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一级通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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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时间流逝,体力几乎透支的雷尔斯,尽管心中杀意依然如之前那般强烈,但体力的透支,使得他行动一步都相当困难,因此,每杀一个敌人,他都会被旁边的敌人刺伤,一时之间,他身上竟拥有了无数的伤口。
  这样的状态不知持续了多久,雷尔斯只觉脚下一绊,便跄踉的倒在了地上,敌人见状赶忙冲过来,将一把冰寒的利刃狠狠刺入了雷尔斯的腹部。
  骤然腹中一热,紧跟着脑中一热,一种狂怒的思绪突如其来,一道声音在脑海中响起,“为什么无能的人类能打败我,我是世界的强者,是魔族之王。”
  不甘和噬心的感觉使雷尔斯忘记了腹中已经中了一剑,霍地站起身来,一剑把刺他的帝国骑兵斩成两截。虚幻中,他好像成了千年前被包围住的魔族之王,只知道不停地杀……
  直到眼前再无一人站立,有的只是尸积如山、血流成河时,雷尔斯才猝然清醒过来。看着眼前的一幕,他嘴边也是露出了无力的笑容,刚想休息一下,忽然听到远处传来了喊杀声,这些喊杀声越来越近,显然是又有兽人追过来了。
  “这些家伙真是难缠!”如今的雷尔斯筋疲力尽,魔力尽失,好在残存的一点魔力,能够支撑他释放空间魔法,没有犹豫,便在那儿施展起空间魔法。
  而随着他念咒声响起,周围也是出现了魔法阵,快步走进魔法阵,雷尔斯才发现,他好像不知道诺瓦他们把空间魔法终点设立在了那儿,他如今走进魔法阵,只能随意找个终点了。
  “这样也好,我不知道他们将终点设在了哪,那些追兵也不可能知道,但可惜的是,从现在起,我就要与他们失去联系了,唉……”雷尔斯轻叹了一口气,身体便慢慢的消失在了魔法阵中。
  一眨眼的时间,三个月过去了。
  暖风轻送,晴空万里,虽然现在已经是冬天了,但头顶上熠熠的太阳光不断从茂密的树叶中透出,在地下洒满了一道道的金线。雷尔斯穿过树丛走到溪水边,捧起一口口的溪水不停地喝了起来。
  “我要成为一个最强大的人!”
  从战场中逃走后,这句话就像针锥刺痛着他的大脑。尽管雷尔斯很想以前修炼气劲,但令他想不到的是,他体内的气劲,不论如何修炼,就是没有增长。至于从黑魔剑传出进入他体内的黑气——魔气,不断在他体内翻江倒海,使得他必须要用杀戮野兽的方式,才能平息在体内翻滚的魔气。
  随着时间流逝,在他体内的魔气越来越庞大,而在它们充斥下,雷尔斯仿佛像变了一个人似的,眼前时不时浮现嗜血的画面。
  “想不到这些魔气里面,有这么多戾气,长此以往下去,那我还不变成杀人不眨眼的魔王啊!不行,我得压制住它!”
  意识到魔气必须压制的雷尔斯,只能调集体内的气劲,来抵制它们。
  它们二者,一个是雷尔斯修炼了十几年,积攒在体内的,浑厚无比,一个是从黑魔剑中源源不断流出的,外加它里面戾气、血腥太多。交战发出的撞击力,险些就将雷尔斯身体撑爆,还好雷尔斯用魔法强化了一下身体,不然自己可真要离开这个世界了。
  一次次的交战,一次次的将雷尔斯身体破坏的遍体鳞伤,雷尔斯终于明白,这种魔气跟气劲都是内力的一种,它们的不同,只是属性不同。它们既然都是内力,那就有相互转化的可能。
  只要自己找到了将魔气转化为气劲的方法,那自己的气劲就会有大幅度的增长,要知道,黑魔剑中的魔气,可是源源不断的。将这些魔气灌入体内,自己再将其转化为气劲,那自己体内的气劲,将会浑厚到何种程度?
  蹲在溪水边的雷尔斯,一边想这事,脸上一边流露出得意之色。就在这时,倏地一团黑色的东西倒影在溪水中,紧接着腥风起处,它已经向雷尔斯扑了过来。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雷尔斯站起猝地侧身避过,定眼一看,黑色的东西慢慢化成了一个四脚趴地的动物。
  原来是一种少见的魔物,比魔狼还要来得硕大,四肢和嘴部都长着锐利的牙齿,一双闪着红光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雷尔斯。
  雷尔斯缓缓地抽出黑魔剑,静静地与它对峙。可能黑魔剑是要用血腥来打开封印,在平时除了锋利外并没有魔气产生。
  “嗷!”魔物一声大吼,抢先发动攻击,身子直挺挺地向雷尔斯冲击过来。
  “啪!”的一声,就在魔物要碰上雷尔斯的时候,雷尔斯将黑魔剑剑刃平放,用剑身狠狠地啪在魔物的脑袋上,当场把它撞得连退几步,就趁它正是晕头转向之际,黑魔剑如闪电般由口部刺入它的脑袋。
  “趁它病,取它命!”
  随着剑柄弯转,这个魔物顿时没了生机。
  “啧啧!这张兽皮分毫无损可以换上五十个银币,而肉更是可以做顿午餐烤肉,真是感谢上天的恩赐。”雷尔斯对着这个魔物由衷感激,对钱他一向是没有概念,所以平时就是一直由莱特打点,这次与他们失散,身无分文的他也只好干回了老本行,积攒起兽皮等到出林时将其变卖。
  扒下魔物的皮,又饱吃了一顿,雷尔斯才带着十几张的兽皮,离开了这个生活了三个月的地方。
  穿过浓密的树林,延着树林旁大道再走二十里,雷尔斯终于是来到了一处有着高大城墙的大城。
  他从路人的口中得知,这里是支撑着罗德兰王国命脉的十三座大城之一,位于王国偏北的领地——斐莱城,领主是曹胜候爵。
  城池里面,两旁屋舍临立,行人络绎不绝,一走进去,就给人“真不愧是名城之一”的感觉。
  令雷尔斯感到奇怪的是,城门口不时经过身穿戎装的骑兵,人人面上都是带着紧张的神情,心想难不成在自己躲在树林里的三个月时间内有什么大事发生了吗?
  “这一次苍龙军团招募士兵,是不是因为兽人族和休斯帝国的联合大军攻破了前线重城落日城?听说这次前线吃紧,我们老是吃瘪呢。”城门口的告示牌下围着一大堆的人议论纷纷。
  “我觉得不是,苍龙军团的职责是负责王国各地的治安问题,前线吃紧,也轮不到这边发兵,这次招募土兵,我看是因为前一阵子流匪占据了里曼支山城,听说那里流匪闹得很凶,王国几次派兵都是被打败,苍龙军团负责这一块,死伤的士兵多半是他们的人,所以现在才大量招兵。”人群中一道低沉的声音反驳道。
  “流匪?”这个话题忽然引起了雷尔斯的注意,把兽皮搭在肩上后,匆匆挤上去竖起耳朵听他们说下去,果然人群中又有一道声音问道:“你说的是真的?”
  “这你们就不知道了,这次的匪徒可不是一般的流匪,其中还有几名魔法高强的魔法师,而且其余的又都是凶悍的兽人,我们善良的士兵们自然是斗不过他们了。”说话的是一个高大的中年汉子,拿着一个酒瓶在人们的包围中似笑非笑地说道。
  雷尔斯心里一动,难不成是诺瓦他们,但他们怎么会变成了流匪?他们不是回达普洛王城了吗?思绪转到此,忙急声朝中年汉子问道:“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中年汉子瞄了雷尔斯一眼,眼中露出戏谑道:“你问我怎么知道?我当然是和他们碰过面了,不然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这时人群中传来道嘻笑声道:“他们是什么样子的,是不是个个生得虎背熊腰、面目狰狞,不然怎么会这么厉害?”
  “如果说他们面目狰狞,你的样子可比他们还要像是流匪了。”中年人面带笑容调侃道,然后扫了大家一眼后道:“如果你们想知道他们是什么样子的话,在那边招募士兵的告示旁就有他们的全家福了。”
  “啊?他们就是那帮一级通缉犯?怪不得这么厉害了,听说他们还是驱使兽人族和休斯帝国结盟的人呢。”人群传来阵阵的诧异感叹声,紧跟着就是一阵躁动,还没有看过这帮流匪的人,争先恐后挤上告示牌下观看,雷尔斯自然是第一时间挤上前去看。
  只见在一张标有一级通缉犯的头衔下面,写着:雷尔斯、诺瓦、伊凡特、莱特、同犯毛翎(已归案,另案处理)五人目无王法,从军途中伙同兽人族公主(一同在逃)密谋杀害兽人族熊长老,促使我国与兽人族的关系变成敌对关系,罪无可恕,从即日起追回雷尔斯、诺瓦、伊凡特、莱特等四人的男爵封号,缉拿四逃犯中一人归案者赏五千个金币,同犯兽人族巫娜公主一万个金币,普茹汀三千个金币。
  在告示的下面就是雷尔斯他们几个通缉犯的肖像图了,雷尔斯摸了摸脸上,心中暗叫幸运,在树林的三个月里面除了脸上长满了须髯,人还瘦了不少,肚皮更是有点凸出,不要说不认识自己的人了,就是站在诺瓦他们面前,恐怕他们也是认不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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