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十九)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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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沫心中对他的佩服又深了一层,口中却道:“你倒是也给他们透个口风啊,为什么要做这些木头人,人家被蒙在鼓里,也怪可怜的。”
  璟华在帅位前坐下,给自己倒了壶茶,悠悠道:“前几天我生病的时候,他们在外面乱造我的谣,我就不可怜么?”
  “哎,我说你这人,怎么还尽跟手下人吃醋呢?”阿沫对他简直无言以对。
  “我这怎么是跟手下人吃醋呢?我这明明是在跟你吃醋啊!”璟华理直气壮,“谁让你觉得他们可怜?”
  阿沫笑得腰都直不起来,“我说你啊,别人总以为你多谦谦君子呢,怎么到我这儿就……”
  “就什么?”
  “就是个无赖!”
  璟华也莞尔,“从小到大,都没有人用这些词儿骂过我。到你这儿,‘无赖’、‘混蛋’、‘傻瓜’,基本都给你骂齐了!”
  他今天心情十分好,一把把她拉过来,坐在自己腿上,低下头,笑眯眯道:“知道么,其实我最想要你骂的那个,你还没有骂过。”
  “什么?”
  “色狼。”
  他说完,唇已经迫不及待地压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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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琛华终于还是走上了诛仙台。
  他颤抖着双手,为姜懿拭去面上的浮尘,似是无法接受曾经美艳冠绝天下、冷傲不可一世的天后如今已经沦为这副憔悴凄惨的模样。
  “母后,”琛华俊美的眼眸里闪着水光,“儿臣不孝,儿臣来晚了。”
  姜懿抬起头来,这个她放在身边养大的儿子,在她上了诛仙台后,第一次来看她。
  “母后没什么,”她冰冷的调子突然一顿,惊道,“琛儿你……你的头发怎么了?”
  琛华凄惨一笑:“儿臣听闻母后被绑上诛仙台,急痛攻心,狠狠病了一阵,前日方能下地行走,却也已经少年华发。”
  姜懿一颗心也温软了下来,毕竟是怀胎三年生下的孩子,虽然她对这段婚姻,这个孩子都没有抱什么希望。但也不过是对他甚少关心,甚少管教而已。但像之前在轩辕広面前说的,恨他,故意教坏他,却也只是斗气说说罢了。
  哪有当娘的,会狠得下心,如此恨自己的孩子?
  但姜懿高傲冷漠了几千年,收敛情感已成习惯,即便心疼他悲伤过度一夜白头,却也只是点点头,轻轻道:“琛儿受苦了。”
  琛华也依言微笑,懂事道:“和母后受的苦相比,琛儿算不了什么。”
  他依旧做出善解人意的乖巧模样,但心中恨意一起,眸中便又禁不住泛出血红之色,趁她不察,赶紧用法术掩了下去。
  他堕魔才没多久,并不掌握得很好。
  是啊,几乎连自己都不敢相信的事实。百事无忧的三皇子殿下,荣宠金贵的三皇子殿下——
  堕魔了。
  原来堕魔是这么容易的事,只要打破了心中所爱,只要整颗心都被仇恨和绝望占据,神和魔不过一线之间。
  以前总觉得别人活得不好,不如自己。
  觉得二哥疲于奔命,觉得大哥形同被放逐,觉得蒄瑶辗转不得所爱,觉得父君、母后也各自有说不得的隐忧……
  却没想到,自己才是所有人之中,那个最可悲。
  最可悲却还洋洋自得,是为最可笑。
  父君、母后谋算过人,他们说自己都像足了对方身上最讨厌的那部分,说自己是这段悲剧姻缘的附赠笑话。
  哈哈,精准!精辟!
  那么,我亲爱的父君和母后,既然我已经是笑话了,已经被你们每个人都嫌弃了,那我做神做魔,你们也都不会在乎了吧。
  不,不止不在乎,而应该是,我越堕落,你们就越喜欢,越高兴才对吧。
  那就如你们所愿吧。
  我也知道自己无用,离了父君母后的恩宠,便什么都不是。我是没什么本事,文短韬略,武输狠勇,这四海八荒的,大家尊称我一声三殿下,其实背地里也没有哪个是真正看得起我的。
  在兵部时,二哥的那些将士们嘲笑奚落,当我是草包;
  母后失势后,原先巴结讨好我的朋友又当我瘟神般,唯恐避之不及;
  就连蒄瑶,与我意乱情迷时,竟有几次还会叫着二哥的名字,呵呵……真当我没听到么?
  做神那么失败,那就做魔好了。
  一层层的修炼,直到万物之巅!
  我要让看不起我的那些,统统臣服于我的脚下,称我为王,拜我为帝!
  要让嫌弃我,厌恶我的那些,统统匍匐在地,连叫一叫我的名字,都浑身战栗!
  要让全天下的人们,都对我刮目相看,我再不是你们眼中那个捧不起的纨绔,我要让所有人都为曾经蔑视我而付出代价!我要他们后悔!讨饶!万劫不复!
  再没有什么战神轩辕璟华,也没有什么天帝轩辕広,我要你们从今后只认得我一个,魔尊——轩辕琛华!
  姜懿身前,银发乖儿仍低头垂眸,胆小却又像是鼓足了勇气。
  “母后,儿臣来救你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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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对泥塑的小人让璟华豁然开朗。
  之前百思不得其解,是因为陷入了思维的僵局,总想着怎样才能把姜金戈的念力阻挡在外,却从没想过,从源头上把这问题给截断。
  既然他是通过念力来操控对方神魂,那前提是*控者都必须拥有神魂!如果换成了无魂无魄的木偶人来作战的话,那姜金戈的驭魂术岂不全都失去了意义?
  所以他大胆设想,让军士们连夜制作三万个真人大小的木偶士兵,代替真正的将士作战,而他只要再另结一个阵法,将木偶士兵与他有着血肉之躯的士兵做关联,一举手一投足都仿照真人来打斗,那他就能拥有一支不被念力干扰,骁勇善战的铁师!
  当他把这个设想告诉田蒙的时候,田蒙的下巴都快掉到地上了。
  闻所未闻,但却是奇思妙想!
  田蒙不得不佩服璟华的才智卓绝,却看到他正满目柔情地望着阿沫,语声宠溺得像拌了蜜糖:“沫沫的功劳,我不过受她启发。”
  行,反正你们夫唱妇随,功劳还分什么彼此啊。
  田蒙心里暗暗嘀咕了两声,却也跟璟华一样,呵呵乐得合不拢嘴。
  对于阿沫,他也是说不出的喜欢。
  因为常常有军务要打扰璟华休息,阿沫没给田蒙看过几次好脸色,每回不是恶声恶气地对他凶,就是粗声粗气地对他吼,有时候甚至还会拎着笤帚,不客气地把他扫地出门。
  但也怪了,这个说话又凶,力气又大的小姑娘,就是让人说不出的喜欢。
  就连大帅,那么冷静淡漠、不苟言笑的一个人,也栽在她手里,心甘情愿,死心塌地,就算被骂上一句,心里都能美半天。
  不止是他,每个见过阿沫的人都是,哪怕她不请自来地半夜里钻进了璟华的帐子,哪怕她自说自话地摆出一副“你们大帅是我的,想找他先问过我”的架势,大家还是忍不住喜欢她。
  她温暖得像日光,单纯得像溪水,且毫不掩饰只为他照耀,为他流淌。
  有了她,大帅才好像活过来一样,或者说,才活得像他这个年纪应该有的模样。
  他的唇边有了笑,他的眉间有了生气。他们常说,善恶终有报,他的世界里一直凄风苦雨,现在有了她,总算是老天开了眼,给了他一点回报。
  如果说,大帅是战神,是三界六道的救世主,那这个姑娘,就是他们大帅的救世主。
  救世主的救世主,被她怎么骂,也是心甘情愿啊。
  “田将军,木人兵已经在连夜赶做了。但明日若想取胜,还需几个关键。”璟华放下笔,蹙眉道。
  “大帅请说,末将必从。”
  田蒙往他写字的地方看去,那张绢纸上,已经画了一个简略的阵法,看上去像是一个五行阵,但在几个方位上又略有不同。
  他看了一会儿,却也没看明白。
  璟华微笑道:“这个阵法是我刚刚想出来的,画得潦草,也难怪田将军不识。”
  他这句话是对田蒙说的,但那笑却是朝着阿沫在笑。田蒙尴尬地清咳了两声,“末将愚钝,请大帅明示。”
  璟华道:“其实也不复杂。明日一战,所有士兵都驻守天门山内,由木人代替上阵,对战姜金戈及其兽人兵团。到时我会在山门内做一副巨大的玄镜茶,让所有将士对场上的情况一目了然。”
  他顿了顿道:“但木人也不可能凭空而战,每名士兵都要与一名木人做上关联。也就是说,士兵们在山门内,远观场上的厮杀,及时以自身肢体做出反应,从而控制木人的行动。不知我这样讲,田将军可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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