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章 石榴红脸问秋香
石榴笑道:“秋香,出嫁了还真就不一样了,知道疼人了。我应该不会出家了,魏国公说郑家最终还是会低头的,等一段时间就会有结果。”
“别说魏国公出马了,我看就是况且也能办好这件事情的,他的脑子哪是郑家那几个笨蛋能比的呀!”丝丝不屑道。
郑家母亲的一举一动,中山王府每天都会传过来信息,陈慕沙也能第一时间掌握动态,如果有什么想法,立即就反馈给魏国公,这条线路是两家多年来早就设置好的。
“不过,我以后得向左小姐学习,出门必须戴上面纱。”石榴感慨道。
“就是,长得太美了招风,像我这样丑点的就没这方面苦恼了。”秋香吐吐香舌笑道。
“你还丑,你要是丑伯虎能不要命地追你。不过,我要问你,他对你好吗?”石榴问道。
“嗯,至少现在是没说的,就不知道以后怎么样,过些年等我人老色衰后,估计他的心也就变了。”秋香感慨道。
“目前好就行了,以后怎么样谁能保得住,人心易变,险于山川。”石榴对此很达观。
“况且对你可是始终如一,你就幸福吧。”丝丝羡慕道。
她和秋香背后曾议论过,况且要真是喜好美色的人,就应该选择左羚,至少有左羚这面勾着,也不会对石榴如此专一。况且对石榴的用情专一,让她们既佩服又羡慕。
这倒不是说石榴没有左羚美,而是对男人而言,左羚的那种美更具诱惑力,无人可以抵挡。
美也是有各种形态的,有的美令人心神摇荡,不能自拔,沉溺其中者往往有*焚身的危险,左羚的美就属于这一种。有的美则是令人沉醉其间,越欣赏越喜爱,却不会带来危害,这就是石榴的美。
这当然也不是一定的,郑伯庸就是贪恋石榴的美色,结果给家族带来了大祸。虽说没有他,郑家也会对付况且,却不会这么早,犯了准备不足的大忌。郑龙接到消息,以为是找到了可以快速搞定况且的突破口,就忙不迭地赶来了,结果却是内外交困,全面失陷。
石榴点头道:“他对我倒是真心的好。”
然后脸一红,悄声道:“他说要把第一次给我留着,不管几年都给我留着。”
丝丝、秋香也都面色微红,娇笑道:“你呀,太让人羡慕了。”
秋香当然没得到唐伯虎的第一次,文宾也早就破身了,两人虽然不觉得有什么,却也难免有些遗憾在心头。
“秋香,伯虎那方面对你好吗?”石榴羞的头都低到胸前了。
“哪方面啊?”秋香莫名其妙。
“就是那方面。”石榴羞不可抑。
“就是床上的事。”还是丝丝大方,直接点破。
“你们也真是的,干嘛问人家这个,说不得的。”秋香则是羞不可抑。
“这有什么说不得的,咱们姐妹之间不是什么话都能说吗?石榴这是找经验呢,这妮子春心动了,却也羞怕,因此要取经嘛。”丝丝笑道。
“你不怕啊?”石榴道。
“我当然不怕,有什么怕的,女人家不都这样过来的么,也没见谁怎么着,这就证明这事没那么可怕。”丝丝倒是推理出一个道理来。
“没什么的了,真的,就是开始的时候……”秋香虽然还是羞涩,依然附在两个姐妹的耳边说出自己的感受,也算是一趟生理课吧。
石榴、丝丝则是听着听着,直接把脸捂上了,太羞人了,没脸见人了。
当晚,大家还是去了丝丝的涮羊肉坊聚餐,给唐伯虎、秋香接风洗尘。
“有些想文杰了,你们到杭州见到那小子没有。”况且问道。
“没见到,我们也去了那家书院,结果人家说文杰又去南昌了。”
“他去南昌做什么?”
“说是特别喜欢王勃的《滕王阁序》,一定要到南昌亲眼看一看。”唐伯虎笑道。
“嗯,这倒是读万卷书、行千里路的意思,看来文杰有些上道了。”况且拊掌笑道。
“他就是孩子性子,想一出是一出。”丝丝摆出大嫂的架势。
“公子哥不都这样,文宾、文杰兄弟就算是出类拔萃了。”石榴笑道。
“文宾还是那么忙啊?”况且问道。
“他啊现在是足不出门,目不窥园,就差头悬梁锥刺股了,连我都见不到他的人。”丝丝撇嘴苦笑。
“看来文宾这次秋闱大考上榜有望啊。”况且两手一拍道。
“这种事只能看命了。”
“其实你现在下场应该也有把握金榜题名。”唐伯虎对况且道。
“我现在哪有这心思,过两届再说吧。再说这事也不急,像白居易那样十八岁题名大雁塔固然是美事,却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
况且的确不急,他甚至都不是很想继续参加科考了,只是石榴总是很委婉地表达出对他参加科考的愿望,他也就不好绝了此念,准备过几年拿个举人回来,也算是圆了石榴的心愿。
大家谈着过去经常来往,现在又已经渐渐疏远的朋友,况且、石榴等人都心中忽然有了一种感慨:少男少女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他们的生活都进入了一个新的篇章。
晚餐聚会结束后,唐伯虎秋香回到云家拜访,这也是秋香正式回娘家。
云家人自是欢天喜地,他们之中许多人都视唐伯虎为偶像,见到他就跟见到神一样。老一辈的人也都喜欢这个心女婿,唐伯虎如何从一个神童,成长为江南天空最亮的明星,他们可是亲眼所见,教育后辈也都是以唐伯虎为榜样。
唐伯虎和秋香的婚姻虽然不合世俗,更跟法律抵触,这在他们看来并没有什么,那些大人物不也都暗暗许可了吗?
自己家族的一个养女嫁给唐伯虎为妻,这是云家的荣耀。
“秋香姐,恭喜恭喜。”
“秋香姐,你这可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秋香啊,你这也算是攀上高枝了,要惜福啊,好好伺候人家,不要总是耍小性子。”
秋香听着这些,心里却感到不舒服,自己怎么就飞上枝头变凤凰了,难道自己原来是土鸡吗?还攀上高枝,云家眼皮子就这么下浅吗?
这也让她彻底看清了原来在云家,她的地位、身份有多么可怜,她这个所谓养女,说到底在云家大部分人心里,只不过是个丫环。
“秋香,别跟她们计较,她们其实也是好心,就是好话不知道好说。”
丝丝也很生气,不过秋香既然已经嫁出去了,以后喜欢就回来,不喜欢就不用回来,不像她不管怎样,都必须经常回娘家。
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这对秋香来说再合适没有了。
“嗯,我不会跟她们计较的。”
秋香也想开了,不管这些人原来怎么看待自己,云家毕竟还是养育她长大成人的地方,有恩于她,更何况她还有丝丝这样的姐姐。至于下人们的言语,根本没法计较,连家主平日里也是装听不见。
在云家待到晚上,唐伯虎带着秋香离开。
唐伯虎回到自己的家,这个家他也是当家人,也全靠他赚钱养活,家里的大事小情也得跟他商量,他不可能过家门而不入。
秋香没有跟他回去,而是跟丝丝一起来到石榴这里,陪伴着她,三个人好像又回到了以前的时光,在一起打打闹闹。三个女人一台戏,她们三个在一起,比什么戏都热闹。
有了丝丝、秋香的陪伴,石榴总算不再紧抓着况且这根稻草,况且、萧妮儿总算得到石榴的许可,回到老宅居住,只是必须每天都去看她。
况且回到老宅里,又回归了往日的生活。南京近一个月的生活仿佛只是一个不真实的梦。
小君、周鼎成还在南京,他们究竟在忙什么,况且不知道,也不关心。这哥俩凑在一起,估计不会有好事,不过要头疼也是郑家人,况且巴不得这样,懒得去官他们。
除了没有开业行医以外,他的日子跟过去一样,回到老宅,他的心境自然就安稳下来,仿佛跋涉了千山万水最后才回到家里。
他对自己的这种心理也是哭笑不得,侯爵府其实也是他的家,府邸都是专门拨给他一个人用的,陈府里他更是有姑爷的身份,都不算是别人家,可他就是找不到心灵安宁的感觉。
这座房子里有什么让它如此留恋,他还真找不出来,可感觉却是真实的存在。最关键的是,除了萧妮儿,他无法向任何人讲述这种感受,一个人内心的流浪是无法解释清楚的,它唯一的好处就是使人成熟却不失一分情怀。
实际上况且适应环境的能力超强,从一个科技昌盛的时代穿越到一个帝制的朝代,一般人估计早就别扭死了,没有电,没有自来水,离开这两样,这在他的前世简直没法活,更不用说没有电脑,智能手机、互联网了。
出门没有汽车,哪怕是那种人挤得如沙丁鱼罐头似的公共汽车也好啊。马车、轿子再好,跟汽车比起来,那种蜗牛爬的速度也令人不耐。
帝制时代最好的就是慢节奏的生活,养心啊。
没有石油化工,没有快速的交通工具,想快也快不来。
连这些他都完全适应,而且适应得差不多都忘了自己瞬移者的身份,怎么连新的房子都适应不来。
“别说魏国公出马了,我看就是况且也能办好这件事情的,他的脑子哪是郑家那几个笨蛋能比的呀!”丝丝不屑道。
郑家母亲的一举一动,中山王府每天都会传过来信息,陈慕沙也能第一时间掌握动态,如果有什么想法,立即就反馈给魏国公,这条线路是两家多年来早就设置好的。
“不过,我以后得向左小姐学习,出门必须戴上面纱。”石榴感慨道。
“就是,长得太美了招风,像我这样丑点的就没这方面苦恼了。”秋香吐吐香舌笑道。
“你还丑,你要是丑伯虎能不要命地追你。不过,我要问你,他对你好吗?”石榴问道。
“嗯,至少现在是没说的,就不知道以后怎么样,过些年等我人老色衰后,估计他的心也就变了。”秋香感慨道。
“目前好就行了,以后怎么样谁能保得住,人心易变,险于山川。”石榴对此很达观。
“况且对你可是始终如一,你就幸福吧。”丝丝羡慕道。
她和秋香背后曾议论过,况且要真是喜好美色的人,就应该选择左羚,至少有左羚这面勾着,也不会对石榴如此专一。况且对石榴的用情专一,让她们既佩服又羡慕。
这倒不是说石榴没有左羚美,而是对男人而言,左羚的那种美更具诱惑力,无人可以抵挡。
美也是有各种形态的,有的美令人心神摇荡,不能自拔,沉溺其中者往往有*焚身的危险,左羚的美就属于这一种。有的美则是令人沉醉其间,越欣赏越喜爱,却不会带来危害,这就是石榴的美。
这当然也不是一定的,郑伯庸就是贪恋石榴的美色,结果给家族带来了大祸。虽说没有他,郑家也会对付况且,却不会这么早,犯了准备不足的大忌。郑龙接到消息,以为是找到了可以快速搞定况且的突破口,就忙不迭地赶来了,结果却是内外交困,全面失陷。
石榴点头道:“他对我倒是真心的好。”
然后脸一红,悄声道:“他说要把第一次给我留着,不管几年都给我留着。”
丝丝、秋香也都面色微红,娇笑道:“你呀,太让人羡慕了。”
秋香当然没得到唐伯虎的第一次,文宾也早就破身了,两人虽然不觉得有什么,却也难免有些遗憾在心头。
“秋香,伯虎那方面对你好吗?”石榴羞的头都低到胸前了。
“哪方面啊?”秋香莫名其妙。
“就是那方面。”石榴羞不可抑。
“就是床上的事。”还是丝丝大方,直接点破。
“你们也真是的,干嘛问人家这个,说不得的。”秋香则是羞不可抑。
“这有什么说不得的,咱们姐妹之间不是什么话都能说吗?石榴这是找经验呢,这妮子春心动了,却也羞怕,因此要取经嘛。”丝丝笑道。
“你不怕啊?”石榴道。
“我当然不怕,有什么怕的,女人家不都这样过来的么,也没见谁怎么着,这就证明这事没那么可怕。”丝丝倒是推理出一个道理来。
“没什么的了,真的,就是开始的时候……”秋香虽然还是羞涩,依然附在两个姐妹的耳边说出自己的感受,也算是一趟生理课吧。
石榴、丝丝则是听着听着,直接把脸捂上了,太羞人了,没脸见人了。
当晚,大家还是去了丝丝的涮羊肉坊聚餐,给唐伯虎、秋香接风洗尘。
“有些想文杰了,你们到杭州见到那小子没有。”况且问道。
“没见到,我们也去了那家书院,结果人家说文杰又去南昌了。”
“他去南昌做什么?”
“说是特别喜欢王勃的《滕王阁序》,一定要到南昌亲眼看一看。”唐伯虎笑道。
“嗯,这倒是读万卷书、行千里路的意思,看来文杰有些上道了。”况且拊掌笑道。
“他就是孩子性子,想一出是一出。”丝丝摆出大嫂的架势。
“公子哥不都这样,文宾、文杰兄弟就算是出类拔萃了。”石榴笑道。
“文宾还是那么忙啊?”况且问道。
“他啊现在是足不出门,目不窥园,就差头悬梁锥刺股了,连我都见不到他的人。”丝丝撇嘴苦笑。
“看来文宾这次秋闱大考上榜有望啊。”况且两手一拍道。
“这种事只能看命了。”
“其实你现在下场应该也有把握金榜题名。”唐伯虎对况且道。
“我现在哪有这心思,过两届再说吧。再说这事也不急,像白居易那样十八岁题名大雁塔固然是美事,却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
况且的确不急,他甚至都不是很想继续参加科考了,只是石榴总是很委婉地表达出对他参加科考的愿望,他也就不好绝了此念,准备过几年拿个举人回来,也算是圆了石榴的心愿。
大家谈着过去经常来往,现在又已经渐渐疏远的朋友,况且、石榴等人都心中忽然有了一种感慨:少男少女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他们的生活都进入了一个新的篇章。
晚餐聚会结束后,唐伯虎秋香回到云家拜访,这也是秋香正式回娘家。
云家人自是欢天喜地,他们之中许多人都视唐伯虎为偶像,见到他就跟见到神一样。老一辈的人也都喜欢这个心女婿,唐伯虎如何从一个神童,成长为江南天空最亮的明星,他们可是亲眼所见,教育后辈也都是以唐伯虎为榜样。
唐伯虎和秋香的婚姻虽然不合世俗,更跟法律抵触,这在他们看来并没有什么,那些大人物不也都暗暗许可了吗?
自己家族的一个养女嫁给唐伯虎为妻,这是云家的荣耀。
“秋香姐,恭喜恭喜。”
“秋香姐,你这可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秋香啊,你这也算是攀上高枝了,要惜福啊,好好伺候人家,不要总是耍小性子。”
秋香听着这些,心里却感到不舒服,自己怎么就飞上枝头变凤凰了,难道自己原来是土鸡吗?还攀上高枝,云家眼皮子就这么下浅吗?
这也让她彻底看清了原来在云家,她的地位、身份有多么可怜,她这个所谓养女,说到底在云家大部分人心里,只不过是个丫环。
“秋香,别跟她们计较,她们其实也是好心,就是好话不知道好说。”
丝丝也很生气,不过秋香既然已经嫁出去了,以后喜欢就回来,不喜欢就不用回来,不像她不管怎样,都必须经常回娘家。
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这对秋香来说再合适没有了。
“嗯,我不会跟她们计较的。”
秋香也想开了,不管这些人原来怎么看待自己,云家毕竟还是养育她长大成人的地方,有恩于她,更何况她还有丝丝这样的姐姐。至于下人们的言语,根本没法计较,连家主平日里也是装听不见。
在云家待到晚上,唐伯虎带着秋香离开。
唐伯虎回到自己的家,这个家他也是当家人,也全靠他赚钱养活,家里的大事小情也得跟他商量,他不可能过家门而不入。
秋香没有跟他回去,而是跟丝丝一起来到石榴这里,陪伴着她,三个人好像又回到了以前的时光,在一起打打闹闹。三个女人一台戏,她们三个在一起,比什么戏都热闹。
有了丝丝、秋香的陪伴,石榴总算不再紧抓着况且这根稻草,况且、萧妮儿总算得到石榴的许可,回到老宅居住,只是必须每天都去看她。
况且回到老宅里,又回归了往日的生活。南京近一个月的生活仿佛只是一个不真实的梦。
小君、周鼎成还在南京,他们究竟在忙什么,况且不知道,也不关心。这哥俩凑在一起,估计不会有好事,不过要头疼也是郑家人,况且巴不得这样,懒得去官他们。
除了没有开业行医以外,他的日子跟过去一样,回到老宅,他的心境自然就安稳下来,仿佛跋涉了千山万水最后才回到家里。
他对自己的这种心理也是哭笑不得,侯爵府其实也是他的家,府邸都是专门拨给他一个人用的,陈府里他更是有姑爷的身份,都不算是别人家,可他就是找不到心灵安宁的感觉。
这座房子里有什么让它如此留恋,他还真找不出来,可感觉却是真实的存在。最关键的是,除了萧妮儿,他无法向任何人讲述这种感受,一个人内心的流浪是无法解释清楚的,它唯一的好处就是使人成熟却不失一分情怀。
实际上况且适应环境的能力超强,从一个科技昌盛的时代穿越到一个帝制的朝代,一般人估计早就别扭死了,没有电,没有自来水,离开这两样,这在他的前世简直没法活,更不用说没有电脑,智能手机、互联网了。
出门没有汽车,哪怕是那种人挤得如沙丁鱼罐头似的公共汽车也好啊。马车、轿子再好,跟汽车比起来,那种蜗牛爬的速度也令人不耐。
帝制时代最好的就是慢节奏的生活,养心啊。
没有石油化工,没有快速的交通工具,想快也快不来。
连这些他都完全适应,而且适应得差不多都忘了自己瞬移者的身份,怎么连新的房子都适应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