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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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豪一边吃, 一边把林禹寻的衣服拿给林禹寻:“你换上试试。”
  林禹寻很瘦,衣服只要长度够,就不用担心他穿不上, 买衣服还是很简单的, 程豪就按着自己的喜好挑了几款。
  他一向喜欢鲜艳的颜色, 买衣服的时候,给丹尼选的是大红和黄色,到了林禹寻这里, 克制了一点,但选的也是米黄色的衣服和酒红色的裤子。
  因为手上的钱不够,因而所有的衣服裤子, 程豪都是挑便宜的买的,但就算这样,这也是新衣服。
  这些年, 林禹寻所有的衣服都是从旧货店买的,以前他父亲倒是给他买过新衣服,但那些衣服, 也都是灰扑扑的——他的父亲觉得黑灰的衣服耐脏。
  他第一次见到这样新, 这样鲜艳的衣服。
  林禹寻拿着还散发出新衣服独有的味道的衣服, 怔怔地站在原地——他也能穿这样的衣服?
  程豪又道:“去换上试试吧。”
  林禹寻拿着衣服,进了里面的卧室换上。
  程豪见了, 对丹尼道:“也不知道你哥哥穿这衣服好不好看, 唉……我穿着一点都不好看。”
  程豪刚穿越过来, 就发现自己这身体很好看了, 当时还曾经自夸过, 但今天去买衣服, 他被打击到了。
  他发现有很多衣服他穿着不好看, 至于原因也很简单……他黑了。
  前几天他每天下午都跑出去锻炼,每次锻炼都是在野外,整个暴露在太阳底下,就晒黑了。
  昨天那些看比赛的人能对着他的黑脸喊小可爱,也很厉害了。
  不过再仔细想想,他即便黑,也比那些黑人来得白,所以其实也还行?
  程豪又对丹尼道:“丹尼啊,你现在长得真好看,以后可不要长歪了……你要是不长歪,我觉得你以后只凭脸,就能把小姑娘迷得神魂颠倒。”
  丹尼压根不知道程豪在说什么,他看看程豪,又去看卧室门。
  换好衣服的林禹寻从里面出来了。
  程豪直男审美,搭配其实一塌糊涂,而他买的衣服的料子也不太好。
  但就是这样的衣服穿在林禹寻身上,让林禹寻换了个人似的。
  林禹寻之前穿的衣服都很宽大,但这次程豪选的衣服,却非常合身。而今年十六岁,正在长个子的林禹寻,还有一双大长腿。
  林禹寻这会儿,还没有像平日里在外面那样低着头,而是抬起了头,露出一张俊秀的脸。
  程豪道:“真是佛靠金装人靠衣装,你换了身衣服真好看!”林禹寻和丹尼的母亲应该很好看,要不然他们兄弟两个的长相,也不会这么出众。
  林禹寻红了脸,又觉得自己没用——只要想到程豪是跟人打拳,才买了这衣服,他就觉得这衣服太沉重,让他穿不下去。
  但他又不可能不穿。
  程豪给他买了衣服,他要是不穿,程豪会不会不高兴?
  林禹寻心里有着各种念头,程豪却开始招呼他吃饭,又道:“林禹寻,等过几天我发了下周的薪水,我们就换个地方住吧。”
  “为什么?”林禹寻问道:“这里挺好的。”主要是这里省钱,丹皮尔先生的这个车库,哪怕加上现在涨的两元钱,每周的租金也只要八元,已经是附近最便宜的住处了,要不是贝弗莉阿姨,他不一定能租到。
  最重要的是,这样的房租他负担得起,要是再贵,他就负担不起了。
  程豪道:“这里太不安全了,今天我买了东西回来,外面就有人探头探脑的,如果可以,我们最好换个住处。”
  “可是……”
  “钱的问题你不用担心,我能赚钱!”程豪朝着林禹寻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林禹寻一点都不想他去赚钱。
  他想让程豪不要去打拳了,但他按理是不知道这件事的……一时间,喉咙里好像被塞住了一样,让他说不出话来。
  程豪又道:“我今天把钱花光了,真不应该……我们以后还是要把钱攒起来,到时候我们就从这个社区搬走,另外找个社区让你和丹尼可以上学。”
  “我已经长大了,不用上学。”林禹寻想也不想就道。
  “你不想上学?”程豪惊讶地看着林禹寻。
  林禹寻道:“我不想上学。”
  “你不是想赚钱吗?不上学怎么赚钱?”程豪问。
  “我现在就可以赚钱。”林禹寻道。
  程豪严肃地看着林禹寻:“林禹寻,我们需要好好谈谈。”
  程豪觉得,自己有必要给林禹寻洗脑,让他改变现在的想法。
  他承认,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可以不读书,就取得惊人的成功,但那并不容易。
  他们也许是搭上了时代的快车,比如这个时期在中国,就有一群可能没什么文化,但敢拼敢干的人迅速地发家致富。
  他们有些,却是本身就出生极好,拥有广阔的见识和人脉,并借此获得成功的,这些人的家世极好,当然也可以没有学历。
  但林禹寻很难做到这样,他没有良好的家庭背景,他们所在的国家,也不像现在的中国那样到处都是机遇。
  在此时的美国,穷还没学历的人除非是像他那样,做打拳之类的工作,不然想要出人头地太难了。
  林禹寻聪明又怎么样?如果他不得不从事繁忙的劳动来维持生活,那他有时间学习并改变人生吗?他只会一辈子庸庸碌碌。
  程豪上辈子年少时没怎么学习,全在训练了,后来年纪大了,倒是静下心来看了很多书。他看得基本上都是畅销书,也只是随便看看,但还是记得不少内容的,比如有一本叫做《我在底层的生活》的书,他就印象深刻。
  这本书写的就是美国底层民众的生活。这书的作者隐藏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去体验底层阶级的生活,然后就发现她不管多么努力,都只能艰难地维持基本生活……
  林禹寻就算再聪明又怎么样?他如果不能离开这个社区,不能接受更好的教育,又哪有机会展露他的天赋?
  “你如果一直打工,那么等你付过房租、食品之类的账单,永远都攒不下钱,你也就永远都只能过现在这样的生活,跟周围所有的人没有什么区别。但你如果可以学习,你就有机会改变自己的命运。你应该知道医生和律师的收入有多么高,还有那些做投资的人,他们做到了极致之后,甚至可以弄垮一个小国家的经济。”程豪跟林禹寻说了很多。
  他上辈子专心打拳,连股票怎么买都不知道,但投资或者互联网行业的大佬,却都听说过,这时候也就举了些例子。
  程豪说了很多,但林禹寻低着头,一直没有应下。
  他知道程豪说的是对的。
  但他更清楚一点,读书要很多很多钱,他们没有钱。
  程豪一直在为自己考虑,林禹寻却不想听了,他换了话题:“其实要换个房子住很简单,这栋楼上面还有阁楼空着,我们可以去租。”
  “还住在这里?”程豪有些迟疑。
  “丹皮尔先生的房租并不贵,最重要的是那阁楼在丹皮尔先生居住的那层上面,比较安全。”林禹寻低声道,说了一下那阁楼的情况。
  听完林禹寻的解说,程豪也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了。
  他们居住的这栋楼占地大约九十个平方,它一共有三层,三层上面还有个低矮的阁楼,这一切,全部属于丹皮尔先生。
  丹皮尔先生没有工作,他自己住在三楼,然后把底楼和二楼全都分成两个部分,一共租给了四家人,最上面的阁楼也租出去了,而他自己,依靠租金生活。
  那阁楼连着一个小阳台,一共有三间房,房租不低,之前租住在那里的人因为付不起房租,在程豪出现之前,刚刚被丹皮尔先生赶走。
  丹皮尔先生这些日子这么暴躁,也跟他的阁楼一直没租出去有关……那阁楼的房租,每周十五元,租不出去就代表他每周的收入会减少十五元。
  “那等过几天,我们就去租阁楼。”程豪道。
  他一开始的时候,对丹皮尔先生印象不好,毕竟那时候的丹皮尔先生太凶了。
  但后来发现这里的人全都很暴躁之后,他就淡定了。
  “我现在有钱。”林禹寻道,他想了想,就进了卧室,然后在几个不同的地方掏来掏去,掏出不少钱来,全都放在了程豪前面:“我有钱,你想换房子的话,我们马上就能换,你不用去打工。”
  林禹寻小老鼠一样把家当分开藏的行为挺可爱的……程豪数了数那些钱。
  一共一百五十七元。
  他刚数完,林禹寻又从自己刚换下的衣服口袋里拿出了几枚银币,放在一起的话,就有一百六十元了。
  换算成程豪穿越前的人民币,大概是四五千的样子,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
  “其实我有很多钱……”林禹寻道,他知道程豪以为他很穷,可实际上,他是攒下了一些钱的。
  他有时候宁愿少吃点,也会想办法把钱攒下来。
  程豪:“……”
  他今天刚刚一口气花掉两百元,真的一点都不觉得一百多元很多……
  不过,有这钱的话,他们就不用等过些日子再搬家了,完全可以现在马上去搬。
  程豪道:“你真厉害,竟然攒下了这么多钱……我去找丹皮尔先生,我们马上搬家。”
  “这么快?”林禹寻有点愣。
  程豪拍了拍林禹寻的肩膀:“小寻啊,哥哥再教你一件事,我们想做什么事情,一定要马上去做,只有有足够的行动力的人,才能获得成功。”
  林禹寻若有所思,程豪却已经拿了钱,上楼去敲丹皮尔先生的房门了。
  底楼车库的居住条件虽然不好,但因为价钱便宜,租出去还是很容易的,相比之下,阁楼就没那么容易租出去了。
  丹皮尔先生是很乐意林禹寻和程豪换个地方租住的,但有一件事要先解决:“我的门!你们一定要把我的门给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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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帘门:为什么我都坏了这么久了,还不修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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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了急性扁桃体炎,还有点发烧白天都没写什么,不过现在好多了,等下还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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