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侄女
门萨从皇宫走出来后,额头隐隐见汗,风吹到身上甚为凉快。
他下意识松动了下衣领,因为脖子上有一股莫名其妙的压迫感。
曾经的拥王战早已结束,最终皇冠落位,王者驾临,站错队的王公贵族被拉下云端,不复繁荣,但它的影响却远未停止。
事实上,正因为十五年前的拥王战,这才奠定了如今格局。
十三公国趁乱收拢无数天赋出众的超凡骑士,并培养为自己的爪牙,从而壮大实力,与皇室分庭抗礼。
时至今日,还未作古的当事人依旧雄心勃勃,试图挑战现在的世界秩序,建立新的王道乐土。
或者说,他在试图拿回曾经属于自己的东西。
“安澜伯爵……”提到那位惊才艳艳的封号圣骑士,即便眼高于顶如门萨,也不由叹服。
原因无他,实在是这位曾经的大皇子太过天才,几乎是天生之王,霸气无双。
就门萨目前得到的资料来看,这位先帝的大皇子十二岁就成了圣光骑士,刷新了古今中外最短时间晋升超凡骑士的记录。
之后又用三年时间,也就是他十五岁的时候,顺利晋级圣光大骑士,战力无双。
当时其领兵在外,直接率领三千骑攻克了兽人族规模前三的李察大部落,之后更是单人独骑,挑飞了手持神器霜之哀伤的兽人大勇士塔列古都,因此名震天下,享誉内外。
虽然他之后也有失败,但这不妨碍其光芒万丈的形象,反而更添传奇色彩,因为这位天才骑士竟然妄图在神灵骑士绝迹一万年后,尝试晋级主元素圣骑士。
即便最后失败了,光这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勇气,就足够令任何人震惊。
而且在事后,安澜大皇子顺利觉醒圣光之下的第一光属性元素——太阳光,在三十六岁这年成就圣骑士,此番伟业足以威震异族,撼动星辰。
任何人拥有这种履历,哪怕放到一万年前,黄金血脉兴盛的光辉年代,也是难能可贵的英雄人物,更何况是一万年后,黄金血脉凋零的现代呢?
“呼!”门萨深呼吸,被阴霾遮住的眼眸逐渐恢复清明。
他哼了一声,抬头看着金碧辉煌,建筑风格还残存少许光辉时代痕迹的古老皇宫,说出的话巨怂无比:“实在不行,我就直接逃跑!”
门萨想得很清楚,凭他现在的实力,勉强可以割据一方,在乡下地方称王称霸,但想要加入这种谋划天下的大风暴中,却是很容易被被碾压得四分五裂。
“不过,就算拒绝,也要采取适当的方法!”门萨很谨慎,毕竟对方是帝国之主,身份高贵,比之实力冠绝天下的封号圣骑士也只高不低。
更何况,门萨两次造访皇宫,虽然其中一次吃了闭门羹,但在有心人眼里,何尝不是皇恩浩荡的体现?
毕竟能前后两次得到皇室邀请的贵族,可是不多见,这不是圣宠有加是什么?
门萨正打算折返高等骑士学院,他孤高冷漠的身影混入人流当中,但因为超凡骑士气质独特,隐隐有种超凡出尘的贵气,很容易吸引到各种稀奇古怪的眼神。
“哼!”门萨对此早已习惯,根本懒得多做理会,一震衣袖,露出又坏又腹黑的模样,顿时把左右的行人吓住了,凭空清理出一条略显“旷阔”的大道。
“若不是白天飞渡虚空太过惊世骇俗,容易被平民当做怪物,我早就这么干了!”门萨翻了个白眼,正想迈步,但就在这时,身边传来马车上铜铃晃荡传出的清脆声音。
在这个时代,不是有钱就可以坐马车的,尤其是铜铃这种特点明显的装饰物,更是贵族的标志,突显出他们超出平民的高贵身份。
因此,即便是再有钱的富豪,也不能在礼节上有所超纲,在马车上挂个铃铛什么的。
这是立国安邦之本,一旦违反,不用行事凶残的超凡骑士出手,光纹章院的喷子,就能用唾沫把他们淹死。
“真是幸会!弗兰克-基德大人……”已经养好伤的维斯特伯爵从里面探出脑袋。
因为不用作战,这位伯爵此时穿着无比精美的衣服,,那领口淡金色的细密花纹,就突显出工匠不小的艺术造诣,而什么东西跟艺术扯上关系,就显得既贵又体面了。
相比而言,穿着一身便装的门萨却是分外寒酸,那服饰颜色也特别古朴,阴沉,但好处就是紧贴肌肤,方便行动,一旦投入战斗,就不会碍手碍脚。
原本面见皇帝陛下是不该用这种档次太低的衣服,但门萨昨天被堵在门口,实在是气到了,所以今天出门就匆匆套了一件外套,态度敷衍至极,少年人的率性而为大概就是如此。
“原来是维斯特伯爵……”门萨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侧过身子,免得让马蹄扬起的灰尘弄脏衣服,默然道:“我们之间应该再无瓜葛才对吧?你难道还想找我麻烦?”
听门萨的口气变得越来越不耐烦,维斯特伯爵脸上的笑容却依旧清新动人,看不出丝毫牵强附会:“您是要去高等骑士学院吧?正好顺路,不如坐我的马车吧?”
门萨眨了眨眼,有些狐疑地看着他:“我们还没有好到分享座驾的程度吧?”
“助人为快乐之本嘛!”维斯特伯爵低垂眼眸,脸上的笑意一闪而过,然后把住车门,轻轻推开了去,一股清新自然的风顺流而下,顿时吹去了街道上的嘈杂喧嚣。
门萨见状,倒是来了几分兴趣,他也不怕维斯特伯爵在暗中捣鬼,一拉把手,脚踏横栏,避过里面的人,很是灵巧地钻了进去。
“啪嗒!”维斯特伯爵忽然一动,却是异常迅捷地走了下去,只见他面无表情地关上车门,朝马夫打个手势,鞭子一响,这架车马于是缓缓前行,速度比人类走路还慢。
马车里的门萨把手卷成一圈,按在嘴巴下面,掩饰性地咳嗽了两下。
对面的美人嗔怪地看了他一眼,抱住怀中熟睡的孩童,一脸抱怨道:“唉!小点声!别吵醒了女儿!”
“这就是我侄女吗?”门萨偷瞧了一眼,那孩子果然长着尼诺家族特有的偏棕金色长发,两腮又软又胖,看上去很是可爱。
他下意识松动了下衣领,因为脖子上有一股莫名其妙的压迫感。
曾经的拥王战早已结束,最终皇冠落位,王者驾临,站错队的王公贵族被拉下云端,不复繁荣,但它的影响却远未停止。
事实上,正因为十五年前的拥王战,这才奠定了如今格局。
十三公国趁乱收拢无数天赋出众的超凡骑士,并培养为自己的爪牙,从而壮大实力,与皇室分庭抗礼。
时至今日,还未作古的当事人依旧雄心勃勃,试图挑战现在的世界秩序,建立新的王道乐土。
或者说,他在试图拿回曾经属于自己的东西。
“安澜伯爵……”提到那位惊才艳艳的封号圣骑士,即便眼高于顶如门萨,也不由叹服。
原因无他,实在是这位曾经的大皇子太过天才,几乎是天生之王,霸气无双。
就门萨目前得到的资料来看,这位先帝的大皇子十二岁就成了圣光骑士,刷新了古今中外最短时间晋升超凡骑士的记录。
之后又用三年时间,也就是他十五岁的时候,顺利晋级圣光大骑士,战力无双。
当时其领兵在外,直接率领三千骑攻克了兽人族规模前三的李察大部落,之后更是单人独骑,挑飞了手持神器霜之哀伤的兽人大勇士塔列古都,因此名震天下,享誉内外。
虽然他之后也有失败,但这不妨碍其光芒万丈的形象,反而更添传奇色彩,因为这位天才骑士竟然妄图在神灵骑士绝迹一万年后,尝试晋级主元素圣骑士。
即便最后失败了,光这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勇气,就足够令任何人震惊。
而且在事后,安澜大皇子顺利觉醒圣光之下的第一光属性元素——太阳光,在三十六岁这年成就圣骑士,此番伟业足以威震异族,撼动星辰。
任何人拥有这种履历,哪怕放到一万年前,黄金血脉兴盛的光辉年代,也是难能可贵的英雄人物,更何况是一万年后,黄金血脉凋零的现代呢?
“呼!”门萨深呼吸,被阴霾遮住的眼眸逐渐恢复清明。
他哼了一声,抬头看着金碧辉煌,建筑风格还残存少许光辉时代痕迹的古老皇宫,说出的话巨怂无比:“实在不行,我就直接逃跑!”
门萨想得很清楚,凭他现在的实力,勉强可以割据一方,在乡下地方称王称霸,但想要加入这种谋划天下的大风暴中,却是很容易被被碾压得四分五裂。
“不过,就算拒绝,也要采取适当的方法!”门萨很谨慎,毕竟对方是帝国之主,身份高贵,比之实力冠绝天下的封号圣骑士也只高不低。
更何况,门萨两次造访皇宫,虽然其中一次吃了闭门羹,但在有心人眼里,何尝不是皇恩浩荡的体现?
毕竟能前后两次得到皇室邀请的贵族,可是不多见,这不是圣宠有加是什么?
门萨正打算折返高等骑士学院,他孤高冷漠的身影混入人流当中,但因为超凡骑士气质独特,隐隐有种超凡出尘的贵气,很容易吸引到各种稀奇古怪的眼神。
“哼!”门萨对此早已习惯,根本懒得多做理会,一震衣袖,露出又坏又腹黑的模样,顿时把左右的行人吓住了,凭空清理出一条略显“旷阔”的大道。
“若不是白天飞渡虚空太过惊世骇俗,容易被平民当做怪物,我早就这么干了!”门萨翻了个白眼,正想迈步,但就在这时,身边传来马车上铜铃晃荡传出的清脆声音。
在这个时代,不是有钱就可以坐马车的,尤其是铜铃这种特点明显的装饰物,更是贵族的标志,突显出他们超出平民的高贵身份。
因此,即便是再有钱的富豪,也不能在礼节上有所超纲,在马车上挂个铃铛什么的。
这是立国安邦之本,一旦违反,不用行事凶残的超凡骑士出手,光纹章院的喷子,就能用唾沫把他们淹死。
“真是幸会!弗兰克-基德大人……”已经养好伤的维斯特伯爵从里面探出脑袋。
因为不用作战,这位伯爵此时穿着无比精美的衣服,,那领口淡金色的细密花纹,就突显出工匠不小的艺术造诣,而什么东西跟艺术扯上关系,就显得既贵又体面了。
相比而言,穿着一身便装的门萨却是分外寒酸,那服饰颜色也特别古朴,阴沉,但好处就是紧贴肌肤,方便行动,一旦投入战斗,就不会碍手碍脚。
原本面见皇帝陛下是不该用这种档次太低的衣服,但门萨昨天被堵在门口,实在是气到了,所以今天出门就匆匆套了一件外套,态度敷衍至极,少年人的率性而为大概就是如此。
“原来是维斯特伯爵……”门萨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侧过身子,免得让马蹄扬起的灰尘弄脏衣服,默然道:“我们之间应该再无瓜葛才对吧?你难道还想找我麻烦?”
听门萨的口气变得越来越不耐烦,维斯特伯爵脸上的笑容却依旧清新动人,看不出丝毫牵强附会:“您是要去高等骑士学院吧?正好顺路,不如坐我的马车吧?”
门萨眨了眨眼,有些狐疑地看着他:“我们还没有好到分享座驾的程度吧?”
“助人为快乐之本嘛!”维斯特伯爵低垂眼眸,脸上的笑意一闪而过,然后把住车门,轻轻推开了去,一股清新自然的风顺流而下,顿时吹去了街道上的嘈杂喧嚣。
门萨见状,倒是来了几分兴趣,他也不怕维斯特伯爵在暗中捣鬼,一拉把手,脚踏横栏,避过里面的人,很是灵巧地钻了进去。
“啪嗒!”维斯特伯爵忽然一动,却是异常迅捷地走了下去,只见他面无表情地关上车门,朝马夫打个手势,鞭子一响,这架车马于是缓缓前行,速度比人类走路还慢。
马车里的门萨把手卷成一圈,按在嘴巴下面,掩饰性地咳嗽了两下。
对面的美人嗔怪地看了他一眼,抱住怀中熟睡的孩童,一脸抱怨道:“唉!小点声!别吵醒了女儿!”
“这就是我侄女吗?”门萨偷瞧了一眼,那孩子果然长着尼诺家族特有的偏棕金色长发,两腮又软又胖,看上去很是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