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面目狰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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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上午,苗成云背着马王爷,再次踏上了前往神农顶的征程。
  其实按理说,背人这份活儿,用不着苗成云亲自来。
  云家九大护道人,也就是如今的九阳傀儡,六个修力三个借物,绝大多数背人比苗成云利索。
  不过马王爷给出的理由极具说服力,让苗成云无法反驳:
  “之前呢,我是吹牛了。其实马逸仙什么时候回来,那不是我说了算的。
  老不死自己睡醒了,自然也就把身体控制权拿过去了。
  所以他什么时候回来,我是不太清楚的。
  这要是趴在九阳傀儡的背上,咱俩神魂转换的一瞬间,傀儡难免会有短时间的失控。
  被这几个人抓住机会,那是会出人命的。
  在你背上,至少有个缓冲。
  哎!你慢着点儿,别靠这么近。”
  眼下,云家九大护道人正在前面开路,苗成云背着马王爷紧随其后。
  被这么一提醒,苗成云稍稍放慢了脚步,跟前面九人拉出十米左右的距离。
  苗成云这会儿心思有点乱。
  马逸仙练功出了问题,这是显而易见的。
  可这马王爷到底是个什么章程,苗成云还拿不准。
  于是他只能继续试探:“马兄弟,你跟马逸仙为什么有这么大仇怨?”
  “废话,他是一个将近四百岁老家伙,明明神魂已经腐朽不堪,却还赖着不死。
  他一日不死,那就一日占着这副身体。
  我什么时候能出头啊?”
  马王爷趴在苗成云的背上,气鼓鼓地说道。
  “那既然如此,马兄弟你应该更加爱护这副身体才是嘛。”苗成云不解道,“眼下说白了,马兄弟是尽量想拖到马逸仙脑死亡,把这副身体留下来让你掌控。可你动不动就把人家腿打折,损人不利己嘛。”
  “你懂什么。”马王爷说道,“马逸仙这老不死的炼神修为极为深厚,如今虽然神魂已经腐朽,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他的炼神念力,有一大半全花在了身体上,否则怎么可能活这么久?
  我越对他的身体进行摧残,他的损耗就越大,也就越早翘辫子。
  这叫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
  苗成云听到这里感到十分不解,于是问道:“人体老化是干细胞端粒决定的,随着细胞分裂,端粒会磨损,磨到后来没法分裂人就老死了。
  这过程是不可逆的,以我们人类的基因,他马逸仙凭什么能够活这么长时间?
  他炼神的念力,难道可以控制细胞内部蛋白质构成吗?”
  马王爷摇了摇头:“那你就太高估他了,他马逸仙的炼神还没精细到那种程度。
  否则的话,他就可以永生不死了。
  他比普通人强的地方,就是能以念力控制自己的内脏器官。
  人体内部的器官,那是些不随意肌,一般人控制不了,而他是可以随意控制的,所以他就能关停一些临时不必要的部分。
  比如说现在,他通过上一次进食,肌糖原和肝糖原储备充足,所以目前整套消化系统就处于休眠状态。
  这会儿不运动,所以心肺功能,也被控制到最低的程度。
  说白了他这些多出来的寿命,就是克扣人体各大器官的日常消耗,延缓新陈代谢产生的细胞更替,抠抠搜搜省出来的。”
  “原来如此。”苗成云点点头,随后又顺手捧了一句,“没想到马兄弟年纪轻轻,对生物学知识倒是懂得许多。”
  “我才懒得学这些东西呢。”马王爷指了指自己脑袋,“不过他大脑中的记忆区,我是可以调取其中绝大部分的,所以他会的东西,我大多数都会。
  马逸仙这套办法,是根据门里的医术,再结合自己的炼神手段琢磨出来的。
  之后,他又出国零零碎碎学习了现代的医学知识,获得了一些生物学原理支持。
  最近百十来年,他在苟且偷生这方面,算是更加得心应手了。”
  苗成云想了想,说道,“不过要是这么说的话,他长寿主要靠节省干细胞端粒磨损,那你弄断他的腿,似乎并不能让他损耗多少,一块骨头痊愈,用不了多少细胞更迭。”
  “损耗是不多,不过他的心智早已经千疮百孔了。”马王爷得意洋洋地说道,“旧伤反复发作,心态崩溃,这会加速他的神念枯竭。”
  “原来如此。”苗成云说道,“其实你不用这么费劲,马逸仙这么做,本身隐患就不小。”
  “哦?”马王爷似是兴致不错,说道,“有什么隐患?”
  苗成云说道:“人体的各大器官运行规律,是生物经过几十亿年的进化成果。
  实质上,是一个根据环境的变化不断打补丁的过程。
  总体而言,这确实是一个相对粗放的系统,可同时也提供了很大的容错。
  马逸仙现在这么做,能减缓身体的衰老,但同时也意味着,他这副身体的抗风险能力是非常弱的。
  一旦有什么事情超出了他的预计,哪怕是一件对常人来说微不足道的事情,都可能造成他整个身体的全面崩溃。”
  “你说得不错。”马王爷说道,“不过这个老不死活了将近四百岁,人老奸马老滑,还真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超出他的预计。
  我马王爷,算是唯一的例外了。
  只可惜他这副身体我以后也是要用的,我下手也不好太狠。
  我现在就相当于一个等着老皇帝赶紧死的太子爷。
  老家伙不死,这副身体我就无法继承。
  反复弄断他的条腿,身体其实关系不大,主要是折磨他的心智。
  那些真正自毁根基的事情,我是不会做的。
  国家要是被我败完了,我这个太子爷也没机会当皇帝了。
  苗兄,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马兄弟想得通透,苗某人佩服!”苗成云嘴里边夸赞着,心里却是一阵郁闷。
  苗成云本以为自己有机可乘,只是目前看来,马王爷这小子不傻。
  就在苗成云腹诽不已的时候,马王爷扯了一下苗成云的耳朵,轻声说道:“苗兄你停一下。”
  苗成云赶紧停下脚步,问道:“怎么了?”
  嘴里一边问着,苗成云毕竟是个传承猎人,开始仔细观察附近的环境。
  目前,众人刚刚翻过一座山头,正在下坡。
  苗成云站在半山腰上,视野还是不错的。
  他之前来过一趟神农架,也熟悉这里的地图。
  以周围的山势来看,此处应该是凤凰岭附近,前面不远是挡风垭和头道沟,算是整片神农架林区中部偏南的位置,也是原始森林的深处地带。
  在半山腰上一眼看下去,苗成云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而马王爷却说道:“前面有东西挡路。”
  “什么东西?”
  “八大金刚之一。”马王爷说道,“狞。”
  “狞?”
  这是个单字词汇,音节短,苗成云一时三刻没反应过来。
  “‘面目狰狞’这个词儿,你听说过没有?”马王爷问道。
  “听说过。”
  “那‘狰’听说过没有?”马王爷又问道。
  “那太听说过了。”苗成云说道,“当年林乐山跟苗雪萍,就是因为在岷山猎杀一对‘狰’而定的情,这个八卦几乎整个猎门都知道。“狰”这东西厉害,九州异物载能进前三十。”
  “前面挡路的,就是狰狞的‘狞’。”马王爷说道,“‘狞’比起‘狰’要差一点,不过既然能够相提并论,自然不会差上太多,这东西嗜杀成性,好像也进了你们猎门九州异物载的前五十。”
  “哦,原来是这个东西。”苗成云点点头,“那要不咱绕过去?”
  “绕不过去。”
  “为什么?”
  马王爷说道,“我刚才说过,这是马逸仙坐下八大金刚之一。”
  “那又怎么了?”
  “我之前也说过,我曾经尝试着去控兽,结果弄断了一条腿。”
  “然后呢?”
  “我去尝试着控制的对象,就是这头‘狞’。”马王爷说道。
  “你居然还打不过一头‘狞’?”苗成云奇怪地问道。
  “这个不重要。”马王爷摇摇头,“重要的是它记恨我,这会儿马逸仙不在,它是不受控状态,会来找我们麻烦。”
  狞作为一种猛兽异种,唐宋之后,在猎门内部就没有记载了。
  这东西确实很强,但只要有几个九寸猎人联手,还是可以猎杀的,于是早早地就消失在了华夏大地上。
  不出意外的话,神农架的这头狞,应该是从国外捕获的幼崽,如今已经长大了。
  九州异物载上三十名开外,五十名以内,这个水准对应目前的奇异生灵研究会标准,是SS级。
  这个级别的猛兽异种,只要情报掌握充分,苗成云自问哪怕是自己单枪匹马,那都可以试一试。
  就算猎杀不了,保住一条小命虎口脱险,问题还是不大的。
  这马王爷面对SS级的猛兽异种,居然会被弄断了腿。
  那似乎马王爷的水平就那么回事儿了,自己似乎可以翻脸试试。
  可再转念一想,苗成云打消了这个主意。
  因为很显然,马王爷并不是真的斗不过狞。
  而是因为马逸仙要苟且偷生,关闭了身体部分机能,这肯定会让他的自身实力大幅下降。
  这些实力的下降对马逸仙来说无伤大雅,他可以通过控兽手段来弥补。
  而在马逸仙昏睡之后,马王爷主导这副身体,他就算掌握了马逸仙的“偷生”能耐,可为了避免马逸仙察觉到自己的“叛逆”,也不会去动自己的身体机能。
  所以马王爷的身体能力,依然是大幅下降的。
  而且他去尝试控兽这个行为,本身就奔着闯祸去的,带点自虐倾向。
  说到底,马王爷这个人不像人的东西,毕竟有云家传承四境的修为。
  这不是自己可以抗衡的。
  更何况,正被他一手操控的九阳傀儡,就在前面不远处。
  这时候翻脸,肯定不明智。
  还是等见到了林朔再说。
  心里盘算的这些,耳边只听得马王爷说道:“打当然是打得过的,不过我不能出手,九阳傀儡也不能出手,否则马逸仙一回来肯定会察觉。
  所以这件事情,只能麻烦苗兄了。
  把这头‘狞’弄死,我们继续上路。”
  “要是我弄不死呢?”苗成云问道。
  “那你就被它弄死呗。”马王爷拍着手掌,大声笑道。
  马王爷话音刚落,双手一按苗成云肩头,整个人高高跃起,稳稳地落在了十米开外白经略的背上。
  九阳傀儡迅速围成一团,九人垂着脑袋面朝外,把马王爷护在了中央,苗成云就这么被晾在一旁了。
  苗大公子眼前一花,只见前面不远处的一块山石上,出现了一头豹子大小东西。
  灰毛黑斑的毛发稀稀拉拉,尾巴在屁股后头甩来甩去,顶端有一小撮黑毛。
  狞,根据九州异物载上的记载,是十二个字:
  凶恶丑陋、行动迅捷、嗜杀成性。
  苗成云看着眼前这头东西,眼皮子抖了抖。
  确实不能怪老祖宗们记载东西藏着掖着、惜字如金。
  凶恶丑陋四个字,还真是眼前这头东西的最大特点。
  这东西眉眼很吓人,吊睛白额,穷凶恶极。
  可脸上其他部分,也不知道是天生的肉瘤,还是伤口没长好,就像是被人用鞋底子左右开工抡了几十下,稀烂。
  难怪叫做面目狰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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