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0章 她很危险
上官清越站在三楼的窗口,看向外面雨后焕然一新的街景,对身后的蓝曼舞说。
“枫泾镇,顾名思义,到了秋天的时候,满城的枫树,如火如荼,格外的美。之前我就听说过这里,很想秋天的时候,来这里看一看。不过现在不是时候,看不到火红枫叶飘零的美景。”
蓝曼舞看着上官清越脸上荡漾的笑容,“大姐,回到自己的国家,很开心吧。”
“当然!期盼了那么久,终于回来了!有种落叶归根的踏实感。”
上官清越叹息一声,“只可惜,我的两个孩子,没有一起回来。”
上官清越一时间还有点接受不了,那两个孩子竟然不是书裕的孩子。但那天晚上,除了书裕,她还清楚看到了一个人的出现……
就是君冥烨!
她清楚记得,在她失去意识的时候,君冥烨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
至于之后发生的事,就好像梦境一样不清晰,完全分不清楚真假,只知道醒来的时候,身边的人是书裕,便顺理成章地以为,夺走自己清白的人,正是书裕。
想来那个时候,君冥烨也意识不清了,其后又是在侍妾碧莺的房间里醒来,应该也什么都不记得了。
可在上官清越的心里,这件事就好像一块硬石头硌在那里,不上不下的难受。
那两个孩子,越来越像君冥烨。
这说明了什么?
上官清越心烦意乱起来,让蓝曼舞好生休息,便匆匆出去了。
客栈店小二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
“我们枫泾镇平时的季节里,来的人很少,只有秋季才会来很多游客过来赏景。不管是达官贵人,还是文人骚客,那宾客是络绎不绝。”
“说来也奇怪,现在正是夏季,怎么一波一波来了好几伙人?还都是富商装扮,看样子是游玩,可在夏季里的枫泾镇可没什么美景可赏。”
上官清越心中生疑,看了一眼百里不染。
百里不染当即会意,对上官清越点下头,便白影一闪,从后面的窗户闪身出去了。
枫泾镇很小,只有两条街。
而绵延百里的枫林,正在枫泾镇南边五里处。
枫泾镇内,也种植很多的枫树,风一吹,树叶哗哗作响,极为茂盛。
百里不染在街上转了两圈,便已经查看清楚,赶紧回去对上官清越说。
“不过是临街家的客栈内,今天住了满园,且都是外地来的客官,店小二便有些妒忌,碎嘴说了两声,你别自己吓唬自己。”
“那就好。”
上官清越松口气。
接着,上官清越问百里不染。
“你不会骗我吧?”
“美人儿,哥哥怎么会骗你。”
上官清越回房睡了,却辗转反侧,总是不能睡得安稳。清楚听见隔壁的百里不染也没有睡,不住在房里来回踱步。
这个时候,隔壁百里不染的房间内,便传来了敲门声。
上官清越也很吃惊,自己的耳力居然比之前还好了。
她的手放在枕边的龙珠盒子上,难道是这个珠子,给了她奇特的能力?
金龙剑还一直带在身上,虽然她能解封金龙剑,却不能操控金龙剑。倒是这一颗她唤醒的龙珠,总是好像和她有心灵感应一样,只要龙珠在身边,就心里踏实。
她通过隔壁传来的脚步声,分辨出是南宫鸿雁的脚步。
“这么晚了,南宫鸿雁去百里不染的房间做什么?平时里,他们的交集很少,话都不说一句。”
上官清越心底疑云重重,便倾耳聆听。
就听见隔壁的百里不染低声对南宫鸿雁说。
“我发现,不远处的客栈内,住着的人,正是乔装打扮的蓝候王。之前蓝候王见过我们,若被他的人发现我们,我们就危险了。”
“蓝候王!”南宫鸿雁吃惊低呼一声。
“嘘,你小点儿声,美人儿耳力好,别让她听见了。”
南宫鸿雁赶紧将声音压得极低,“蓝候王的武功,可都在你我之上!不!是在我之上,而你除了轻功用毒,基本不会武功。”
“你。”
百里不染咬牙。
“我们现在怎么办?贸然离开枫泾镇,反而会让蓝候王生疑。”
“我也是正有这个考虑。一路上,我们都是伪装成富商,美人儿和曼舞是我的夫人妾室,而你和莺歌是丫鬟……我们要走,也是大摇大摆地离开枫泾镇,才不会让人生疑。”
“若我们偷偷离开,会让人觉得,我们心虚,反而不妙。”百里不染凝眉深思,也想不出来好的办法。
“现在我觉得,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杀了蓝候王。”
“你要行刺蓝候王?那样太危险了。”南宫鸿雁不同意。
“可若美人儿知道,蓝候王这个大魔头和我们都在枫泾镇,那么一路追击蓝候王的君冥烨,只怕也会很快赶到。那样的话,美人儿很可能会被君冥烨带回去,而曼舞也会很危险。”
“如果你刺杀失败,惊动了蓝候王,只怕我们大家都更危险。”
南宫鸿雁想了想,“就算去刺杀,也应该是我去,我武功比你好。”
“你一人之力,怎么能抵挡过那么多人。店小二说的来好几波人,其实都是蓝候王的党羽。”
接着,百里不染又道。
“想来蓝候王此次,也正是在大君国没有立足之地,要投奔南云国皇后去了,目的地肯定是阐都。”
“蓝候王也去阐都,与我们路线一致,要么我们先一步,要么我们落后一步,否则撞上,肯定是一场恶战。”南宫鸿雁道。
“我先想想对策,你暂时保密,不能泄漏出去!且这几日,美人儿和曼舞,都不能离开客栈半步。”百里不染交代。
南宫鸿雁转身,“我肯定会保密。”
上官清越悄悄起身,站在窗口,看向不远处的客栈。
原来蓝候王就住在对面。
君冥烨一定一路追击蓝候王,将蓝候王这个叛党手刃刀下。
在这里若撞见君冥烨,终究不是好事。
但现在离开枫泾镇,又要走上好几天,才能到下一个可以落脚的镇子,但看蓝曼舞现在的状态,显然无法坚持。
上官清越一夜无眠。
正如大家所料的那样,君冥烨的人马,很快就追击到了枫泾镇。
蓝候王只在枫泾镇住了一夜,便匆匆继续难行。
想去阐都,最近的路,就要经过枫泾镇。
上官清越担心和君冥烨撞上,又担心追兵将蓝曼舞抓走,便也赶紧让百里不染上路,离开枫泾镇。
“我们换一条路线。”上官清越道。
“换路线?那样会一个月才能到阐都。”百里不染不同意。
“可若不换路线,我们没办法避开他们那一群人。”
“原来,你知道了。”
“你们的谈话,我都听见了!要么,我们换路线,要么,我们分头走。”
“分头?”
“分头可以分散对方的注意力。追击小舞的人,是要将小舞斩杀的士兵,想来会撞见小舞就会斩立决。若我伪装成小舞的样子,将追兵引走,而你带着小舞去阐都,你轻功好,会很快到达阐都,见到哥哥。”
“不行!你也说了,你乔装成曼舞,会被人错认,斩立决。”百里不染不同意。
“我会在官兵动手之前,就卸掉伪装。他们见是我,定然不敢杀我!这是南云国的地界,我又是南云国嫡长公主,他们岂敢。”
“那也不行,太危险了!我不能让你有任何危险。”
“那么,我们就只能换路线了。我们从这里,走水路。”上官清越在地图上画了画。
百里不染唇角颤抖了一下,“实话对你说,我晕水。”
“晕水?”
“是!所以当年才没有留在到处是河流湖泊的南云国,选择去了北地大君国。”
“你晕尸体,还晕水,除此之外,你还晕什么?”上官清越白他一眼。
百里不染当即身体一软,倒在上官清越的肩膀上,“我还晕美人儿!”
“……”
大家最后还是选择走水路。
“虽然我们绕开了枫泾镇,但是水路显然比步行快,只要从这条河,一路向南,便能很快到达阐都。”
上官清越指着面前波光粼粼的河面。
百里不染自从上船,便开始恶心,扶着船头,一阵狂吐。
几个女子站在船上,看着备受折磨的百里不染,忍俊不禁。
“堂堂五毒门的门主,居然晕水,也是奇了怪了。”南宫鸿雁揶揄一声。
百里不染横了南宫鸿雁一眼,“站着说话不腰疼,老子将胆汁都要吐出……哇……”
百里不染又开始狂吐不止,脸色也跟着蜡黄一片。
几个女子忍着笑,回了船舱。
南宫鸿雁丢给百里不染一个水壶,“多喝点水,免得只是呕,又吐不出来东西。”
“你。”百里不染面皮一阵抽筋。
君冥烨追击到了枫泾镇,司徒建忠将几家客栈严密搜查,发现了一样东西,交给到君冥烨的手里。
“王爷你看,好像是公主的东西。”
君冥烨拿起那一根,一头磨得锋利的银簪。他清楚记得,上官清越曾用这根银簪刺伤他的膝盖,至今上面还有一道深深的伤疤,下雨阴天,膝盖还会隐隐作痛。
“她竟然出现在这里。不好,赶紧追!她会很危险!”
“枫泾镇,顾名思义,到了秋天的时候,满城的枫树,如火如荼,格外的美。之前我就听说过这里,很想秋天的时候,来这里看一看。不过现在不是时候,看不到火红枫叶飘零的美景。”
蓝曼舞看着上官清越脸上荡漾的笑容,“大姐,回到自己的国家,很开心吧。”
“当然!期盼了那么久,终于回来了!有种落叶归根的踏实感。”
上官清越叹息一声,“只可惜,我的两个孩子,没有一起回来。”
上官清越一时间还有点接受不了,那两个孩子竟然不是书裕的孩子。但那天晚上,除了书裕,她还清楚看到了一个人的出现……
就是君冥烨!
她清楚记得,在她失去意识的时候,君冥烨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
至于之后发生的事,就好像梦境一样不清晰,完全分不清楚真假,只知道醒来的时候,身边的人是书裕,便顺理成章地以为,夺走自己清白的人,正是书裕。
想来那个时候,君冥烨也意识不清了,其后又是在侍妾碧莺的房间里醒来,应该也什么都不记得了。
可在上官清越的心里,这件事就好像一块硬石头硌在那里,不上不下的难受。
那两个孩子,越来越像君冥烨。
这说明了什么?
上官清越心烦意乱起来,让蓝曼舞好生休息,便匆匆出去了。
客栈店小二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
“我们枫泾镇平时的季节里,来的人很少,只有秋季才会来很多游客过来赏景。不管是达官贵人,还是文人骚客,那宾客是络绎不绝。”
“说来也奇怪,现在正是夏季,怎么一波一波来了好几伙人?还都是富商装扮,看样子是游玩,可在夏季里的枫泾镇可没什么美景可赏。”
上官清越心中生疑,看了一眼百里不染。
百里不染当即会意,对上官清越点下头,便白影一闪,从后面的窗户闪身出去了。
枫泾镇很小,只有两条街。
而绵延百里的枫林,正在枫泾镇南边五里处。
枫泾镇内,也种植很多的枫树,风一吹,树叶哗哗作响,极为茂盛。
百里不染在街上转了两圈,便已经查看清楚,赶紧回去对上官清越说。
“不过是临街家的客栈内,今天住了满园,且都是外地来的客官,店小二便有些妒忌,碎嘴说了两声,你别自己吓唬自己。”
“那就好。”
上官清越松口气。
接着,上官清越问百里不染。
“你不会骗我吧?”
“美人儿,哥哥怎么会骗你。”
上官清越回房睡了,却辗转反侧,总是不能睡得安稳。清楚听见隔壁的百里不染也没有睡,不住在房里来回踱步。
这个时候,隔壁百里不染的房间内,便传来了敲门声。
上官清越也很吃惊,自己的耳力居然比之前还好了。
她的手放在枕边的龙珠盒子上,难道是这个珠子,给了她奇特的能力?
金龙剑还一直带在身上,虽然她能解封金龙剑,却不能操控金龙剑。倒是这一颗她唤醒的龙珠,总是好像和她有心灵感应一样,只要龙珠在身边,就心里踏实。
她通过隔壁传来的脚步声,分辨出是南宫鸿雁的脚步。
“这么晚了,南宫鸿雁去百里不染的房间做什么?平时里,他们的交集很少,话都不说一句。”
上官清越心底疑云重重,便倾耳聆听。
就听见隔壁的百里不染低声对南宫鸿雁说。
“我发现,不远处的客栈内,住着的人,正是乔装打扮的蓝候王。之前蓝候王见过我们,若被他的人发现我们,我们就危险了。”
“蓝候王!”南宫鸿雁吃惊低呼一声。
“嘘,你小点儿声,美人儿耳力好,别让她听见了。”
南宫鸿雁赶紧将声音压得极低,“蓝候王的武功,可都在你我之上!不!是在我之上,而你除了轻功用毒,基本不会武功。”
“你。”
百里不染咬牙。
“我们现在怎么办?贸然离开枫泾镇,反而会让蓝候王生疑。”
“我也是正有这个考虑。一路上,我们都是伪装成富商,美人儿和曼舞是我的夫人妾室,而你和莺歌是丫鬟……我们要走,也是大摇大摆地离开枫泾镇,才不会让人生疑。”
“若我们偷偷离开,会让人觉得,我们心虚,反而不妙。”百里不染凝眉深思,也想不出来好的办法。
“现在我觉得,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杀了蓝候王。”
“你要行刺蓝候王?那样太危险了。”南宫鸿雁不同意。
“可若美人儿知道,蓝候王这个大魔头和我们都在枫泾镇,那么一路追击蓝候王的君冥烨,只怕也会很快赶到。那样的话,美人儿很可能会被君冥烨带回去,而曼舞也会很危险。”
“如果你刺杀失败,惊动了蓝候王,只怕我们大家都更危险。”
南宫鸿雁想了想,“就算去刺杀,也应该是我去,我武功比你好。”
“你一人之力,怎么能抵挡过那么多人。店小二说的来好几波人,其实都是蓝候王的党羽。”
接着,百里不染又道。
“想来蓝候王此次,也正是在大君国没有立足之地,要投奔南云国皇后去了,目的地肯定是阐都。”
“蓝候王也去阐都,与我们路线一致,要么我们先一步,要么我们落后一步,否则撞上,肯定是一场恶战。”南宫鸿雁道。
“我先想想对策,你暂时保密,不能泄漏出去!且这几日,美人儿和曼舞,都不能离开客栈半步。”百里不染交代。
南宫鸿雁转身,“我肯定会保密。”
上官清越悄悄起身,站在窗口,看向不远处的客栈。
原来蓝候王就住在对面。
君冥烨一定一路追击蓝候王,将蓝候王这个叛党手刃刀下。
在这里若撞见君冥烨,终究不是好事。
但现在离开枫泾镇,又要走上好几天,才能到下一个可以落脚的镇子,但看蓝曼舞现在的状态,显然无法坚持。
上官清越一夜无眠。
正如大家所料的那样,君冥烨的人马,很快就追击到了枫泾镇。
蓝候王只在枫泾镇住了一夜,便匆匆继续难行。
想去阐都,最近的路,就要经过枫泾镇。
上官清越担心和君冥烨撞上,又担心追兵将蓝曼舞抓走,便也赶紧让百里不染上路,离开枫泾镇。
“我们换一条路线。”上官清越道。
“换路线?那样会一个月才能到阐都。”百里不染不同意。
“可若不换路线,我们没办法避开他们那一群人。”
“原来,你知道了。”
“你们的谈话,我都听见了!要么,我们换路线,要么,我们分头走。”
“分头?”
“分头可以分散对方的注意力。追击小舞的人,是要将小舞斩杀的士兵,想来会撞见小舞就会斩立决。若我伪装成小舞的样子,将追兵引走,而你带着小舞去阐都,你轻功好,会很快到达阐都,见到哥哥。”
“不行!你也说了,你乔装成曼舞,会被人错认,斩立决。”百里不染不同意。
“我会在官兵动手之前,就卸掉伪装。他们见是我,定然不敢杀我!这是南云国的地界,我又是南云国嫡长公主,他们岂敢。”
“那也不行,太危险了!我不能让你有任何危险。”
“那么,我们就只能换路线了。我们从这里,走水路。”上官清越在地图上画了画。
百里不染唇角颤抖了一下,“实话对你说,我晕水。”
“晕水?”
“是!所以当年才没有留在到处是河流湖泊的南云国,选择去了北地大君国。”
“你晕尸体,还晕水,除此之外,你还晕什么?”上官清越白他一眼。
百里不染当即身体一软,倒在上官清越的肩膀上,“我还晕美人儿!”
“……”
大家最后还是选择走水路。
“虽然我们绕开了枫泾镇,但是水路显然比步行快,只要从这条河,一路向南,便能很快到达阐都。”
上官清越指着面前波光粼粼的河面。
百里不染自从上船,便开始恶心,扶着船头,一阵狂吐。
几个女子站在船上,看着备受折磨的百里不染,忍俊不禁。
“堂堂五毒门的门主,居然晕水,也是奇了怪了。”南宫鸿雁揶揄一声。
百里不染横了南宫鸿雁一眼,“站着说话不腰疼,老子将胆汁都要吐出……哇……”
百里不染又开始狂吐不止,脸色也跟着蜡黄一片。
几个女子忍着笑,回了船舱。
南宫鸿雁丢给百里不染一个水壶,“多喝点水,免得只是呕,又吐不出来东西。”
“你。”百里不染面皮一阵抽筋。
君冥烨追击到了枫泾镇,司徒建忠将几家客栈严密搜查,发现了一样东西,交给到君冥烨的手里。
“王爷你看,好像是公主的东西。”
君冥烨拿起那一根,一头磨得锋利的银簪。他清楚记得,上官清越曾用这根银簪刺伤他的膝盖,至今上面还有一道深深的伤疤,下雨阴天,膝盖还会隐隐作痛。
“她竟然出现在这里。不好,赶紧追!她会很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