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一枚戒指
满眼喜庆的红色。
翠月轩里燃着的欣怡香沁人心脾,透过袅袅茶烟,盛夏看着宋相宜那兴奋喜悦又羞涩害羞的模样,不由得也上扬了唇角。
“阿夏你快帮我看看,这两个样子到底哪个好看?”举着两个大红的盖头,宋相宜跑到盛夏的面前。
两个盖头一个鸳鸯戏水,一个百鹊千喜,哪个都让宋相宜万分欢喜,一时之间竟是不知该作何挑选。
“我记得你那礼服上绣着的是金色云霞鸳鸯纹吧?”仔细瞧着宋相宜手里的盖头,盛夏思忖着出声,“我觉着,还是这个百鹊千喜搭配着好些,盖头也是鸳鸯纹的话,会不会有些喧宾夺主?”
“我也是这么觉着的……可是又觉得这两只鸳鸯绣得很精巧,所以犹豫来犹豫去的。”柳叶细眉微蹙,宋相宜眼角却是笑意满满。
要出嫁的姑娘挑选嫁衣总是有些眼花犯愁的,但哪里又真能盖得过即将与心上人结为夫妻的喜悦?
“不然……我们改动一下?”蹙眉思索,盛夏想让宋相宜百分百满意,“百鹊千喜的图样还是不变,但是盖头这四个角儿上的小鹊我们换成一对小鸳鸯可好?
反正这四个地方同两只大喜鹊还有一些距离,下面又都是流苏坠子,绣在这里也不会影响整体的美观。”
“我看看,我看看,”凑过身子来比比划划,宋相宜蹙着的眉头瞬间舒展开来,“还是这样好看,阿夏你真是太聪明了!我就知道喊你来帮忙参考意见准没错!”
高兴出声,宋相宜话音未落,便兴奋不已地对着自己的贴身丫鬟叽叽喳喳的吩咐着。
李尚书是真的很看重宋相宜这个未来的儿媳。
虽然今日他不曾出面前来,李俊泽也守着礼法不能出现,然而这翠月轩的老板却前后商量招呼,没有一分一毫的怠慢。
就连呈上来的款式样册和做好的样品,都精挑细选,摆了满满一张桌子。
耳铛玉镯,金钗步摇,项圈戒指,玉带香包……盛夏毕竟是个女儿家,自然也是多少有些心动。无意识地一样样看过去,满眼的流光溢彩中,一个造型精致且小巧的戒指忽的引起了她的注意——
那戒指上雕刻着的花纹模样似乎有些熟悉。
一反素日里戒指的华贵富丽、耀人眼目,那摆在托盘中的小小的指环并不起眼,甚至没有最普通的宝石外嵌,而仅仅是一个素色的圆环,以中心内嵌的红色小石头为中心,向外延伸出暗刻的花纹。
花纹线条流畅,却并不是常见的祥云牡丹,而是一种简单素雅的小花——开在北疆山野间的无名小花,盛夏最喜欢的淡蓝色的小花。
当年月下相依的情形犹在眼前,盛夏清楚地记得,当初的自己是如何万般嫌弃着将言涵送给自己的宝石戒指,又是如何用细细的绳子穿起戴在脖子上,然后伏在他的膝头,同他一点点描述着自己想要的戒指模样——
一颗小小的红宝石,几朵盛放的小野花。
素色的指圈套在手上,简单漂亮,又不妨碍自己骑马射箭,一如眼前这枚戒指的模样。
心念骤然一动,盛夏将那玫小小的戒指拿在了手中。
“哎呦,盛姑娘真是不好意思,您瞧我,怎么把这个戒指也混在里面了?”翠月轩的老板恰好从旁边路过,瞧见盛夏专注看那戒指的目光略有些不好意思的出声。
“岳老板,这个戒指是……”盛夏转头出声,面上神色未明。
“是我随意做了好玩的,没想到会混在这里拿了上来,真是失礼失礼。”翠月轩的岳老板笑容满面。
“可是这个花纹的样式瞧着有些不一样呐。”忍住心里的冲动,盛夏拿着那戒指不放。
“盛姑娘实不相瞒,这戒指的样式也并非是我自己想出来的,您也知道,我这小店向来都可以定制首饰。之前有位客人曾向我咨询过定制的事情,当时大致给我画了下戒指的样式花纹,可后来也没了下文。
前段时间我铺子生意没那么忙的时候,我忽然想起还有这么个戒指,就添了些自己的想法,简单修改了一下就做出来了。”
脸上笑容依旧,岳老板看着盛夏脸上没有异样,心里才真正的松了一口气。
这样朴素的戒指,他自己虽然觉得好看,可难免会有些高门大户的人家会认为是轻贱了他们。所以方才他瞧见盛夏拿着那玫戒指仔细端详的时候,心里才会有些紧张。
“当初给岳老板这纹样的客人是谁,岳老板可方便透露?”盛夏眼底隐隐有几分急切。
“这个……”面上显出几分为难之色,此刻的岳老板万分后悔自己的粗心大意,怎么就能把这枚戒指一起摆出来呢?若是真出了什么事儿,自己脖子上的这颗脑袋,怕是就要保不住了。
“盛姑娘,那客人的来历,在下恐怕还真的有些不太方便说,至于这戒指……在下恐怕也不能卖。”沉吟片刻,岳老板选择了实话实说。
“既然这样,那岳老板便收好吧。”终于还是松了捏着那戒指的手,盛夏本就是个不愿为难人的性子。
更何况这戒指未必就如她所想,说不定只是一个巧合,即便不是巧合,那又怎么样呢?
当初那个信誓旦旦要送戒指的人已经不在,自己就算强行留下一个戒指,又有什么意义?
看着岳老板小心收好那戒指离开的样子,盛夏抬手揉揉额角,觉得自己一夜未眠可能是真的有些累了,如若不然,清晨回家的时候,又怎么会觉得言涵一直跟在自己的身后呢?
等到宋相宜将首饰的纹样又选了一些,天边的日头已经升到了正当空,街头熙熙攘攘,正是午膳的好时候。
李尚书家一早就在离翠月轩不远的醉仙楼里预订了雅间,等到宋相宜和盛夏挽着手过去时,素香袅袅的雅间里已是茶水备好,桌子上摆着的一盆海棠后面半闪半躲的坐着一个少年公子。
“我说怎么图样还没挑完,你就不停地喊饿急着要来吃饭呢!”看向宋相宜的目光里笑得揶揄,盛夏脚步停在雅间门前没有进去,“原来我们的宋姑娘不是肚子惦记饭菜,是心里惦记李公子呢!”
“阿夏,你坏死了,我又不知道他在这里!”脸颊顿时涨得通红,宋相宜抬手去捶盛夏的手臂,却是气鼓鼓地回头瞪着海棠花后的罪魁祸首。
“盛姑娘莫怪相宜,是俊泽自作主张跑来的,相宜是真的被我蒙在鼓里,什么都不知道的。”笑着起身,李俊泽大方有礼。
“听见没?李公子替你撑腰呢,我哪里敢责怪你?”对着李俊泽点点头打招呼,盛夏嘴里揶揄着宋相宜,身子又向后撤了撤,“好啦,你们两个自己在这里说说话,我去对面买些东西,等下再回来。”
有情人雅间幽会,她才不要当那个最亮的大红灯笼。
面色娇羞,宋相宜到底有些不好意思地阻拦出声:“阿夏,你不用……”
“对了,我最喜欢吃醉仙楼的糯米鸡,李公子点菜的时候可别心疼银子呐!”
故意打断宋相宜,盛夏笑着摆摆手,转身便向着酒楼外面走去。
街上吆喝声,叫卖声不绝于耳,盛夏漫无目的地闲逛着,却不想偶然间抬头,迎面正遇上怒气冲冲走过来的一个“熟人”。
“盛夏你别跑,你给我站住!”目光甫一落到盛夏身上,唐婉凝尖细的嗓音便响了起来,连旁边来往的行人都不顾,想来是有些气急败坏了。
“别跑?唐三小姐莫不是昏了头?我可是一直站在这里买东西不曾动过身子。”嗓音微冷,盛夏虽然不知道唐婉凝为什么又好端端的来找事儿,但她才不会给她半分好脸。
“知道不敢违抗我的命令就好,”怒气不减,唐婉凝几步走到盛夏面前,似是终于在丫鬟的提醒下意识到旁边人太多一般,狠狠道:“你跟我去马车上,我有话要问你!”
“不去。”冷淡的嗓音斩钉截铁,盛夏眸色冰冷,对这个忽然冒出来的唐婉凝十分不耐烦,“有什么话就这里说,不说就别说。”
“你竟然敢说不去?!我唐婉凝说出去的话,还从来没有人敢违抗!”怒目圆睁,刚刚平静下来些许的唐婉凝立刻变了脸,想都没想就对着左右吩咐道:“给本小姐把她带上马车去!”
“是,小姐。”
左右的仆役低低应了一声就要上前,却猛然发觉,刚刚还站在摊子旁边的盛夏,只不过晃了一下身子,竟然就越过他们站到了唐婉凝的身边。
“就凭他们几个也想要强行带我走?唐婉凝,你确定?”
一贯平静的嗓音里是森然的寒意,盛夏贴着唐婉凝的耳畔一字一顿,让她没来由得抖了一下,连带着说话都没了先前那趾高气扬的样子。
“盛夏,你,你想干什么?这里,这里可是大街上,你,你不要太过分。”
翠月轩里燃着的欣怡香沁人心脾,透过袅袅茶烟,盛夏看着宋相宜那兴奋喜悦又羞涩害羞的模样,不由得也上扬了唇角。
“阿夏你快帮我看看,这两个样子到底哪个好看?”举着两个大红的盖头,宋相宜跑到盛夏的面前。
两个盖头一个鸳鸯戏水,一个百鹊千喜,哪个都让宋相宜万分欢喜,一时之间竟是不知该作何挑选。
“我记得你那礼服上绣着的是金色云霞鸳鸯纹吧?”仔细瞧着宋相宜手里的盖头,盛夏思忖着出声,“我觉着,还是这个百鹊千喜搭配着好些,盖头也是鸳鸯纹的话,会不会有些喧宾夺主?”
“我也是这么觉着的……可是又觉得这两只鸳鸯绣得很精巧,所以犹豫来犹豫去的。”柳叶细眉微蹙,宋相宜眼角却是笑意满满。
要出嫁的姑娘挑选嫁衣总是有些眼花犯愁的,但哪里又真能盖得过即将与心上人结为夫妻的喜悦?
“不然……我们改动一下?”蹙眉思索,盛夏想让宋相宜百分百满意,“百鹊千喜的图样还是不变,但是盖头这四个角儿上的小鹊我们换成一对小鸳鸯可好?
反正这四个地方同两只大喜鹊还有一些距离,下面又都是流苏坠子,绣在这里也不会影响整体的美观。”
“我看看,我看看,”凑过身子来比比划划,宋相宜蹙着的眉头瞬间舒展开来,“还是这样好看,阿夏你真是太聪明了!我就知道喊你来帮忙参考意见准没错!”
高兴出声,宋相宜话音未落,便兴奋不已地对着自己的贴身丫鬟叽叽喳喳的吩咐着。
李尚书是真的很看重宋相宜这个未来的儿媳。
虽然今日他不曾出面前来,李俊泽也守着礼法不能出现,然而这翠月轩的老板却前后商量招呼,没有一分一毫的怠慢。
就连呈上来的款式样册和做好的样品,都精挑细选,摆了满满一张桌子。
耳铛玉镯,金钗步摇,项圈戒指,玉带香包……盛夏毕竟是个女儿家,自然也是多少有些心动。无意识地一样样看过去,满眼的流光溢彩中,一个造型精致且小巧的戒指忽的引起了她的注意——
那戒指上雕刻着的花纹模样似乎有些熟悉。
一反素日里戒指的华贵富丽、耀人眼目,那摆在托盘中的小小的指环并不起眼,甚至没有最普通的宝石外嵌,而仅仅是一个素色的圆环,以中心内嵌的红色小石头为中心,向外延伸出暗刻的花纹。
花纹线条流畅,却并不是常见的祥云牡丹,而是一种简单素雅的小花——开在北疆山野间的无名小花,盛夏最喜欢的淡蓝色的小花。
当年月下相依的情形犹在眼前,盛夏清楚地记得,当初的自己是如何万般嫌弃着将言涵送给自己的宝石戒指,又是如何用细细的绳子穿起戴在脖子上,然后伏在他的膝头,同他一点点描述着自己想要的戒指模样——
一颗小小的红宝石,几朵盛放的小野花。
素色的指圈套在手上,简单漂亮,又不妨碍自己骑马射箭,一如眼前这枚戒指的模样。
心念骤然一动,盛夏将那玫小小的戒指拿在了手中。
“哎呦,盛姑娘真是不好意思,您瞧我,怎么把这个戒指也混在里面了?”翠月轩的老板恰好从旁边路过,瞧见盛夏专注看那戒指的目光略有些不好意思的出声。
“岳老板,这个戒指是……”盛夏转头出声,面上神色未明。
“是我随意做了好玩的,没想到会混在这里拿了上来,真是失礼失礼。”翠月轩的岳老板笑容满面。
“可是这个花纹的样式瞧着有些不一样呐。”忍住心里的冲动,盛夏拿着那戒指不放。
“盛姑娘实不相瞒,这戒指的样式也并非是我自己想出来的,您也知道,我这小店向来都可以定制首饰。之前有位客人曾向我咨询过定制的事情,当时大致给我画了下戒指的样式花纹,可后来也没了下文。
前段时间我铺子生意没那么忙的时候,我忽然想起还有这么个戒指,就添了些自己的想法,简单修改了一下就做出来了。”
脸上笑容依旧,岳老板看着盛夏脸上没有异样,心里才真正的松了一口气。
这样朴素的戒指,他自己虽然觉得好看,可难免会有些高门大户的人家会认为是轻贱了他们。所以方才他瞧见盛夏拿着那玫戒指仔细端详的时候,心里才会有些紧张。
“当初给岳老板这纹样的客人是谁,岳老板可方便透露?”盛夏眼底隐隐有几分急切。
“这个……”面上显出几分为难之色,此刻的岳老板万分后悔自己的粗心大意,怎么就能把这枚戒指一起摆出来呢?若是真出了什么事儿,自己脖子上的这颗脑袋,怕是就要保不住了。
“盛姑娘,那客人的来历,在下恐怕还真的有些不太方便说,至于这戒指……在下恐怕也不能卖。”沉吟片刻,岳老板选择了实话实说。
“既然这样,那岳老板便收好吧。”终于还是松了捏着那戒指的手,盛夏本就是个不愿为难人的性子。
更何况这戒指未必就如她所想,说不定只是一个巧合,即便不是巧合,那又怎么样呢?
当初那个信誓旦旦要送戒指的人已经不在,自己就算强行留下一个戒指,又有什么意义?
看着岳老板小心收好那戒指离开的样子,盛夏抬手揉揉额角,觉得自己一夜未眠可能是真的有些累了,如若不然,清晨回家的时候,又怎么会觉得言涵一直跟在自己的身后呢?
等到宋相宜将首饰的纹样又选了一些,天边的日头已经升到了正当空,街头熙熙攘攘,正是午膳的好时候。
李尚书家一早就在离翠月轩不远的醉仙楼里预订了雅间,等到宋相宜和盛夏挽着手过去时,素香袅袅的雅间里已是茶水备好,桌子上摆着的一盆海棠后面半闪半躲的坐着一个少年公子。
“我说怎么图样还没挑完,你就不停地喊饿急着要来吃饭呢!”看向宋相宜的目光里笑得揶揄,盛夏脚步停在雅间门前没有进去,“原来我们的宋姑娘不是肚子惦记饭菜,是心里惦记李公子呢!”
“阿夏,你坏死了,我又不知道他在这里!”脸颊顿时涨得通红,宋相宜抬手去捶盛夏的手臂,却是气鼓鼓地回头瞪着海棠花后的罪魁祸首。
“盛姑娘莫怪相宜,是俊泽自作主张跑来的,相宜是真的被我蒙在鼓里,什么都不知道的。”笑着起身,李俊泽大方有礼。
“听见没?李公子替你撑腰呢,我哪里敢责怪你?”对着李俊泽点点头打招呼,盛夏嘴里揶揄着宋相宜,身子又向后撤了撤,“好啦,你们两个自己在这里说说话,我去对面买些东西,等下再回来。”
有情人雅间幽会,她才不要当那个最亮的大红灯笼。
面色娇羞,宋相宜到底有些不好意思地阻拦出声:“阿夏,你不用……”
“对了,我最喜欢吃醉仙楼的糯米鸡,李公子点菜的时候可别心疼银子呐!”
故意打断宋相宜,盛夏笑着摆摆手,转身便向着酒楼外面走去。
街上吆喝声,叫卖声不绝于耳,盛夏漫无目的地闲逛着,却不想偶然间抬头,迎面正遇上怒气冲冲走过来的一个“熟人”。
“盛夏你别跑,你给我站住!”目光甫一落到盛夏身上,唐婉凝尖细的嗓音便响了起来,连旁边来往的行人都不顾,想来是有些气急败坏了。
“别跑?唐三小姐莫不是昏了头?我可是一直站在这里买东西不曾动过身子。”嗓音微冷,盛夏虽然不知道唐婉凝为什么又好端端的来找事儿,但她才不会给她半分好脸。
“知道不敢违抗我的命令就好,”怒气不减,唐婉凝几步走到盛夏面前,似是终于在丫鬟的提醒下意识到旁边人太多一般,狠狠道:“你跟我去马车上,我有话要问你!”
“不去。”冷淡的嗓音斩钉截铁,盛夏眸色冰冷,对这个忽然冒出来的唐婉凝十分不耐烦,“有什么话就这里说,不说就别说。”
“你竟然敢说不去?!我唐婉凝说出去的话,还从来没有人敢违抗!”怒目圆睁,刚刚平静下来些许的唐婉凝立刻变了脸,想都没想就对着左右吩咐道:“给本小姐把她带上马车去!”
“是,小姐。”
左右的仆役低低应了一声就要上前,却猛然发觉,刚刚还站在摊子旁边的盛夏,只不过晃了一下身子,竟然就越过他们站到了唐婉凝的身边。
“就凭他们几个也想要强行带我走?唐婉凝,你确定?”
一贯平静的嗓音里是森然的寒意,盛夏贴着唐婉凝的耳畔一字一顿,让她没来由得抖了一下,连带着说话都没了先前那趾高气扬的样子。
“盛夏,你,你想干什么?这里,这里可是大街上,你,你不要太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