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1章 送礼
罗旭华带着妻儿来到罗二家之后,罗老大家那边也得到了消息,只不过反应却是大摇其头。
“你说华子开着车进的村?”秦红梅冷笑几声,“不是我看不起他,就算是真的开的车,那车不会是偷的?”
秦红梅虽然老实多了,可对于罗旭华依然没有一丁点的好感,不过这话自然不敢当着罗爱国的面说,她这是跟罗老太太说呢。
罗老太太白了她一眼,心里也不信罗旭华居然还开上了车,上次回来可是分文都没带回来。
白金凤看了两人一眼,抱着孩子装乌龟,她刚从外边回来,罗旭东那辆军车后边,的确停着一辆黑色轿车,别人都说那是大哥罗旭华的车,她心里也是有点不敢相信。
不过罗旭华回来应该是真的,这个外边人不可能随便瞎说。
“一个农村女人生出来的坏种儿,能有什么出息!”罗老太太冷哼一声。
她当初委曲求全让儿子娶了个农村女人,心里别提有多不痛快,尤其是她还指望着老大一家子养活她,更是对老大寄予厚望,谁不愿意出去有脸有面儿,他们一家子都是城里人,偏偏娶了个农村媳妇,生出来的种儿就带了一股农村血,想想就糟心。
罗老太太最看不上第一个儿媳妇,连带着也最看不上罗旭华,而且她也不希望罗旭华真的有了出息。
那时候她不待见,可不是只有心里不待见,在那小子小时候就时常打骂,秦红梅私底下虐待那孩子她知道,只是当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让秦红梅是城里来的,还怀了孩子?
剩下的孩子就是纯粹的城里孩子!
就是因为这样,罗老太太对于秦红梅差点淹死罗旭华那事儿,才在后来帮腔,罗爱国才没有真拿秦红梅怎么样。
“你瞧瞧,这就是养了一个白眼狼,虽然我是个后妈,可到底一口饭一口水喂着长大的,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不管外边人怎么说,这孩子长这么大也是我养的,这回来不说回来先看看我,却跑去了二弟家,这叫什么事!”
秦红梅又是冷哼又是撇嘴,听说罗旭华还拿回一些年货来,也不知道拿了些啥玩意,甭管啥玩意儿,总归没空手回来,也不至于会算计她这点东西。
秦红梅倒是没有太多的担心,看罗老太太那样,对罗旭华比她强不到哪去,她也就放心了。
白金凤抱着孩子,特别想去自己屋,可是她现在要是走,公公和丈夫不在,罗老太太未必给她撑腰,秦红梅现在这心里不痛快,八成得挨顿骂。
不过听着两人说的这些话,白金凤也实在不愿意待下去了,两个全是不要脸的,而且一个赛一个的不要脸!
白金凤低声说了一句,就赶紧抱着孩子回屋了,果然引来秦红梅一顿谩骂,罗旭强不在,白金凤是个软的,秦红梅骂着一点心里负担都没有。
白金凤忍着心里不痛快,余光瞥了眼不知所谓的婆婆,心道等罗旭华回来,还不定什么样的,她虽然不敢相信那车是罗旭华的,可却是亲眼看见人家大包小包一堆东西拎近了二叔二婶家。
反正她什么也不掺和,她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女人,她只要踏踏实实的跟着罗旭强过日子就行,日子过得去,丈夫还算体贴就可以了,至于罗旭强有没有大出息,她根本就没奢望,有大出息的,也未必看得上她。
白金凤太软骂的没意思,秦红梅现在也只敢在这个儿媳妇面前逞威风。
这边谈论着罗旭华回来的事情,罗二家此刻却是十分热闹。
罗旭华带回来不少好东西,东西都是邵思敏买的,而且都是用心买的,即便她看不上农村的这些亲戚,可是第一次见面也不想落了旭华和她自己的面子。
“二叔,给您带了两瓶酒。”邵思敏从一个红色袋子里拎出两个白瓶。
酒上写着四个很大的字,‘北京特曲’,‘北京’两个字还是红色的。
不管是什么东西,一旦带上首都的字样,都会显得很高大上,谁要是出去了,买回点北京烤鸭,那感觉顿时就不一样起来。
在邵思敏想来,这酒拿出来老两口还不得高兴坏了。
罗安国接过酒,笑容满面地说道:“侄媳妇有心了,还给二叔带酒,不过让你弟妹管的,现在可不敢多喝酒,等我留着以后慢慢喝啊!”
邵思敏脸上带着笑,不过心里却有些纳闷,这话说的非常客气,不过看样子罗安国对这酒并没有多惊喜似的,难道他不识字,看不到上边的‘北京’两个字?
没有达到心里的预想效果,邵思敏微感失望,又将送给秦氏的一身衣服拿出来,女人尤其是年纪大的女人,你送什么都不合适,要不送点吃的,第一次见面吃食也不合适,只能送点衣服,毕竟是北京买回来的。
“二婶,给您买了一身衣服,您看合适不合适?”邵思敏将一件针织连衣裙递到秦氏面前。
这种裙子是适合中老年穿的款式,她特意询问了一些差不多年龄的女性。
秦氏同样笑的合不拢嘴,在那件连衣裙上扫了一眼,便接了过来,“谢谢侄媳妇了,华子,你这眼光真是好啊!”
邵思敏见秦氏虽然很高兴,不过对这裙子似乎也没有那么惊喜,是她没有明说这裙子是北京买来的?这么新潮的款式,那边的阿姨大妈穿了都很好看的。
除了专门给罗安国和秦氏买的,还有给罗旭东两口子买的,还有给罗旭平买的玩具和零食,东西可是很不少的。
“旭东,怎么没看到弟妹和平安?”罗旭华笑着问道。
大年初一的,她们干嘛去了。
“去北坡放羊去了。”罗旭东忍不住笑道。
说是去放羊,其实贝思甜带着壮壮进山了,让壮壮和母狼犬们团聚一下,顺便给周田带点年礼。
罗旭东和周田不熟悉,也就没有去。
罗家成从来没有放过羊,听见不由问道:“叔叔,放羊好玩吗?”
“你说华子开着车进的村?”秦红梅冷笑几声,“不是我看不起他,就算是真的开的车,那车不会是偷的?”
秦红梅虽然老实多了,可对于罗旭华依然没有一丁点的好感,不过这话自然不敢当着罗爱国的面说,她这是跟罗老太太说呢。
罗老太太白了她一眼,心里也不信罗旭华居然还开上了车,上次回来可是分文都没带回来。
白金凤看了两人一眼,抱着孩子装乌龟,她刚从外边回来,罗旭东那辆军车后边,的确停着一辆黑色轿车,别人都说那是大哥罗旭华的车,她心里也是有点不敢相信。
不过罗旭华回来应该是真的,这个外边人不可能随便瞎说。
“一个农村女人生出来的坏种儿,能有什么出息!”罗老太太冷哼一声。
她当初委曲求全让儿子娶了个农村女人,心里别提有多不痛快,尤其是她还指望着老大一家子养活她,更是对老大寄予厚望,谁不愿意出去有脸有面儿,他们一家子都是城里人,偏偏娶了个农村媳妇,生出来的种儿就带了一股农村血,想想就糟心。
罗老太太最看不上第一个儿媳妇,连带着也最看不上罗旭华,而且她也不希望罗旭华真的有了出息。
那时候她不待见,可不是只有心里不待见,在那小子小时候就时常打骂,秦红梅私底下虐待那孩子她知道,只是当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让秦红梅是城里来的,还怀了孩子?
剩下的孩子就是纯粹的城里孩子!
就是因为这样,罗老太太对于秦红梅差点淹死罗旭华那事儿,才在后来帮腔,罗爱国才没有真拿秦红梅怎么样。
“你瞧瞧,这就是养了一个白眼狼,虽然我是个后妈,可到底一口饭一口水喂着长大的,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不管外边人怎么说,这孩子长这么大也是我养的,这回来不说回来先看看我,却跑去了二弟家,这叫什么事!”
秦红梅又是冷哼又是撇嘴,听说罗旭华还拿回一些年货来,也不知道拿了些啥玩意,甭管啥玩意儿,总归没空手回来,也不至于会算计她这点东西。
秦红梅倒是没有太多的担心,看罗老太太那样,对罗旭华比她强不到哪去,她也就放心了。
白金凤抱着孩子,特别想去自己屋,可是她现在要是走,公公和丈夫不在,罗老太太未必给她撑腰,秦红梅现在这心里不痛快,八成得挨顿骂。
不过听着两人说的这些话,白金凤也实在不愿意待下去了,两个全是不要脸的,而且一个赛一个的不要脸!
白金凤低声说了一句,就赶紧抱着孩子回屋了,果然引来秦红梅一顿谩骂,罗旭强不在,白金凤是个软的,秦红梅骂着一点心里负担都没有。
白金凤忍着心里不痛快,余光瞥了眼不知所谓的婆婆,心道等罗旭华回来,还不定什么样的,她虽然不敢相信那车是罗旭华的,可却是亲眼看见人家大包小包一堆东西拎近了二叔二婶家。
反正她什么也不掺和,她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女人,她只要踏踏实实的跟着罗旭强过日子就行,日子过得去,丈夫还算体贴就可以了,至于罗旭强有没有大出息,她根本就没奢望,有大出息的,也未必看得上她。
白金凤太软骂的没意思,秦红梅现在也只敢在这个儿媳妇面前逞威风。
这边谈论着罗旭华回来的事情,罗二家此刻却是十分热闹。
罗旭华带回来不少好东西,东西都是邵思敏买的,而且都是用心买的,即便她看不上农村的这些亲戚,可是第一次见面也不想落了旭华和她自己的面子。
“二叔,给您带了两瓶酒。”邵思敏从一个红色袋子里拎出两个白瓶。
酒上写着四个很大的字,‘北京特曲’,‘北京’两个字还是红色的。
不管是什么东西,一旦带上首都的字样,都会显得很高大上,谁要是出去了,买回点北京烤鸭,那感觉顿时就不一样起来。
在邵思敏想来,这酒拿出来老两口还不得高兴坏了。
罗安国接过酒,笑容满面地说道:“侄媳妇有心了,还给二叔带酒,不过让你弟妹管的,现在可不敢多喝酒,等我留着以后慢慢喝啊!”
邵思敏脸上带着笑,不过心里却有些纳闷,这话说的非常客气,不过看样子罗安国对这酒并没有多惊喜似的,难道他不识字,看不到上边的‘北京’两个字?
没有达到心里的预想效果,邵思敏微感失望,又将送给秦氏的一身衣服拿出来,女人尤其是年纪大的女人,你送什么都不合适,要不送点吃的,第一次见面吃食也不合适,只能送点衣服,毕竟是北京买回来的。
“二婶,给您买了一身衣服,您看合适不合适?”邵思敏将一件针织连衣裙递到秦氏面前。
这种裙子是适合中老年穿的款式,她特意询问了一些差不多年龄的女性。
秦氏同样笑的合不拢嘴,在那件连衣裙上扫了一眼,便接了过来,“谢谢侄媳妇了,华子,你这眼光真是好啊!”
邵思敏见秦氏虽然很高兴,不过对这裙子似乎也没有那么惊喜,是她没有明说这裙子是北京买来的?这么新潮的款式,那边的阿姨大妈穿了都很好看的。
除了专门给罗安国和秦氏买的,还有给罗旭东两口子买的,还有给罗旭平买的玩具和零食,东西可是很不少的。
“旭东,怎么没看到弟妹和平安?”罗旭华笑着问道。
大年初一的,她们干嘛去了。
“去北坡放羊去了。”罗旭东忍不住笑道。
说是去放羊,其实贝思甜带着壮壮进山了,让壮壮和母狼犬们团聚一下,顺便给周田带点年礼。
罗旭东和周田不熟悉,也就没有去。
罗家成从来没有放过羊,听见不由问道:“叔叔,放羊好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