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7章 大块头霸王龙
水边,那大块头,脑袋一甩,甩上岸去,挣扎着想再次站起来。
可惜没能成功,站到一半,又轰隆一声,摔下地去,明显已经无能为力。
它两条腿都中了弹,伤了骨头支柱,看来是没有了支撑能力了。
可心抬着枪,想再进行射击,被我给压住枪身:“别打。别浪费子弹了!”
可心道:“它还想站起来呢,不多补两枪,能死掉吗?”
我道:“能死的!你们都朝它开多少枪了都。它一土著,头一回见枪,还没见识过枪子的厉害呢。等它转过神来知道自己是中了枪,就会死了的。”
可心听懵了,回了半天味,才吐出一句话:“你这不歪理吗!”
这倒也不是什么歪理。
可别小瞧了枪械的威力,这种人类发明的热兵器,除了电影里那种变异怪物不算,这地球上,还没有什么动物是它打不死的。我是玩枪出身的,这点我比谁都清楚。
再大型的动物,挨一发这种大威力的步枪子弹,只要是打中要害部位,基本都活不了。
差别只在于什么时候死而已。
一分钟之内估计还能挣扎,但五分钟,一个小时,一天,最多能苟活个三五天,重要器官被暴力破坏,总有它断气的时候,总之不会再有复原的机会了。
还想自然活到死?那是不可能的!
就说大象够大了吧?五十米内,近距离朝它脑门来一枪,它也得趴下。
当然,眼前这巨兽,比大象还要大上那么一两倍,但也大得有限,没有大到太离谱。
其实无论块头再大,总有脆弱与致命的部位,只要是打中了这些地方,凭子弹摧毁性的破坏能力,都足以让这个器官丧失掉功能。
当然,既然说是致命的部位,那这器官,得是无可替代,对本体来说,是不可缺少的。你要是打到个不疼不痒的地方,那肯定不会致死。
人被打掉一整条大腿,还能截肢保命呢。
但在心脏上穿个洞试试?
话再说回来,打死跟制止对方的行动能力,那也是两码事。能致死的一枪,未必就能让对方立刻丧失行动能力。
我刚才要不是把这大家伙的两条腿给扫瘸,我估计得被它临死拉去垫背才算完!
所以刚才为保命,打起来没心疼。
可现在我们既然都上了船,安全避掉了,自然不必再浪费宝贵的弹药。
李志问我:“那现在怎么办,还要回岸去吗?”
我点头:“壮壮它们还在岸里呢,我的备用弹夹,刚才滚的时候也摔掉了,还有煤炉工具都在岸上……我们避开这里,往下一点再靠岸,去拿东西。”
岸上那巨兽,刚才也注意看了,虽有四肢,但能着地的,只有两条粗壮的后腿,前面的一对前肢,特别短小,像长畸形了一样,不知道用来干嘛的。
块头足够大,目测得有十来吨重,起立时的身高已经说了,有四五米高,让人看起来有一种居高临下的压抑感。一条尾巴,则特别的长,像蛇尾巴一样,占了整个身体的大半。
整体长度,则有十几米吧。
这样一头巨兽,又是吃肉的,让我恍惚中,觉得它与侏罗纪时代的某种很出名的家伙,很相似。
但是我又不敢十分确定,因为这大家伙的硕大脑袋上,长着一丛大翎羽……嗯,就像大公鸡的鸡冠一样!
于是我请教我表姐:“大专家,这个吃肉的大公鸡……那个龙,又是什么来头,有什么称呼没有?”
我表姐瞪了我一眼,对‘大专家’的称呼,似乎极不受用,道:“我几乎敢确定,这是雷克斯暴龙。”
“雷克斯暴龙?”我咂摸了一下:“这名字还挺耳生呢,没听过。”
一旁的李志,倒是突然想到了什么:“雷克斯暴龙?那它岂不是那个……我又转不过来了。”
我表姐微微点头:“学名叫雷克斯暴龙,但在我们国内,它有一个更有名的名字,那就是霸王龙!”
“霸王龙?还真它妈是它呀!”
我一愣,我刚才就觉得是它,可谁叫它长得跟我们印象中的不太一样呢。电影里哪只霸王龙是头上长那么显眼的一撮长毛的?
我表姐道:“从体型个头上看,与霸王龙化石建模的几乎一样。据研究,这种大型肉食性恐龙,身上确实也还保留有少部分的羽毛。所以不足为奇。”
聊天中,船只往下飘了五十多米,已经远远离开那头巨兽。这时才划进岸里去。
安全起见,必须得躲这么远。对于这么大的一个庞然大物,我们还是有些心理阴影的,总担心它要噌地一下又站起来,逮着我们追!虽然明知这不可能了。
那四只小狼犬,也在岸上随着船走,赶到了我们的靠岸地点。
我让沈娟,苏舞,还有韦慧云,一起在岸上拉着船,道:“你们仨,就这样拽着缆绳好了,有危险就赶紧跳上船去,离开河岸。丫头,你就拿枪在这当保镖吧,赶几条狗进草丛里面去放哨,有什么情况也早发现。我和李哥,到上头把东西取回来再说。”
我和李志,只拿了一条枪防身,带上狼犬壮壮,重新回了上面的营地。
走到那霸王龙那里时,我们还故意绕开了,在十多米外,远远地观察了一阵。
那大家伙还没断气,不停地扭着脖子,张着脑袋,还甩着尾巴,一副垂死逞凶的样子。
李志见我绕着它看来看去,有些不解:“小余,你研究什么呢?”
我呵呵一笑:“没什么。就想看一下,怎么有效地对付这种庞然大物,为以后再次相遇做些准备。”
“你看这家伙的脑壳,又大又硬,并且不知道它脑子藏在什么部位,子弹要是打在那个颅骨上,还不一定打得到脑子里去。你看,你和可心之前打的那几枪,都打偏它上下鄂去了,虽然也洞穿过去,但对它而言,根本不算什么致命伤。”
李志点头道:“看来还是打它的腿管用呀!”
我道:“打腿虽然也不致命,但能立刻让它丧失行动能力。就像我们人也一样,狠敲一下膝盖,再凶也都站不起来了。我们以后要是再撞上这种大玩意儿,远远地,首先就得瞄它的腿,不给他靠近的机会!要打脑袋打疼了,它估计要冲上来发飙呢。”
感冒……难受。
可惜没能成功,站到一半,又轰隆一声,摔下地去,明显已经无能为力。
它两条腿都中了弹,伤了骨头支柱,看来是没有了支撑能力了。
可心抬着枪,想再进行射击,被我给压住枪身:“别打。别浪费子弹了!”
可心道:“它还想站起来呢,不多补两枪,能死掉吗?”
我道:“能死的!你们都朝它开多少枪了都。它一土著,头一回见枪,还没见识过枪子的厉害呢。等它转过神来知道自己是中了枪,就会死了的。”
可心听懵了,回了半天味,才吐出一句话:“你这不歪理吗!”
这倒也不是什么歪理。
可别小瞧了枪械的威力,这种人类发明的热兵器,除了电影里那种变异怪物不算,这地球上,还没有什么动物是它打不死的。我是玩枪出身的,这点我比谁都清楚。
再大型的动物,挨一发这种大威力的步枪子弹,只要是打中要害部位,基本都活不了。
差别只在于什么时候死而已。
一分钟之内估计还能挣扎,但五分钟,一个小时,一天,最多能苟活个三五天,重要器官被暴力破坏,总有它断气的时候,总之不会再有复原的机会了。
还想自然活到死?那是不可能的!
就说大象够大了吧?五十米内,近距离朝它脑门来一枪,它也得趴下。
当然,眼前这巨兽,比大象还要大上那么一两倍,但也大得有限,没有大到太离谱。
其实无论块头再大,总有脆弱与致命的部位,只要是打中了这些地方,凭子弹摧毁性的破坏能力,都足以让这个器官丧失掉功能。
当然,既然说是致命的部位,那这器官,得是无可替代,对本体来说,是不可缺少的。你要是打到个不疼不痒的地方,那肯定不会致死。
人被打掉一整条大腿,还能截肢保命呢。
但在心脏上穿个洞试试?
话再说回来,打死跟制止对方的行动能力,那也是两码事。能致死的一枪,未必就能让对方立刻丧失行动能力。
我刚才要不是把这大家伙的两条腿给扫瘸,我估计得被它临死拉去垫背才算完!
所以刚才为保命,打起来没心疼。
可现在我们既然都上了船,安全避掉了,自然不必再浪费宝贵的弹药。
李志问我:“那现在怎么办,还要回岸去吗?”
我点头:“壮壮它们还在岸里呢,我的备用弹夹,刚才滚的时候也摔掉了,还有煤炉工具都在岸上……我们避开这里,往下一点再靠岸,去拿东西。”
岸上那巨兽,刚才也注意看了,虽有四肢,但能着地的,只有两条粗壮的后腿,前面的一对前肢,特别短小,像长畸形了一样,不知道用来干嘛的。
块头足够大,目测得有十来吨重,起立时的身高已经说了,有四五米高,让人看起来有一种居高临下的压抑感。一条尾巴,则特别的长,像蛇尾巴一样,占了整个身体的大半。
整体长度,则有十几米吧。
这样一头巨兽,又是吃肉的,让我恍惚中,觉得它与侏罗纪时代的某种很出名的家伙,很相似。
但是我又不敢十分确定,因为这大家伙的硕大脑袋上,长着一丛大翎羽……嗯,就像大公鸡的鸡冠一样!
于是我请教我表姐:“大专家,这个吃肉的大公鸡……那个龙,又是什么来头,有什么称呼没有?”
我表姐瞪了我一眼,对‘大专家’的称呼,似乎极不受用,道:“我几乎敢确定,这是雷克斯暴龙。”
“雷克斯暴龙?”我咂摸了一下:“这名字还挺耳生呢,没听过。”
一旁的李志,倒是突然想到了什么:“雷克斯暴龙?那它岂不是那个……我又转不过来了。”
我表姐微微点头:“学名叫雷克斯暴龙,但在我们国内,它有一个更有名的名字,那就是霸王龙!”
“霸王龙?还真它妈是它呀!”
我一愣,我刚才就觉得是它,可谁叫它长得跟我们印象中的不太一样呢。电影里哪只霸王龙是头上长那么显眼的一撮长毛的?
我表姐道:“从体型个头上看,与霸王龙化石建模的几乎一样。据研究,这种大型肉食性恐龙,身上确实也还保留有少部分的羽毛。所以不足为奇。”
聊天中,船只往下飘了五十多米,已经远远离开那头巨兽。这时才划进岸里去。
安全起见,必须得躲这么远。对于这么大的一个庞然大物,我们还是有些心理阴影的,总担心它要噌地一下又站起来,逮着我们追!虽然明知这不可能了。
那四只小狼犬,也在岸上随着船走,赶到了我们的靠岸地点。
我让沈娟,苏舞,还有韦慧云,一起在岸上拉着船,道:“你们仨,就这样拽着缆绳好了,有危险就赶紧跳上船去,离开河岸。丫头,你就拿枪在这当保镖吧,赶几条狗进草丛里面去放哨,有什么情况也早发现。我和李哥,到上头把东西取回来再说。”
我和李志,只拿了一条枪防身,带上狼犬壮壮,重新回了上面的营地。
走到那霸王龙那里时,我们还故意绕开了,在十多米外,远远地观察了一阵。
那大家伙还没断气,不停地扭着脖子,张着脑袋,还甩着尾巴,一副垂死逞凶的样子。
李志见我绕着它看来看去,有些不解:“小余,你研究什么呢?”
我呵呵一笑:“没什么。就想看一下,怎么有效地对付这种庞然大物,为以后再次相遇做些准备。”
“你看这家伙的脑壳,又大又硬,并且不知道它脑子藏在什么部位,子弹要是打在那个颅骨上,还不一定打得到脑子里去。你看,你和可心之前打的那几枪,都打偏它上下鄂去了,虽然也洞穿过去,但对它而言,根本不算什么致命伤。”
李志点头道:“看来还是打它的腿管用呀!”
我道:“打腿虽然也不致命,但能立刻让它丧失行动能力。就像我们人也一样,狠敲一下膝盖,再凶也都站不起来了。我们以后要是再撞上这种大玩意儿,远远地,首先就得瞄它的腿,不给他靠近的机会!要打脑袋打疼了,它估计要冲上来发飙呢。”
感冒……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