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情人蜜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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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明与秦子歌争论得兴高采烈,可是白未曦却情绪低落。白明只当她是长途飞行以后的疲累,连忙让两个女孩子先去休息。
  “我要先洗个澡。”秦子歌欢呼。
  “去吧,太阳能热水器里,已经伫满了水。”白明慈祥地笑了,“未曦,觉得累了吧?这两天就别忙着去公司,在家里休息两天?”
  “嗯,好的。”白未曦微笑,“爷爷,别担心我,睡一觉就神清气爽,可以上山打老虎。”
  秦子歌打趣:“你是被老虎打吧?一口被吞进肚子里,哇,小姑娘的肉质真是鲜美。”
  白未曦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是啊,然后一眼看到旁边还站着一个,赶紧扑上去再吃!”
  “老虎也有审美观的,它看到本姑娘这么漂亮,哪舍得下口?那绝对是娶回去做压寨夫人了。”
  “压什么寨,森林之王的老婆,当然是森林王后了。”白未曦终于成功被逗笑。
  白明欣慰地看着两个女孩上楼,笑声还隐约从楼上传下来,听在耳里,只觉得平时空荡荡的房子,也被塞得满满当当。
  “别担心,我今天也只是试探了一下而已。”秦子歌知道白未曦的担心,挤进白未曦的房间安慰,“我哥那种人才,哪家有女儿的不想?白爷爷只是习惯性地跟我抬杠,要不怎么调动气氛呢,对不对?再说,白爷爷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只要你立场坚决,他绝对不会舍得你难过的。”
  白未曦失笑:“你今天比我还像是爷爷的孙女。”
  “我本来就是白爷爷的干孙女嘛!”秦子歌笑嘻嘻地说,“来,叫声姐姐,以后让姐姐罩着你。”
  “先冲个澡休息一下吧,我看到厨房里买了不少菜,应该很快就能下锅了。”白未曦推了她一下。“我没事的,爷爷的态度还没有明确呢,他只是希望我平安喜乐,不想我嫁到你们那种大家庭里受苦。唔。主要是你给了爷爷不好的联想……”
  秦子歌失笑:“什么呀,你就知道编排我!好吧,如果编排我能让你常驻笑颜,我愿意当这个小丑。”
  白未曦忍着笑:“那你打算当一辈子的小丑吧!”
  两人又笑闹了一会儿,才各自洗澡小睡。
  家的感觉就是不一样,一觉醒来,白未曦觉得刚刚被白明打击的心灵。一下子又充实了起来。白明虽然态度鲜明,但那只是泛泛而论。如果自己真的和秦渭阳两情相悦,他想必也不会这样旗帜鲜明地反对吧?
  白未曦左思右想了一会儿,虽然仍然患得患失,但压在心上的大石头却倏然地没了。她拿起手机,才发现有一条短信,来自秦渭阳。
  “晚上来找你,别答应别人的约会。”
  很直接。却让白未曦的唇角勾了起来。尽管看起来有些霸道,却只能说明秦渭阳在百忙之中,不及措辞。就发出了这条短信而已。
  白未曦喜欢秦渭阳带着一点霸道的温柔,那样的他让她觉得安全。
  两个女孩没有出门,秦子歌与白明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白未曦微笑地倾听,那些在舞台上庄严肃穆的表情,听起来却显得生动了许多。
  “键盘手维斯,他喜欢同性的。不过,他长得很秀气,所以我们都不觉得他有什么另类。可惜这次去澳大利亚,没有看到大游行。”
  “游行?”白明不解。
  “是啊,有一个同性-恋的游行。就在悉尼,从一九七八年就开始了。当时有超过一千个的同性恋者群聚悉尼,通过这样的行动表达同怀恋也想争取基本人权的心声。发展到现在,已经成为国际性的嘉年华会了。除了热歌劲舞,更重要的是那些同性恋者,都长得好靓。”
  白明摇头:“这样的感情。真的能持久吗?阴阳调和,总要有阴有阳才行。”
  “我觉得只要感情是真挚的,不用在乎所谓的年龄、家世和性别。”秦子歌伸张自己的主张。
  白未曦端着一杯清茶,对秦子歌微笑。她知道,这是秦子歌在为白明打预防针。确实,比起同性相恋来说,师生恋更容易让白明接受吧?
  一老一少热烈地争论,脸上都挂满了笑容。
  “未曦,你说说看,对于这个问题怎么看?”秦子歌大概是看到白未曦开起了小差,立刻把问题抛了过来。
  白未曦抚着额角:“我以为你们早就争论完了,还没有结果吗?正方胜,还是负方略有赢面?”
  “什么叫略有赢面?”秦子歌叫了起来,“一听你的口气,就知道不是个合格的裁判。还没有评论,就已经有鲜明的倾向了。”
  白明笑呵呵地说:“还是正常的结婚生子,比较容易让人接受。”
  “但我觉得,任何感情都值得尊重,不应该在生活和职场上受到歧视。所以,我支持悉尼的同性恋大游行,下次一定要适逢其会。”秦子歌的态度,更加鲜明,“也许有一天,我会加入到他们中间去。”
  “别开玩笑。”白明吓了一跳,顿时严肃了起来,“你这样漂亮的女孩子,性格又好,一定要找个好男孩嫁了。”
  “对我来说,嫁人不重要,小提琴才最重要。”秦子歌做了个鬼脸,“对于这一点,未曦恐怕不会承认。在她的眼里,感情和婚姻,比她的那个设计师前途重要多了。”
  “那当然。”白明力挺孙女,“女强人毕竟少数,相夫教子,才是咱们老祖宗们喜欢的生活方式。”
  “那也未必,武则天不是皇后不当要当女皇吗?可见女人的权力欲-望,一点都不比男人少。”秦子歌热衷于与白明争辩。哪怕有时候并不是自己的真正观点,也要辩个热热烈烈。
  白未曦听着耳边的男声和女声,怅然地看着窗户外明亮的天空。眼前的清茶冒着热气,她却想像着与秦渭阳白发苍苍的时候,还能这样相对默坐。
  一顿晚饭,白未曦吃得有点心不在焉。倒是秦子歌,对白明亲自操刀的两款菜品赞不绝口,还把阿姨也拉到饭桌上一起吃。
  “白爷爷,我和未曦出去散步,吃得太撑了,都怪白爷爷的手艺太好了。唔,以后要是我对小提琴没感觉了,就跟白爷爷去开间餐馆。白爷爷呢,掌勺大厨师。而我呢,就是端盘子的女招待。”
  “谁敢用你当女招待?”白未曦好笑,“恐怕隔天就被你的粉丝用唾沫给淹死。”
  白明笑着说:“你们出去走走也好,消消食。回来我给你们做消夜,未曦特别喜欢吃水果西米露。”
  “哇,不得了,那我回美国要开始减肥计划。”秦子歌大笑,拉着白未曦出了门,才鬼头鬼脑地问,“有没有和渭阳约好,去走那条梧桐大道?”
  白未曦看了她一眼:“我说你怎么忽然热衷起散步了,原来是想去看我们的好戏?”
  “我是见证一段爱情的奇迹而已。”秦子歌不服气地说,“再说,我也是为你和渭阳创造单独相见的机会嘛!难道你想今天就让渭阳登门造访,摊牌说喜欢你爱你一辈子?”
  “别说得这么恶。”白未曦横了她一眼,“渭阳很忙,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空。你是打算沿着小区的外围走,还是在小区里?”
  “当然是去当年那间咖啡厅小坐了!”秦子歌叫了起来,“你不会以为我们在澳大利亚还没有走够,回到北京再继续劳动两条**吧?”
  “饭后三百步,睡前一盆汤,是我爷爷最推崇的养生方式。”白未曦笑着说。
  “我觉得这种观点不合理,回头我得跟白爷爷好好说说。饭后其实不适宜马上运动,说什么帮助消化,我觉得就算坐着不动,食物消化也很快啊!还要说到汤,应该是饭前喝比较好。而且,在睡觉之前,还是少喝水,不然容易给肾脏造成负担。”
  白未曦大笑:“天哪,子歌,你是真的在外国生活的时间太长,竟然不知道这个睡前一盆汤,指的是泡脚的汤。当然,如果你有这种特别的嗜好,想必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坏处。”
  秦子歌瞪了她一眼:“泡脚就叫泡脚嘛,干么说汤,存心让人误解!哼,你一定是存心故意,想看我出丑。”
  “我以为这句话,是老祖宗流传下来的,谁知道你会误会成……”白未曦继续轻笑,正打算给秦子歌来一段普及教育,讲讲中国人称沐浴的水为汤的由来,却听到手机铃声欢快地响起。
  “是渭阳!”秦子歌眼睛一亮。
  果然,她的预感没有错。
  “未曦,吃晚饭了吗?”他的开场白很实在。
  “刚吃完,和子歌在散步。”白未曦老老实实地回答,却让站在一边的秦子歌对着天空翻了个白眼。
  这两人的对话,也太没创意了吧?情人之间,不是应该甜言蜜语吗?比如说:亲爱的,达令,小蜜糖……虽然想着昵称,自己的胳膊上也冒出了鸡皮疙瘩,但她觉得这样的称呼才正常。
  “八点半吗?没关系,子歌要去爱犹未尽喝杯曼特宁。”白未曦笑意吟吟,俏脸在春暮夏初的风里,很柔和。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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