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跪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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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是魏自豪亲自上菜来了。
  他这一进来,餐厅里流溢了另一种特别的鲜香气息,和绛珠果酒的酒蚝混合在一起,沁人肺腑,有一种迷醉的感觉。
  “好香啊!”黄爱华表情夸张地惊叹道。
  郑天南对吃还是颇有研究的,望着那只特大盘子里摆放的四条大鲫鱼,一脸错愕地说道:“这是典型的野生鲫鱼啊,光闻这味道就能吃下三大碗饭!”
  “这年头,像这么大的野生鲫鱼,是很难弄到了。魏老板,你是从哪里搞来的,价格肯定不便宜吧?”
  魏自豪呵呵一笑,说道:“这鲫鱼是小麦送来的,在市面上,我哪里能搞到这么漂亮的大鲫鱼啊!”
  “即使市面出现这种鲫鱼,也轮不到我能够弄到啊!”
  “顺便向大家介绍一下,这种清蒸鲫鱼,是典型的老水阳特色菜,还是小麦教我做的呢!”
  “我也是第一次做这种鱼,大家尝尝!”
  郑天南率先伸过筷子,夹了一块鱼肉塞到嘴里,刚咀嚼了两下子,就不住的点头,忘乎所以地说道:“这味道实在不错,好吃,真的好吃,我走南闯北多少年,还没有品尝到过这种鲜美的鲫鱼!”
  在美食上,他顾不上理论什么身份低贱了。郑天南有一个发现,和这帮年轻小子在一起吃喝,没有几分狼性,一转眼桌子你想吃的喝的,就会在眼前如风卷残云一般消失。
  程小麦拉着魏自豪坐了下来,笑着说道:“魏伯伯,坐下来一块吃吧。”
  “我老爸正在围塘,不久将专门养殖一些野生鱼,像这样的大鲫鱼,到时你想要多少,都能供应得上!”
  魏自豪听了,一拍大腿,开心地说道:“小麦,那太感谢了!”
  黄爱华是做水产生意的,得到这一信息,自然不肯放过,她连忙问道:“程同学,除了鲫鱼外,叔叔还养殖一些什么鱼啊?”
  程小麦笑道:“目前据我所晓得的,有鳗鱼、呆子鱼、草鱼等。以后呢,什么鱼珍贵,就养什么吧!”
  黄爱华被他说的一愣一愣的,说道:“我说程同学,这鳗鱼可非常金贵的,光这鱼苗就非常的稀有,你爸从哪里能弄得到?”
  程小麦故作神秘兮兮的样子,笑道:“虾有虾路,鳖有鳖路,这个啊,我得保密!”
  黄爱华笑道:“好吧,我不打听这些了,不过,我是做什么的,程同学应该晓得,到时你得在叔叔面前,趟一条路子给我!”
  程小麦拍了拍胸脯:“放心,没讲的!”
  汪汪!
  就在大家正式开吃时,黑皮蹿了过来朝程小麦提出了强烈的抗议,狗爷现在还饿着肚皮呢。
  “哈哈……黑皮啊,不好意思,哥都差一点将你忘了!”
  程小麦连忙取了一只盘子,给狗爷夹了一些菜什么的,递到它的面前。
  郑天南不屑地看了黑皮一眼,问程小麦:“这是你带过来的?”
  程小麦点了点头,说道:“是啊!”
  郑天南摇了摇头,说道:“小麦,这就是本地的一种土狗,根本上不了档次,不是你这种身份可以玩的啊!”
  “吃过饭后,你到我的庄园去坐一下,看看我养的那些世界名犬,你看中哪条,随你选。”
  正埋头享受美食的狗爷,顿时抬起头来,满脸敌意地瞪着郑天南,你这话是几个意思?
  想让主人抛弃我?
  那就试试看!
  ……
  这一餐吃了近两个小时才结束。程小麦下午还要赶到街上卖东西,可郑天南拉着他不放,说无论如何得到他那里坐一下。
  魏明成下午得上班,没去;可马庆国等人的工作相对比较自由,从中怂恿程小麦过去看看。
  程小麦根本不想去的,可想到太偏执了,容易得罪人,看看时间还早,就说郑叔叔,那就打扰你了。
  一行人各自开了自己的车子,跟在郑天南的车子后面赶了过去。
  黑皮蹲在副驾驶室里,一脸的悲壮和斗志昂扬,它好像意识这次到郑天南那里,有可能对自己是一场生死考验。
  有狗的地方,就有江湖!
  狗在江湖,真的是身不由己啊!
  程小麦一手把着车子的方向盘,一手抚摸着狗头,笑着说道:“放心,在任何时候,我都是你的最强有力的后盾!”
  他的话让狗爷一阵暖心,大哥,算你有良心!
  我狗爷绝对不会给你丢脸的!
  ……
  郑天南居住在敬亭山下,放眼望去,四周一片苍松翠柏,鸟语花香,风景如画,环境优雅。
  敬亭山是宛陵有名的风景区,也因李白的一首诗而名扬天下。
  众鸟高飞尽,
  孤云独去闲,
  相看两不厌,
  只有敬亭山。
  历代诗人如谢眺、白居易、杜牧、韩愈、王维、孟浩然、李商隐、颜真卿,韦应物、陆龟蒙、苏东坡、梅尧臣等,都在这里留下了好多有影响力的诗篇。
  当年,陈毅将军率部东进,途经宛陵(宣城)县城,一时即兴吟《由宣城泛湖东下》七绝一首:
  敬亭山下橹声柔,
  雨洒江天似梦游;
  李谢诗魂今在否?
  湖光照破万年愁。
  也由此可见,郑天南能在这里购得一块地皮,建造一方庄园,非大豪而不可为也。
  一行车子开到庄园门口,一个男佣听到车子声,从里面将院子大门打开了。
  程小麦带着黑皮下了车,走进别墅里,郑天南立即叫人上茶还不水果点心什么的。
  大家刚吃过饭,还打着饱嗝呢,哪里吃得下什么,一个个好奇地打量着这座豪华别墅的内部结构。
  郑天南在城内也有一栋房子,黄爱华和郝玉芹过去只是在城内那栋房子里玩过,到这里来还是第一次。
  在别墅的后院子里,有游泳池,高尔夫球场等。郑天南带着程小麦参观了他庄园里的大小角落后,就在一旁花廊的美人靠坐了下来。
  他两眼不屑地看了一眼紧跟在程小麦身边的黑皮,对程小麦说道:“小麦,玩狗是一门很大的学问,这也与身份贵贱有联系。”
  “如果要玩观赏犬的话,最好选择法国的棉花面纱犬,马耳他犬,日本的狐狸犬,还有西伯利亚著名的萨摩耶德犬。”
  “这些赏玩犬不仅外观很美,而且拥有高贵的血统,具有忠诚温顺的天性,价值非常高!”
  “另外,还有一种值得一玩的猎犬,比如俄罗斯猎狼犬,罗得西亚脊背犬,英国史宾格犬,爱尔兰雪达犬,法老王猎犬等。”
  “这些猎犬凶猛强悍,动作敏捷,威慑力超强,提起它们的战斗力,根本不是一般狗所能攀比的!”
  说到这里,他朝另外一个男佣打了一个响指,吩咐道:“替我将那英国猎狐犬、惠比特犬、日本的土佐犬牵过来。”
  在那男佣离开后,郑天南朝程小麦笑道:“小麦,我这三条猎犬,在世界上非常有名的,它们战斗力惊人,以前是战场上的常客。”
  “可以说,它们一出现,你这条土狗绝对会成为跪犬中的典型代表,连看它们一眼都不敢的。”
  “在我那三条猎犬中,不论你喜欢哪一条,都可以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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