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1章 十年1月15日 晴
天底下最热闹的大朝会刚刚落下帷幕,满京城的百姓都在讨论这次大朝会上的内容。
这次大朝会各地官员提出的议案多达一千五百多条,每一条都会公示在报纸之上,而这些议案自然也就成了升斗小民聊天的核心内容。
以往战战兢兢的莫谈国事便逐渐也成为了百姓的消遣,有些议案是拿出来讨骂的、有些则是大家要探讨的,还有一些是大家都赞同的。
其中让人最赞同的就是雷州刺史提出的农税转商税的措施,那便是百姓在种田之余做生意,只需要缴纳一份商业税便可,无需再重复缴纳农税和商税。
这条议案能每年为百姓节省两成左右的开支,可供支配的钱财要较以往更多,也便是闲钱更多了,可以让整个社会更快速的进入冲刺阶段。
其次便是御史台御史大夫提出的官员保障和监管体系问题,里头明确说朝廷需要开展各级官员的财产和财产来源公示问题。
这个事跟百姓关系不大,但却是百姓喜闻乐见的项目,因为他们实在是想看那些官老爷们到底弄了多少钱,不过这个议案却被晏相和丁相给联名否了,虽然不知道具体原因是为何,但终究是没有进入到最终审议环节。
当然因为这件事这两位相国可是落了不少诟病,但他们其实也不怎么在乎,因为这个公示财产虽然可以起到很有效的反腐作用,但却可能极大的打击官员的工作积极性,他们权衡再三之后,仍然决定维持现有的事后惩处机制,不然最终反腐可能会出现更大的不作为危机。
但这种事并不能够公布出来,只能够内部消化,然后否决掉这条议案,虽然说这是个好议案,但真的没办法使用,倒真的是可惜。
除了这两点之外,还有一点便是长安监备匡玉生提出的户籍改革制度,取消贱籍、奴籍,只按照出生地确定户籍系统,并且形成一整套配套的户籍管理部门,并且规定如果家中有人因刑入狱,证据确凿之下三代之内不允许入朝为官。
这一条争议很大,因为一旦没有了贱籍和奴籍,那么青楼和纳妾将彻底成为历史,并且会解放出很多原本没有资格竞争的人来参与到社会竞争之中。
但那个入狱则三代不许做官的倒是得到了一边倒的支持,因为这便是变相废除了连坐制,这条议案跳过了朝议,直接被丁相取走说要去拼合法理。
而还有一些一次就通过的法案也让人津津乐道,比如说保留死刑但取消车裂、剐刑、黥面、断肢、宫刑等刑罚,甚至减少流放等刑罚,取而代之的是通过劳动改造、监禁、拘役、下放农场等措施来进行惩处。
当然,这其中最重磅的就是取消刑不上士大夫的相关内容并细化了法律的具体表现形式。
而走出这一步,代表着大宋已经正式开始逐渐从法家到法治进行过度。
但很多人其实并不明白法家和法治的区别,其实分辨起来很简单的,法家的法是在权之下,上层不受法理约束。而法治的法是框架之内,制衡与权。
两者之间只差一字却谬之千里。
这件事自然会有不少人反对,但赵性却义无反顾的签了大宋新律,并在签署当天便正式生效。限制权力的笼子,在此时此刻,终究是被编织了出来,能不能关得住暂且不论,但起码这个笼子它摆在了那里。
下头的读书人在讨论这个的时候,总是会有一个疑问,那就是官家亲自签署并生效的东西,能不能约束官家本身。
答案是能,虽然皇家仍然享有一定程度的豁免权,但这个豁免权和之前的没有做出明确法理指示全靠办案官员主观判断的时代相比,已经是完全不同的意义了。
杀人不犯法的时代从赵性落笔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彻底不复存在了,即便是皇帝本人也不可能再随意剥夺一个人的生命,而皇帝犯法也同样需要受到法律的约束。
那还有人问了,皇帝如果想要变更法律不是一样的么?不一样,最高的法典的变更是需要同时得到两个以上的宰相和刑部、大理寺以及宗正寺等多方全部协调下才可予以变更。
这时候就又有人问了,那么如果出现了那种一意孤行的昏君该怎么办,这件事其实也在考量范围之中,赵性拿出了自己提出的议案,便是让金国完颜皇帝成为辅君,正式进入到大宋朝堂的朝政之中。
辅君,这个概念是所有人闻所未闻的,但朝堂上却是没有进行更多的解释,只是说这个议案进入了保留审议阶段,并没有直接执行。
不过即便是如此,赵性的议案也在朝堂之上掀起了滔天巨浪,别说百姓迷糊了,就连文武百官都迷糊。
辅君是什么概念……谁也不知道,但唯一可以说明白的一点,那就是大宋的天似乎真的要变了。
之后还有许多议案也都进入了保留审议之中,当然也不乏那些讨骂的东西,比如垄西刺史提议将西南十五州并入长安府,受长安府统一管辖。
这提案可是被上上下下骂了个通透,因为一旦西南十五州并入长安,那么长安的行政区域就跟金陵的行政区域相差无几,这已经不是小朝廷了,根本就是在分裂大宋。
本章尚未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这次大朝会各地官员提出的议案多达一千五百多条,每一条都会公示在报纸之上,而这些议案自然也就成了升斗小民聊天的核心内容。
以往战战兢兢的莫谈国事便逐渐也成为了百姓的消遣,有些议案是拿出来讨骂的、有些则是大家要探讨的,还有一些是大家都赞同的。
其中让人最赞同的就是雷州刺史提出的农税转商税的措施,那便是百姓在种田之余做生意,只需要缴纳一份商业税便可,无需再重复缴纳农税和商税。
这条议案能每年为百姓节省两成左右的开支,可供支配的钱财要较以往更多,也便是闲钱更多了,可以让整个社会更快速的进入冲刺阶段。
其次便是御史台御史大夫提出的官员保障和监管体系问题,里头明确说朝廷需要开展各级官员的财产和财产来源公示问题。
这个事跟百姓关系不大,但却是百姓喜闻乐见的项目,因为他们实在是想看那些官老爷们到底弄了多少钱,不过这个议案却被晏相和丁相给联名否了,虽然不知道具体原因是为何,但终究是没有进入到最终审议环节。
当然因为这件事这两位相国可是落了不少诟病,但他们其实也不怎么在乎,因为这个公示财产虽然可以起到很有效的反腐作用,但却可能极大的打击官员的工作积极性,他们权衡再三之后,仍然决定维持现有的事后惩处机制,不然最终反腐可能会出现更大的不作为危机。
但这种事并不能够公布出来,只能够内部消化,然后否决掉这条议案,虽然说这是个好议案,但真的没办法使用,倒真的是可惜。
除了这两点之外,还有一点便是长安监备匡玉生提出的户籍改革制度,取消贱籍、奴籍,只按照出生地确定户籍系统,并且形成一整套配套的户籍管理部门,并且规定如果家中有人因刑入狱,证据确凿之下三代之内不允许入朝为官。
这一条争议很大,因为一旦没有了贱籍和奴籍,那么青楼和纳妾将彻底成为历史,并且会解放出很多原本没有资格竞争的人来参与到社会竞争之中。
但那个入狱则三代不许做官的倒是得到了一边倒的支持,因为这便是变相废除了连坐制,这条议案跳过了朝议,直接被丁相取走说要去拼合法理。
而还有一些一次就通过的法案也让人津津乐道,比如说保留死刑但取消车裂、剐刑、黥面、断肢、宫刑等刑罚,甚至减少流放等刑罚,取而代之的是通过劳动改造、监禁、拘役、下放农场等措施来进行惩处。
当然,这其中最重磅的就是取消刑不上士大夫的相关内容并细化了法律的具体表现形式。
而走出这一步,代表着大宋已经正式开始逐渐从法家到法治进行过度。
但很多人其实并不明白法家和法治的区别,其实分辨起来很简单的,法家的法是在权之下,上层不受法理约束。而法治的法是框架之内,制衡与权。
两者之间只差一字却谬之千里。
这件事自然会有不少人反对,但赵性却义无反顾的签了大宋新律,并在签署当天便正式生效。限制权力的笼子,在此时此刻,终究是被编织了出来,能不能关得住暂且不论,但起码这个笼子它摆在了那里。
下头的读书人在讨论这个的时候,总是会有一个疑问,那就是官家亲自签署并生效的东西,能不能约束官家本身。
答案是能,虽然皇家仍然享有一定程度的豁免权,但这个豁免权和之前的没有做出明确法理指示全靠办案官员主观判断的时代相比,已经是完全不同的意义了。
杀人不犯法的时代从赵性落笔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彻底不复存在了,即便是皇帝本人也不可能再随意剥夺一个人的生命,而皇帝犯法也同样需要受到法律的约束。
那还有人问了,皇帝如果想要变更法律不是一样的么?不一样,最高的法典的变更是需要同时得到两个以上的宰相和刑部、大理寺以及宗正寺等多方全部协调下才可予以变更。
这时候就又有人问了,那么如果出现了那种一意孤行的昏君该怎么办,这件事其实也在考量范围之中,赵性拿出了自己提出的议案,便是让金国完颜皇帝成为辅君,正式进入到大宋朝堂的朝政之中。
辅君,这个概念是所有人闻所未闻的,但朝堂上却是没有进行更多的解释,只是说这个议案进入了保留审议阶段,并没有直接执行。
不过即便是如此,赵性的议案也在朝堂之上掀起了滔天巨浪,别说百姓迷糊了,就连文武百官都迷糊。
辅君是什么概念……谁也不知道,但唯一可以说明白的一点,那就是大宋的天似乎真的要变了。
之后还有许多议案也都进入了保留审议之中,当然也不乏那些讨骂的东西,比如垄西刺史提议将西南十五州并入长安府,受长安府统一管辖。
这提案可是被上上下下骂了个通透,因为一旦西南十五州并入长安,那么长安的行政区域就跟金陵的行政区域相差无几,这已经不是小朝廷了,根本就是在分裂大宋。
本章尚未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