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番外 飞鹰城女王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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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绛蹲在金银市的十字街旁,盯着街正中的发财榜已经盯了一早上了。
  小爱捧着几个热干饼过来,递了一个给沈绛,“师兄,喏,给你。”
  沈绛接过之后,依旧对着发财榜目不转睛,咬了一口干饼,道:“欢喜楼的那个龟儿子说小侠当时给卖了一千两银锭子,一千两……嗯……我们去婆氏还要路费,打听人也要钱,而且过了这几年,人家定不肯原价卖给咱们的,怎么着也得五千两的细丝足银才够。”
  小爱也在他身边蹲下,张张嘴:“五、五千两啊……”
  沈绛摸摸下巴,“五千两啊……”
  夹肉的胡辣饼也才两文钱一个,一两碎银块,就能买四五百个大肉饼,五千两大银元宝,能买多少大饼子?
  小爱想着,又咬了口饼。
  沈绛将发财榜从下到上看过去,越上头的通缉犯越贵,自然也越难对付。
  高居榜首之人,绰号阴阳雀,赏一万二千两,是个罪大恶极之徒,只是自从他的大名高悬金银榜之后,他便逃了,逃地还有些远,据说已经出了天山。
  榜二是个好色之徒,名叫阿史那博,乃是突驱金鼎大汗的亲弟弟,尊号牙狼亲王。
  半年前,阿史那博悄悄潜入西河城,未曾知会鲜于期便偷走了他最喜欢的一名姬妾,鲜于期被戴了绿帽子,气得七窍生烟,给他挂了八千两,聊表怒意。
  其实鲜于期后来也根本没有去追那姬妾,只是阿史那博上了金银榜之后,也不曾再入河西道。
  沈绛把剩下的干饼一口全塞嘴里,盯着榜上第三名,嚼巴嚼巴,“五千两,就是你了!”
  *
  天河河谷外,胡杨林连绵如金雾。
  沈绛扯着一匹瘦马,打开一张简陋地不能再简陋的地图,盯着图上一条弯弯曲曲断断续续穿过了连绵的戈壁与枯山的小道,小道的尽头是一处荒废了千年的古国城池——飞鹰城。
  如今是个马贼盘踞的地方。
  马贼的头头,自称飞鹰城女王,名叫火寻尼雅,色目人。
  火寻女王的名号,这两年响彻天山内外,她那群红衣贼如同狂风一般的扫过商路,令各商队闻风丧胆。
  西域各国各城都有她的通缉令,以西河城发布的最贵,若七七八八都加起来,估计有万余两,万两银子啊!沈绛咽了下口水。
  “师兄,听说飞鹰城有几千的马贼,咱们就两个人,去抓火寻女王,行、行吗?”
  小爱看着师兄,见他满眼放金光的样子,觉得他脑子又有点不正常了,不由有些不安。
  “当然不行喽。”沈绛倒还没被银子冲昏了脑子。
  “那、那我们回去找点帮手!”小爱忙道,知会一声鲜于城主也好啊。
  沈绛撇撇嘴,“人多了,那银子不都分薄了?”
  “可是!”小爱无语,那就他们两个人,抓不到火寻女王,也没银子分啊。
  沈绛一点额头,对小爱一眨眼,“所以我们要智取~”
  *
  他们花了五天的时间,穿过了戈壁荒原,才找到了那座古老的城池。
  古城耸立在草木不生的山崖上,山下环绕着干涸的河道,只有一架摇摇欲坠的吊桥与外头相连,这真是个适合做贼窝的好地方。
  唯一能够进出的城门口防守严密,十步一哨,城头有瞭望塔,城垛有弓箭手,高高的旗杆上挑着一溜干巴巴的死人头,显示着贸然闯入者的下场。
  沈绛想了想,在马袋里掏出一套灰扑扑的长裙,一条头巾,略一改装,装成了个柔弱的粟特族女子模样,粟特裙袍阔大,那头巾也能盖住大半的身形。
  小爱目瞪口呆,“师兄……”
  沈绛对她咧嘴一笑,“智取~”
  小爱无语,她就知道会这样,师兄怎么玩不腻这招。
  沈绛大摇大摆地出了藏身的河沟,向城门走去,如愿以偿地在吊桥外被拦住了盘问。
  “谁!”
  “小妇人乃是苦命人,听说女王大人专门收留可怜的女人,便带着妹妹前来投奔。”沈绛模仿着康国粟特人的口音,他本就五官深刻,肤色偏白,又故作柔弱,瞧着与那些美貌的粟特女子差不多模样。
  “你叫什么?从哪处来的?”守门的是个粗壮的妇人,高大魁梧,手握弯刀,十分机警的样子,好像并不太相信沈绛的鬼话。
  沈绛的瞎话又接着随口就来,“奴家名叫赫娜,嫁给了库都城的马贩子折罗为妻,谁知我那丈夫对我朝打暮骂,几次都差点死去,嫁妆也被他夺走了,奴家实在是受不了了,只好带着妹妹逃出了他的魔爪,却无处可去……”
  瞎话嘛,最主要的是细节要详细。
  说着,他还配合着流下泪水来,顺手就抓起头巾角擦眼泪,便露出了青青紫紫一片的手臂来。
  ——那是之前用榉柳叶干熏出来的,瞧起来同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虐打的伤痕一般无二。
  沈绛慢慢地低低地抽泣着,哭得小声又隐忍。
  在旁人看来,这真是个可怜的女子,单薄,瘦弱,可以瞧见的肌肤上都满是伤痕,眼睛因为长久的哭泣泛着令人心碎的红晕,嘴唇也因为长途跋涉布满了裂痕。
  他与小爱相互依偎支撑着,好像下一刻,两个人都会因为虚弱而昏厥过去。
  守门的女贼不由起了些同情,不过她还是不会轻易相信,正想问得更仔细一些。
  正在此时,河边的大路头出现忽喇喇的一大群火烧云一般的马队,正飞奔而来。
  马队最前头是一名红衣如火的妙龄女子,骑着一匹神骏无比的大宛马。
  “乞勒扎河边有个最美丽的姑娘,她杀人如麻,啊……”
  沈绛边擦眼泪边偷目看去,那个杀人如麻的姑娘,正挥舞着长鞭,高歌大笑,神采飞扬,一头粟色的长发在风中飘飞,背负两柄弯刀,身姿矫健无比,看样子正是那位大名鼎鼎的火寻女王。
  那看门的女贼也不管沈绛了,忙对着城门大喊:“快打开大门,女王回来啦!”
  城门便发出了隆隆的巨响,两扇巨大的铁木门缓缓开启。
  这女王瞧着可比通缉令上的画像,更加美艳夺目啊。
  沈绛暗暗一笑,哭得更加认真。
  听说火寻女王有个癖好,她不喜欢男人,甚至讨厌极了,若是有男人的目光胆敢在她高耸的胸脯上停留片刻,保证那对眼珠子会变成戈壁滩上秃鹫的小点心。
  既然如此,那么,她自然喜欢的是……
  女王转眼便带着她的马贼们近到眼前,马队后跟着一大串的驮马和骆驼,马背上还扔着好些捆得结实的男女。
  那都是火寻女王的战利品,金银货物,还有可以换赎金的肥羊和能当做苦奴的劳力,她这是满载而归啊。
  女王大老远也看见了城门来了两个陌生人,便在沈绛前拉住了马,问那看门的女贼,“怎么回事?”
  女贼回禀道:“说是来投奔女王的,属下正在盘问。”
  沈绛见正主来了,忙恭敬地行礼:“难道这位美丽的姑娘就是飞鹰城尊贵的女王大人?天哪,您真是比八月十五的月亮还要美丽迷人,一定是九天之上的仙子吧!”
  小爱低着头抽抽嘴角,悄悄地对着沈绛的手臂内侧就重重地拧了下去——白痴师兄!别看见漂亮姑娘就满嘴胡说八道啊!看看对象是谁啊!!!控制一下情绪!
  好像是演得有些过头了哦……
  在沈绛的眼里,这漂亮的女贼,也是沉甸甸的一大堆银子啊~
  他自省,不能太激动了。
  火寻女王微微皱眉,又问那守门的,“怎么回事?”
  守门的女贼答道:“说是被丈夫虐待,从库都城逃出来的。”
  火寻女王冷目,“从库都城而来?穿过沙海和魔鬼窟,跑到我这飞鹰城?”
  库都城距离此地八百余里,一路天险重重,过路的旅人若是落单,便是九死无生,这么两个年轻柔弱的女子,能走过那无人区?
  呃……是有点夸张。
  沈绛忙找补道:“啊,小妇人日前跟随丈夫到西河城贩马,半路从天河谷逃过来的。”
  这条路就是他们来的路,好走不少。
  火寻女王便道:“即便天河谷前来,那一路你们想必也吃了不少的苦头?”
  还好还好,他们还抽空去了趟别的地方呢。
  沈绛面上依旧楚楚可怜,“比起在那人间地狱受朝打暮骂,这戈壁的风沙也算不得骇人了。”
  说着还上前,忽然就抱着火寻女王穿着羊皮靴的修长小腿,仰起脸,含着一汪眼泪说道:“小妇人是个可怜人,只求与妹妹有一口饱饭,什么活计都能做,请女王大人发发慈悲,收留我们吧。”
  “什么都能做……?”火寻垂目。
  “对,什么都能做……”沈绛舔了舔嘴唇。
  傍晚的冷风微微掀起他的衣裙和头纱,柔弱的模样令人生出无法拒绝的怜悯,他的语声轻轻颤抖着,好像饱含着无限的期待和渴求。
  ——其实是为了掩饰捏着嗓子说话不自然。
  火寻听得眉头微挑,竟然没有一脚踢开他,还神使鬼差地伸出了手,用着马鞭挑起了沈绛头巾的一角,沈绛眉眼含蓄地看了她一眼,又飞快地垂了下去,好似害羞一般。
  ——这是心虚,担心被看穿,不敢与她对视太久。
  然火寻居高临下,只觉得这小女子的眼中似有一汪秋水一般,可怜又动人,真是见鬼!
  火寻抬起头,轻咳了一下,道:“不过两个小女子,让她们入城吧,待我问个仔细,若真是苦命的可怜人,留下也无妨。”
  沈绛暗中对小爱得意地眨眨眼。
  小爱牙酸地揉揉腮帮子——师兄的样子,太丢脸了,他是这么做到装出那种鬼样子也不脸红的?
  *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夕阳将古老的断壁残垣映照地一片迷蒙的金红。
  “你说,你要追随我?”火寻盯着沈绛,审视的目光中带着些戏谑。
  火寻正在单独“审问”沈绛。
  沈绛也正打量这个声名狼藉,却美艳动人的女贼头子。
  ——她擅使双刀,背后那两柄弯刀轻薄,但看她手臂不大粗壮,应该力气有限,以快招杀人为主。
  再看她看走路的姿态,脚步稳健,下盘稳固,但转身的身态,轻功应该也不怎么样。
  这就好办了……
  “你要想好了,来了我这里,过的日子可是十分的辛苦的。”火寻好似故意吓唬面前这“娇娇弱弱的小女子”一般,说着,还同沈绛明艳又妩媚地一笑。
  “刀口舔血,风雨无依,只有今日没有明日,也许早上起来,你还美滋滋地吃着烤饼喝着奶茶,到了晚上,可能就变成了一具七零八落的尸体了。”
  “哦~”那真是太可惜了,沈绛想着,七零八落的女马贼,那可一点都不美了。
  “……你这细皮嫩肉的小女子,能受得了这漠北的风沙吗?”
  火寻的目光如同勾子一般,勾得沈绛摸了摸鼻子作掩饰。
  这女贼可真是让人有些招架不住。
  沈绛撇开了目光,转而望着即将落下的夕阳,感慨道:“长年迁徙的牧民居无定所,追逐猎物的猎人也许不知道哪一天,自己却成了群狼的食物,采药人爬上绝壁高山,会摔得粉身碎骨,而那些长途跋涉的马队商旅,不也要提防着会遇见像你这么美丽的马贼,人财两空么?”
  他对着火寻微笑地挑眉,又耸耸肩,“活在这个世上,哪里又不辛苦呢?”
  “哈哈哈哈!”火寻大笑,道:“不错,我这里虽然脑袋别在裤腰里过日子,倒也不必战战兢兢,我们打劫杀人,喝酒吃肉,无法无天,无拘无束,快活又自由,只要你对我绝对忠诚,我们共享荣华富贵,”
  火寻忽然抓起沈绛的手腕,盯着他那对琥珀色的眼珠子,“但若是你心怀诡计……”
  “若是我心怀诡计……”沈绛也盯着她的眼睛,笑着问道:“会怎么样?”
  “我会剥开你的胸膛,挖出你的心,在它还在跳动的时候,当着你还未闭上的眼睛,……亲口吃掉!”
  哦呀~这威胁不仅不让人害怕,甚至还十分的有趣呢。
  沈绛不禁露出几分不怀好意的笑意——
  是她先开始的,既然是这样,他可不能落了下风了。
  沈绛便抬抬眉毛,低低着声同她说道:“那你放心,就算我真的……心怀不轨,那也只对你,就是不知道,你信不信?”
  他对着她眨眨眼,抬起火寻捏着他手腕的手背,还挑逗地吻了一下。
  火寻笑着摇摇头,拍了拍沈绛的脸,道:“啊,我怎么觉得你可不像是会被愚蠢的丈夫欺凌的小女子?”
  “呃……那你就当我为了见你,故意编造的谎言。”沈绛笑得眉眼弯弯。
  “你长了一双风流的眼睛,难道是给丈夫戴了绿帽子才逃出来的?”火寻笑着调侃。
  沈绛笑嘻嘻道:“也有可能哦。”
  “呵呵、呵呵呵……”火寻笑着摇头,“没关系,你既然进了我的飞鹰城,便插翅也难逃了,至于你的那些谎言,我们有的是时间慢慢追究。”
  “那我可真是太期待了。”沈绛笑得更加可爱。
  ……
  火寻留下了沈绛和小爱,还没有限制他们的行动,这位女王大人真是自负的很。
  那么接下来,就该他做正事了——
  入夜,明月高挂之时,沈绛悄无声息地窜上一处废弃的高台,细细打量这飞鹰城的地形。
  古城并不大,一眼可望尽,估摸着马贼人数,也就一二千人。
  沈绛摸着下巴,转了转眼珠子,想了想。
  火寻今日劫的是一队月氏来的的商人,收获颇丰,还抓了人家的小主人做人质,打算换一大笔赎金。
  所以今夜,火寻女王便在马贼窝的主厅大摆宴席,以作庆祝。
  此刻大厅进进出出的,大概四五十号人,大约是比较重要的一些头目。
  除了这主楼的大厅,还有旁的宴席,摆得远一些,应该是招待众喽啰的。
  沈绛跳下高台,和小爱接了头。
  “师兄,灶头就设在主楼的西北角,露天烤了几十腔的羊,好香!”小爱说着,就咽了下口水。
  沈绛拍了拍她肩膀,“等下给我留个羊腿,先干活!”
  沈绛从腰袋里摸出了一大包的蒙汗药,这可是经过他特制的,见效快,药劲足,这么一包,足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放倒几十号人了。
  他把药包递给小爱,道:“交给你了,机灵点——”
  说完就鬼鬼祟祟地要向着另一个方向开溜,小爱一把就把他给抓住了,“师兄……”
  沈绛回头,见小爱扯着他的后衣领,还一脸不爽的表情,不由咧开嘴笑,“丫头,又怎么了?”
  小爱哼了一声,“师兄!你是不是看那个贼婆娘好看,想去打什么坏主意吗!”
  沈绛笑嘻嘻地拧着她的脸蛋,道:“小丫头,别管大人的闲事,咱们分头行动,师兄有很重要的事要去办~”
  白痴师兄所谓的“重要的事”,小爱觉得为了自己的耳根纯净,懒得打听了,但又重重地哼了一下,还狠狠地踩了沈绛一脚,转身就走。
  沈绛“嗷——”一声抱着脚丫子单脚跳好久。
  死丫头,越大越不懂尊敬师兄了!
  ……
  沈绛的特制蒙汗药简直集江湖之精华,武林之灵气。
  半个时辰之后,果然,飞鹰城主楼的大厅之中,除了噼噼啪啪的篝火哔拨声,那些马贼们喝酒划拳吹牛皮的声音渐渐停了下来。
  等着火候差不多了。
  沈绛就带着小爱,一人叼着一个羊腿,大摇大摆的进了门。
  沈绛径直向火寻走去,见她身子软趴趴地歪在交椅上,一脸红馥馥的酒晕,便笑眯眯地捏捏她的脸蛋,“小美人儿,得罪了。”
  他正扛着火寻转身,不想原本躺了一地的马贼们,都悄无声息地爬了起来。
  “师、师姐……”小爱还叼着羊腿,只是被人押着,及时改了口。
  火寻在他的肩膀上抬起头,对他一笑,“小美人儿,得罪了。”
  沈绛苦笑地双手举起,“我哪里露馅了?”
  火寻起身站起,握着他的手腕,道:“你这手腕上的伤痕,色浮于表,皮下也无淤血,所以是假的。”
  沈绛无奈道:“好吧,我下次改正。”
  火寻对他眯眯一笑,没有下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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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绛之前的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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