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章 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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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澄打开塑料袋一看,简直是哭笑不得。
  “哥!你买的这是什么啊?”
  程浩蹙眉道:“你让我买的是什么,我不就买的什么吗?”
  薛澄摇头道:“哎呦哥哥啊,难怪小园发火呢!人家还是姑娘呢!”
  程浩蹙着眉瞪着他,薛澄只好把东西递给他:“你自己看!”
  “这个……”刚才光顾着想快点逃走,还真没仔细考虑到这个东西的用法。
  薛澄无奈的摇摇头,苦笑一下。
  程浩挠挠耳朵,小声道:“就算我买错了,可是她有男朋友的……”
  薛澄简直被他气得要背过气去:“人家有男朋友,也没有胡来过!就她生活的那个地方,落后时代三十年!人家小园顶讨厌的就是你这种乱七八糟的生活!你要敢这么去问她,我就先走了,你等着她拿刀砍你吧!”
  程浩吓得摇摇头头,正在这时,小园回来了。
  看见客厅里站着的两个人,向小园没好气的用鼻子“哼”了一声,就径直上楼去了。
  虽然被这俩人轮番鄙视了一顿,程浩却异常高兴。
  今天的不悦早都被他抛在脑后,他举着那个sd娃娃,止不住傻笑。
  那个短头发的娃娃,睁着一双懵懂的眼睛望着他,那表情像极了小园无辜的样子。程浩把它抱在怀里,想起小园的愤怒他竟然开心不已。
  虽然他的经历很丰富,也从来不在乎这些女人交往过多少男人。
  可是当他确定小园还是个女孩儿的时候,竟然会兴奋不已。
  程浩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骨子里还是一个中国式男人,多多少少都会在乎自己喜欢的人是不是完整。
  原来不在乎,只不过是没有遇上那个人……
  想到这里,他不由乐着,低下头。有点想嘲笑自己,自己怎么会是这个样子,简直就像一个在恋爱中的高中生。
  恋爱……一个陌生的词语,从来都傲娇着说不会爱上任何人的他,第一次感受到了这种奇异的滋味。
  程浩抬起手臂,看看那上面好似一条蜈蚣般狰狞的疤痕,他突然确定了自己的感觉。
  是的,自己是喜欢她的,非常非常喜欢。
  用了这么久他才知道,原来看不见她自己会想她;看见她哭她会心疼;看见她可怜兮兮的表情就想捉弄她;看见她受伤害自己会非常害怕。
  如果这都不算喜欢,那什么还能叫喜欢一个人呢?
  自己真的是很愚蠢,自己一直在和自己的傲娇做斗争。其实在跳下悬崖的一刹那,他就该明白,她在自己的生命中究竟是什么位置。
  付宪龙说的很对,有些事急不得,还要一步步来。
  首先要解决掉她的男朋友,这件事不出意外应该已经差不多了。
  可是小园要难过一阵儿,这肯定是免不了的……
  **
  经过了晚上的折腾,向小园的心里反而松了口气。
  原来是生理期造成的情绪失控,这样想让她舒服很多。自己本来就跟程浩没什么关系,他的生活本就如此,自己又不是没见过。
  只要他不骚扰自己,那么自己就根本不该在乎,也轮不到自己在乎。
  向小园平复了一下心情,然后下楼去。看见厨房里穿着围裙的程浩,她不由吓了一跳。
  “你尝尝,这味道行吗?”程浩将一杯棕褐色的液体递给她。
  小园小心的喝了一口,是姜汤,味道还能接受,不是很怪异。
  程浩松了口气:“我试了好多回,就这次算基本成功吧。”
  其实一大早程浩就在厨房里煮姜汤,知道小园在生理期,喝点姜糖水是有好处的。
  可惜他的厨艺实在是糟糕之极,只好煮了倒,倒了煮,不知浪费了多少。
  “谢谢!”小园冲他笑笑。
  其实程先生有时候人还是很好的,只要不去想他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只要安慰自己他怎样生活跟自己都没关系。
  小园喝完姜汤,洗手做早饭。
  程浩赶紧拦住她:“你不舒服,去休息吧!”
  小园苦笑一下:“哪有那么娇气?每个月都如此,难道还不吃饭,不洗衣了?”
  让别人拿自己的生理期说事,小园觉得挺丢脸的。
  程浩看着满不在乎的小园,轻轻叹了口气。
  “小园,有时候女人应该活的娇贵一点,不要让人觉得天塌下来你也能自己扛着。这样其实挺伤男人的自尊心。”
  听他这样说,小园扑哧一下笑了:“天塌不下来,不用担心。可能我从小就被教会要自强,自立,这样才会有独立的人格。”
  程浩苦笑着摇摇头:“我说不过你。”
  薛澄这时才打着哈欠从客房中出来:“我们出去吃吧!”
  程浩看看小园,一挥手:“走吧!”
  三个人于是去吃早茶了。
  吃完早饭,程浩和薛澄要去加班,向小园去逛街。
  很久都没有出来逛逛了,跟姐妹们一起去逛街购物,小园已经记不清楚什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平时总是忙忙碌碌,自己周末又在这里,和梁靖涛不能跟一般的情侣一样一起看电影,一起逛逛商场。好像跟他在一起的时间还没有跟程浩在一起的时间多。
  又想到钟原都要结婚了,小园叹了口气,不知道自己的爱情什么时候才能修成正果。
  她一边想着,一边转悠到一间服装店,看中了一件淡蓝色的小针织衫。
  很久没有买衣服了,虽然有点贵,但还可以接受。
  想起程浩买起衣服来眼都不眨,她不由微微皱眉。
  是该给他发最后警告了,他的衣帽间衣服都多得快装不下了。要知道他的衣帽间可是整整一间屋子啊!
  难道这些有钱人都这么喜欢买衣服吗?
  上次去倪琨家,他的衣服比程浩的还多,那衣帽间就足有六七十平米。
  不过他比程浩整洁多了,衣服虽然多,但都井井有条。那一排排的大衣,一格格的皮鞋,放眼望去一尘不染,看着也舒服。
  不像程浩,每次来都要帮他收拾,裤子衬衣全都混在一起,气得小园牙根疼。
  向小园正在试衣服,突然听见手机响起,接来一看,竟然是倪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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