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五章 风景区
当然,她也知道现在的自己并不算彻底安全了,说不定何时,就有人从哪个角落里出现把自己“请”回去。
想到西风寒,项菲仪又开始难过起来。但是她很快就从伤心中清醒过来,告诉自己不要再想这些事情。
她从床上坐起,视线落在了窗外。透过窗子,项菲仪能看见半条街道。街上同京城比起来要冷清的多,但是也还算的上是人来人往。叫卖的,闲逛的,什么样的都有。
项菲仪看了一会儿,忽然觉得很幸福。她以前还在将军府的时候,总是出去胡闹,对京城的大街了解的不得了,甚至连青楼她都去过了。
但是自从进了宫,生活便被各式各样的心机,争斗,担忧等等情绪所填满。即使后来她去了雅兰苑,也偶尔回去街上逛一逛,但是那时候她依然是不自由的,对于一个身不由己的人来说,看着街道的心态和常人是不一样的。
项菲仪坐在逐鹿镇悦来客栈的天字二号房里,这一刻,她是自由的。她看着窗外的人流,脑海里只有一句话:这就是生活。
很快小二就把两道小菜和牛肉给送了上来,配了碗白米饭,稳稳当当放在桌子上。项菲仪又提了一次烧热水的事情,看他点着头出去了,这才走到桌旁坐了下来。
饿了一整天的项菲仪才闻到菜香,馋的险些流出口水来。深深吸了口气,鼻腔里充斥了满满的浓郁香气。项菲仪拿起筷子先夹了口菜放进嘴里尝,觉得味道还挺不错,又抬头确定门关好了,便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她实在是太饿了,三下五除二一般的就把食物统统解决了。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一脸满足。
刚吃饱,敲门声就响了。项菲仪应了一声,对方打开门,便见两个比较壮一些的男子合力扛着一个大木桶搬进了房里。“姑娘,您要的水。”
见两人把木桶放在了屏风后面,项菲仪点点头:“好,放那里就行。顺便把这桌子收了吧。”
“好嘞。”其中一个看起来更机灵些的接了口,快速收拾好桌上的盘子和碗,叠在一块搬了出去。“姑娘,还有什么事情您吩咐既是。”关门的时候还不忘提了一句,两人这才走了。
项菲仪锁好门,又顺便落下了所有的窗子,确定很安全之后,才找出换洗之后要穿的衣服,走去了屏风之后。
其实项菲仪逃离西风寒带出来的东西并不多,就一个小小的包袱,里面是两套换洗的素色衣裳,一些银子,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小东西。
银子带的并不多,项菲仪必须省着花。即便如此,这还有可能不够她支撑到日暮城。
所以如果可以的话,她都会尽可能拿别的东西代替。比如在礁溪村的时候,她也是给了两个奶娃娃一人一只玉镯子。因为这种时候,对于项菲仪来说,银子比任何东西都要值钱。
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她是不可能去典当变卖什么的,谁知道会不会一不小心就走漏了风声,那可实在是太不划算了。
项菲仪舒舒服服了清洗了一番,吃饱喝足又清洁妥当,她让人把水桶搬了出去,脑子里面什么都没想,躺在床上就沉沉的进入了梦想。
这一觉睡的很是香甜。
听说村民们起早贪黑的干活,每天一倒在床上就能睡着。这是因为长时间的做活儿,身体消耗太大,精神和体力都不足。吃饱了饭补充了体力,但是精神却需要睡眠来弥补。
就好比项菲仪在将军府的时候,偶尔会很认真的去练功,练了一整天,晚上用过膳就觉得困得慌,回屋便能睡着。
项菲仪爬了一整日的山,又见不着人,体力和精神都受到了双重的消耗,所以也会觉得特别的累。她从来没有这样辛苦过,即便耍心机使心眼,那也只是单纯的精神消耗。和现在比起来,还是差的太远了。
项菲仪美美的睡了一个饱,醒来的时候天都快黑了。
她下楼随便点了些吃的当做晚膳,把肚子填的满满的。转头去看客栈外头,见街上还有些人,天也没有完全黑下来,便决定出去逛一逛。
傍晚的逐鹿镇透着一股子宁静的安详,犹如哺乳的母亲一般,温柔的,慈祥的令人感到心安。
街上还有些人,但是也不是特别多。三三两两走着,散散步,或者为了别的什么事情。项菲仪向小二打听了一下逐鹿镇的大致构成,哪里是主街,哪里是官府,哪里逛夜市,哪里有风景。
小二说夜市旁边就有一个小小的风景区,是一个不太大湖泊,夜里的时候在月光的照射下,也会很漂亮。
项菲仪下榻的悦来客栈就在主街道上,离夜市很近,过去两条路就是了。
她先在主街上逛了逛,街上已经没有什么小贩了,铺子里都没什么能吸引人的东西,寥寥无几的几个小摊子上也都是些毫无新意的。
顺着小二指的方向,项菲仪走了差不多小半柱香的时间,转了个弯,在街头就发现人多了起来。再往前走一些,快到街尾的时候,已经能看到许多人了。
走出巷子,只觉得嘈杂声扑面而来。夜市已经开始了,人声鼎沸,一派热闹。夜市是以环状构成的,中间围着一个湖泊,项菲仪知晓,这一定就是店小二说的风景区了。
月光下的湖泊泛着盈盈的光,朦胧而又梦幻。若是忽略掉周围的喧闹声,项菲仪甚至有一种错觉,她觉得自己似乎是回到了皇宫里,眼前就是后宫她最爱流连的明月湖。
不过也只是一瞬间的意识罢了,项菲仪很清楚,自己早就离开了皇宫,到了西风寒,之后她又从西风寒逃了出来,抵达了现在自己所在的逐鹿镇。
和京城比起来,逐鹿镇占地面积小,而且人口也少。但是事实上,和大多数镇子比较一番,靠近京城的逐鹿镇其实是个很繁华而又热闹的地方。
这里的人口一点儿也不少,镇子也很大,甚至比一般的城还要大些。每天晚上都会有夜市,就在这个固定的地方,靠着逐鹿湖,很有一番味道。
逐鹿湖。一开始项菲仪听说这个名字的时候,很是诧异了一番,不过转念一想,用镇子的名字来命名湖泊,可见这道风景也是镇里的瑰宝之一。特别是当项菲仪亲眼看到了这个小湖,心里面也便认同了这个名字。
逐鹿。项菲仪特意问过店小二为什么要叫逐鹿镇。店小二说,在很多年以前,外邦的人曾经打进来过,但是最终在这个镇子上,被剿灭了。当时皇帝为了纪念这件事情,因而给镇子赐名“逐鹿”。颇有一种鹿死谁手,天下唯我的味道。
“姐姐,买只花灯吧。”正感慨着,冷不丁被人拉住了衣角。项菲仪侧头去看,只见一个个子娇小,面容青涩的小姑娘正睁着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她。
“花灯?”项菲仪重复了一遍,这才注意到小姑娘手上提着的几只竹编的花灯。
“对啊,姐姐是外来人吧。”小姑娘体谅的笑笑,解释起来:“明日就是逐鹿镇一月一度的花灯会了,因为下个月就要赶着过年,所以这是逐鹿镇今年最后一个大节日了。姐姐要不要买个花灯?明日好拿出来玩儿?”说罢,还不忘推销自己的东西。
项菲仪其实并不准备再多待一日,但是看着小姑娘满脸期盼,还是不由自主的把视线移向了她手里的花灯。
这一看,便舍不得移开眼睛了。“好漂亮的花灯!”
“呵呵,姐姐倒是赶得巧。这可是我哥哥亲手做的呢。哥哥每月都会做五个花灯,月池自己留一个,其他的都会拿出来卖。因为哥哥的花灯着实做的很好,所以想要和有缘人一道儿分享。”
“确实很漂亮。难得见到这样精致的花灯。”项菲仪赞赏的点点头,凑过头去更仔细的打量那几只灯笼。
每一根作为支架的竹子都修割的一般粗细,一眼看去就觉得很细致,手感也很好。糊的纸外面还铺了一层薄纱,上面的画一看就知晓是亲手画的,生动且唯美。
其实项菲仪很喜欢花灯。这都是自小养成的性子了,因为在她的回忆里,使她的赵哲羁绊最深的东西寥寥无几,花灯却是其中之一。所以一直以来项菲仪只要看见花灯,就会缓一缓脚步,看上那么几眼。但是她很少会去买,总觉得和记忆里的模样有那么些落差。
项菲仪看着小姑娘手里的灯笼,心里面极其喜欢。不仅仅只是因为它做的精致,更大的原因在于,项菲仪脑海里的花灯,就是这样一副模样。一笔一划亲手勾勒出的图,一张纸一根竹子认认真真的编制而成,还要有别出心裁的特色,就如同这纸糊外面的那层纱。
项菲仪一眨不眨的看着其中一个题了字的花灯,眼睛都不舍得移开。“妹妹,你这花灯,怎么卖的呀?”
“姐姐喜欢哪一只?”小姑娘刚问起,抬头便看到项菲仪紧盯着的视线,她无声的笑笑,将手里这只唯一题了字的花灯递到了她面前:“是这一只么?姐姐喜欢这只灯笼对不对?”
“恩,就是这只。”项菲仪笑的满脸温柔,小心翼翼的将花灯接了过去。“多少银子?”
“月池今天才出门便遇见了姐姐,想来也是同姐姐有缘。花灯也会择人,看来姐姐注定是要得到它的。既然如此,月池就把花灯送给姐姐好了。”
“送给我么?那不太好吧。”项菲仪又看了看花灯,也不舍得还回去。她想了想,问:“妹妹叫月池么?”
“是啊,月池是在夜里出生的,家就住在逐鹿湖旁边。娘亲是看着月池生下我的,所以才取了这个名字。”
“很好听的名字,很适合你。”项菲仪轻笑,从袖口里掏出了之前的那块玉佩。玉佩上刻了个“月”字,刻印圆润而细致,是手工很好的的作品,玉的材质也极好,是玉佩中的上品。“既然月池不要钱,那么这块玉佩送给你吧。”
想到西风寒,项菲仪又开始难过起来。但是她很快就从伤心中清醒过来,告诉自己不要再想这些事情。
她从床上坐起,视线落在了窗外。透过窗子,项菲仪能看见半条街道。街上同京城比起来要冷清的多,但是也还算的上是人来人往。叫卖的,闲逛的,什么样的都有。
项菲仪看了一会儿,忽然觉得很幸福。她以前还在将军府的时候,总是出去胡闹,对京城的大街了解的不得了,甚至连青楼她都去过了。
但是自从进了宫,生活便被各式各样的心机,争斗,担忧等等情绪所填满。即使后来她去了雅兰苑,也偶尔回去街上逛一逛,但是那时候她依然是不自由的,对于一个身不由己的人来说,看着街道的心态和常人是不一样的。
项菲仪坐在逐鹿镇悦来客栈的天字二号房里,这一刻,她是自由的。她看着窗外的人流,脑海里只有一句话:这就是生活。
很快小二就把两道小菜和牛肉给送了上来,配了碗白米饭,稳稳当当放在桌子上。项菲仪又提了一次烧热水的事情,看他点着头出去了,这才走到桌旁坐了下来。
饿了一整天的项菲仪才闻到菜香,馋的险些流出口水来。深深吸了口气,鼻腔里充斥了满满的浓郁香气。项菲仪拿起筷子先夹了口菜放进嘴里尝,觉得味道还挺不错,又抬头确定门关好了,便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她实在是太饿了,三下五除二一般的就把食物统统解决了。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一脸满足。
刚吃饱,敲门声就响了。项菲仪应了一声,对方打开门,便见两个比较壮一些的男子合力扛着一个大木桶搬进了房里。“姑娘,您要的水。”
见两人把木桶放在了屏风后面,项菲仪点点头:“好,放那里就行。顺便把这桌子收了吧。”
“好嘞。”其中一个看起来更机灵些的接了口,快速收拾好桌上的盘子和碗,叠在一块搬了出去。“姑娘,还有什么事情您吩咐既是。”关门的时候还不忘提了一句,两人这才走了。
项菲仪锁好门,又顺便落下了所有的窗子,确定很安全之后,才找出换洗之后要穿的衣服,走去了屏风之后。
其实项菲仪逃离西风寒带出来的东西并不多,就一个小小的包袱,里面是两套换洗的素色衣裳,一些银子,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小东西。
银子带的并不多,项菲仪必须省着花。即便如此,这还有可能不够她支撑到日暮城。
所以如果可以的话,她都会尽可能拿别的东西代替。比如在礁溪村的时候,她也是给了两个奶娃娃一人一只玉镯子。因为这种时候,对于项菲仪来说,银子比任何东西都要值钱。
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她是不可能去典当变卖什么的,谁知道会不会一不小心就走漏了风声,那可实在是太不划算了。
项菲仪舒舒服服了清洗了一番,吃饱喝足又清洁妥当,她让人把水桶搬了出去,脑子里面什么都没想,躺在床上就沉沉的进入了梦想。
这一觉睡的很是香甜。
听说村民们起早贪黑的干活,每天一倒在床上就能睡着。这是因为长时间的做活儿,身体消耗太大,精神和体力都不足。吃饱了饭补充了体力,但是精神却需要睡眠来弥补。
就好比项菲仪在将军府的时候,偶尔会很认真的去练功,练了一整天,晚上用过膳就觉得困得慌,回屋便能睡着。
项菲仪爬了一整日的山,又见不着人,体力和精神都受到了双重的消耗,所以也会觉得特别的累。她从来没有这样辛苦过,即便耍心机使心眼,那也只是单纯的精神消耗。和现在比起来,还是差的太远了。
项菲仪美美的睡了一个饱,醒来的时候天都快黑了。
她下楼随便点了些吃的当做晚膳,把肚子填的满满的。转头去看客栈外头,见街上还有些人,天也没有完全黑下来,便决定出去逛一逛。
傍晚的逐鹿镇透着一股子宁静的安详,犹如哺乳的母亲一般,温柔的,慈祥的令人感到心安。
街上还有些人,但是也不是特别多。三三两两走着,散散步,或者为了别的什么事情。项菲仪向小二打听了一下逐鹿镇的大致构成,哪里是主街,哪里是官府,哪里逛夜市,哪里有风景。
小二说夜市旁边就有一个小小的风景区,是一个不太大湖泊,夜里的时候在月光的照射下,也会很漂亮。
项菲仪下榻的悦来客栈就在主街道上,离夜市很近,过去两条路就是了。
她先在主街上逛了逛,街上已经没有什么小贩了,铺子里都没什么能吸引人的东西,寥寥无几的几个小摊子上也都是些毫无新意的。
顺着小二指的方向,项菲仪走了差不多小半柱香的时间,转了个弯,在街头就发现人多了起来。再往前走一些,快到街尾的时候,已经能看到许多人了。
走出巷子,只觉得嘈杂声扑面而来。夜市已经开始了,人声鼎沸,一派热闹。夜市是以环状构成的,中间围着一个湖泊,项菲仪知晓,这一定就是店小二说的风景区了。
月光下的湖泊泛着盈盈的光,朦胧而又梦幻。若是忽略掉周围的喧闹声,项菲仪甚至有一种错觉,她觉得自己似乎是回到了皇宫里,眼前就是后宫她最爱流连的明月湖。
不过也只是一瞬间的意识罢了,项菲仪很清楚,自己早就离开了皇宫,到了西风寒,之后她又从西风寒逃了出来,抵达了现在自己所在的逐鹿镇。
和京城比起来,逐鹿镇占地面积小,而且人口也少。但是事实上,和大多数镇子比较一番,靠近京城的逐鹿镇其实是个很繁华而又热闹的地方。
这里的人口一点儿也不少,镇子也很大,甚至比一般的城还要大些。每天晚上都会有夜市,就在这个固定的地方,靠着逐鹿湖,很有一番味道。
逐鹿湖。一开始项菲仪听说这个名字的时候,很是诧异了一番,不过转念一想,用镇子的名字来命名湖泊,可见这道风景也是镇里的瑰宝之一。特别是当项菲仪亲眼看到了这个小湖,心里面也便认同了这个名字。
逐鹿。项菲仪特意问过店小二为什么要叫逐鹿镇。店小二说,在很多年以前,外邦的人曾经打进来过,但是最终在这个镇子上,被剿灭了。当时皇帝为了纪念这件事情,因而给镇子赐名“逐鹿”。颇有一种鹿死谁手,天下唯我的味道。
“姐姐,买只花灯吧。”正感慨着,冷不丁被人拉住了衣角。项菲仪侧头去看,只见一个个子娇小,面容青涩的小姑娘正睁着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她。
“花灯?”项菲仪重复了一遍,这才注意到小姑娘手上提着的几只竹编的花灯。
“对啊,姐姐是外来人吧。”小姑娘体谅的笑笑,解释起来:“明日就是逐鹿镇一月一度的花灯会了,因为下个月就要赶着过年,所以这是逐鹿镇今年最后一个大节日了。姐姐要不要买个花灯?明日好拿出来玩儿?”说罢,还不忘推销自己的东西。
项菲仪其实并不准备再多待一日,但是看着小姑娘满脸期盼,还是不由自主的把视线移向了她手里的花灯。
这一看,便舍不得移开眼睛了。“好漂亮的花灯!”
“呵呵,姐姐倒是赶得巧。这可是我哥哥亲手做的呢。哥哥每月都会做五个花灯,月池自己留一个,其他的都会拿出来卖。因为哥哥的花灯着实做的很好,所以想要和有缘人一道儿分享。”
“确实很漂亮。难得见到这样精致的花灯。”项菲仪赞赏的点点头,凑过头去更仔细的打量那几只灯笼。
每一根作为支架的竹子都修割的一般粗细,一眼看去就觉得很细致,手感也很好。糊的纸外面还铺了一层薄纱,上面的画一看就知晓是亲手画的,生动且唯美。
其实项菲仪很喜欢花灯。这都是自小养成的性子了,因为在她的回忆里,使她的赵哲羁绊最深的东西寥寥无几,花灯却是其中之一。所以一直以来项菲仪只要看见花灯,就会缓一缓脚步,看上那么几眼。但是她很少会去买,总觉得和记忆里的模样有那么些落差。
项菲仪看着小姑娘手里的灯笼,心里面极其喜欢。不仅仅只是因为它做的精致,更大的原因在于,项菲仪脑海里的花灯,就是这样一副模样。一笔一划亲手勾勒出的图,一张纸一根竹子认认真真的编制而成,还要有别出心裁的特色,就如同这纸糊外面的那层纱。
项菲仪一眨不眨的看着其中一个题了字的花灯,眼睛都不舍得移开。“妹妹,你这花灯,怎么卖的呀?”
“姐姐喜欢哪一只?”小姑娘刚问起,抬头便看到项菲仪紧盯着的视线,她无声的笑笑,将手里这只唯一题了字的花灯递到了她面前:“是这一只么?姐姐喜欢这只灯笼对不对?”
“恩,就是这只。”项菲仪笑的满脸温柔,小心翼翼的将花灯接了过去。“多少银子?”
“月池今天才出门便遇见了姐姐,想来也是同姐姐有缘。花灯也会择人,看来姐姐注定是要得到它的。既然如此,月池就把花灯送给姐姐好了。”
“送给我么?那不太好吧。”项菲仪又看了看花灯,也不舍得还回去。她想了想,问:“妹妹叫月池么?”
“是啊,月池是在夜里出生的,家就住在逐鹿湖旁边。娘亲是看着月池生下我的,所以才取了这个名字。”
“很好听的名字,很适合你。”项菲仪轻笑,从袖口里掏出了之前的那块玉佩。玉佩上刻了个“月”字,刻印圆润而细致,是手工很好的的作品,玉的材质也极好,是玉佩中的上品。“既然月池不要钱,那么这块玉佩送给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