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二章 秦淮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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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林云风,真是一个卑鄙、无耻、黑心、龌蹉、可恶、混蛋又邪恶并该死的恶心小人!”
  “他早晚被天打雷劈。”
  “死在女人的肚皮上!”
  看着面前的胡清欢,林云风一脸愤怒的把‘林云风’好一番痛骂和诅咒。
  他此刻心中想着。
  这是常德胜骂林云风,和他林云风。
  应该没什么关系吧?
  常德胜这个人是查无此人的。
  所以这诅咒,应该也不算数吧?
  “他的确是个混蛋。”
  “害死了元清。”
  看着义愤填膺,对害死陆元清的罪魁祸首林云风和柳萱无比痛恨的‘常德胜’,这胡清欢对林云风的信任,变多了几分。
  想要拉进俩个陌生人的关系。
  最重要的,便是要有共同的朋友。只要有了共同的好友,那便天然的拥有了可信度。
  这也是为什么相亲时,很容易成功,也容易很快结婚的原因。
  尤其是亲戚介绍的,更容易结婚的原因!
  因为这种亲戚介绍的,天然就拥有很强的可信度,容易获取彼此双方和各自父母的信任。
  亲戚介绍的相亲对象,都是经过各自父母同意的。
  自己谈的男女朋友,需要过父母那一关。
  而这种相亲的,直接就跳过了这一关。
  毕竟父母既然让彼此见面,那便代表基本没意见了。
  有意见也不会答应,说让各自的孩子见面啊!
  这都是心理学的知识。
  林云风利用陆元清取得胡清欢的信任,然后又利用‘林云风’这个共同的仇人,拉进和胡清欢的关系。
  如此一来,胡清欢对他的防备就会减少很多。
  就会有很强的信任。
  再者胡清欢和囡囡此刻的生活条件的确不好,俩人真是急迫的需要改变居住和生活条件。
  在这个情况下,胡清欢虽然心中对林云风还有些怀疑。
  但也只能赌一把了。
  她总不能继续带囡囡睡猪窝吧?
  她是想要修复这倒塌的小木屋,但是她一个女人,哪有这本事啊!
  “这里的确没法住人。”
  “陆郜阳真是太过分了。”
  看着胡清欢,林云风再次装出一副心疼的模样:“囡囡正是读书的年龄,一直住在这里,不学习,不和小朋友接触,这怎么成长?”
  “真是太不像话了。”
  林云风看着胡清欢:“元清活着的时候,和我提过你们,他说自己有能力了,一定会照顾你和囡囡。”
  “他对我有救命之恩。”
  “如果不是他帮了我,那我的公司肯定会破产,我也只能跳楼。”林云风十分严肃:“他现在走了,他的责任。”
  “我帮他负!”
  “不说这个。”
  胡清欢苦笑着摇了摇头:“只要陆郜阳愿意放我们走,我可以找到工作。”
  “那我就可以自己养活囡囡。”
  胡清欢轻叹一声。
  她和囡囡之所以活成这样,不是她没本事找不到工作,赚不到钱,养不起囡囡。
  这一切都是陆郜阳逼的!
  她没办法!
  陆郜阳不让她找工作,也不让她离开金陵。
  刻意逼她和囡囡过这样的生活。
  “真是过分!”
  林云风深吸一口气,紧握拳头:“这事情交给我。”
  “我会让陆郜阳付出代价,给你出气。”
  “谢谢。”
  胡清欢神色复杂的看着林云风,经过一番后,最终在现实的逼迫下,只能选择相信林云风。
  这猪窝,她真是不想再睡了。
  “那走吧,我先送你们去酒店洗漱一下,然后带你们去吃饭。”
  “小囡囡,叔叔带你去吃红烧肉好不好呀?”
  林云风笑着拉住囡囡的手:“再吃一个冰淇淋。”
  “好呀,好呀。”
  囡囡兴奋的挥舞着手掌。
  小女孩听到冰淇淋后,总是很开心,“开车。”
  林云风对皮志强使了一个眼色,便坐在副驾驶位,带胡清欢和囡囡到达了失去,秦淮河畔的五星级希亚顿欢朋酒店。
  林云风一路上都对胡清欢彬彬有礼,和胡清欢保持着距离。
  并且目不斜视,并未去看胡清欢的身子。
  下午六点半,一番洗漱后,换上小裙子,十分可爱的囡囡和换上牛仔裤与白t,大长腿和小蛮腰十分显眼,挺翘更是蜜桃形圆润,无比极品的胡清欢,清爽的走出了房间。
  别说,胡清欢的这个造型,还真是给了林云风一众经验的感觉。
  让林云风多看了好几眼。
  胡清欢二十岁便生了孩子,所以别看囡囡五岁了,但是胡清欢年龄并不大,今年不过二十五岁而已。
  她正值女人的青春年华。
  这样一打扮,还真是十分的诱人漂亮。
  令人赏心悦目。
  林云风深吸一口气,控制住自己的眼神,强迫自己非礼勿视。
  现在还不是暴露真实目的的时候,他必须要控制住自己的性格,防止被胡清欢扔出。
  她知道胡清欢这种单身母亲,要比之前的罗栎儿敏感的多。
  而且防备心也重的多。
  他可以轻易的搞定罗栎儿,但是想要搞定胡清欢。
  却并不容易。
  必须十分深重的取信与胡清欢,然后才可以略微的方式。
  这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必须要有的。
  他不能直接跳过这过程!
  “囡囡真是太可爱了。”
  “就像一个漂亮的小公主。”
  “走,叔叔带你吃大餐去。”
  林云风笑着和囡囡一番玩耍后,看着胡清欢:“你也饿了吧。”
  “谢谢。”
  胡清欢轻声向林云风道谢。
  出身金陵胡家这个大家族的她,自幼接受过精英教育,素质很高。
  “客气了。”
  “我是陆元清的朋友,你是陆元清的嫂子,我们也就是朋友了。”
  “这点事对我而言,举手之劳。”
  林云风带胡清欢和囡囡走进秦淮河畔的秦淮酒楼,在大厅找了一个位置坐下。
  没有去包厢,是因为他和胡清欢刚刚认识。
  按照心理学的说法,包厢私密的空间,会高人造成压抑感,不自由。
  不合适初识者。
  大厅虽然杂乱,但是却更合适刚刚认识的人。
  容易让对方放下戒备!
  “囡囡,吃肉。”
  林云风刚给囡囡夹了一块红烧肉,没等囡囡吃呢。
  异变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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