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章
沈珠曦觉得自己最近食欲大开, 吃得比平日多了不少,腰上摸着也有些肉了。
她琢磨着现在也不是贴秋膘的季节,怎么就睡醒饿, 吹风饿, 走走也饿呢?
唯一让她庆幸的是, 不止她一人饭量大增,和李家三兄弟比起来,她大增的饭量根本不值一提。自从李鹍一顿吃下十二个比拳头还大的馒头后, 李鹜就不许他喝酸梅汤了,李鹍气得只差捶地痛哭,李鹜却不为所动。
实际上, 沈珠曦很想把自己的那份酸梅汤让给他喝——她实在是太腻了,奈何李鹜每日是盯着她喝, 不把这一天两碗喝下去,他就在她耳边汪汪乱叫, 一刻也不让她好过。
半旬过去,不单她一人胖了, 李家所有人都胖了一大圈。
李鹜坚称那是绑沙袋练出来的肌肉。
沈珠曦不敢辩驳, 每每此时她都会转移话题, 沈珠曦只希望他这辈子都不要遇见京中贵人, 得知京城的贵公子们根本不会拿沙袋练字。
他晚一点知道真相, 她就能晚一点遭殃。
但他越晚知道真相, 她就会死的越凄惨。
沈珠曦进退为难,左右不是, 每次看到李鹜坐在堂屋椅子上捆沙袋, 都只能露出害怕又不失礼貌的假笑。
今日一早, 沈珠曦撩开竹帘走出, 又看见李鹜坐在桌前用水练字,五斤重的沙袋沉沉地压在他写字的前臂上,沈珠曦走到他身后观看,桌上的字一笔一划,稳稳地写了下来。
“怎么样?”李鹜头也不回便知道她在身后,光从这雀跃的声音,沈珠曦就想象到了他此刻得意洋洋的样子:“不比那些练了几年的差吧?”
李鹜这人,总是很有自信,沈珠曦也说不准这是缺点还是优点。
她同情地看了眼他的后脑勺,说:“你是我见过进步最快的人。”
毕竟,她也没见过其他绑沙袋练字的傻子了。
“那当然。”李鹜放下笔,神采飞扬地看着她:“你不看看老子是谁?”
沈珠曦送上一个礼貌的假笑,转头就自己做自己的事去了,只剩李鹜,继续兴致勃勃地练习桌上写字。
等她洗漱完回来,李鹜头也不抬地把她叫住:“你过来,教我写一个字。”
“写什么?”沈珠曦走了过去。
“喜字。”他说。
沈珠曦不由想到了他们的婚事,她握着笔,僵住了。
“你不会?”李鹜狐疑地看着她。
“……我会。”
沈珠曦拿着羊毫笔轻轻蘸了蘸水,慢吞吞地在桌上写下一个喜字。
她盯着逐渐成型的喜字,一想到和李鹜的婚事就心里发憷,写完喜字后,她把笔还给李鹜,以用朝食为由,快步逃离了堂屋。
沈珠曦在厨房里找到了放在藤条簸箕里的几个馒头。雪白的馒头还残留着蒸过的温度,沈珠曦拿了一个,掰成两半,只拿着一个走出。她在厨房门口唉声叹气,慢条斯理地吃完了半个馒头。
话都已经放出了,难道此时还有她反悔的余地吗?
况且,李鹜好说话,一次次地容忍她,但外边的人,恐怕就没有李鹜这么好说话了。
“我出门了,你帮我晾下盆里的衣服。”院子里传来李鹜的声音,沈珠曦忙应了一声,没一会,院子重新安静了下来。沈珠曦继续叹气。
她思来想去,都觉得只有继续婚事一条路可走,她六神无主地回到堂屋,逃跑的心思随着对亲事将近的恐惧,忽隐忽现地出现在她脑海里。
堂屋里冷冷清清,只剩桌上半碗清水和横搭在碗上的羊毫笔。
“又不收拾。”
沈珠曦嘀咕着,走到桌前,正要拿起瓷碗和羊毫笔,视线却被桌上几千个同样的字吸引了。
密密麻麻的喜字遍布光滑的桌面,写在前边的已经半风干,写在后边的仍带有水光,几千个扭扭捏捏的喜字一齐看着她,各有各的丑法。
沈珠曦看着看着,不禁笑了。
绑沙袋有什么用?该丑的还是丑啊。
但这毫无美感,连童生都不如的丑字,偏偏驱散了她心里的不安。
她了解他,了解他狂妄自大的一面,了解他粗鲁暴躁的一面,了解他不服输的一面,了解他讲义气的一面。就像眼前这歪歪捏捏的喜字一样,李鹜的形象在她眼前如此清晰。
似乎……也没什么可害怕的了。
左右是个权宜之计,李鹜若是敢欺负她,等她和太子汇合,定要叫太子锤爆他的狗头。
沈珠曦的忧惧来得快去得也快,在看到后院洗衣盆里满满一盆自己的新衣裳,她心底的最后一丝犹豫也飞走了。
她哼着歌,从洗衣盆里抓起一件湿衣裳抖开,努力地甩向晾衣绳。
快乐如此短暂。
“哎哟!”
吸饱了水的袖子啪地一声甩上沈珠曦的脸,她的快乐烟消云散。
沈珠曦尖叫:“李鹜——”
这混蛋竟然不拧干衣裳就跑了!
……
“啊嘁!”李鹜打了个喷嚏。
旁边跑得气喘吁吁的李鹍扭头看了他一眼:“大哥……病了……”
李鹜说:“还不是因为你们跑得太慢,身上的汗都冷了,风一吹,可不要打喷嚏吗?”
“我和三弟……都没打,就你打……”李鹍嘀咕道。
“少叽叽呱呱,还不跑快点?”李鹜一脚朝李鹍屁股踢去,李鹍嗷呜一声,撒开两腿往前跑去,三十斤沙袋在他身上若隐若现。
李鹜放慢脚步,看向后边上气不接下气的李鹊。
“你自己加速还是老子帮你加速?”
“不……不劳大哥费心……”李鹊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摇摇晃晃地加速往前跑去。
围着岚河一圈跑了下来,三个人都满身大汗。好不容易到了终点,李鹊仰面朝天就躺了下去,一动不动,只剩胸脯飞快起伏。
李鹍蹲在岚河边,用手掬水,喝得咕咚咕咚。
李鹜站在河边迎着河风,脱掉了身上的外衣外裤,解下身上沙袋后,一个猛子扎进了河里。
浪涛滚滚,水花飞溅,李鹜一身精壮的肌肉在河水中自由沉浮,汹涌的河水不住拍打在他宽阔的双肩,在浪花面前,青色的游凤潜入深渊,忽隐忽现。
李鹜一边洗一边游,两炷香的时间后,才一脸痛快地上了岸,他一身全湿,就连头顶也在往下滴水。
水珠顺着黝黑的睫毛落下,李鹜眨了眨眼,随手把乌黑的湿发抹到脑后,他一屁股坐上岸边一块生着青苔的大石,坐在晒得温热的苔藓上,漫不经心地感受迎面扑来的河风。
瑰丽的朝阳笼罩在他身上,就像给他披上了一件浴血的战袍,李鹜一言不发,姿态散漫,眼中射出的目光却是锐利的。他凝视着尽头河天一线的地方,就像睥睨着他的手下败将,自有一股不言而喻的威严。
“大哥,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离开鱼头县?”李鹊躺在地上,望着天,问的却是隔着十几步远的李鹜。
“现在不是合适的时机。”李鹜头也不回。
“什么时候才合适?”
“死上一个皇帝的时候。”李鹜捡起地上一枚石子,随手往河面上抛去:“真龙帝和元龙帝不先死一个,这天下就乱不了。”
石子弹跳着在河面上远去,打出十几圈水花后,石子淹没在了滚滚的岚河中。
李鹊说:“先帝滥用民力、穷奢极欲,早就失了民心,听闻元龙帝已经发出檄文,但响应的地方官员寥寥无几。反倒是那占据京城的真龙帝,他原是个大字不识的农民,经一只口吐人言的白蛇点拨后,忽而通晓百书。起义成功后,投奔他的人越来越多,正好起义的地方又离京畿不远,这才能趁大燕没反应过来就直捣黄龙。他运气这般好,又遇到过异象,世人皆言他才是天命之子。”
“什么天命之子,都是些骗蠢人的名头。”李鹜面露讽刺:“我若起事,也能弄出个生而知之,天降异象的噱头。”
“大哥即便不弄那些骗人的把戏,也已经很是不凡。”李鹊笑道。
朝阳完全升起来了,金灿灿的光辉洒遍大地,不留一丝阴霾。
李鹜跳下巨石,捡起衣裤穿上。
李鹊也从地上爬了起来,踢了踢靠着石头已经打起鼾声的李鹍,说:“大哥婚事将近,可还有什么需要弟弟做的?”
“你去帮我送请柬。”李鹜重新往身上绑着沙袋,不一会就胖了一圈。
“这个自然该弟弟效劳。婚宴要请什么人,大哥可想好了?”
“能来的都请吧。”李鹜拧了把发尾的水珠。“我和樊三娘都说好了,让她多叫几个人来帮忙准备婚宴。”
“请这么多人?”
李鹜拧着湿头发,随口道:“女子一辈子就成一回亲,多花点钱也没什么。”
李鹊笑道:“说得有理,大哥日后飞黄腾达,不出意外的话会和那些地主老爷一样,夜夜做新郎,但沈妹妹就不一样了,她这辈子,不出意外的话只能盖一次红盖头。”
“得了。”李鹜眉头一皱,说:“沈珠曦一人叽叽呱呱就够我头疼,你还要给我招几个麻烦回来?”
“说不得大哥日后能救下大燕皇室的某位公主,然后就能一圆夙愿了。”李鹊惋惜道:“只可惜越国公主红颜薄命,听说先帝的十几个公主里面,就属越国公主姿色最好。”
李鹜冷眼朝他看去。
“娶公主算哪门子夙愿?你上次胡说八道,害得沈珠曦以为老子要卖她去妓院的事我还没跟你算账,你现在是蚤子多了不痒?”
“弟弟再也不说了。”李鹊用两根手指做了一个捏住嘴唇的动作,但他嘴巴实在痒得慌,忍不住又开口补了一句:“弟弟只是没想到大哥对沈妹妹这么情深义重。”
李鹜一个眼刀甩来,李鹊立即抿紧了嘴唇,连连摇头,示意真的不说了。
“一会你陪我去个地方。”李鹜说。
李鹊松了口气,忙问:“去做什么?”
“金银楼借喜服。”
她琢磨着现在也不是贴秋膘的季节,怎么就睡醒饿, 吹风饿, 走走也饿呢?
唯一让她庆幸的是, 不止她一人饭量大增,和李家三兄弟比起来,她大增的饭量根本不值一提。自从李鹍一顿吃下十二个比拳头还大的馒头后, 李鹜就不许他喝酸梅汤了,李鹍气得只差捶地痛哭,李鹜却不为所动。
实际上, 沈珠曦很想把自己的那份酸梅汤让给他喝——她实在是太腻了,奈何李鹜每日是盯着她喝, 不把这一天两碗喝下去,他就在她耳边汪汪乱叫, 一刻也不让她好过。
半旬过去,不单她一人胖了, 李家所有人都胖了一大圈。
李鹜坚称那是绑沙袋练出来的肌肉。
沈珠曦不敢辩驳, 每每此时她都会转移话题, 沈珠曦只希望他这辈子都不要遇见京中贵人, 得知京城的贵公子们根本不会拿沙袋练字。
他晚一点知道真相, 她就能晚一点遭殃。
但他越晚知道真相, 她就会死的越凄惨。
沈珠曦进退为难,左右不是, 每次看到李鹜坐在堂屋椅子上捆沙袋, 都只能露出害怕又不失礼貌的假笑。
今日一早, 沈珠曦撩开竹帘走出, 又看见李鹜坐在桌前用水练字,五斤重的沙袋沉沉地压在他写字的前臂上,沈珠曦走到他身后观看,桌上的字一笔一划,稳稳地写了下来。
“怎么样?”李鹜头也不回便知道她在身后,光从这雀跃的声音,沈珠曦就想象到了他此刻得意洋洋的样子:“不比那些练了几年的差吧?”
李鹜这人,总是很有自信,沈珠曦也说不准这是缺点还是优点。
她同情地看了眼他的后脑勺,说:“你是我见过进步最快的人。”
毕竟,她也没见过其他绑沙袋练字的傻子了。
“那当然。”李鹜放下笔,神采飞扬地看着她:“你不看看老子是谁?”
沈珠曦送上一个礼貌的假笑,转头就自己做自己的事去了,只剩李鹜,继续兴致勃勃地练习桌上写字。
等她洗漱完回来,李鹜头也不抬地把她叫住:“你过来,教我写一个字。”
“写什么?”沈珠曦走了过去。
“喜字。”他说。
沈珠曦不由想到了他们的婚事,她握着笔,僵住了。
“你不会?”李鹜狐疑地看着她。
“……我会。”
沈珠曦拿着羊毫笔轻轻蘸了蘸水,慢吞吞地在桌上写下一个喜字。
她盯着逐渐成型的喜字,一想到和李鹜的婚事就心里发憷,写完喜字后,她把笔还给李鹜,以用朝食为由,快步逃离了堂屋。
沈珠曦在厨房里找到了放在藤条簸箕里的几个馒头。雪白的馒头还残留着蒸过的温度,沈珠曦拿了一个,掰成两半,只拿着一个走出。她在厨房门口唉声叹气,慢条斯理地吃完了半个馒头。
话都已经放出了,难道此时还有她反悔的余地吗?
况且,李鹜好说话,一次次地容忍她,但外边的人,恐怕就没有李鹜这么好说话了。
“我出门了,你帮我晾下盆里的衣服。”院子里传来李鹜的声音,沈珠曦忙应了一声,没一会,院子重新安静了下来。沈珠曦继续叹气。
她思来想去,都觉得只有继续婚事一条路可走,她六神无主地回到堂屋,逃跑的心思随着对亲事将近的恐惧,忽隐忽现地出现在她脑海里。
堂屋里冷冷清清,只剩桌上半碗清水和横搭在碗上的羊毫笔。
“又不收拾。”
沈珠曦嘀咕着,走到桌前,正要拿起瓷碗和羊毫笔,视线却被桌上几千个同样的字吸引了。
密密麻麻的喜字遍布光滑的桌面,写在前边的已经半风干,写在后边的仍带有水光,几千个扭扭捏捏的喜字一齐看着她,各有各的丑法。
沈珠曦看着看着,不禁笑了。
绑沙袋有什么用?该丑的还是丑啊。
但这毫无美感,连童生都不如的丑字,偏偏驱散了她心里的不安。
她了解他,了解他狂妄自大的一面,了解他粗鲁暴躁的一面,了解他不服输的一面,了解他讲义气的一面。就像眼前这歪歪捏捏的喜字一样,李鹜的形象在她眼前如此清晰。
似乎……也没什么可害怕的了。
左右是个权宜之计,李鹜若是敢欺负她,等她和太子汇合,定要叫太子锤爆他的狗头。
沈珠曦的忧惧来得快去得也快,在看到后院洗衣盆里满满一盆自己的新衣裳,她心底的最后一丝犹豫也飞走了。
她哼着歌,从洗衣盆里抓起一件湿衣裳抖开,努力地甩向晾衣绳。
快乐如此短暂。
“哎哟!”
吸饱了水的袖子啪地一声甩上沈珠曦的脸,她的快乐烟消云散。
沈珠曦尖叫:“李鹜——”
这混蛋竟然不拧干衣裳就跑了!
……
“啊嘁!”李鹜打了个喷嚏。
旁边跑得气喘吁吁的李鹍扭头看了他一眼:“大哥……病了……”
李鹜说:“还不是因为你们跑得太慢,身上的汗都冷了,风一吹,可不要打喷嚏吗?”
“我和三弟……都没打,就你打……”李鹍嘀咕道。
“少叽叽呱呱,还不跑快点?”李鹜一脚朝李鹍屁股踢去,李鹍嗷呜一声,撒开两腿往前跑去,三十斤沙袋在他身上若隐若现。
李鹜放慢脚步,看向后边上气不接下气的李鹊。
“你自己加速还是老子帮你加速?”
“不……不劳大哥费心……”李鹊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摇摇晃晃地加速往前跑去。
围着岚河一圈跑了下来,三个人都满身大汗。好不容易到了终点,李鹊仰面朝天就躺了下去,一动不动,只剩胸脯飞快起伏。
李鹍蹲在岚河边,用手掬水,喝得咕咚咕咚。
李鹜站在河边迎着河风,脱掉了身上的外衣外裤,解下身上沙袋后,一个猛子扎进了河里。
浪涛滚滚,水花飞溅,李鹜一身精壮的肌肉在河水中自由沉浮,汹涌的河水不住拍打在他宽阔的双肩,在浪花面前,青色的游凤潜入深渊,忽隐忽现。
李鹜一边洗一边游,两炷香的时间后,才一脸痛快地上了岸,他一身全湿,就连头顶也在往下滴水。
水珠顺着黝黑的睫毛落下,李鹜眨了眨眼,随手把乌黑的湿发抹到脑后,他一屁股坐上岸边一块生着青苔的大石,坐在晒得温热的苔藓上,漫不经心地感受迎面扑来的河风。
瑰丽的朝阳笼罩在他身上,就像给他披上了一件浴血的战袍,李鹜一言不发,姿态散漫,眼中射出的目光却是锐利的。他凝视着尽头河天一线的地方,就像睥睨着他的手下败将,自有一股不言而喻的威严。
“大哥,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离开鱼头县?”李鹊躺在地上,望着天,问的却是隔着十几步远的李鹜。
“现在不是合适的时机。”李鹜头也不回。
“什么时候才合适?”
“死上一个皇帝的时候。”李鹜捡起地上一枚石子,随手往河面上抛去:“真龙帝和元龙帝不先死一个,这天下就乱不了。”
石子弹跳着在河面上远去,打出十几圈水花后,石子淹没在了滚滚的岚河中。
李鹊说:“先帝滥用民力、穷奢极欲,早就失了民心,听闻元龙帝已经发出檄文,但响应的地方官员寥寥无几。反倒是那占据京城的真龙帝,他原是个大字不识的农民,经一只口吐人言的白蛇点拨后,忽而通晓百书。起义成功后,投奔他的人越来越多,正好起义的地方又离京畿不远,这才能趁大燕没反应过来就直捣黄龙。他运气这般好,又遇到过异象,世人皆言他才是天命之子。”
“什么天命之子,都是些骗蠢人的名头。”李鹜面露讽刺:“我若起事,也能弄出个生而知之,天降异象的噱头。”
“大哥即便不弄那些骗人的把戏,也已经很是不凡。”李鹊笑道。
朝阳完全升起来了,金灿灿的光辉洒遍大地,不留一丝阴霾。
李鹜跳下巨石,捡起衣裤穿上。
李鹊也从地上爬了起来,踢了踢靠着石头已经打起鼾声的李鹍,说:“大哥婚事将近,可还有什么需要弟弟做的?”
“你去帮我送请柬。”李鹜重新往身上绑着沙袋,不一会就胖了一圈。
“这个自然该弟弟效劳。婚宴要请什么人,大哥可想好了?”
“能来的都请吧。”李鹜拧了把发尾的水珠。“我和樊三娘都说好了,让她多叫几个人来帮忙准备婚宴。”
“请这么多人?”
李鹜拧着湿头发,随口道:“女子一辈子就成一回亲,多花点钱也没什么。”
李鹊笑道:“说得有理,大哥日后飞黄腾达,不出意外的话会和那些地主老爷一样,夜夜做新郎,但沈妹妹就不一样了,她这辈子,不出意外的话只能盖一次红盖头。”
“得了。”李鹜眉头一皱,说:“沈珠曦一人叽叽呱呱就够我头疼,你还要给我招几个麻烦回来?”
“说不得大哥日后能救下大燕皇室的某位公主,然后就能一圆夙愿了。”李鹊惋惜道:“只可惜越国公主红颜薄命,听说先帝的十几个公主里面,就属越国公主姿色最好。”
李鹜冷眼朝他看去。
“娶公主算哪门子夙愿?你上次胡说八道,害得沈珠曦以为老子要卖她去妓院的事我还没跟你算账,你现在是蚤子多了不痒?”
“弟弟再也不说了。”李鹊用两根手指做了一个捏住嘴唇的动作,但他嘴巴实在痒得慌,忍不住又开口补了一句:“弟弟只是没想到大哥对沈妹妹这么情深义重。”
李鹜一个眼刀甩来,李鹊立即抿紧了嘴唇,连连摇头,示意真的不说了。
“一会你陪我去个地方。”李鹜说。
李鹊松了口气,忙问:“去做什么?”
“金银楼借喜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