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七章:衣服与头发
黄飞鸿向琰罗献上墨镜,善于投机经营的李鸿章,见状也献上礼物希望得到“主公”的赞赏,他取出一只包装精美的木盒,打开后里面是一根根的小棍子。
“雪茄?”
想不到能在1900年看到雪茄。
“此物名雪茄?”李鸿章也颇为吃惊。
雪茄的名字出现在1924年,徐志摩和梁启超一起宴请泰戈尔,这位印度诗人抽了一根雪茄随口询问这玩意的中文名字。徐志摩思考了一番说道:“卷如茄,燃如雪,就叫做雪茄。”
不过说实话名字再好听也是烟,那个时代因为中国的落后将一个个优美的名字都给了西方事物,看看那些国家,道德的“德”,法制的“法”,英武的“英”,美丽的“美”。外国人给中国起什么名字?china:瓷器,数千年文明的国家就只有瓷器么。
还是汉唐做为天朝上国拥有自信,给别人起的名字:“犬”戎(狗一样的士兵),倭“奴”(矮小的奴隶),匈“奴”(凶恶的奴隶),乌“孙”(黑孙子)……
雪茄在这个时代和墨镜一样是不折不扣的稀罕物,琰罗本体不会抽烟秦始皇分身也不会,毕竟吸烟有害健康,不过抽雪茄也没什么,别说是这个就是抽大烟都没什么,水银之躯——区区烟草的毒性能比得上汞?
他将这玩意装在口袋里,即便不抽平时给小弟扔一根,也可以提升忠诚嘛。
目前七国联军还没打到北京,估计要一个多星期才会来,李鸿章要进宫觐见慈禧,现在的北京卧虎藏龙不知隐藏了多少高手,琰罗不愿意搞事,也就不打算去探一探100多年前的故宫有什么不同,让中堂大人派管家在圆明园附近买了一处大宅子,带着手下们住进其中。
李书文,黄飞鸿,霍元甲。
都是这个时代的格斗家,国术大师,三人在一起那是相当有共同语言,在这一处里世界三者的实力水准,李书文毫无疑问是最强,这很可能是现在全中国最强大的功夫高手了,霍元甲其次,毕竟是未来的津门第一,而黄飞鸿只是广州十虎之一。
天津是北方武林最繁荣的地方,与广州做为南方武林中心相对。
日后还有“北元甲、南飞鸿”的说法。
这处大宅子院子广大,三人平时交手比武,闲时喝一喝小酒。
霍元甲和黄飞鸿纯粹武功比不上李书文但两人有其他特长,黄飞鸿医术高超,而霍元甲,居然会“奇门遁甲”,当然他和真正的道士没办法相比,毕竟他的奇门遁甲只是为了配合迷踪拳这一套拳法,在修行时略有涉猎罢了。
两人和李书文交手后都十分后悔,怀疑无法达到最高的境界会不会是因为分心,没将全部的爱与热情投入在武学上。
“都过来。”
琰罗向院子中正在讨论拳理的三人发出了呼唤。
桌子上摆放了几只纸袋。
打开后里面是一套一套的西服还有黑色锃亮的皮鞋。
“这是朕让李中堂,找京城最好的裁缝,为你们定做的衣服。”
这个年代的清人都是长辫子,这三名武功大师也是如此,李书文比较特殊,他是红发——至于身上的衣服,还是那种传统的长衫。
“洋人的衣服?”
三人互相看了看,李书文抱拳道:“主公不必为我们花钱这洋人的衣服和鞋子可不便宜。”
“不要丢了朕的面子,毕竟你们是始皇帝的护卫……可惜没有耳麦。”
墨镜、西装、皮鞋都穿上,才应该是保镖该有的装扮嘛。
“你们的头发打不打算剃掉?”
“什么?”
先前只是衣服还没什么,琰罗说了这句话,三人立刻大惊失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
这是“孝经”中的开宗明义章。
“当初清朝攻占南方,就下达过剃发令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琰罗淡淡的说道:“你们现在的头发不也已经剃过了?而且还是前颅剃光在后面留一条长辫子,看起来和猪尾巴似的。你们不要中儒家的流毒,留不留头发和孝顺不孝顺有什么关系?”
“陛下。”
李书文没有称呼主公而是换了一个庄重称呼:“您不也留了头发吗?这是汉人的传统。”
秦始皇·琰罗和本体的发型当然不同,英魂分身一头长发从脸颊的两侧和后方披拂下去,直到小腿弯。
“汉人的传统?传统有用,大宋就不会被元朝灭掉,这天下也不会被满清占据,现在的中国也不会在列强欺辱之下毫无还手之力。”
“短发干净易清洗,人也显得精神,朕是炼成了水银之躯每一根头发本质都是肉身精气与水银、灵气的结合,所以不好剃掉。
秦始皇·琰罗的头发黑白相间,最外层是黑发,下方则是被水银侵蚀变色的白发,而且因为修炼水银之躯吸纳和氏璧灵气,原本银白色的水银变成蓝白色,现在的发色等于黑+白+蓝,披散在两侧和身后一大片,发丝盘卷无风飘荡,看起来颇为华丽。
“好,我剃掉!”
第一个出来表态的居然是霍元甲。
“既然加入大秦,自然要断绝和满清的联系,我愿剃发明志!”
黄飞鸿原本还在犹豫,但想一想自己的老爹都挂了还想什么孝经?咬了咬牙:“我也愿剃头,这大清人不作也罢,这辫子不要也罢!”
两人都这样说了李书文也不好反对,其实做为习武之人,他对头发有时也颇为厌恶因为战斗会受到干扰。
之所以不想剪,更大的原因是舍不得这一头灿烂美丽的红发。
“做为表彰,朕秦始皇愿亲自为你们剃头!”
琰罗抬起右手,五行之力中的金行在手中凝出一把金剪刀。
他没学过怎么理发,剃不出什么华丽的造型,最终给霍元甲、黄飞鸿理成了鲁迅与周树人的平头,而且是前颅光秃秃,只有后半部分,两人面面相觑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李书文目睹这一幕,这名枪神的心中也第一次涌起了惊恐。
他差点都要对琰罗大喊“不要过来,你走开”了。
“放心吧,朕刚才只是手生,现在已经熟悉。”
在李书文的强烈抗拒下,琰罗始皇硬上弓,不过没为其剃成与前两人类似的平头,而是剪了个中分,严格来说这次剃的还不错,没成杀马特,也没变成狗啃,只是缺少前半边显得有些怪异,话说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武功高手气血充盈,能以精气刺激毛囊之中发丝的生长。
无论李书文,还是霍元甲、黄飞鸿,专心运功刺激头发缺少的过几天估计就能长出来。
“雪茄?”
想不到能在1900年看到雪茄。
“此物名雪茄?”李鸿章也颇为吃惊。
雪茄的名字出现在1924年,徐志摩和梁启超一起宴请泰戈尔,这位印度诗人抽了一根雪茄随口询问这玩意的中文名字。徐志摩思考了一番说道:“卷如茄,燃如雪,就叫做雪茄。”
不过说实话名字再好听也是烟,那个时代因为中国的落后将一个个优美的名字都给了西方事物,看看那些国家,道德的“德”,法制的“法”,英武的“英”,美丽的“美”。外国人给中国起什么名字?china:瓷器,数千年文明的国家就只有瓷器么。
还是汉唐做为天朝上国拥有自信,给别人起的名字:“犬”戎(狗一样的士兵),倭“奴”(矮小的奴隶),匈“奴”(凶恶的奴隶),乌“孙”(黑孙子)……
雪茄在这个时代和墨镜一样是不折不扣的稀罕物,琰罗本体不会抽烟秦始皇分身也不会,毕竟吸烟有害健康,不过抽雪茄也没什么,别说是这个就是抽大烟都没什么,水银之躯——区区烟草的毒性能比得上汞?
他将这玩意装在口袋里,即便不抽平时给小弟扔一根,也可以提升忠诚嘛。
目前七国联军还没打到北京,估计要一个多星期才会来,李鸿章要进宫觐见慈禧,现在的北京卧虎藏龙不知隐藏了多少高手,琰罗不愿意搞事,也就不打算去探一探100多年前的故宫有什么不同,让中堂大人派管家在圆明园附近买了一处大宅子,带着手下们住进其中。
李书文,黄飞鸿,霍元甲。
都是这个时代的格斗家,国术大师,三人在一起那是相当有共同语言,在这一处里世界三者的实力水准,李书文毫无疑问是最强,这很可能是现在全中国最强大的功夫高手了,霍元甲其次,毕竟是未来的津门第一,而黄飞鸿只是广州十虎之一。
天津是北方武林最繁荣的地方,与广州做为南方武林中心相对。
日后还有“北元甲、南飞鸿”的说法。
这处大宅子院子广大,三人平时交手比武,闲时喝一喝小酒。
霍元甲和黄飞鸿纯粹武功比不上李书文但两人有其他特长,黄飞鸿医术高超,而霍元甲,居然会“奇门遁甲”,当然他和真正的道士没办法相比,毕竟他的奇门遁甲只是为了配合迷踪拳这一套拳法,在修行时略有涉猎罢了。
两人和李书文交手后都十分后悔,怀疑无法达到最高的境界会不会是因为分心,没将全部的爱与热情投入在武学上。
“都过来。”
琰罗向院子中正在讨论拳理的三人发出了呼唤。
桌子上摆放了几只纸袋。
打开后里面是一套一套的西服还有黑色锃亮的皮鞋。
“这是朕让李中堂,找京城最好的裁缝,为你们定做的衣服。”
这个年代的清人都是长辫子,这三名武功大师也是如此,李书文比较特殊,他是红发——至于身上的衣服,还是那种传统的长衫。
“洋人的衣服?”
三人互相看了看,李书文抱拳道:“主公不必为我们花钱这洋人的衣服和鞋子可不便宜。”
“不要丢了朕的面子,毕竟你们是始皇帝的护卫……可惜没有耳麦。”
墨镜、西装、皮鞋都穿上,才应该是保镖该有的装扮嘛。
“你们的头发打不打算剃掉?”
“什么?”
先前只是衣服还没什么,琰罗说了这句话,三人立刻大惊失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
这是“孝经”中的开宗明义章。
“当初清朝攻占南方,就下达过剃发令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琰罗淡淡的说道:“你们现在的头发不也已经剃过了?而且还是前颅剃光在后面留一条长辫子,看起来和猪尾巴似的。你们不要中儒家的流毒,留不留头发和孝顺不孝顺有什么关系?”
“陛下。”
李书文没有称呼主公而是换了一个庄重称呼:“您不也留了头发吗?这是汉人的传统。”
秦始皇·琰罗和本体的发型当然不同,英魂分身一头长发从脸颊的两侧和后方披拂下去,直到小腿弯。
“汉人的传统?传统有用,大宋就不会被元朝灭掉,这天下也不会被满清占据,现在的中国也不会在列强欺辱之下毫无还手之力。”
“短发干净易清洗,人也显得精神,朕是炼成了水银之躯每一根头发本质都是肉身精气与水银、灵气的结合,所以不好剃掉。
秦始皇·琰罗的头发黑白相间,最外层是黑发,下方则是被水银侵蚀变色的白发,而且因为修炼水银之躯吸纳和氏璧灵气,原本银白色的水银变成蓝白色,现在的发色等于黑+白+蓝,披散在两侧和身后一大片,发丝盘卷无风飘荡,看起来颇为华丽。
“好,我剃掉!”
第一个出来表态的居然是霍元甲。
“既然加入大秦,自然要断绝和满清的联系,我愿剃发明志!”
黄飞鸿原本还在犹豫,但想一想自己的老爹都挂了还想什么孝经?咬了咬牙:“我也愿剃头,这大清人不作也罢,这辫子不要也罢!”
两人都这样说了李书文也不好反对,其实做为习武之人,他对头发有时也颇为厌恶因为战斗会受到干扰。
之所以不想剪,更大的原因是舍不得这一头灿烂美丽的红发。
“做为表彰,朕秦始皇愿亲自为你们剃头!”
琰罗抬起右手,五行之力中的金行在手中凝出一把金剪刀。
他没学过怎么理发,剃不出什么华丽的造型,最终给霍元甲、黄飞鸿理成了鲁迅与周树人的平头,而且是前颅光秃秃,只有后半部分,两人面面相觑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李书文目睹这一幕,这名枪神的心中也第一次涌起了惊恐。
他差点都要对琰罗大喊“不要过来,你走开”了。
“放心吧,朕刚才只是手生,现在已经熟悉。”
在李书文的强烈抗拒下,琰罗始皇硬上弓,不过没为其剃成与前两人类似的平头,而是剪了个中分,严格来说这次剃的还不错,没成杀马特,也没变成狗啃,只是缺少前半边显得有些怪异,话说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武功高手气血充盈,能以精气刺激毛囊之中发丝的生长。
无论李书文,还是霍元甲、黄飞鸿,专心运功刺激头发缺少的过几天估计就能长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