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我本非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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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众瞩目,光彩无限。
  一时间,李元感觉浑身发飘,整个身体都好似轻了几分。
  江大儒脸上含笑。
  许多的读书人都朝着李元投来羡慕、嫉妒,恨不能以己身相代的眸光。
  谁也不知道,一朝大儒为何会对李元如此的关注?
  有了一朝大儒的关注,只要没有什么意外,李元的仕途将来也许会一帆风顺,但李元也会因此打上江大儒的印记。
  以后,只要有人提起李元,就会提起江大儒。
  “过来吧,坐在我身边。”
  江大儒笑着朝李元招手,“我看过你的文章,技巧完美无瑕,只是还缺少点儿气势,这是阅历的问题。
  等你阅历上来了,写出来一股英雄豪气,冲天之情的时候,或可以炼就文光,养成文心。”
  哗!
  松鹤楼为之一静,随后,许多读书人都议论纷纷了起来,这一股议论如同潮水一样汹涌澎湃,难以止住。
  炼就文光!
  养成文心!
  李元居然有着这样的潜力!
  怪不得会被江大儒看好,这样的一个读书人,天生就是读书种子,也是将来儒家的中流砥柱。
  儒门的读书人很多,可是真正的能够养成文心,炼就文光的却是万里挑一,非常的不容易;更不用说善养浩然之气者,更是千百年难得一见。
  李元有着炼就文光的潜力,但凭这一点,就足以力压在场的读书人,名动天下。
  “是,学生遵命!”
  李元的一颗心也砰砰的乱跳,小快步到了江大儒身边立着,并没有坐下。
  “学生不敢和大儒同坐,愿意立身大儒身边侍候,沾一沾先生的文气,这已经是学生天大的福气。”
  江大儒含笑不语,看了看皇甫、秋水两位大儒,皇甫伸手轻轻的捋了捋他巴下是三缕长须,笑着,“明事理,懂进退,年纪轻轻,不骄不躁,是个读书种子。
  浩然兄,你既然如此的喜欢这个小伙子,为何不直接收在身边,悉心培养,也能够为朝廷培养出来一个栋梁之材。”
  江浩然白眉一挑,看了看立身一旁,执弟子礼的李元,笑了一下,“我这都已经是一介老朽,无权无势,怕是这位小伙子看不上我喽。
  须知,凭着他的才学,这一次乡试中举如同囊中取物,将来可是能够成为平步青云的大人物的。”
  李元听了浑身汗水淋漓,可禁不住江浩然这样一句接着一句的打趣。
  心中更是激动兴奋的发抖,他没有想到自己会被江浩然大儒如此的看好。
  这样一条明晃晃的大腿伸过来让自己抱,自己要是再不知道抱大腿的话,那得多脑残?
  “弟子李元,拜见恩师!”
  李元大补踏出,站在了江浩然的身前,当众跪了下来,且让松鹤楼的人端了茶水,给江浩然敬茶。
  “好好好!
  没有想到,我到了这个年龄,还能够收一如此佳徒!
  我知你在春晖学堂中颇有贤名,才名,对你的品行很是放心。
  只是以后你成为了我的弟子,要再接再厉,戒骄戒躁,争取让学问更上一层楼,早一日养成文心。
  养成文心,才能够调动儒门文气。
  儒门能够力压天下,成为朝廷的中流砥柱,治理四方,可见儒门文气不弱于人。
  你要好好的用心揣摩,不可懈怠。”
  李元凛然受教。
  “恭喜浩然兄,收一佳徒!”
  皇甫大儒从腰间取出一支狼毫大笔,递了过去,“遇到这样的事情,我这做长辈的,不能没有表示。
  这一支狼毫大笔,伴我多年,写过许多文章,今日就送给你,希望你将来能够凭着此笔心怀天下事,妙手著文章。”
  望着皇甫大儒递过来的狼毫大笔,李元并没有去接,而是看向了江浩然,江浩然见皇甫大儒拿出的狼毫大笔,也是感觉有些惊讶。
  “这一支笔,我可是求了好久,都不见你舍得给我,想不到,你今天会这么大方。
  元儿,赶紧接过来。
  这狼毫大笔可是好东西,随这老东西一生,不知道写了多少铿锵文章,沾染了他的文气、文意,等闲妖魔鬼怪,都无法靠近这狼毫大笔。”
  李元听了,才恭恭敬敬的朝着皇甫大儒行礼,“多谢皇甫先生,长者赐,不敢辞,学生厚颜接下了。”
  接过来狼毫大笔,李元视若珍宝。
  这是儒门文宝,非常难得,并不见的是多难得材料;难得是这样的文宝,往往需要一位大儒用一生来温养,蕴含着一位大儒的毕生心血。
  “秋水老弟,我已经送出狼毫大笔,你呢?你可是书香世家,底蕴深厚,传承久远,总不会拿的东西比我差吧?”
  皇甫看向了一旁的秋水,用言语挤兑道。
  秋水眉头一皱,有些哭笑不得,“你这老家伙放血也就罢了,却拿言语刁难我,太可恶了。
  狼毫大笔是你心头物,你都舍得,我又有什么不舍得的。”
  咬了咬牙,从衣袖中,拿出一张金色的镇纸,递了过去,“这是一张镇纸,蕴含着一位大儒的文气。
  只要你在上面写出东西,在大儒的文气可以实现的范围内,足以做到言出法随。
  今日就送给你了,可要好好的珍惜,不可枉用。”
  皇甫、秋水都是江浩然的好友,对江浩然收的这位弟子,也是真心的爱护,拿出来自己最后的东西做礼物。
  刹那间。
  李元就从一个普通的读书人实现了华丽的变身,将来注定可以走上人生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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