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4章 妈呀!什么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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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下们一边看一边羡慕、惊叹。
  向刚没理他们,继续拆药材下边的小包裹,拆出来一看居然是块精实的火腿肉。
  部下们抑制不住兴奋地低喊:“头儿,肉肉肉肉……”
  向刚哭笑不得,抬手在他脑门敲了一下:“有这么馋吗?”
  “有啊,天知道有多久没吃上肉了。别说肉,给我块豆腐我都欢喜得想唱歌啊。”
  “头儿,这肉咋这么精啊?而且看着很新鲜。闻上倒是像咸肉,可咸肉腌得再久也不会变精实,色泽也没这么好看……”
  向刚难得嘚瑟地显摆:“这是我家过年前做的野猪肉火腿,做好后挂阴凉处,放一年都不会坏,要吃了割一块下来,拿来清蒸或是煲汤都很鲜美。”
  部下当中,倒是有听说过火腿的,却谁也没见过实物,这下算是长了见识。
  纷纷央求道:
  “头儿您吃的时候给我们瞅一眼呗。”
  “就是啊头儿,让我们看看蒸熟了的火腿肉到底长啥样,看着它下饭,啃起窝窝头也有劲啊。”
  向刚好气又好笑,抬腿扫了他们一脚:“瞧你们那点出息!得,今晚咱们开小灶。你们嫂子还给我捎了不少菌菇、野菜干,切几片火腿肉下去煮汤,大家都尝几口。”
  “哇哦——”营帐里响起一阵欢呼。
  外头巡逻的战士不明所以,还以为爆破队终于想出了能一举夺回高地控制权的有效法子,不禁替他们高兴。
  直至夜幕降临,爆破队的营帐飘出一股说不清道不明、似是肉香又似是山珍的鲜味,让经过的战士直吞口水。
  外头闻着都这么香,更何况屋里。
  爆破队的成员们馋得口水都快流成河了。
  终于听到他们头儿说“好了”,一个个挤到桌边。
  桌子中间一个搪瓷大盆装着他们队今儿的晚餐——糙米馍馍。边上一小碟咸菜和几根蔫巴巴的大葱。
  就这,还是因为今儿终于盼到了一批支援物资,后勤部特地犒赏战士们的。
  前几天别说大葱,咸菜都有一顿没一顿了。
  别个连队早就为一根大葱扑在饭桌上大抢出手。爆破队却没人抢,都盼着浓香扑鼻的火腿菌菇汤出锅呢。
  有油润、鲜香的火腿肉菌菇汤这个珠玉在前,谁还去争焉了吧唧的大葱啊!
  向刚拿汤勺尝了一口味道,咸度刚刚好,于是盛出一碗,剩下的也不装盆了,直接摆桌上。都是糙汉子,装什么文雅,直接拿勺子舀着喝吧。
  向刚一说“开动”,饭桌上风卷云涌。
  “鲜!真他娘鲜!长这么大,还从没喝过这么鲜的汤!”
  “是鲜!头儿你真的就抓了一把菌菇干、切了几片火腿肉进去?没放别的了?”
  “嗯。”向刚也喝了一口,许是几天没沾荤腥了,所以更觉鲜美无比。
  另外就是媳妇儿千里迢迢托人捎来的,除了鲜美之外,还有一种叫幸福的味道传遍四肢百骸。
  一锅鲜美的火腿菌菇汤,配一大盘糙米馍馍,吃得大伙儿心满意足。
  “这才是生活啊!”
  “别太松懈,明儿还有任务。”
  向刚抓了一把五香花生给他们当饭后零嘴,提醒他们吃完早点休息,别耽误明天正事。
  随后在队员们痛并快乐的哀嚎声中,端起留出的那碗汤,又抓了一把花生、一把核桃,送去了秦烨明休息的营帐。
  正好总指挥官下也在,得知是他媳妇儿捎来的吃食,饶富兴味地尝了几口,又拉着他聊了会儿明天的任务,这才放行。
  才出来,就见一道光影掠过,腕上微微一沉,不用猜也知道是小金。
  但见金大王冲他吐吐蛇信,而后扬扬三角扁脑袋,示意他往营地出入口走。
  向刚以为它又猎到什么野味、想让他帮着烤,不疑有他。直至看到邋遢得差点认不出来的金橘……
  不怪喵大爷短短半天搞得这么邋遢。实在是大营里看得紧。
  它又不像金大王,通体碧绿,盘在树上不声不响,压根不会有人发现。
  它那身毛实在是太显眼了啊。除非躲着不出来,一出来就会被人发现。一发现全营戒备。
  不得已,喵大爷只好钻进钻出,迂回作战。
  只是这么一来,可怜它一身干净的皮毛,脏得没眼看了。起先看不下去,还会舔舔爪子、理理毛发,到后面破罐子破摔不管了!累死猫了!
  看到向刚,喵大爷委屈得眼泪都出来了。
  喵了个咪的!早知来趟前线这么麻烦,老子宁可在山谷扑蝴蝶、睡大觉。
  向刚没想明白金橘咋会跑来前线。
  莫不是动物的嗅觉如此敏锐?能循着他的气味,一路从家寻到南境?
  不过想到小金,曾经还千里迢迢给他捎信呢,说不定这是动物的特长——能循着他的气味,一路从家寻到南境来。如此一想也就不纠结了。
  哪成想,金橘也给他捎东西了——一坛完好无损的咸鸭蛋。
  向刚抱着一看就是自己家里的咸鸭蛋缸——缸口边缘还有个小缺口呢,那是他有一次清洗不小心给磕的——那叫一个哭笑不得。
  总觉得不像是媳妇儿会做的事,别不是这猫贪吃,瞒着家里人给扛来的吧?
  不得不说,向刚真相了。
  不过喵大爷才不会承认呢。
  赖在向刚的住处,四仰八叉地占领男主人的床铺,还是小金尾巴稍一甩,呼醒它然后拎走的。
  向刚纵然有再多疑惑,这会儿也无暇解决。
  黎明即将到来,他得为明日的行动养精蓄锐。
  次日,终于到了两军交战的一刻。
  对峙的敌我双方再一次陷入激烈鏖战。
  向刚率领队员偷偷潜至敌军占领的最具关键性的高地下方。
  占领高地的越军占着居高临下的优势,致使我军数次发起冲击都没有成功。往往是突击队员还没接近高地就在枪林弹雨中倒下了。
  敌军的炮火实在是太猛了。
  突击队根本没办法接近高地。硬攻无异于送死,就像前几批队员一样。
  向刚举着望远镜观察了一阵,再一次确定猛攻肯定行不通。身为解放军,他们不怕死不假,但谁也不愿做炮灰。
  昨儿商量的对策是兵分三路,一路吸引敌军主力、为另两路做掩护;一路匍匐至两侧,以捡漏式狙杀为主;真正的爆破任务肩负在第三路、也就是主力突击队员身上。
  身为指挥官,向刚原本是不需要参与作战的。
  但几次突击失败,爆破先锋队被黄进祸祸得差不多快没了,再兵分三路,每一路都吃力。
  经过深思熟虑,他决定揽下主攻手的任务。
  看着天空黑沉沉的,八成要下阵雨了。这对人少、火力弱的一方来说,是个好消息。
  南境这边,别的不多,就数降雨多。来的突然,去的也突然。
  向刚抓住机会利用了这个天时——
  抬手一个指令,在一道闪电落下的同时,发布给了身后的部下,而后迅速前行十几米,就地一滚,正好避开敌人的枪眼。
  大雨随着雷声如期而至。
  趁着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打在身上,不仅迷糊了人的眼睛、更是降低了他们的视力。
  哗哗的雨声中,向刚躲过了一个又一个枪眼。
  不妙的是,身上携带的爆破弹,被雨水一淋受潮了,拉了引线后不见任何反应……这就尴尬了。
  好不容易摸上高地,弹药罢工了。
  向刚深深抹了一把脸,决定丢开弹药、真身上阵。
  “啊——有偷袭!”
  越军一发现向刚,就举枪想要击杀他,向刚哪会给他这个机会,一个后旋腿,将对方踹下高地。
  正好滚落到接应的队员脚边,一记刺刀,了结了敌人性命。
  “快!快干掉他!”
  高地上一片混乱。
  向刚要的就是这种效果——混乱加上近距离,最方便近身作战了。
  他一拳挥出百斤的力量,快而准地放倒一个又一个敌人。
  越军见势不妙,纷纷后退,决定采取远距离作战。近身搏斗,明摆着给人当沙包揍啊。
  然而一前一后跃上高地的两道黑影比他们更快,快得他们措手不及,还没反应过来,就发现自己被什么东西咬了,拿枪的手一阵麻痹。
  金大王和喵大爷第一次配合得如此默契。一个咬、一个挠,平均一秒钟解决一个。
  一蛇一猫还暗暗较劲呢。
  金大王看不惯喵大爷拉风的登场,干掉一个敌人,就嫌弃地瞪某猫一眼:玉纹墨爪虎你到底来干嘛的?洗猫毛不能等打完了再洗?
  喵大爷心里卧槽不断:啊啊啊啊啊!老子好不容易洗干净的毛占血了!!!好晦气的说!!!赶快用雨水冲一冲。啊啊啊啊!才冲干净又占血,特喵的老子不发威,真当老子是病猫?
  喵大爷终于跟上了打群架的节奏,金大王满意了。
  “鬼——鬼啊——”
  越军方面则只看到一团橘色的火焰,在雷电交织间,上下跳跃,凡是被它伤着的,都呈现了肌肉麻痹这一症状。
  另外还有一道幽绿的光影,咻地一下闪到东,又咻地一下闪到西,速度之快,连子弹都追不上。
  该死的!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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