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与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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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呼啸驶过,越来越远,剩下小小的一个黑点,直到看不见。
  弥弥惊魂未定,咬着唇不让自己哭,拿着手机想向彦奇求助。
  但今晚是彦奇的新婚夜,弥弥划过彦奇的名字,选择打给梅花鹿。
  -
  另一边,照野被带到了审问室。
  与其说是审问室,更像一个小牢狱。
  这是本城专门为讯问异变动物建造的,黑暗密闭,四面无窗,连只蚊子也飞不出去。
  照野坐在一把金属椅上,手上的镣铐连着椅子。人类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固改造,足有千斤重。
  照野扯了扯,心中做下判断。
  在他看不见的背后,有一个钟表来回晃荡。
  嘀嗒、嘀嗒。
  领头的警官进来,杰克不知道和他们什么关系,或是塞了多少钱,也跟着旁问。
  灯,亮了。
  照野仿佛置于舞台之上,所有目光聚焦于他。
  森冷冷的光中,警官举起一张纸,“你认得这是谁写的么。”
  照野目力极佳,一眼看清上面的字。
  但他招了招手说:“拿近点。”
  警官走到照野面前,照野瞥视几秒,收回目光。
  “你们抓我,就凭这个?”
  “这还不明显么。”杰克嘎嘎地笑,大声念出纸上的字,“照野——与狼,不得入内。”
  “这‘狼’是谁啊?”杰克意味分明地反问。
  照野笑了,直视那位警官:“我和我老婆之间的小情趣,也能被你们说成所谓的‘证据’?”
  “警官,这不可笑吗。”
  杰克抢在警官前面说话:“那你倒是解释下狼是谁啊,zy。”
  “狼是我。”照野轻飘飘地说。
  杰克激动地对笔录员说:“听到没有,快把这句话记下来!”
  “我老婆总骂我色狼,有问题么。”照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角色扮演,没听过?我老婆喜欢玩这种调调,我陪她玩玩,不犯法吧。”
  “操。”杰克真是服了照野,张口闭口“老婆”,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对象。
  警官咳嗽一声,似乎信服他的说法,莫名还有点尴尬。
  现在年轻人玩这么开吗。
  他品了品这几个字,照野与狼——
  照野好像在淡化他们对“狼”这一字眼的印象,而往旖旎暧昧的方向带。
  色狼和狼人,一字之差,他是哪个。
  警官:“这是……你老婆写的?”
  “是。”照野听别人口中这样称呼弥弥,幸福得想乐出声,差点忘记身处危险。
  “你们结婚了?”
  “是。”
  “你的资料上,是未婚。”
  “一张证罢了。”照野说:“我和我老婆的感情不需要一张纸来证明。。”
  “……”
  警官和旁边的人说了句话,那人便出去了。
  照野听见了,眼神微冷:“你找她?”
  “例行询问而已。”
  “最好是这样。”
  -
  动协基地。
  十几人围坐一圈。
  弥弥把今晚发生的事情从头到尾讲了一遍,又说起照野和杰克的渊源。
  一个戴眼镜的年轻男子立刻在电脑上查询搜索,问弥弥:“是他么。”
  弥弥看着杰克的照片:“对。”
  “第十七届拳王争霸赛亚军,第十八届亚军,十九届亚军……”眼镜男念了一串杰克的履历。
  “他是照野的对手,一直输给照野。”弥弥把能想到的都告诉他们,“照野说,两年前杰克搬进金花小区,为了打败他,杰克一直监视照野。前些日子,杰克又搬进来,不过很快就走了。”
  “金花小区?”众人看向梅花鹿。
  梅花鹿摊开手,他已经报了很夸张的价格,杰克非要住进来,他能怎么办。
  “我有责任。”梅花鹿说,“这件事我会负责到底。”
  “这样,力哥你现在立刻去他们外面蹲守着,听到的信息尽量全部同步给我们。”梅花鹿对着一位身材庞大的壮汉说。
  “收到。”力哥操着一口不知哪里的乡音,憨厚朴实地和弥弥说,“妹子,放心吧,肯定有办法的。俺是大象,他们说的话俺全能听见,交给俺好了。”
  “谢谢力哥。”弥弥想扯一个笑容,却如何也笑不出来,竭力咬着唇。
  不能哭,不能拖大家的后腿……
  “他说他有证据,弥弥,你能想到他说的大概是什么证据么?”梅花鹿抛出一个问题。
  “我没怎么和他打过交道……他就来过我店里买面包……”弥弥越着急越乱,脑中好似无数麻线缠绕,怎样都解不开。
  “你慢慢想。”
  杰克指名道姓地说照野是变异狼人,照野变形只有那么几次……
  弥弥想到杰克古怪地那一眼。
  那一天前,她遭遇了想要侵犯她的醉汉。
  “酒鬼……那个酒鬼。”弥弥语无伦次,“他一定看到了。”
  梅花鹿拧着眉头,他确认那个酒鬼醒来后神志不清,完全不记得照野的模样。
  梅花鹿喃喃自语:“不应该啊,他那眼睛肿了两天才睁开,说话都含糊不利索。”
  梅花鹿暂时存疑。
  不过酒鬼马汉一定是个关键点。因为叁天前他刚出院,然后照野就出了事。
  弥弥纠正:“不是酒鬼看到,是杰克看到。”
  他那么想战胜照野,变态到成了执念,跟踪监控,不择手段。
  “他一定看到了……”
  “弥弥,你先稳住情绪。”梅花鹿安抚弥弥,“就算他看到了,也说明不了什么。”
  “除非……他拍摄了影像。”
  坐在角落的白胡子老头突然开口:“什么样的证据都不重要,只要照野不当着他们面变狼,他们便不能将照野认定为狼人。”
  说到这,老头想起了那只羊,他曾经的伙伴,叹口气继续道:“那个审讯室,我曾去过。人类规定嫌疑者在里面待满叁天,若无异变即可离开。”
  弥弥愣愣地重复:“叁天……”
  “叁天,谈何容易。”老头指了指心脏,“他们口中的证据,不是为了证明那是异类,而是为了突破心理防线。”
  梅花鹿对此亦有所耳闻,他解释说:“类似于古时的水滴刑,他们在密闭空间里挂了一个钟表,用来制造紧张焦虑。除了问审的时间,里面几乎不会开灯,让人分不清白天黑夜。”
  安静的,黑暗的,嘀嗒声。
  再加上时不时抛出的炸弹。
  陌生的不安状态,最容易让动物在潜意识中变回原形。因此很少有动物能扛过叁天。
  众人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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