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0章 近距离狙击
余乐带着李志。
一路潜回到原本的位置。
对面,那场狩猎,还没停止,还在继续进行。
那头巨龙,仍然没有任何的反击之力,只能本能地挪动着笨重的身躯,想要避开撕咬。
然而行动能力上的短板,让它根本就无法摆脱纠缠,两方边打边走,已经从最初的位置,向左前方移动了好一段距离。
看那巨龙浑身多处,都被咬破了皮肤,鲜血如注。
可是仗着体型巨大,大到连那不可一世的恐龙霸主,在它面前,都显着像条小狗儿。就像一头猎豹,在面对一只成年大象一样。
所以一时之间,这温驯的大巨龙,竟然没有被杀倒!
那些尾巴上的、大腿上的伤口,虽然在霸王龙那油桶一样巨大的大嘴巴的撕扯下,皮肉外翻,鲜血淋漓。
但相较于它的巨大体型来说,这些伤害,倒又不算什么。
就好像跟一个人,皮肤上到处被猫挠破了皮一样,虽然很疼,但一时之间并不致命。
就是这么长久下去的话,这大家伙,也肯定扛不住的。
蚂蚁多了,都能咬死大象!
当鲜血流尽,当大腿支撑组织被破坏,当心脏器官被咬破,它那两百多吨重的庞然之躯,必须要轰然倒下,然后成了霸王龙口中的美餐!
余乐看着这一幕,倒也不太着急了。
就凭这速度,四只霸王龙,想要杀死那大巨龙,还得攻击好半天才行呢。
在这段时间内,目标绝对不会离开,够余乐将它们一一瞄掉了。
而且看它们杀了猎物之后,极大可能还会原地饱餐一顿。
要不是为了吃这大家伙的肉,它们也不会这样劳师动众是吧?
“走!再往上靠近点!”余乐招呼了一声身后的李志。
李志有些不解:“为什么呀,这里已经看得够清楚的了。怕瞄不准吗?”
“不是。”余乐摇摇头,道:“怕打不疼。”
他估算了一下,现在两地的距离,大约在三百米左右。
阿卡三四百米的有效射程,在这距离上是可以瞄准的。
凭他余乐的枪法,在这个距离上,虽然不敢说要打人左眼,绝不会打偏到右眼上去。
起码打脑袋,是绝对不至于打到胸口上去的!
只是,距离太远,子弹的初速降了,弹头威力就不会很大。
在这么长的距离上,打死人是绰绰有余,但想对霸王龙这样的巨型大块头,造成伤害,恐怕就差了点效果了。
反正现在那四只凶残家伙,注意力全在那大巨龙身上,绝对不会注意到隐藏在草丛里的余乐两个小身板的。
正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余乐决定,要靠近他们一百米左右,再进行攻击!
两人拔开草丛,躬身前行。
最后在一个隆起的小土坡上,停了下来。
此时,距离对面那个战场,顶多只有一百一二十米的距离了。
李志已经有点心惊肉跳了:“靠这么近,靠不靠谱啊?我怎么感觉它们一个冲锋,就能赶到咱们眼前了?”
余乐道:“放心。四只霸王龙,一心逮着那大巨龙咬,大巨龙移动到哪里,它们就会跟到哪里,绝不会到处乱跑的。就算倒霉,那大巨龙往我们这边来,你看它那蜗牛一样的移动速度,也够咱们从容撤离的了。”
李志道:“那要是咱们开枪,枪声吸引了几只大暴龙的注意力,跑过来咬咱们怎么办?它们的速度,可不慢呢!”
余乐半蹲着身,一面架着枪,笑着回道:“咱们现在不是藏在草丛里吗,它们不会发现咱们的。它们现在的全部注意力,都放在搏杀那只大巨龙的身上呢。”
“另外也别太高估了它们的智力了,还能辨识枪声,然后过来纠出背后放冷枪的‘小人’?放心,包它们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李志听得咧嘴而笑:“那兄弟你还真是艺高人胆大呀!那个……要我干什么吗?一起打还是?”
余乐这时,已经瞄上了自己的目标,是那只攻击大巨龙右侧大腿的小霸王龙儿子/女儿!
边回李志的话道:“不用,我一个人打就够了,李哥你负责盯哨周围环境,如有不对情况,及早提醒我撤!”
“砰!”
说着话,便已经抠了一梭出去。
一百多米的距离,打一个十多吨的目标,对于余乐这种受过专业枪械训练的人来说,闭着眼睛都能打,不用怕跑偏。
他没有瞄那大家伙的脑袋,而是瞄到它的小腿骨上去!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与这种凶兽打交道了。
上回刚刚登陆长江口,就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与它的另一只同类打了场遭遇战。
事后他还特意去研究了一下那具被他打死的恐龙尸。
研究什么?
他可不是什么搞学术的斯文学者,去研究霸王龙的生活习性或者身体构造什么的。
他只是要研究,怎么干对方!
就是以后要是再遭遇到同样的对手的话,怎么怼它,才最奏效,最立竿见影!
蛇也有七寸呢,没有什么东西是无敌的。
每一种强大的生物,都会有其对应的弱点。
而对霸王龙最快速见效的弱点,那就是它的腿了。
虽然这部位并不致命。
但它的庞大而笨重身躯,却需要它的两条腿来做支柱!
只要两条腿一废,那就成了没牙的老虎,空有一身本领,却无处施展了!
其次才是心脏!
霸王龙的胸腔部分,骨头少,是一块软皮,步枪子弹打进去,绝对能洞穿它的心脏。
打得准的话,一枪就行!
心脏被打烂,起不了泵血功能,那它也肯定不用活的了。
最后才是大脑!
虽然说大脑才应该是最致命的器官。
但可惜霸王龙整个脑门的比例有点太大了。
外面一副大颅骨包裹着,子弹能不能顺利钻进去不说,钻进去也不定能找得到大脑。
谁知道它那小脑仁藏在哪个旮旯角呢?
你要说颅骨里全是脑?
那好像也不能吧!
能有那么大的脑,那它早就进化成恐龙人,在这个世界上,建立一支先进的文明了!
还用当茹毛饮血的野兽?
一路潜回到原本的位置。
对面,那场狩猎,还没停止,还在继续进行。
那头巨龙,仍然没有任何的反击之力,只能本能地挪动着笨重的身躯,想要避开撕咬。
然而行动能力上的短板,让它根本就无法摆脱纠缠,两方边打边走,已经从最初的位置,向左前方移动了好一段距离。
看那巨龙浑身多处,都被咬破了皮肤,鲜血如注。
可是仗着体型巨大,大到连那不可一世的恐龙霸主,在它面前,都显着像条小狗儿。就像一头猎豹,在面对一只成年大象一样。
所以一时之间,这温驯的大巨龙,竟然没有被杀倒!
那些尾巴上的、大腿上的伤口,虽然在霸王龙那油桶一样巨大的大嘴巴的撕扯下,皮肉外翻,鲜血淋漓。
但相较于它的巨大体型来说,这些伤害,倒又不算什么。
就好像跟一个人,皮肤上到处被猫挠破了皮一样,虽然很疼,但一时之间并不致命。
就是这么长久下去的话,这大家伙,也肯定扛不住的。
蚂蚁多了,都能咬死大象!
当鲜血流尽,当大腿支撑组织被破坏,当心脏器官被咬破,它那两百多吨重的庞然之躯,必须要轰然倒下,然后成了霸王龙口中的美餐!
余乐看着这一幕,倒也不太着急了。
就凭这速度,四只霸王龙,想要杀死那大巨龙,还得攻击好半天才行呢。
在这段时间内,目标绝对不会离开,够余乐将它们一一瞄掉了。
而且看它们杀了猎物之后,极大可能还会原地饱餐一顿。
要不是为了吃这大家伙的肉,它们也不会这样劳师动众是吧?
“走!再往上靠近点!”余乐招呼了一声身后的李志。
李志有些不解:“为什么呀,这里已经看得够清楚的了。怕瞄不准吗?”
“不是。”余乐摇摇头,道:“怕打不疼。”
他估算了一下,现在两地的距离,大约在三百米左右。
阿卡三四百米的有效射程,在这距离上是可以瞄准的。
凭他余乐的枪法,在这个距离上,虽然不敢说要打人左眼,绝不会打偏到右眼上去。
起码打脑袋,是绝对不至于打到胸口上去的!
只是,距离太远,子弹的初速降了,弹头威力就不会很大。
在这么长的距离上,打死人是绰绰有余,但想对霸王龙这样的巨型大块头,造成伤害,恐怕就差了点效果了。
反正现在那四只凶残家伙,注意力全在那大巨龙身上,绝对不会注意到隐藏在草丛里的余乐两个小身板的。
正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余乐决定,要靠近他们一百米左右,再进行攻击!
两人拔开草丛,躬身前行。
最后在一个隆起的小土坡上,停了下来。
此时,距离对面那个战场,顶多只有一百一二十米的距离了。
李志已经有点心惊肉跳了:“靠这么近,靠不靠谱啊?我怎么感觉它们一个冲锋,就能赶到咱们眼前了?”
余乐道:“放心。四只霸王龙,一心逮着那大巨龙咬,大巨龙移动到哪里,它们就会跟到哪里,绝不会到处乱跑的。就算倒霉,那大巨龙往我们这边来,你看它那蜗牛一样的移动速度,也够咱们从容撤离的了。”
李志道:“那要是咱们开枪,枪声吸引了几只大暴龙的注意力,跑过来咬咱们怎么办?它们的速度,可不慢呢!”
余乐半蹲着身,一面架着枪,笑着回道:“咱们现在不是藏在草丛里吗,它们不会发现咱们的。它们现在的全部注意力,都放在搏杀那只大巨龙的身上呢。”
“另外也别太高估了它们的智力了,还能辨识枪声,然后过来纠出背后放冷枪的‘小人’?放心,包它们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李志听得咧嘴而笑:“那兄弟你还真是艺高人胆大呀!那个……要我干什么吗?一起打还是?”
余乐这时,已经瞄上了自己的目标,是那只攻击大巨龙右侧大腿的小霸王龙儿子/女儿!
边回李志的话道:“不用,我一个人打就够了,李哥你负责盯哨周围环境,如有不对情况,及早提醒我撤!”
“砰!”
说着话,便已经抠了一梭出去。
一百多米的距离,打一个十多吨的目标,对于余乐这种受过专业枪械训练的人来说,闭着眼睛都能打,不用怕跑偏。
他没有瞄那大家伙的脑袋,而是瞄到它的小腿骨上去!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与这种凶兽打交道了。
上回刚刚登陆长江口,就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与它的另一只同类打了场遭遇战。
事后他还特意去研究了一下那具被他打死的恐龙尸。
研究什么?
他可不是什么搞学术的斯文学者,去研究霸王龙的生活习性或者身体构造什么的。
他只是要研究,怎么干对方!
就是以后要是再遭遇到同样的对手的话,怎么怼它,才最奏效,最立竿见影!
蛇也有七寸呢,没有什么东西是无敌的。
每一种强大的生物,都会有其对应的弱点。
而对霸王龙最快速见效的弱点,那就是它的腿了。
虽然这部位并不致命。
但它的庞大而笨重身躯,却需要它的两条腿来做支柱!
只要两条腿一废,那就成了没牙的老虎,空有一身本领,却无处施展了!
其次才是心脏!
霸王龙的胸腔部分,骨头少,是一块软皮,步枪子弹打进去,绝对能洞穿它的心脏。
打得准的话,一枪就行!
心脏被打烂,起不了泵血功能,那它也肯定不用活的了。
最后才是大脑!
虽然说大脑才应该是最致命的器官。
但可惜霸王龙整个脑门的比例有点太大了。
外面一副大颅骨包裹着,子弹能不能顺利钻进去不说,钻进去也不定能找得到大脑。
谁知道它那小脑仁藏在哪个旮旯角呢?
你要说颅骨里全是脑?
那好像也不能吧!
能有那么大的脑,那它早就进化成恐龙人,在这个世界上,建立一支先进的文明了!
还用当茹毛饮血的野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