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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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琳正在房间里和林泽一起吃早饭, 别说林浩虽然菜炒的不好吃,但是小米粥熬的还挺香的,
  正吃的美滋滋的, 讨人厌的李文珺就来了,她怎么就没点眼色呢,没看昨儿个林浩连正眼都不看她一下吗, 再有林浩现在可是有妇之夫, 她上赶着当小三儿,也得看看, 她愿不愿意了。
  不过她并没有立刻起身出去, 她尽管知道林浩对李文珺没心思, 要不然书里面李文珺也不会求而不得地嫁给男主, 昨天傍晚林浩和李文珺的照面, 更是几乎全程无视她的存在, 但是她还是想看看林浩如何应付李文珺。
  而外面的李文珺见自己说话,林浩连理都不理,仍旧低头搓着手中的衣服, 心里闪过一丝难堪, 她的声音不小吧, 自从来到李家村插队, 她说话的声音比在城里的时候, 不知道告了多少分贝呢。
  没有办法, 谁让农村的人都是大嗓门, 记得刚来的时候,听这里的人说话,耳朵都震的嗡嗡的, 等习惯了后, 她说话的声音也跟着变得大了起来,这让她很懊恼,她可不想跟农村人一样的粗俗,要不然等回城后,同学朋友会笑话死她的。
  为了不被农村人同化,她迫切地想要回城,就怕自己变得跟农村人一样,可是看着眼前认真洗衣服的林浩,如此体贴的男人,她觉得如果能够嫁给他,那么她情愿不回城。
  林浩并不是没有听到李文珺的声音,而是不想回答,昨天他跟大伯母周旋,无非是他们家好不容易团聚,不想被人搅和了,而且根据昨天媳妇儿对待李文珺的态度疏离中带着厌恶,如果不是李文珺做了什么对不起媳妇儿的事情,媳妇儿对她的态度,也不会一百八十度的大变样。
  本来他就对李文珺不喜,因为李文珺总给人一种很假的感觉,不过作为亲戚,她又得自己媳妇儿的欢心,所以他对她便维持着最基本的礼貌,如今她既然做了对不起自己媳妇儿的事情,那么他和她之间连基本的礼貌都不用维持了,本来他们之间的联系就是媳妇儿,媳妇儿认她,她就是亲戚,媳妇儿不认,她就是陌生人,对于陌生人,没有什么事,一般他都不搭理,更可况这个人竟然挑拨他和媳妇之间的关系,他就更不会搭理了。
  谁知李文珺见林浩不搭理自己,心里虽然委屈,但是还是抵不过想要靠近他的心,竟然三两步上前去,试图拉开林浩,她实在看不得他给沈琳洗衣服。
  “林大哥,我来帮你洗衣服,小琳也真是,怎么让你洗衣裳,回头别人该笑话你怕老婆了。”
  林浩是什么人,那可是部队里经过千锤百炼的军官,怎么能够让李文珺夺过手里的衣服,只见他双手搬起盛满衣服和水的大木盆,往旁边一挪,李文珺便扑了个空。
  而沈琳也是此时出了屋门的,看到的就是这一幕,林浩双手抬着盛满衣服和水的木盆,正面无表情地看着李文珺,眼睛里□□裸的嫌弃,都快要凝为实质,李文珺被心上人如此嫌弃,怎么能够受得了,身体更因为委屈,在这夏日的清晨抖成迎风摇拽的小白花般招人爱怜。
  可惜现场的林浩是个钢铁直男,更是个冷清的人,根本没有怜香惜玉这根筋,而沈琳更加不用说了,对于上赶着当小三的人,更是深恶痛绝,小三人人喊打,她可不会觉得李文珺可怜可爱。
  “李文珺,你咋又来了,昨晚你来,当着人的面儿,我没有好意思说你,是不是给你脸了,今儿一早便又来了,还挑拨我和林大哥的夫妻感情,你怎么就那么贱呢,正好,我这里还有一本账想要和你算呢。”
  说着她不等李文珺反应,便悄悄地用手掐了把大腿,真特么得疼,疼的眼睛里都溢出了生理性泪水,真羡慕李文珺的演技,说哭就哭,还要哭的可怜可爱,她真的需要向她学学怎么演哭戏,总不能够一直掐大腿吧。
  不过趁着现在眼眶红红的,可不能浪费了她好不容易憋出来的泪,柔弱的、楚楚可怜的看向林浩,林浩被她的这个眼神看着,头皮发麻,身上更是起了鸡皮疙瘩,他直觉他媳妇儿又要折腾了。
  “林大哥,你不知道,我这段日子过得苦啊,要不是有小泽,我早就一尸两命,你这次回来都看不到我了。”
  林浩听到一尸两命着四个字皱了皱眉头,他虽然不知道自己媳妇儿这次折腾是为了什么,但是他真的不想听她这么咒自己。
  不过沈琳可不在乎他的脸色变化,她现在一门心思演戏,想在林浩面前撕开她和李文珺之间,已经不存在的情分,省得之后李文珺再以她的名义接近林浩。
  虽然林浩对她没有任何的感情,但是赖蛤、蟆不咬人但膈应人啊,她既然决定了和林浩试着培养感情,就要隔绝一切挖她墙角,破坏她家庭安稳的小婊、砸。
  “林大哥,上次我挺着大肚子摔倒,是有原因的,林大哥省吃俭用给我邮回来的吃的,还有钱票,全部填补了李文珺,本来我觉得她因为照顾我下乡,来到这里又生活困难,便想着任凭自己不吃,也要照顾好她,谁知道她自己吃不算,还拿着去做人情,任凭给别人吃,也不顾及怀孕的我,我因为没吃没喝的,这才营养不良腿软摔倒了,幸好有小林泽在家,帮我喊来了人,要不然,哇……”
  看着哭的不成样子的媳妇儿,林浩尽管知道她做戏的成分多,但是心里还是不可避免地抽疼了,然后利箭一样的目光射向李文珺。
  李文珺在沈琳出了屋门,开口说话的时候,就知道事情要糟了,果然,被沈琳这么一哭诉,林浩看她的目光都变了。
  “林大哥,不是那样的,你相信我,我可以解释的。”
  李文珺的声音充满了急切,她真的怕林浩厌恶她呢,他是她喜欢的第一个男人啊,如果听了沈琳的话误会了她,她以后还怎么靠近他,从而嫁给他,沈琳这个贱人,当初摔倒了,怎么没被摔死啊。
  “你以为我会放着自己媳妇儿不相信,相信你一个外人。”
  “外人”,原来在林浩的心中,她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外人,简直是李文珺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颤抖着嘴唇想要再说两句,便被人打断了,来人是林浩在李家村唯一的朋友,李兴国。
  李家村大队顾名思义,大队里的社员们十有八九都姓李,李家在李家村大队是一个大族,人数众多,林家是战乱的时候才来这里定居的,因为是外来的,家族里人少,不可避免地便要受些欺负,林浩小时候没少因为这个跟村里的孩子打架。
  而李兴国就是和林浩不打不相识的好朋友,他非常的欣赏林浩身上那种狠劲儿,特别是打架的时候,被几个大孩子揍的浑身青肿,也不出声求饶,等伤好了,还来找人打,这种韧劲和狠劲,在当时的李兴国看来,特别的爷们,因此也就跟林浩交上了朋友,有了李兴过在中间的斡旋,林浩和李家人的矛盾便少了许多,打架也没有那么频繁了。
  而两人的交情也维系到了现在,林浩去部队当兵,李兴国则走了门路,在公社的邮局工作,昨天他回家回得晚,所以听说林浩回来了,才没有上门来叙旧,这不,第二天清早就赶紧过来了。
  李文珺也认识李兴国,看他进来,脸立马红了,她虽然有当小三的行动和决心,但是说到底她也还是个黄花大闺女,脸皮儿的厚度还没有修炼到百毒不侵的地步,还算要点脸,因此生怕沈琳和林浩再说些什么坏她名声的话,便赶紧跑了,出了林家院子,她把眼泪一擦,重新换上个笑模样,生怕别人知道她和沈琳闹掰了的事情。
  她还要在李家村大队生活,而林浩虽然不姓李,但是由于他是李家村大队唯一的一个军官,所以还是有点威望的,有他镇着,她在这里生活也能够方便许多,最起码不受人欺负。
  而这边的李兴国看着林浩端着洗衣服的盆,还有里面的湿衣服挑眉笑了,没有想到林浩竟然怕老婆啊,要不然怎么可能给自己媳妇儿洗衣服,别说是因为媳妇儿肚子大了,不方便干活才这样子,村里面的大肚婆快要生了,还在地里干活,把孩子生在地头的多的是。
  “兴国来了啊,咱们有日子没见了,今儿中午就别回去了,就在这里,我让小琳弄俩菜,咱们喝两盅。”
  接着看到李兴国似笑非笑的眼神看着自己端着的洗衣盆,他的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不过很快他就调整过来了,整了整脸色又恢复了一张冷脸。
  “兴国,你找地方坐啊,我把洗衣盆给小琳端屋里去,这女人家家的就是事儿多,天这么热,竟然还非要去屋里面洗衣服。”
  李兴国想说,其实你不用解释的,一解释反而证实了,你给媳妇儿洗衣服的事情,要不然你解释啥,直接把盆搬屋里不就行了。
  沈琳也知道在外人面前要给男人面子的,所以没有吭声,不过不代表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等人走了,她再找人算账,媳妇儿没有闹,林浩擦了把冷汗,他在发小面前的面子算是维护住了。
  外面林浩和李兴国谈天说地,沈琳在屋里洗衣服,总不能让衣服泡着等林浩闲了洗吧,不过听着听着,就听到那两人说起了自己随军的事情,昨天因为大伯母和李文珺,打断了她和林浩之间的谈话,所以她还没有给林浩一个确切的答案,到底要不要随军?
  那么问题来了,她到底要不要跟着林浩去随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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