货车司机,经常跑长途运货,25岁了还没结婚,只是有一个相处2年的女朋友,因为常年在外面,所以待人处事特别圆滑,不会得罪什么人。
看完李一凡的7·19案件,信羽诺又看起了今天发生的7·24案件,结果只看了一小部分,就发现这两起案件是惊人的相似。
今天中午12时29分,警局接到报警说是阖家服务区发现一具不明男尸。
发现男尸的是阖家服务区的清洁人员,当时他正在卫生间里打扫,走到最后一间的时候清洁人员也没注意,直接拉开卫生间的门,结果就看到了一具男尸坐躺在卫生间的便池旁边。
清洁员当时吓得丢掉手中的工具在服务区里来回的跑,嘴里大声喊着:“死人了!死人了!”
后来,在很多人的帮助下,清洁员报了警,周喆立刻带人前往。
死者的身份现在还在调查,死因同李一凡一样,是同一把水果刀所为,现场和第一起案件基本相似,死者下体的液体已经拿去检验做同一对比。
信羽诺将两起案件的现场照片放在一起进行对比,尸体的姿势基本相同,伤口位置基本一致。
不用看别的,什么检验报告都不用看,信羽诺现在就可以断定这是同一人所为,不会有人将案件模仿到这种相似程度的,信羽诺还记得,她以前看过的《心理罪》这本书,书里讲过一个人就是模仿国外的著名连环杀手作案,然而他那种近乎完美的模仿还是有很多和原案不一样的。
而信羽诺现在这两起案子,除了一些不能是人为的细节,其他都是一模一样的,就连死者,都是同样的年轻小伙。
唯一不同的就是这次,凶手把受害人的钱包手机都拿走了,这给办案增加了难度,还要查被害人的身份,找到他的家属。
放下这些照片记录,信羽诺用手托住自己的下巴,闭着眼睛还原案发时候的情形。
被害者驾车来到服务区,然后被凶手勾引,两个人来到男卫生间的最后一个隔间进行苟且之事,事情进行到一半,正是男人享受的时候,女子拿出折叠刀,按下机关弹出刀片,狠狠刺入男子的颈动脉。
瞬间的刺入并不会有多少血喷溅出来,但是在女子拔刀的时候一定会溅到身上血,想必女子是穿了两件衣服,外面脱下来带走。
服务区来往人员并不密集,趁着没有人的时候进入卫生间并不是没有可能,可是这样一个凶手,真的就没有人会注意到吗?
警方现在还在进行监控查看,看看匡易和阖家两个服务区能不能发现相似的可疑女子身影,如果发现了,基本就能确定犯罪嫌疑人了。
毕竟匡易和阖家两个地方是通往不同地方的路线,不会有很多人出现在这两个地方的,就算有,排查范围也大大缩小了。
想着想着,信羽诺苦笑了一下,这个凶手很会找地方,卫生间里没有监控,就算看到了有人进出,也无法锁定嫌疑人,每天出入的人那么多,难道一个个抓起来审问?显然不切实际。
凶手这样的犯罪有些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意味,虽然要了人家的命,可是自己也要搭上被人又摸又搂又亲又抱,甚至在一起做爱的代价,这个女人,未免也太不拿自己当回事了。
不拿自己当回事!
这句话突然一直回荡在自己的脑海,如果凶手是随机作案,并且以这种方式作案,那么她绝对不是一个正常的女人,每个女人都很看中贞洁,哪怕受害人再帅,也不会随随便便就和人家在男厕做爱。
那么,什么样的女人不在乎贞洁呢?
要么,她有严重的精神障碍,注意!是精神障碍不是精神病,也没有一个正常的男人会那么饥渴的去和一个精神病做爱,她有精神障碍,但是和人交流是没有障碍的,她只是对于做爱有一种信羽诺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的心理,更是会把每一个和自己发生关系后的男人杀害,这样来满足她的心理的特殊需求。
要么,她可能就是一个小姐,但是信羽诺并不倾向于这个方面,如果为了钱,她大可接客不需要杀人,而且第一起案件的被害人身上的财物并没有丢失。
那么,有没有可能是一个有着严重精神障碍的小姐呢?
刚开始她只是因为自己的精神障碍才杀人,后来她可能是觉得有钱不拿白不拿,就把第二个被害人的钱财拿走了。
第一起案件毕竟是第一次,凶手也会紧张,但是第二起案件的发生,就会缓解凶手的紧张心理了!
为什么不让信羽诺到她原来的地方去看呢?因为信羽诺现在挂的还是停职查看的名,不能公然回来办案,否则显得警局也太没有规矩了,所以只能委屈信羽诺了。
信羽诺对这件事见怪不怪了,谁让自己老公犯事了,自己受牵连了。
7月19日,在匡易服务区男厕,发现一名男尸。
匡易也是Q市的一个地名,匡易服务区和阖家服务区一样,就是个公路上的服务区。
7月19日当天,有一男子和家人自驾游经过匡易服务区,进去休息,男子在上厕所的时候,发现厕所里面有血迹,开始男子以为是有人流鼻血,有点血也正常,可是男子走进一看,血很多,都是从最里面的卫生间流出来的。
男子觉得有些不对劲,怎么有这么多的血,难道是什么颜料?一时好奇,男子就打开了最里面卫生间的门,这一开门,可把男子吓得够呛,卫生间内倒着一具男尸,说他是男尸,因为他脖子上有很大的一个黑窟窿,鲜血流了一身,地上墙上都是血,男尸的裤子堆在大腿处,生殖器周围还有一些液体。
发现男尸的男子很是惊讶,吓得都不会动了,据男子的妻子说,男子这一趟卫生间去了足足半个多小时才踉踉跄跄的出来,当时男子的妻子看自己的丈夫去卫生间那么长时间没出来,就给丈夫打电话,可是无人接听,妻子有些担心,就到卫生间门口查看,喊着丈夫的名字。
男子说,当时他也听到了电话铃声,还想到了拿电话报警,可是身体仿佛被点了穴,一动也不敢动,因为吃惊张开的下巴久久不能闭合。
后来,男子又听到了妻子的喊声,终于能动了,扶着墙勉强走出卫生间,看到妻子之后一下子就倒在妻子身上了,然后费力的说着:“报警,报警!”
妻子不明所以,细问之下才知道出了人命,赶紧报警了。
Q市市局接到报警电话之后,周喆立即带人赶赴案发现场,案发现场正如之前所说,男子并没有对现场造成破坏。
经过法医洪伟的现场检验,卫生间的男子死于上午10:点左右,正是发现他尸体的半个小时之前。
经过后续调查,在男子身上发现身份证,显示男子名叫李一凡,今年25岁,Q市本地人,服务区里有一辆拉货的箱货是这个李一凡开来的,看样子,李一凡应该是一个货车司机,现在已经找到了他的家人。
信羽诺拿起案发现场的图片仔细看着,男子坐在卫生间里,背靠着墙壁,脖子上有一个血窟窿,周围都是凝结的鲜血,看起来十分可怖。
信羽诺又拿了别的照片一一看起来。
李一凡尸体的对面墙上有喷溅式的鲜血,不过血量不是很多,更多的血在李一凡的胸襟上,身后的墙壁也有一些鲜血,地板也被血铺满,便池里全部都是血,血顺着地板流到了卫生间外面。
男子下身赤裸,裤子褪到大腿处,生殖器上有明显的液体。
信羽诺看完照片,又去看调查报告。
检查了李一凡的尸身,除了脱下来的裤子其他衣物完整,身上财物手机都没有丢失,看来凶手只是想要人性命,不是图钱。
李一凡下体的液体经过检验是女子的体液,由此,警方怀疑凶手是个女性,在卫生间里和李一凡发生性关系,趁李一凡不备,用刀子插进李一凡的颈动脉。
对了,伤口!
信羽诺急忙在一堆文件里找关于伤口的检验结果,经过辨认,伤口是由折叠刀造成的,那种折叠刀携带方便,属于管制刀具,折叠刀大概一只手就能握住,按下机关刀子就会弹出来。
凶手就是用这种管制刀具,趁李一凡不备,狠狠刺入李一凡的颈动脉。
在卫生间的墙壁上和地面上,发现大量指纹和脚印,可是卫生间是个公共场所,而且匡易服务区的的卫生间清扫的并不是很及时,这些指纹脚印除了一部分确认为是李一凡的,没有一个能证明是凶手的,不过警局还是全部保存,留着将来做对比。
李一凡下体的体液肯定是凶手留下的,可是除了这一点线索,几乎再也没有其他有价值的东西了。
信羽诺看了李一凡家人的走访询问记录,家里人称,李一凡是一个货车司机,经常跑长途运货,25岁了还没结婚,只是有一个相处2年的女朋友,因为常年在外面,所以待人处事特别圆滑,不会得罪什么人。
看完李一凡的7·19案件,信羽诺又看起了今天发生的7·24案件,结果只看了一小部分,就发现这两起案件是惊人的相似。
今天中午12时29分,警局接到报警说是阖家服务区发现一具不明男尸。
发现男尸的是阖家服务区的清洁人员,当时他正在卫生间里打扫,走到最后一间的时候清洁人员也没注意,直接拉开卫生间的门,结果就看到了一具男尸坐躺在卫生间的便池旁边。
清洁员当时吓得丢掉手中的工具在服务区里来回的跑,嘴里大声喊着:“死人了!死人了!”
后来,在很多人的帮助下,清洁员报了警,周喆立刻带人前往。
死者的身份现在还在调查,死因同李一凡一样,是同一把水果刀所为,现场和第一起案件基本相似,死者下体的液体已经拿去检验做同一对比。
信羽诺将两起案件的现场照片放在一起进行对比,尸体的姿势基本相同,伤口位置基本一致。
不用看别的,什么检验报告都不用看,信羽诺现在就可以断定这是同一人所为,不会有人将案件模仿到这种相似程度的,信羽诺还记得,她以前看过的《心理罪》这本书,书里讲过一个人就是模仿国外的著名连环杀手作案,然而他那种近乎完美的模仿还是有很多和原案不一样的。
而信羽诺现在这两起案子,除了一些不能是人为的细节,其他都是一模一样的,就连死者,都是同样的年轻小伙。
唯一不同的就是这次,凶手把受害人的钱包手机都拿走了,这给办案增加了难度,还要查被害人的身份,找到他的家属。
放下这些照片记录,信羽诺用手托住自己的下巴,闭着眼睛还原案发时候的情形。
被害者驾车来到服务区,然后被凶手勾引,两个人来到男卫生间的最后一个隔间进行苟且之事,事情进行到一半,正是男人享受的时候,女子拿出折叠刀,按下机关弹出刀片,狠狠刺入男子的颈动脉。
瞬间的刺入并不会有多少血喷溅出来,但是在女子拔刀的时候一定会溅到身上血,想必女子是穿了两件衣服,外面脱下来带走。
服务区来往人员并不密集,趁着没有人的时候进入卫生间并不是没有可能,可是这样一个凶手,真的就没有人会注意到吗?
警方现在还在进行监控查看,看看匡易和阖家两个服务区能不能发现相似的可疑女子身影,如果发现了,基本就能确定犯罪嫌疑人了。
毕竟匡易和阖家两个地方是通往不同地方的路线,不会有很多人出现在这两个地方的,就算有,排查范围也大大缩小了。
想着想着,信羽诺苦笑了一下,这个凶手很会找地方,卫生间里没有监控,就算看到了有人进出,也无法锁定嫌疑人,每天出入的人那么多,难道一个个抓起来审问?显然不切实际。
凶手这样的犯罪有些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意味,虽然要了人家的命,可是自己也要搭上被人又摸又搂又亲又抱,甚至在一起做爱的代价,这个女人,未免也太不拿自己当回事了。
不拿自己当回事!
这句话突然一直回荡在自己的脑海,如果凶手是随机作案,并且以这种方式作案,那么她绝对不是一个正常的女人,每个女人都很看中贞洁,哪怕受害人再帅,也不会随随便便就和人家在男厕做爱。
那么,什么样的女人不在乎贞洁呢?
要么,她有严重的精神障碍,注意!是精神障碍不是精神病,也没有一个正常的男人会那么饥渴的去和一个精神病做爱,她有精神障碍,但是和人交流是没有障碍的,她只是对于做爱有一种信羽诺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的心理,更是会把每一个和自己发生关系后的男人杀害,这样来满足她的心理的特殊需求。
要么,她可能就是一个小姐,但是信羽诺并不倾向于这个方面,如果为了钱,她大可接客不需要杀人,而且第一起案件的被害人身上的财物并没有丢失。
那么,有没有可能是一个有着严重精神障碍的小姐呢?
刚开始她只是因为自己的精神障碍才杀人,后来她可能是觉得有钱不拿白不拿,就把第二个被害人的钱财拿走了。
第一起案件毕竟是第一次,凶手也会紧张,但是第二起案件的发生,就会缓解凶手的紧张心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