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更风光 第5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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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睡的好吗?志伟,你到这里还习惯吗?”月芽儿很含蓄的问着。
  第四百一十四章 跑马场
  月芽儿问覃志伟,问他昨天晚上睡的还好吗?
  覃志伟点着头,他觉得自己睡的挺不错的,想着自己在月芽儿的旁边,他就睡的很踏实,虽然还有那么一段距离。
  “这院子里的玫瑰花好香啊,闻着特别的让人安心,我也睡的挺好的。”月芽儿提出了玫瑰花。
  “哦,我还没有注意呢,可能是我睡的太死了,那边有一处玫瑰园,当然会有玫瑰花的香味了。”覃志伟的话,让月芽儿更加的确定了他并没有闻到玫瑰花的香味。
  那就是说,那个玫瑰花的迷香,也就只是针对的自己,覃志伟根本就没有闻到,不过这庄园里为什么会有人来针对自己呢?
  是露丝吗?如果是她,可能自己早上不可能还完好无损的坐在这里吃早餐的吧。
  那不是露丝还会是谁呢?月芽儿还真的是想不通。
  “志伟,你对庄园很熟悉,我想问一下,我来了几天了,为什么一直没有见到夫人呢?”月芽儿把自己面前的牛奶搅拌了一下,放了点儿炼乳进去。
  覃志伟看着月芽儿那干净美丽的脸,一时间都有了一点儿恍惚。
  “志伟,志伟。”月芽儿用她的小手在覃志伟的眼前晃动着。
  “哦,月芽儿,你说什么?”覃志伟没有听到月芽儿在说什么,他只觉得她就是那样的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那普通的粉色的运动服穿在她的身上,都特别的好看。
  “喝了牛奶我们出去走走吧。”月芽儿没有再提那个话题,她觉得自己需要出去走走,看看庄园。
  “好的。”覃志伟也知道自己刚才是失态了,不过他也没有觉得什么,反正美丽的女人就是拿给大家欣赏的,他只是单独欣赏罢了。
  两人喝完了牛奶,吃了些儿面包和饼干,两人就来到了门口。
  “走吧,我们从哪里开始?”月芽儿问覃志伟。
  “你昨天和史密斯走了那些地方,你给我说一下,我就给你安排今天走哪里。”覃志伟果然对克拉克庄园很是熟悉。
  “我们昨天就在门口走了一圈,听史密斯说的那是他的家人的地方,不过这庄园不都是他的家吗?”月芽儿昨天就想问的问题,今天问了覃志伟。
  “不是,这里有很多的家,我慢慢的给你讲吧。”覃志伟已经在心里确定了路线,就带着月芽儿走了起来。
  他们走的是跟昨天的相反的地方。
  “克拉克庄园很大,这里住着很多的人。也有很多的家,所以史密斯的家就在那里。”覃志伟指了指大门口朝左的位置。
  “克拉克伯爵虽然很严厉,不过他对庄园里的人很好,他让大家都有活干,用自己的双手去劳动,然后换取报酬。外界关于伯爵的传言很多都是假的,来小心一点儿,这里有个坑。”覃志伟扶了月芽儿一把。
  庄园里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所以走路的时候还是要小心为妙。
  两人又走了一段路,那一段路的周围都种植着白菜和甘蓝。
  还有一截种的是什么豆豆之类的东西,反正那东西开着紫色的花,一小朵一小朵的,非常的漂亮。
  “伯爵是住在那一栋楼里的,他自己单独的住着一栋楼,其他的人都是一家人住着一栋楼房。”走了一会儿,覃志伟又站住了,他指着那一栋最古老的城堡,说。
  “伯爵是一个人住吗?史密斯不是他的孩子吗?那夫人呢?”月芽儿的 问题也是特别的多。
  “伯爵是一个人住,他不喜欢跟孩子们住在一起。
  夫人已经去世了,我们住的房子就是夫人的。”覃志伟说到这里的时候,声音低沉了许多。
  那个夫人是一位很美丽又很温柔的女人,也是伯爵最喜欢的女人,不过她已经消失了,消失的让人很是怀念。
  覃志伟小时候就会经常的见到那美丽的夫人,夫人对他们都很好,不过露丝和史密斯不是夫人生的。
  “夫人是不是很喜欢玫瑰花啊?”月芽儿想着院子里有着那一大片的玫瑰花。
  “嗯,夫人最喜欢玫瑰花了,还特别的喜欢粉色的玫瑰,伯爵就为她种植了那一大片的玫瑰花。
  伯爵最爱的女人就是夫人。”
  覃志伟已经从回忆里走了出来,他带着月芽儿穿过了一条小河,又走到了另外的地方。
  “嗨,查尔斯,月芽儿,我们去骑马吧?”史密斯骑着一头马过来了。
  “走,我们去骑马。”覃志伟对骑马也是情有独钟,在克拉克庄园最好玩的活动之一就是骑马,然后就是赛马。
  “可是我不会骑马。”月芽儿觉得自己什么都会一点儿点,就是不会骑马。
  “走吧,我教你,很好学的。”覃志伟拉着月芽儿的手,朝着马厩走去。
  覃志伟挑了两匹马,一匹黑色的一匹白色的。
  白色的马比较温顺,他是给月芽儿挑选的。
  进了跑马场,月芽儿都被那里的宽阔惊呆了。
  她来了好几天了,也就知道庄园很大很大,居然连跑马场都有。
  “伯爵也是最喜欢骑马的,我们这里的人每个人都会骑马的。”覃志伟给月芽儿解释着。
  “这庄园里是不是还有机场啊,太大的吧。”月芽儿都觉得自己来这里哪里是工作的,简直就是来见世面的。
  “有啊,那边山头就有一个直升机的停机场。”覃志伟指了指对面的山头。
  月芽儿吐了吐舌头,她都不知道什么是庄园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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