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在了解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后, 裴松泉委婉地表示自己不想吃恐龙肉。
特别是当叶争流给裴松泉科普了“鸡是恐龙的后裔”小知识以后,裴松泉就更是坚定地表示比起土特产恐龙肉, 自己更愿意选择吃鸡。
裴先生不愧是半神, 跨越千年了的时光,领跑于时代的前列。
叶争流一边在心里感叹裴松泉的时髦,一边叫人去厨房说一声, 今天晚上多给裴先生炸一盆鸡腿、炖一罐鸡汤, 再爆炒个鸡杂什么的。
送走裴松泉不久以后,解凤惜又到叶争流这里打卡遛了个弯儿。
解凤惜的风格自成一脉, 和裴松泉的委婉回护全不相同。
徐徐呼出一道在阳光下呈现出透明琉璃色的烟气, 解凤惜舒舒服服地窝在窗前的一张藤编软椅里, 漫不经心地问叶争流道:“你刚刚对裴先生说什么了?”
叶争流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 她反问道:“先生对师父说什么了?”
“他让我旁敲侧击地提醒你, 不要每次都随便捡奇奇怪怪的东西回来。”
说到此处, 解凤惜深以为然地一点头:
“你捡的那一堆寒剑宫的剑客,我看过了,里面没一个有趣的。我瞧他们一个个都方方正正, 模子里新按出来的般, 不知道还以为是府里缺砖头, 你就从外面拉了一车回来。”
叶争流对解凤惜这套以“有趣”为最先的标准不置可否。
不过, 她也没纠正解凤惜, 她带回来的“奇怪东西”其实不是寒剑宫弟子, 而是愤怒之神的神躯部分。
裴先生是半神, 就算吃块恐龙肉也没事。
更何况,裴先生多半不会去吃。
但是换了解凤惜……
解凤惜是真的有很大可能,选择去吃那块恐龙肉啊!
“那些寒剑宫弟子们, 我正好有用。”叶争流不动声色地转移了话题, “过一阵会把他们调走的。”
解凤惜只是略略眯目一想,便料准了叶争流的答案。
他手中那支翡翠烟杆轻巧地在掌心一转,烟杆末端便指向了楚国的西边。
“是啊。”叶争流从容点头,“正是芳华城。”
————————————————
芳华城最大的一座花楼中,沈飞明一腿伸直一腿屈起,背靠一条红木窗棂,正正好好地坐在顶楼的窗框上。
沈飞明的脸颊上恍若晕着三分淡红的醉意,然而细看他的目光,里面却只有一派清明。
他腰间配着一个空荡荡的泥金刀鞘。右手自然垂下,左手则揽着一大坛酒,时不时就仰头饮下几口。
上好的酒酿被沈飞明一口气淋漓灌下,有时会,几道酒液还会顺着衣襟淌下来些。
窖藏的美酒不但打湿了男人的衣料,让他身上沾染上一段酒酿醇香,而且还自沈飞明健硕的胸膛蜿蜒而下,一直淌进他块块分明的腹肌沟壑里,让人看了便觉食指大动。
第七天。
这是沈飞明留在芳华城的第七天。
旁人来到芳华城,就算是寻欢作乐,酩酊求醉,也只是推杯换盏而已,连酒碗都很少用。
毕竟,大家全都醉翁之意不在酒。
但只有沈飞明,论喝酒,他是认真的。
虽然沈飞明只来了芳华城七天,但城中大多数的男人,都已经听说过他的名字。
他们都知道,只要粹玉楼里的楼主茹娘——也就是那个常年寡着脸孔,暮气沉沉的女人听不惯街上的动静,朝楼下伸手一指……
那么,不到半盏茶的时间里,那个黑衣服、大胸肌、每天喝得颠三倒四,不知今夕何夕的男人必然会从天而降,给正在找乐子的某个人一顿胖揍。
因为此人武力值太高,又太过不讲理的缘故,进来,一整条主街的生意都为此变得淡薄许多。
……
背后传来了几声琳琅的珠玉相撞之音,沈飞明无需回头,也从那叮叮当当的手镯声响里听出了来者身份。
他把酒坛里最后一口残酒饮尽,喝空的酒坛轻轻巧巧朝墙角一抛,稳稳地叠在了一堆酒坛的最上头。
沈飞明跳下窗框,反手将两扇轩窗啪嗒一合,理了理自己大敞的衣襟。
“出门?”
茹娘点点头,温婉道:“是,又要麻烦您了。”
见茹娘有事出门,沈飞明也不细问,当即动作起来。
照着这些天里一直对外所做的掩饰,或者说人设解释,沈飞明是个被茹娘迷花了眼的男人。
所以每次出行之时,茹娘都会伴在沈飞明的身侧。
至于沈飞明……他甫一下楼时,便已经左右手各抱起了一只酒坛。
茹娘第一次出门参加“姐妹聚会”的时候,沈飞明就跟去了。
逢场作戏对茹娘来说是家常便饭,她正要柔弱无骨地依偎进沈飞明怀里,便见此人从地上捞起了两个酒坛。
那两个酒坛各个都有二十斤重,沈飞明左手抱着一个,右手抱着一个,臂弯被占得满满的。
要是有女人想倚进他的怀里,大概只能现场表演一个金鸡独立,单脚站在酒坛边儿上了。
茹娘眨了眨眼睛,神色几近于震惊。
倒是沈飞明冲着她安慰一笑,很自如地说道:“在下是个酒不能离口的酒鬼,两只胳膊实在没有能倒给姑娘们的地方。”
于是,那一次的聚会,茹娘便当真领着一个抱着四十斤酒坛的沈飞明去了。
她借口买胭脂,独自登上了聚会的小楼,把沈飞明留在楼下轿子里。
几个早已对茹娘看不顺眼的高层教众见她居然带着男人过来,当即对茹娘冷嘲热讽,说她公私不分,简直忘了自己的身份。
茹娘冷静地回击道:“楼下那男人是个高阶卡者。男人都是一样的东西,我想拉拢他做个助力,便哄着他顺着他来,又有什么不对?”
这套“百依百顺”的手法,神殿中的女人没有一个是不会的。茹娘既然这么说,空气里的火./药味便暂时平息。
只是还有人嘟囔着,趁机发泄不满:“你也知道他是个高阶卡者,让高阶卡者在我们聚会楼下等,亏你想得出来。”
整个芳华城都是疯狂之神的大本营,这个聚会地点也并无特殊之处。对方这么说,显然就是明摆着找茬。
茹娘并不搭理她,只是淡定地说道:“没关系,这男人每天喝得烂醉如泥,是个大傻子。”
“……”
女人们顺着窗口往下看去,只见沈飞明半喝半洒,已经倒空了一只二十斤重的大酒坛。
他大概是喝得过于忘形迷糊了,手上一滑,就把自己的脑袋整个扣进了那个酒坛子里,天灵盖还和坛子底碰撞出了一声余音悠长的“咚——”之回响。
所有人:“……”
茹娘:“……”
于是大家纷纷点头,认为确实如此,男人就是个大傻子。
只有茹娘微妙地停顿了一下。她开始思考起来:自己刚才说的话,沈飞明到底有没有听见。
不过在回程的路上,沈飞明绝口不说此事,茹娘当然就更不会主动提及。
两人心照不宣,于是这一节就这么含糊过去,只有每次出门时必带两个大酒坛的习惯,被沈飞明一直延续下来,直到今天。
两人坐上软轿,晃晃悠悠地拐过了长街。芳华城的轿子往往四面通透,最多不过罩一层纱帘,里里外外都能互相看见。
有个男人正带着姑娘上街,细细一看,他脸上青紫尚未褪去,好像不久之前刚刚被人痛殴了一顿。
远远看到沈飞明墨黑的身影,那男人瞬间神情大变,扔下怀里花娘,掉头就跑,毫无迟疑。
沈飞明眉头一挑,探出头去,懒洋洋地招呼道:“大爷别跑啊?大爷陪我喝一个啊?大爷你跑的时候怎么不先迈右脚啊?”
那男人听完以后,瞬间跑得更快了,跑动的姿势也奇怪起来,连鞋子都飞掉了一只。
沈飞明收回视线,这才问道:“刚才那个人是……”
在青紫的掩护之下,此人长相变得像素模糊,和沈飞明记忆里吻合不上。
沈飞明不记得,茹娘却还有印象,她轻声道:“上次凝香楼有个姑娘实在喝不得了,他还抓着人猛灌,不肯让姑娘推酒。有姑娘悄悄来话给我,我便请动了您。”
沈飞明这才恍然大悟似地:“是他,我想起来了——眼下肚子瘪了,也难怪对不上号啊。”
——那天晚上,沈飞明赶到以后,什么也没干,就是拉开一张凳子坐下,说了声:“来,大爷,我陪你喝。”
这一喝就喝到对方翻起白眼,肚皮鼓胀如同皮球,仿佛怀孕五月。
在这个过程中,男人一旦露出推诿的意思,沈飞明当即翻脸,一句“你是不是不给面子”活灵活现地复刻而出,随即连碗带酒一同在此人脸上砸碎。
事后,酒钱都算到这个男人头上,但沈飞明仍要自行结账。
他赔了所有被砸碎的酒碗钱,共计三十六两银子——唉,花楼里的东西,总是要卖出溢价的。
茹娘闻言,也想起了那日的场景,连一贯带笑的嘴角都微微抿起。
“您是贵人,贵人总是多忘事的。那是个无名小卒,不必您费心去记。”
沈飞明叹了口气:“不,你不知道,一般来说,三十六两银子这么大的数,我半个月内是忘不掉的。”
特别是以那些酒碗统一批发的质量,加起来能卖三两六钱银子都算逮到冤大头。
沈飞明摇摇酒坛,又喝了一口。他非常诚实地坦白道:“主要是……小阿妹她请托我的时候保证过,我此行的所有花费,一律可以找她报销。”
茹娘:“……”
特别是当叶争流给裴松泉科普了“鸡是恐龙的后裔”小知识以后,裴松泉就更是坚定地表示比起土特产恐龙肉, 自己更愿意选择吃鸡。
裴先生不愧是半神, 跨越千年了的时光,领跑于时代的前列。
叶争流一边在心里感叹裴松泉的时髦,一边叫人去厨房说一声, 今天晚上多给裴先生炸一盆鸡腿、炖一罐鸡汤, 再爆炒个鸡杂什么的。
送走裴松泉不久以后,解凤惜又到叶争流这里打卡遛了个弯儿。
解凤惜的风格自成一脉, 和裴松泉的委婉回护全不相同。
徐徐呼出一道在阳光下呈现出透明琉璃色的烟气, 解凤惜舒舒服服地窝在窗前的一张藤编软椅里, 漫不经心地问叶争流道:“你刚刚对裴先生说什么了?”
叶争流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 她反问道:“先生对师父说什么了?”
“他让我旁敲侧击地提醒你, 不要每次都随便捡奇奇怪怪的东西回来。”
说到此处, 解凤惜深以为然地一点头:
“你捡的那一堆寒剑宫的剑客,我看过了,里面没一个有趣的。我瞧他们一个个都方方正正, 模子里新按出来的般, 不知道还以为是府里缺砖头, 你就从外面拉了一车回来。”
叶争流对解凤惜这套以“有趣”为最先的标准不置可否。
不过, 她也没纠正解凤惜, 她带回来的“奇怪东西”其实不是寒剑宫弟子, 而是愤怒之神的神躯部分。
裴先生是半神, 就算吃块恐龙肉也没事。
更何况,裴先生多半不会去吃。
但是换了解凤惜……
解凤惜是真的有很大可能,选择去吃那块恐龙肉啊!
“那些寒剑宫弟子们, 我正好有用。”叶争流不动声色地转移了话题, “过一阵会把他们调走的。”
解凤惜只是略略眯目一想,便料准了叶争流的答案。
他手中那支翡翠烟杆轻巧地在掌心一转,烟杆末端便指向了楚国的西边。
“是啊。”叶争流从容点头,“正是芳华城。”
————————————————
芳华城最大的一座花楼中,沈飞明一腿伸直一腿屈起,背靠一条红木窗棂,正正好好地坐在顶楼的窗框上。
沈飞明的脸颊上恍若晕着三分淡红的醉意,然而细看他的目光,里面却只有一派清明。
他腰间配着一个空荡荡的泥金刀鞘。右手自然垂下,左手则揽着一大坛酒,时不时就仰头饮下几口。
上好的酒酿被沈飞明一口气淋漓灌下,有时会,几道酒液还会顺着衣襟淌下来些。
窖藏的美酒不但打湿了男人的衣料,让他身上沾染上一段酒酿醇香,而且还自沈飞明健硕的胸膛蜿蜒而下,一直淌进他块块分明的腹肌沟壑里,让人看了便觉食指大动。
第七天。
这是沈飞明留在芳华城的第七天。
旁人来到芳华城,就算是寻欢作乐,酩酊求醉,也只是推杯换盏而已,连酒碗都很少用。
毕竟,大家全都醉翁之意不在酒。
但只有沈飞明,论喝酒,他是认真的。
虽然沈飞明只来了芳华城七天,但城中大多数的男人,都已经听说过他的名字。
他们都知道,只要粹玉楼里的楼主茹娘——也就是那个常年寡着脸孔,暮气沉沉的女人听不惯街上的动静,朝楼下伸手一指……
那么,不到半盏茶的时间里,那个黑衣服、大胸肌、每天喝得颠三倒四,不知今夕何夕的男人必然会从天而降,给正在找乐子的某个人一顿胖揍。
因为此人武力值太高,又太过不讲理的缘故,进来,一整条主街的生意都为此变得淡薄许多。
……
背后传来了几声琳琅的珠玉相撞之音,沈飞明无需回头,也从那叮叮当当的手镯声响里听出了来者身份。
他把酒坛里最后一口残酒饮尽,喝空的酒坛轻轻巧巧朝墙角一抛,稳稳地叠在了一堆酒坛的最上头。
沈飞明跳下窗框,反手将两扇轩窗啪嗒一合,理了理自己大敞的衣襟。
“出门?”
茹娘点点头,温婉道:“是,又要麻烦您了。”
见茹娘有事出门,沈飞明也不细问,当即动作起来。
照着这些天里一直对外所做的掩饰,或者说人设解释,沈飞明是个被茹娘迷花了眼的男人。
所以每次出行之时,茹娘都会伴在沈飞明的身侧。
至于沈飞明……他甫一下楼时,便已经左右手各抱起了一只酒坛。
茹娘第一次出门参加“姐妹聚会”的时候,沈飞明就跟去了。
逢场作戏对茹娘来说是家常便饭,她正要柔弱无骨地依偎进沈飞明怀里,便见此人从地上捞起了两个酒坛。
那两个酒坛各个都有二十斤重,沈飞明左手抱着一个,右手抱着一个,臂弯被占得满满的。
要是有女人想倚进他的怀里,大概只能现场表演一个金鸡独立,单脚站在酒坛边儿上了。
茹娘眨了眨眼睛,神色几近于震惊。
倒是沈飞明冲着她安慰一笑,很自如地说道:“在下是个酒不能离口的酒鬼,两只胳膊实在没有能倒给姑娘们的地方。”
于是,那一次的聚会,茹娘便当真领着一个抱着四十斤酒坛的沈飞明去了。
她借口买胭脂,独自登上了聚会的小楼,把沈飞明留在楼下轿子里。
几个早已对茹娘看不顺眼的高层教众见她居然带着男人过来,当即对茹娘冷嘲热讽,说她公私不分,简直忘了自己的身份。
茹娘冷静地回击道:“楼下那男人是个高阶卡者。男人都是一样的东西,我想拉拢他做个助力,便哄着他顺着他来,又有什么不对?”
这套“百依百顺”的手法,神殿中的女人没有一个是不会的。茹娘既然这么说,空气里的火./药味便暂时平息。
只是还有人嘟囔着,趁机发泄不满:“你也知道他是个高阶卡者,让高阶卡者在我们聚会楼下等,亏你想得出来。”
整个芳华城都是疯狂之神的大本营,这个聚会地点也并无特殊之处。对方这么说,显然就是明摆着找茬。
茹娘并不搭理她,只是淡定地说道:“没关系,这男人每天喝得烂醉如泥,是个大傻子。”
“……”
女人们顺着窗口往下看去,只见沈飞明半喝半洒,已经倒空了一只二十斤重的大酒坛。
他大概是喝得过于忘形迷糊了,手上一滑,就把自己的脑袋整个扣进了那个酒坛子里,天灵盖还和坛子底碰撞出了一声余音悠长的“咚——”之回响。
所有人:“……”
茹娘:“……”
于是大家纷纷点头,认为确实如此,男人就是个大傻子。
只有茹娘微妙地停顿了一下。她开始思考起来:自己刚才说的话,沈飞明到底有没有听见。
不过在回程的路上,沈飞明绝口不说此事,茹娘当然就更不会主动提及。
两人心照不宣,于是这一节就这么含糊过去,只有每次出门时必带两个大酒坛的习惯,被沈飞明一直延续下来,直到今天。
两人坐上软轿,晃晃悠悠地拐过了长街。芳华城的轿子往往四面通透,最多不过罩一层纱帘,里里外外都能互相看见。
有个男人正带着姑娘上街,细细一看,他脸上青紫尚未褪去,好像不久之前刚刚被人痛殴了一顿。
远远看到沈飞明墨黑的身影,那男人瞬间神情大变,扔下怀里花娘,掉头就跑,毫无迟疑。
沈飞明眉头一挑,探出头去,懒洋洋地招呼道:“大爷别跑啊?大爷陪我喝一个啊?大爷你跑的时候怎么不先迈右脚啊?”
那男人听完以后,瞬间跑得更快了,跑动的姿势也奇怪起来,连鞋子都飞掉了一只。
沈飞明收回视线,这才问道:“刚才那个人是……”
在青紫的掩护之下,此人长相变得像素模糊,和沈飞明记忆里吻合不上。
沈飞明不记得,茹娘却还有印象,她轻声道:“上次凝香楼有个姑娘实在喝不得了,他还抓着人猛灌,不肯让姑娘推酒。有姑娘悄悄来话给我,我便请动了您。”
沈飞明这才恍然大悟似地:“是他,我想起来了——眼下肚子瘪了,也难怪对不上号啊。”
——那天晚上,沈飞明赶到以后,什么也没干,就是拉开一张凳子坐下,说了声:“来,大爷,我陪你喝。”
这一喝就喝到对方翻起白眼,肚皮鼓胀如同皮球,仿佛怀孕五月。
在这个过程中,男人一旦露出推诿的意思,沈飞明当即翻脸,一句“你是不是不给面子”活灵活现地复刻而出,随即连碗带酒一同在此人脸上砸碎。
事后,酒钱都算到这个男人头上,但沈飞明仍要自行结账。
他赔了所有被砸碎的酒碗钱,共计三十六两银子——唉,花楼里的东西,总是要卖出溢价的。
茹娘闻言,也想起了那日的场景,连一贯带笑的嘴角都微微抿起。
“您是贵人,贵人总是多忘事的。那是个无名小卒,不必您费心去记。”
沈飞明叹了口气:“不,你不知道,一般来说,三十六两银子这么大的数,我半个月内是忘不掉的。”
特别是以那些酒碗统一批发的质量,加起来能卖三两六钱银子都算逮到冤大头。
沈飞明摇摇酒坛,又喝了一口。他非常诚实地坦白道:“主要是……小阿妹她请托我的时候保证过,我此行的所有花费,一律可以找她报销。”
茹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