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我要盛世华你给吗?
“我的工作经验为零,过去能做什么?”我抬眉看向他。
“可以来做我的助理。”景瑟想也不想的开口。
好像这件事他已经考虑了很久一样。
“没必要,我不想再依靠任何人了。”我淡淡的开口。
从这次盛世华让我停职后,这是我想了一晚上得出了结论,我之所以能够被人随意支配,无非是我自己没有能力罢了,偏偏这个没能力的人还当了总裁助理,这就是最大的问题。
“你要是想依靠自己也可以,我可以帮你,让你从头学起,就像小时候那样,你不想走出自己的世界,我就带着你进入我的世界。”景瑟看着我脱口而出。
他的话让我怔楞了一下。
恍惚间,我似乎回想到了小时候,是他牵着我的手,走过了最初的恐慌跟害怕。
如果景瑟不是在盛景的话,说不定我真的就动心了,但因为是盛景,所以不管条件再诱人,我都得拒绝。
我不想跟盛世华走到无法挽回的地步。
“不用,你应该知道我拒绝的理由。”我抬眸,一脸认真的看着他。
因为他提起过往,我终究不再像之前那样对他那么疏离。
我想,我也许也不是什么好人,景瑟对我有恩,可我现在为了一个喜欢的男人对这个曾经有恩于我的男人放置脑后。
“景瑟,你不欠我,也没必要帮我。”我目光认真的看向景瑟。
脱去之前心里对他失约的埋怨,现在我慢慢平静了下来,也能够心平气和的面对他了。
景瑟惊讶的看着我,脸上并没有什么轻松释然的表情,他脸上的笑容慢慢变得苦涩,沉声道:“我宁愿你埋怨我。”
“我不怨你,相反,当初是你帮了我,只是可惜现在我无以为报。”说着,我自嘲一笑。
“晓蓉,我还是喜欢你叫我小哥哥,也希望我们能够回到从前,来盛景吧!只要你想要的,我都会帮你。”景瑟眸光忧伤的看着我,语气认真执着。
“我想要盛世华。”我看着他脱口而出。
他表情明显一愣,我看着他的表情突然笑了出来:“我要的,没人能帮得了我。”
“你真的那么喜欢他?”景瑟目光怔怔的看着我,喃喃道。
我想我一定是疯了,才会脱口而出那句话,也许这是我现在最深的执念,所以话不经大脑就说了出来。
景瑟最后还是走了,他一直不放弃游说我去盛景,可我一根筋的认准了,哪里都能去,但决不去盛景,哪怕景瑟是盛景的总经理,能给我安排好的工作,给我更多的学习机会。
景瑟走了后,我跟莫离说了一声后便出了门。
我想另找一份工作,然后把盛世的工作给辞掉,我顶着大太阳,看到商场上有招人,便进去询问。
等我逛了几个大商场后,终于找到了一家正缺人手的专卖店。
这里是卖高档女装的,是国际上的一个知名品牌,同时也是本国的本土品牌,名叫一枝独秀。
我在盛世虽然呆的不久,但也练出一些精英白领的气质,再加上这段时间跟林毅学了不少,对于商场导购的工作,几乎是满分通过了面试。
“你就负责这个专柜,做的工作就是给顾客推荐适合顾客的衣服,另外,平时你也要多看看我们公司的杂志,要对我们产品充分的了解,另外,多关注时尚方面,最好能够学会搭配衣服……”
经理跟我提了写工作的要点,我一一记在心里。
第一天,有前辈带着我,也用不着我做什么工作,只要先熟悉环境跟公司的产品就好。
没人的时候,我便捧着一本厚厚的杂志看书,杂志上的都是一枝独秀的衣服,还有各种时装发布会的图片跟消息。
我第一次接触这方面,就像一个海绵一样,不断的吸收着上面的知识,精力都放在上面后,就连盛世华都很少想念了。
晚上下班的时候,我把要辞职的事情跟林毅说了下。
林毅神色复杂的看了我很久:“这件事我需要跟盛总汇报。”
“辞职信我已经写好了,你交给他吧!”我把今天准备好的辞职信递给了林毅。
“晓蓉,我支持你的决定,男人就是这样,你要是一整天都在他眼前晃悠,他反而会忽略你的好。”任晓一脸孺子可教的表情看着我点点头。
我苦笑一声,这不是我欲拒还迎的招数,我只是不想让自己的生死大权掌握在别人手中而已。
如果我真的想要跟盛世华走在一起,那至少要站在一个平等的位置,而不是一直被他施舍。
林毅有没有把辞职信交给盛世华我不知道,不过,盛世华在这段时间却没有联系过我。
转眼半个月过去了,似乎盛世华早就把我抛在了脑后。
要不是林毅告诉我张诚的消息的话,我都快把张诚给忘记了。
林毅告诉我,张诚这段时间陆续挪用公司的钱,前前后后已经有两百多万了。
我跟任晓商量,既然张诚有了钱,那么,就应该在林海的官司上继续施压,让林家把赔偿款拿出来。
任晓在这件事上忙了四五天,便把事情搞定,不得不说,林凌真的很有本事。
我跟任晓叹气:“你说,我要是有林凌一半的本事,是不是就能把盛世华勾搭到手了?”
任晓嗤笑一声:“你知道张诚为什么不断的在林凌身上砸钱吗?”
我摇摇头,说实话,我不懂,也不明白,张诚也不算多大方的人,当初跟我在一起的时候,省吃俭用的,怎么在林凌身上就如此大方?难道真的是我做人失败。
“很简单,林凌就像张诚投资了一大笔钱买来的宝贝一样,哪怕最后发现是赝品,也舍不得扔掉了。”任晓回答的一针见血。
所以说,女人花男人钱就对了吗?是不是像我这样的傻子,注定不被珍惜的。
我郁闷的真想干一瓶酒大醉一场。
说干就干,我当场拉着任晓,就要去酒吧喝酒去,我以前是个乖乖女,嫁人后,一直当贤惠的妻子,然后离婚,一心扑在盛世华身上,还不曾好好的放纵一次。
这是我第一次来酒吧这种地方,噪杂的震耳欲聋的音乐声,还有在舞池中央扭腰摆臀跳着热舞的女郎,一切都显得很新鲜。
任晓拉着我坐在了吧台,朝着酒保说道:“来一杯忘情水跟一杯夜魅。”
“可以来做我的助理。”景瑟想也不想的开口。
好像这件事他已经考虑了很久一样。
“没必要,我不想再依靠任何人了。”我淡淡的开口。
从这次盛世华让我停职后,这是我想了一晚上得出了结论,我之所以能够被人随意支配,无非是我自己没有能力罢了,偏偏这个没能力的人还当了总裁助理,这就是最大的问题。
“你要是想依靠自己也可以,我可以帮你,让你从头学起,就像小时候那样,你不想走出自己的世界,我就带着你进入我的世界。”景瑟看着我脱口而出。
他的话让我怔楞了一下。
恍惚间,我似乎回想到了小时候,是他牵着我的手,走过了最初的恐慌跟害怕。
如果景瑟不是在盛景的话,说不定我真的就动心了,但因为是盛景,所以不管条件再诱人,我都得拒绝。
我不想跟盛世华走到无法挽回的地步。
“不用,你应该知道我拒绝的理由。”我抬眸,一脸认真的看着他。
因为他提起过往,我终究不再像之前那样对他那么疏离。
我想,我也许也不是什么好人,景瑟对我有恩,可我现在为了一个喜欢的男人对这个曾经有恩于我的男人放置脑后。
“景瑟,你不欠我,也没必要帮我。”我目光认真的看向景瑟。
脱去之前心里对他失约的埋怨,现在我慢慢平静了下来,也能够心平气和的面对他了。
景瑟惊讶的看着我,脸上并没有什么轻松释然的表情,他脸上的笑容慢慢变得苦涩,沉声道:“我宁愿你埋怨我。”
“我不怨你,相反,当初是你帮了我,只是可惜现在我无以为报。”说着,我自嘲一笑。
“晓蓉,我还是喜欢你叫我小哥哥,也希望我们能够回到从前,来盛景吧!只要你想要的,我都会帮你。”景瑟眸光忧伤的看着我,语气认真执着。
“我想要盛世华。”我看着他脱口而出。
他表情明显一愣,我看着他的表情突然笑了出来:“我要的,没人能帮得了我。”
“你真的那么喜欢他?”景瑟目光怔怔的看着我,喃喃道。
我想我一定是疯了,才会脱口而出那句话,也许这是我现在最深的执念,所以话不经大脑就说了出来。
景瑟最后还是走了,他一直不放弃游说我去盛景,可我一根筋的认准了,哪里都能去,但决不去盛景,哪怕景瑟是盛景的总经理,能给我安排好的工作,给我更多的学习机会。
景瑟走了后,我跟莫离说了一声后便出了门。
我想另找一份工作,然后把盛世的工作给辞掉,我顶着大太阳,看到商场上有招人,便进去询问。
等我逛了几个大商场后,终于找到了一家正缺人手的专卖店。
这里是卖高档女装的,是国际上的一个知名品牌,同时也是本国的本土品牌,名叫一枝独秀。
我在盛世虽然呆的不久,但也练出一些精英白领的气质,再加上这段时间跟林毅学了不少,对于商场导购的工作,几乎是满分通过了面试。
“你就负责这个专柜,做的工作就是给顾客推荐适合顾客的衣服,另外,平时你也要多看看我们公司的杂志,要对我们产品充分的了解,另外,多关注时尚方面,最好能够学会搭配衣服……”
经理跟我提了写工作的要点,我一一记在心里。
第一天,有前辈带着我,也用不着我做什么工作,只要先熟悉环境跟公司的产品就好。
没人的时候,我便捧着一本厚厚的杂志看书,杂志上的都是一枝独秀的衣服,还有各种时装发布会的图片跟消息。
我第一次接触这方面,就像一个海绵一样,不断的吸收着上面的知识,精力都放在上面后,就连盛世华都很少想念了。
晚上下班的时候,我把要辞职的事情跟林毅说了下。
林毅神色复杂的看了我很久:“这件事我需要跟盛总汇报。”
“辞职信我已经写好了,你交给他吧!”我把今天准备好的辞职信递给了林毅。
“晓蓉,我支持你的决定,男人就是这样,你要是一整天都在他眼前晃悠,他反而会忽略你的好。”任晓一脸孺子可教的表情看着我点点头。
我苦笑一声,这不是我欲拒还迎的招数,我只是不想让自己的生死大权掌握在别人手中而已。
如果我真的想要跟盛世华走在一起,那至少要站在一个平等的位置,而不是一直被他施舍。
林毅有没有把辞职信交给盛世华我不知道,不过,盛世华在这段时间却没有联系过我。
转眼半个月过去了,似乎盛世华早就把我抛在了脑后。
要不是林毅告诉我张诚的消息的话,我都快把张诚给忘记了。
林毅告诉我,张诚这段时间陆续挪用公司的钱,前前后后已经有两百多万了。
我跟任晓商量,既然张诚有了钱,那么,就应该在林海的官司上继续施压,让林家把赔偿款拿出来。
任晓在这件事上忙了四五天,便把事情搞定,不得不说,林凌真的很有本事。
我跟任晓叹气:“你说,我要是有林凌一半的本事,是不是就能把盛世华勾搭到手了?”
任晓嗤笑一声:“你知道张诚为什么不断的在林凌身上砸钱吗?”
我摇摇头,说实话,我不懂,也不明白,张诚也不算多大方的人,当初跟我在一起的时候,省吃俭用的,怎么在林凌身上就如此大方?难道真的是我做人失败。
“很简单,林凌就像张诚投资了一大笔钱买来的宝贝一样,哪怕最后发现是赝品,也舍不得扔掉了。”任晓回答的一针见血。
所以说,女人花男人钱就对了吗?是不是像我这样的傻子,注定不被珍惜的。
我郁闷的真想干一瓶酒大醉一场。
说干就干,我当场拉着任晓,就要去酒吧喝酒去,我以前是个乖乖女,嫁人后,一直当贤惠的妻子,然后离婚,一心扑在盛世华身上,还不曾好好的放纵一次。
这是我第一次来酒吧这种地方,噪杂的震耳欲聋的音乐声,还有在舞池中央扭腰摆臀跳着热舞的女郎,一切都显得很新鲜。
任晓拉着我坐在了吧台,朝着酒保说道:“来一杯忘情水跟一杯夜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