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兔子自有妙计
第一百二十四章兔子自有妙计
在富二代孙莎莎小姐十八岁以前,她一直对自己的人生赢家身份充满着认可。
简单点来说,就是她对胜利这个词深信不疑。在贵族幼儿园有专门的阿姨系围巾,上小学因为校长的关照坐在前排,中学即使不学习也有很多同学排队给她抄作业,考场里只要对邻桌的男生说“能不能给我看一眼答案”就能顺利及格了。
当然胜利的人生不包括陈弧,陈弧那种失败经历还是先抹除吧,否则说起来太伤心了。
总之一切都是美好的,因为家庭富裕生活美满,最关键的是她既不胖也不丑,在高中也是八分以上的艺术生水平,能招徕更多的青眼和更多的嫉妒,女孩儿们嫉妒她有豪车车接车送而不需要干爹,男孩儿们羡慕她能在业余的游戏里甩出人民币玩家的水准,简而言之就一个词能形容:霸气。
然而霸气的孙莎莎同学其实是个脑回路不怎么正常的孩子,这可能和在妇产医院的时候护士接生经验不足有关,也可能和小时候的家教是个崇尚欧洲文学的意识流有关,那个老师压根就没什么正常的人生观,张口给你讲死亡是得到救赎的唯一途径,要么就是莎士比亚死前娶了几个小老婆。
在这种神经质而充满文艺的熏陶下,孙莎莎同学走上了和她姐姐完全不同的成长之路。当然了,她们姐妹俩的脑回路还是有着本质的不同,孙菲菲从来不听那个不知道是什么鬼的家教教课,老师一来她就装肚子疼,然后跑外面玩泥巴去了。只有妹妹认真的托腮听法国大革命和路易十四临死前喝的红酒是怎么酿出来的。这导致的直接差别就是孙菲菲野蛮成性,不受管教,分分钟就表现自己不受封建礼教束缚的决心给你看,拿把刀切腹这种事儿都能干的出来。
而以文静著称的孙莎莎就看不上自己姐姐这种犹如关东二把刀的性子,总结成一个词就是粗俗。书也没读几本文章没看几篇,张嘴就是“我闭上眼睛就是天黑”,一点也不值得人尊敬。她的床头长期放着巴掌厚的《哈利波特》和《天龙八部》,闲着没事就看几页,试图用东西方经典文学来熏陶自己——虽然效果不怎么好,后来她一直觉得表妹和表哥是可以恋爱结婚生猴子的,还为此跑去问她妈为什么自己和表哥没婚约。这件事把表哥家吓得够呛,本来悬而未决的女朋友连夜就打算订婚了。
然后因为没和帅气表哥结成良缘的孙家二小姐就有点阴影,这和她以后变得和哪吒踩得那个轮子一样风风火火有点间接的原因。事情复杂,难以形容。
总是她这辈子压根就不用那只正常的眼睛看问题,导致什么判断都稍微错位。比如说本来很看不起财大气粗的邵家,觉得他们就是拿着金山银山的土包子,邵凛空就是一个没文化的花心大少。本来这样就挺对的,但是后来就不同了。自从意识到唐允可能有潜在出轨意向后,她又把邵凛空归结为弱势群体,霎时就变得值得同情了。然后再加上点什么杂七杂八的原因,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当雷锋,雷锋第一步就是不能纵容这对狗男女,得揭发他们的奸情。
然后揭发奸情还有第二个作用,她不想让她妈考虑邵峻琪当上门女婿,无论是“上门”还是“女婿”最好都不要考虑。
然后在被唐允威胁买去农村当媳妇的时候,孙二小姐的第一反应居然是“如果自己被卖两万块到农村的事情传到市里一定会颜面扫地”。
太可怕了,简直太可怕了。
她作为富二代生活的这些年来,一瓶粉底液一千块,一个包一万块出头已经是常态了。那么问题来了,这么多年家里养活她至少花了几十万成本,如果两万块钱轻飘飘的卖出去了,那自己的脸往哪儿搁?父母的老脸往哪儿搁?
这特么多丢人啊,比穿着大棉袄和拖鞋在马路上闲逛都丢人。她甚至都能想象出将来客人到自己家去做客,开口说“听说你家莎莎两万块卖到农村了?”这就和乡下人们串门说“听说你们家猪50块宰了吃肉了?”是一个道理,充满了赤裸裸的羞辱意味。
所以孙莎莎明显就不淡定了,在唐允机智而充满不道德的威逼下,她立刻就倒戈相向。把自己的意图全数供了出来。
结果就是唐允越听越皱眉,越听越皱眉。在听到邵峻琪上门女婿的环节展演欢笑,然后又在出轨离婚作证环节握紧了拳头,最后在整个跟踪事件叙述完毕后彻底不说话了。
也许是接受不了事实。
孙莎莎刚要好意提醒“不如你们离婚算了”,桥归桥路归路,以后完全可以各玩各的互不干涉。邵凛空走他的阳关道唐允走自己的独木桥,而且没有感情的婚姻肯定是不幸福的,估计同床异梦的话也坚持不了多久。万一以后两个人兵戎相见,互相操刀互砍就不好了。她家原来的对门就是一对夫妇,男的包养情人女的玩小白脸,结果某天矛盾爆发互相看不顺眼,一个拿花瓶一个拿剔骨刀,最后两个人都进重症监护室了,一岁的孩子饿得哇哇哭奶奶只能冲奶粉喝,瘦的和猴子一样。
不如早解决早好。“早死早超生”绝对是解决大部分拖延导致痛苦的诀窍,孙莎莎是这么以为的。如果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早两天死,那工业革命早爆发一百五十年科技提前进步。如果清朝皇帝早两天退位,就没和平帝制什么事可能从民国直接过渡到解放了。中国少很多压迫,国富民强。
唐允对此的反应是双眼放空,“孙莎莎同学,我就很奇怪,你这惊人的想象力是从哪儿来的?”
孙莎莎:“蛤?”
这个天马行空的姑娘并没有发现自己杜撰了整个剧情,什么夫妻不和什么婚内出轨,都是她自己编出来的。至于全程高能的预想,什么未婚夫和入赘,都是——
“瞎想出来的,我呸。”
她恨恨的开车,“哦,对了。因为我们之前认识的缘故,据说他妈妈最喜欢姐姐型的女生,邵峻琪还去和大他五岁的女人相过亲呢,离异带孩子的都有。”
在孙莎莎的下巴掉下来之前她又补充道,“还据说他这么久不结婚是有原因的,他是个GAY。’
“还是GAY里的受。”
“还喜欢像自己堂哥那样的男人,邵凛空那种的。”
另一边的H市,从地上爬起来的邵峻琪打了个结结实实的喷嚏。“奇怪,谁在咒我?”
“这实在是太难以接受啦!”孙莎莎喊道,“贵圈真乱!乱到不能忍!”
喊完她又问道,“对了你来这里干什么?”
唐允的脸有点黑,握着方向盘的手都不稳了。“自取其辱。”
夜里八点钟,夜色笼罩下的甘松县城。
均瑶杂货店早早就关了门,县城里到了晚上没生意,不存在24小时营业的这种概念。到了八九点钟人们就都关门回家去看电视了。李崇霄把卷帘门拉下来,最后环视了一眼门外。除了墙角上蹲着的黑猫外,别无一物。
周围静的能听见蛐蛐叫声,路灯的残光打在月季上,染出残败的颜色。他最后看了一眼喵喵叫的黑猫,转身从屋子里端出一小碟鱼来。
黑猫飞快的扑上去,对着鱼肉大快朵颐。尾巴晃来晃去,为这平白得来的一餐高兴。猫腿上一道显眼的白印,上面没有毛,像是被烫出来的。
猫才是最不会有恩仇感的动物,既能对殴打过自己的主人既往不咎,隔天又出现在厨房里偷食。也不会对任何施舍自己食物的人抱有好感,顶多是来得更加频繁,然后用那双猫眼看着你索要食物而已。
追逐和进食就是它们生活的全部,不需要有多余的情感。嗟来之食和正常的饲养投喂没有任何分别,同样不值得感恩和铭记。隔天它们又会出现在某条街巷里继续乞讨,这就是猫的原则。
猫嘴舔着盘子,发出特有的呼噜声。李崇霄没有收回碟子,而是把卷帘门一拉,彻底将杂货店封闭开来。
夜色中没人注意有个黑影抱了箱东西过来,那个黑影观察了一下,确定杂货店关门了以后就把箱子放下,把进食的黑猫不耐烦的往边上赶了赶。“去去去,边上玩儿去。”
黑猫不满的叫了一声,还是屈服于那人的威力,含着最后一口鱼肉离开了。孙莎莎鬼鬼祟祟的从箱子里搬出刚才在超市买的东西,两挂十五万响的鞭炮,一件二踢脚,打火机,还有乱七八糟的能买到的烟花,都是根据超市老板买的噪声巨大的那种。放起来保管惊醒半城人,超市除了过年很少能卖的动鞭炮,一看有冤大头过来买眉开眼笑的,恨不得把所有品种都给她们安利一遍。
她掏出打火机,把两挂鞭炮呈对称在杂货店门口散开,然后迟疑了一下是同时点还是分开点的问题。最后决定还是一起点的效果比较大,然后她努力的把鞭炮和二踢脚的引线绑在一起,“噌”地点燃了打火机。
在富二代孙莎莎小姐十八岁以前,她一直对自己的人生赢家身份充满着认可。
简单点来说,就是她对胜利这个词深信不疑。在贵族幼儿园有专门的阿姨系围巾,上小学因为校长的关照坐在前排,中学即使不学习也有很多同学排队给她抄作业,考场里只要对邻桌的男生说“能不能给我看一眼答案”就能顺利及格了。
当然胜利的人生不包括陈弧,陈弧那种失败经历还是先抹除吧,否则说起来太伤心了。
总之一切都是美好的,因为家庭富裕生活美满,最关键的是她既不胖也不丑,在高中也是八分以上的艺术生水平,能招徕更多的青眼和更多的嫉妒,女孩儿们嫉妒她有豪车车接车送而不需要干爹,男孩儿们羡慕她能在业余的游戏里甩出人民币玩家的水准,简而言之就一个词能形容:霸气。
然而霸气的孙莎莎同学其实是个脑回路不怎么正常的孩子,这可能和在妇产医院的时候护士接生经验不足有关,也可能和小时候的家教是个崇尚欧洲文学的意识流有关,那个老师压根就没什么正常的人生观,张口给你讲死亡是得到救赎的唯一途径,要么就是莎士比亚死前娶了几个小老婆。
在这种神经质而充满文艺的熏陶下,孙莎莎同学走上了和她姐姐完全不同的成长之路。当然了,她们姐妹俩的脑回路还是有着本质的不同,孙菲菲从来不听那个不知道是什么鬼的家教教课,老师一来她就装肚子疼,然后跑外面玩泥巴去了。只有妹妹认真的托腮听法国大革命和路易十四临死前喝的红酒是怎么酿出来的。这导致的直接差别就是孙菲菲野蛮成性,不受管教,分分钟就表现自己不受封建礼教束缚的决心给你看,拿把刀切腹这种事儿都能干的出来。
而以文静著称的孙莎莎就看不上自己姐姐这种犹如关东二把刀的性子,总结成一个词就是粗俗。书也没读几本文章没看几篇,张嘴就是“我闭上眼睛就是天黑”,一点也不值得人尊敬。她的床头长期放着巴掌厚的《哈利波特》和《天龙八部》,闲着没事就看几页,试图用东西方经典文学来熏陶自己——虽然效果不怎么好,后来她一直觉得表妹和表哥是可以恋爱结婚生猴子的,还为此跑去问她妈为什么自己和表哥没婚约。这件事把表哥家吓得够呛,本来悬而未决的女朋友连夜就打算订婚了。
然后因为没和帅气表哥结成良缘的孙家二小姐就有点阴影,这和她以后变得和哪吒踩得那个轮子一样风风火火有点间接的原因。事情复杂,难以形容。
总是她这辈子压根就不用那只正常的眼睛看问题,导致什么判断都稍微错位。比如说本来很看不起财大气粗的邵家,觉得他们就是拿着金山银山的土包子,邵凛空就是一个没文化的花心大少。本来这样就挺对的,但是后来就不同了。自从意识到唐允可能有潜在出轨意向后,她又把邵凛空归结为弱势群体,霎时就变得值得同情了。然后再加上点什么杂七杂八的原因,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当雷锋,雷锋第一步就是不能纵容这对狗男女,得揭发他们的奸情。
然后揭发奸情还有第二个作用,她不想让她妈考虑邵峻琪当上门女婿,无论是“上门”还是“女婿”最好都不要考虑。
然后在被唐允威胁买去农村当媳妇的时候,孙二小姐的第一反应居然是“如果自己被卖两万块到农村的事情传到市里一定会颜面扫地”。
太可怕了,简直太可怕了。
她作为富二代生活的这些年来,一瓶粉底液一千块,一个包一万块出头已经是常态了。那么问题来了,这么多年家里养活她至少花了几十万成本,如果两万块钱轻飘飘的卖出去了,那自己的脸往哪儿搁?父母的老脸往哪儿搁?
这特么多丢人啊,比穿着大棉袄和拖鞋在马路上闲逛都丢人。她甚至都能想象出将来客人到自己家去做客,开口说“听说你家莎莎两万块卖到农村了?”这就和乡下人们串门说“听说你们家猪50块宰了吃肉了?”是一个道理,充满了赤裸裸的羞辱意味。
所以孙莎莎明显就不淡定了,在唐允机智而充满不道德的威逼下,她立刻就倒戈相向。把自己的意图全数供了出来。
结果就是唐允越听越皱眉,越听越皱眉。在听到邵峻琪上门女婿的环节展演欢笑,然后又在出轨离婚作证环节握紧了拳头,最后在整个跟踪事件叙述完毕后彻底不说话了。
也许是接受不了事实。
孙莎莎刚要好意提醒“不如你们离婚算了”,桥归桥路归路,以后完全可以各玩各的互不干涉。邵凛空走他的阳关道唐允走自己的独木桥,而且没有感情的婚姻肯定是不幸福的,估计同床异梦的话也坚持不了多久。万一以后两个人兵戎相见,互相操刀互砍就不好了。她家原来的对门就是一对夫妇,男的包养情人女的玩小白脸,结果某天矛盾爆发互相看不顺眼,一个拿花瓶一个拿剔骨刀,最后两个人都进重症监护室了,一岁的孩子饿得哇哇哭奶奶只能冲奶粉喝,瘦的和猴子一样。
不如早解决早好。“早死早超生”绝对是解决大部分拖延导致痛苦的诀窍,孙莎莎是这么以为的。如果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早两天死,那工业革命早爆发一百五十年科技提前进步。如果清朝皇帝早两天退位,就没和平帝制什么事可能从民国直接过渡到解放了。中国少很多压迫,国富民强。
唐允对此的反应是双眼放空,“孙莎莎同学,我就很奇怪,你这惊人的想象力是从哪儿来的?”
孙莎莎:“蛤?”
这个天马行空的姑娘并没有发现自己杜撰了整个剧情,什么夫妻不和什么婚内出轨,都是她自己编出来的。至于全程高能的预想,什么未婚夫和入赘,都是——
“瞎想出来的,我呸。”
她恨恨的开车,“哦,对了。因为我们之前认识的缘故,据说他妈妈最喜欢姐姐型的女生,邵峻琪还去和大他五岁的女人相过亲呢,离异带孩子的都有。”
在孙莎莎的下巴掉下来之前她又补充道,“还据说他这么久不结婚是有原因的,他是个GAY。’
“还是GAY里的受。”
“还喜欢像自己堂哥那样的男人,邵凛空那种的。”
另一边的H市,从地上爬起来的邵峻琪打了个结结实实的喷嚏。“奇怪,谁在咒我?”
“这实在是太难以接受啦!”孙莎莎喊道,“贵圈真乱!乱到不能忍!”
喊完她又问道,“对了你来这里干什么?”
唐允的脸有点黑,握着方向盘的手都不稳了。“自取其辱。”
夜里八点钟,夜色笼罩下的甘松县城。
均瑶杂货店早早就关了门,县城里到了晚上没生意,不存在24小时营业的这种概念。到了八九点钟人们就都关门回家去看电视了。李崇霄把卷帘门拉下来,最后环视了一眼门外。除了墙角上蹲着的黑猫外,别无一物。
周围静的能听见蛐蛐叫声,路灯的残光打在月季上,染出残败的颜色。他最后看了一眼喵喵叫的黑猫,转身从屋子里端出一小碟鱼来。
黑猫飞快的扑上去,对着鱼肉大快朵颐。尾巴晃来晃去,为这平白得来的一餐高兴。猫腿上一道显眼的白印,上面没有毛,像是被烫出来的。
猫才是最不会有恩仇感的动物,既能对殴打过自己的主人既往不咎,隔天又出现在厨房里偷食。也不会对任何施舍自己食物的人抱有好感,顶多是来得更加频繁,然后用那双猫眼看着你索要食物而已。
追逐和进食就是它们生活的全部,不需要有多余的情感。嗟来之食和正常的饲养投喂没有任何分别,同样不值得感恩和铭记。隔天它们又会出现在某条街巷里继续乞讨,这就是猫的原则。
猫嘴舔着盘子,发出特有的呼噜声。李崇霄没有收回碟子,而是把卷帘门一拉,彻底将杂货店封闭开来。
夜色中没人注意有个黑影抱了箱东西过来,那个黑影观察了一下,确定杂货店关门了以后就把箱子放下,把进食的黑猫不耐烦的往边上赶了赶。“去去去,边上玩儿去。”
黑猫不满的叫了一声,还是屈服于那人的威力,含着最后一口鱼肉离开了。孙莎莎鬼鬼祟祟的从箱子里搬出刚才在超市买的东西,两挂十五万响的鞭炮,一件二踢脚,打火机,还有乱七八糟的能买到的烟花,都是根据超市老板买的噪声巨大的那种。放起来保管惊醒半城人,超市除了过年很少能卖的动鞭炮,一看有冤大头过来买眉开眼笑的,恨不得把所有品种都给她们安利一遍。
她掏出打火机,把两挂鞭炮呈对称在杂货店门口散开,然后迟疑了一下是同时点还是分开点的问题。最后决定还是一起点的效果比较大,然后她努力的把鞭炮和二踢脚的引线绑在一起,“噌”地点燃了打火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