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萝莉闯江湖[综+剑三] 第10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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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9章 恬不知耻的女人
  暂时打发了査猛和虞二先生等人,李寻欢和阿飞倒是忆起了包裹消失的一些细节。所谓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李寻欢虽然是兵器谱上第三的小李飞刀,可是太好说话,总是让人忘记那把例无虚发的飞刀。
  所以,得出的结果就是,要是査猛他们找不到包裹,这个黑锅多半是李寻欢来背了。
  “这真是人怕出名猪怕壮,同样一起走。为什么那几个人只怀疑你拿了包裹,却没有怀疑我们三个直接和诸葛雷动手的呢!”李跃坚定地执行着不放弃任何一个打击轻敌的机会。
  李寻欢没有理会李跃,反而让阿飞离开。
  “你想要我走?”阿飞有些意外。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我们反正迟早总是要分手的,早几天迟几天,又有什么分别?”李寻欢微笑道。
  叶明菲盘膝坐在马背上,睁着水汪汪的眼睛看着李寻欢劝阿飞离开,小脑袋上挂着一个大大的问号。
  阿飞本不是犹豫不决的性格,李寻欢让他走,他便很干脆的走了。
  “阿飞哥哥——”
  阿飞回头看了叶明菲一眼。
  “我们下次见!”叶明菲笑眯眯地对阿飞挥了挥手告别。
  阿飞点了点头,拿着那把铁片般的剑脚步坚定的离开了。
  “你们不走?”李寻欢看着李跃和叶明菲道。
  “这路又不是你家的,我们想走就走想停就停,和李探花没关系吧!”李跃抱胸傲然道。
  “跃哥哥要赢过你,当然不能再你养好病决战之前死了!”叶明菲一脸理所当然。
  指望军爷和叶明菲会看眼色,自己离开什么,李探花你就死心吧!
  “别当我是小孩子就什么都不懂。李大叔你是个笨蛋嘛!那几个人刚才走了,可是他们不相信你。要是找不到包裹,肯定会赖给你的。”叶明菲道,“你怕打不过,所以想让阿飞哥哥先走对不对?”
  李寻欢默然不语。
  “我以为你把阿飞哥哥当做好朋友呢!”叶明菲小大人般叹气道。
  “阿飞很好!”
  “但是你没有把他当做好朋友啊!”
  “我家少爷当然是把阿飞当做好朋友的,不然怎么会为了不牵连阿飞少爷让他离开?”铁传甲见李寻欢脸色有些苍白,忍不住为他辩解道。
  “我说过了,我虽然不喜欢李大叔,但是李大叔是个好人!”叶明菲正色道,“就算你不认识阿飞哥哥,也会劝他离开的吧!”
  “阿飞是个很好的孩子,为什么你会觉得我没有把他当做朋友。”李寻欢本来是不该与叶明菲争辩的,但是他终究还是忍下了。
  “好朋友就该共患难同享福啊!要是你们是朋友,你让阿飞哥哥离开岂非是陷他于不义吗?”
  “你遇到麻烦,难道还要朋友一起经历危险吗?”李寻欢愕然道。
  “当然,就好像我和跃哥哥是朋友,可要是跃哥哥遇到麻烦,除非是要我离开去找人帮忙。不然的话,我一定不愿意自己跑掉的。跃哥哥要是让我自己走的话,我会很伤心啊!”
  “明菲说的对,好朋友就是该同生共死!”李跃赞同道,“再说,那个査猛和虞二先生武功都不及你,又不是一定有危险,现在就想着让阿飞离开,不是很让人伤心吗?”
  天策府弟子最重袍泽之情,若是他们在战场上,他们都想着让兄弟们撤,战还打不打了?
  战场上或许与李寻欢现在的情形不能相提并论,但是在天策府的教育下长大的李跃显然是对李寻欢的做法无法苟同的。
  李寻欢不是小孩子,自然不会因为叶明菲和李跃的三言两语而改变原来的想法。不过,两人的话还是让李寻欢对阿飞有些愧疚之意。
  阿飞这么轻易的答应离开,那么他有没有将李寻欢当做朋友呢?
  “你们不要跟着我了!”李寻欢有些黯然地说道,下了马车往林子里走去。
  “你说不许跟着就不许跟着吗?”叶明菲不愤道。
  铁传甲却突然身形一晃,拦在了叶明菲和李跃面前。
  “大叔,以你的武功可打不过我和跃哥哥。”
  “公子想要一个人去!”
  “路又不是你家的!”叶明菲不高兴道。
  铁传甲不说话,只是如铁塔般的拦在他们面前。可是李跃知道,要是他们一定要过去,铁传甲一定会拼命的。这个汉子话不多,对李寻欢的忠心却是刻入了骨髓一般。
  叶明菲眼珠子一转:“不跟就不跟,我们走好了!”
  反正怕跟丢了,他们已经提前将李寻欢标记为队友。骑着快马绕些路,照样可以跟上李寻欢。
  李跃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两人对视一眼,调转马头,往令一头走了。
  看到叶明菲和李跃走的是另外一条路,铁传甲顿时松了一口气。
  两人骑马跑了一段,叶明菲突然咯咯笑道:“铁大叔真是个好人!”
  “你怎么看出他是个好人?”李跃不解。
  “因为他有些笨笨的啊!”叶明菲道,“大师兄说,那些特别笨和特别聪明的多半是好人。那些不笨,自以为特别聪明的人容易成为坏人。”
  李跃细思了一会儿,顿觉非常有道理。
  太笨的做坏事脑子不够,太聪明的不会损人不利己。唯有略聪明,却以为自己聪明绝顶的人容易走上歧途。
  铁传甲看起来不是很机灵,相处的时间也不长,但是看起来确实老实忠厚的样子。
  不过——
  “明菲!”李跃突然道。
  叶明菲不解地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停下来。
  “你说的话并没有错,但是下次不要在当着人家的面说人家是跛子了。也不要随便说人家笨!”
  “为什么?那个人本来就是个跛子啊!”叶明菲不解。
  李跃伸手揉了揉叶明菲的头,小家伙平日里备受宠爱,大是大非也分的清楚。家中师长有一贯溺爱,尤其是她的那些个师兄师姐总是一副小师妹做什么都是萌萌哒的样子,想必也没有人注意到这些细节。
  “我知道你没有恶意,只是想说虞二先生脚不好,是个跛子。可是对于虞二先生来说,他会觉得你在骂他!”见叶明菲还是懵懵懂懂,李跃不得不下了一剂猛药,“要是有人叫你师父瞎子,你会怎么样?”
  “揍他!”叶明菲不高兴地说道。
  “对啊,你叫虞二先生跛子,就好像别人说到瞎子一样会刺痛对方。所以,下次说话要委婉一些!”
  叶明菲皱着小脸,想了许久方道:“我不喜欢别人说师父是瞎子,下次见到虞二先生,我一定不会说他是跛子了!虽然铁大叔不是很聪明的样子,但是我也不能说他笨笨的。”
  “明菲是个聪明的孩子!”李跃欣然道。
  糙军爷李跃在他低情商的外表下掩藏着一颗细腻的心。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叶兰歌等人毕竟与叶明菲关系太过亲密,以至于无法看清她的缺点。李跃才认识叶明菲,反而看的清楚一些。
  两人一直到了铁传甲看不到的地方,才调整方向,往李寻欢所在的方向而去。
  “跃哥哥,有死人,李大叔遇到打麻烦了呢!”叶明菲路上查看李寻欢血条的时候,发现李寻欢挂了中毒的debuff,血条也掉了大半。
  两人加快了速度,奔进这家显示着李寻欢所在的小酒馆,才进门就看到地上的尸体。
  李跃下了马,提着qiang就往里面冲。
  “男人在做这种事的时候,手里不该还拿着刀——” 女人扭动的躯体骤然僵住了。
  李寻欢:……
  李跃:……
  “啊!”叶明菲惊得跳起来,“那个姐姐没穿衣服,是坏女人!”
  李寻欢看着冲进来的李跃和叶明菲,露出了一个苦笑。
  那一丝不挂的女人却很快恢复了镇定:“李探花,看来我们的交易要换个地方呢!”
  李寻欢:……
  “什么交易?”叶明菲好奇地望着李寻欢问道。
  李寻欢苦笑道:“我好想并没有答应什么!像你这样的女人,我见得并不少。你并不比他们漂亮,更重要的是我不喜欢太主动的女人!”
  被拒绝了,被挡着两个陌生人的面拒绝了,女人气得要跳脚。她捡起青魔手,不顾一切地向李跃和叶明菲扑去。她是决不允许自己的狼狈被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人看到的。
  与兵器谱上的第三名,只是普通铁匠打造的小李飞刀不同,第九名的青魔手,可以将使用者的杀伤力成倍提升。因为青魔手乃是淬了剧毒,就是被蹭破一点皮都是要命的。
  可是李寻欢捏了捏手上的飞刀,似乎并不在意。
  若是没有见过叶明菲和李跃动手,李寻欢或许会勉强出手。也许有人不喜欢他,也许有人觉得他愚蠢,却没有人会说李寻欢不是良善之人。
  现在,李寻欢并没有出手,便是知道这个女人就算是拿着青魔手,也奈何不得李跃和叶明菲。
  就算青魔手威力再大,使用它的不是伊哭,它的威力便会被限制。
  不要指望一个军爷会对非亲友的女性手下留情,李跃直接一枪将那女人甩到了客栈外。
  只听一声重物落地声,过了几息,女人似乎才站起身,恶毒的骂声远远传来,道:“李寻欢你不是男人,根本就不是个人!根本就不中用……”
  李跃:“……刚才抽她的是我,为什么她骂李寻欢。”
  李寻欢倒是一脸无所谓:“估计是我比较有名吧!”
  李跃、叶明菲:好不要脸!!!
  “她的衣服还在呢!”叶明菲指了指脱在地上的衣服,“咦~这里还有一把剑!”
  看清楚匣子里面装的剑,叶明菲的脸色肃然了几分:“竟然是鱼肠剑!”
  李寻欢有些意外,似乎没想到叶明菲小小年纪竟然有此眼力。
  鱼肠剑,也称鱼藏剑,据传是铸剑大师欧冶子为越王所制,他使用了赤堇山之锡;若耶溪之铜,经雨洒雷击,得天地精华,制成了五口剑,分别是湛卢、纯钧、胜邪、鱼肠和巨阙。
  相剑本领犹如通灵一般的薛烛,曾鉴定鱼肠剑“逆理不顺,不可服也,臣以杀君,子以杀父。”乃是说这把剑生就是逆理悖序的,是用来弑君杀父的。及后,专诸刺杀王僚所用便是鱼肠剑。
  李寻欢喟叹道:“鱼肠剑上古神兵,武林重宝,‘藏剑山庄’也以此剑而名,若非因为藏龙老人与少林、武当、昆仑三大派的掌门人俱是生死之交,此剑早已被人夺去。虽是如此,藏剑山庄为了此剑还是不知经过多少次浴血奋战,没想到藏龙老人一死,其子游少庄主竟然将传家之宝轻易送给了情人!”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李寻欢的性格和叶开他爹白天羽很像,都是那种:我们是朋友,我各种为你好。除非是特别豁达,或者心思单纯的人很难与他们成为真正的朋友的。
  白天羽就是各种为了朋友好,可是他以为的好,朋友无法接受。所以,他的朋友和情人最后联合起来把他干掉了。
  李寻欢的毛病和白天羽如初一辙,他为了龙啸云好,把未婚妻和李园送给龙啸云,可是那对龙啸云来说根本就是个耻辱。所以,龙啸云恨他。
  假设林诗音和白天羽的情人一样狠,假设没有阿飞,李寻欢或许就和白天羽一样的结局了。龙啸云没有能像白天羽的朋友弄死白天羽一样成功弄死李寻欢,多半是李寻欢是主角。哈哈~
  其实,李寻欢真的是个非常有魅力的人,六如公子之名不是白叫的。但是这个角色用现代话来说就是直男癌,女性读者都会下意识地讨厌他,不过男性读者应该会比较欣赏。(我说的是主流想法,并不是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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