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六章:不甘心
夏凝顺着声音看过去,只见苏慎冷着一张脸,紧紧的抓着了杜贝的手。
“你放开我!我说的是实话!这女人吃饱了撑着,丢人现眼!”杜贝不服输的狡辩。
“夏总监是我邀请来的贵宾,杜小姐,说话请注意点!”苏慎声音微微压低,极力压抑着。
见心爱的人如此维护着其它女人,杜贝心里一痛,猛的抽回手,朝夏凝恶狠狠道:“这个女人最擅长勾引男人,关于她的新闻广播还少吗!慎,我要求你立刻将她赶出去,以后不能再跟他有接触,不然以后我肯定让她吃不了兜着走!”
苏慎脸色一沉,手突然向后一伸,拉着了夏凝:“请杜小姐离开苏某的酒会,各位请慢玩,苏某有些事情要做,暂时失陪了。阿文,扶起苏助理。”
事情来得很突然,被苏慎突然的抓着手,夏凝来不及挣脱,就被苏慎拉着往某个地方走……
看着夏凝被苏慎拉着离开,杜贝心里妒忌得想要将这里炸平,眼眸一片通红,手攥得紧紧的。
夏凝这个女人,她一定要给她好看!
苏府医护室里。
“苏少爷,小的已经帮苏助理上了药,这两天她脸上的肿就会消去的。”苏家私人医生恭敬的回道。
苏慎点了点头,看了苏助理一眼,淡淡道:“回去后,苏助理记得准时上药。这样脸上的伤才能消肿。”
“嗯,我记得的。苏先生放心。只是搞成这样子,明天上班一定会被很多人笑死了。”苏雪丽懊恼不已。
“明天在家休息,等脸上的肿消了再上班吧。”夏凝开了口。
“真的?太好了!刚好这两天家里有农活,就不用向夏总监你请假了。”苏雪丽眉飞色舞道。
夏凝眉角直抽,雪丽这是可爱得她无地自容。
“咦,苏姑娘的家是在乡下的?”就在这时,站在苏慎旁边的阿文开了口。
“嗯,那个女人说的没错,我就是乡下的。”苏雪丽抿嘴道:“我知道我出身比她差,权势也没她大,但我可没她那么蛮不讲理。不过老实说,那一巴掌打得太用力了,如果不是这么痛,我真的想跟她拼命。夏姐,对不起,当时我晕乎乎的,还没反应过来……”
“杜贝这女人一向都是刁蛮跋扈的,别说是你,很多贵族小姐都领教过她的手段。下次见着她,我劝你还是快点跑为上。不过如果我在的话,你可以倚仗我。”
未等夏凝回话,名叫阿文的男子已经接着了苏雪丽的话渣。
阿文,看上去很年轻,二十五六的样子,站在苏慎身旁,相貌只能说是过得去,却给人多了一份温暖体贴的气息。
这点和苏慎给人的温文完全不同,无论苏慎多有风度,给人总有一种疏离的感觉,而阿文没有。准确来说,阿文像个‘人’。
“这位是我朋友,黄衡文,为民环保公司的少东主。大财主一个。”苏慎介绍道。
阿文有点不好意思,笑着挠头道:“我就是个收破烂起家的。真是失礼了。”
“黄先生谦虚了,黄先生这份辖达,很多人及不上呢。雪丽是我带来的人,刚才我没办法保护她,谢谢黄先生带雪丽过来。”夏凝对黄衡文表达着自己的谢意。
这位黄先生个子虽然不高,却是将苏雪丽背进来的。一般来说,众目睽睽做这样的举动,是个男人都不情愿,但这位黄先生却一副不在然的样子,可想而知黄先生性格有多随和。
自从他将苏雪丽背进来后,眼神一直的停留在苏雪丽身上,不难看得出,他对苏雪丽产生兴趣了。
莫非阿文就是苏慎嘴里说的那个朋友?
想到这,夏凝看向苏慎,正对上苏慎看过来的眼神,四目一交接,苏慎目光一柔道:“我相信阿文跟苏助理以后会成为好朋友的。”
苏慎这话话中有话,意味深长,阿文听着笑了起来:“嗯,我倒是有这意思,不知道苏姑娘肯不肯跟我这个捡破烂的交朋友。”
“当然可以!”苏雪丽眨着大眼睛:“苏先生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其实,苏雪丽说的这句话很平常,但在这时候将话说出来,就显得某些地方不妥了。夏凝心里直摇头,这‘朋友’两个字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高攀的。特别是苏慎。她知道这个男人表面温和亲切,实际上对谁都保持着一份疏离。
就在这时,一名仆人进了来,对苏慎深深一躬道:“苏少爷,您吩咐的衣服已经拿来了。”
苏慎点了点头,对夏凝道:“酒会还未完,夏小姐将衣服换了吧。”
夏凝本打算借着衣服的理由离开的,看着苏慎没有放她离开的意思,开口道:“苏总,我跟雪丽都挂了彩,不方便再打扰。以后有的是时间见面,不知苏总意下如何?”
见着夏凝要走,苏雪丽一脸的不情愿,但因为脸上肿了,也不好意思留下来。
“夏小姐的意思我明白,但事情在于苏某,两位是苏某邀请来的贵宾,却在苏某的宴会上出事,苏某歉疚不已。就算夏小姐不愿意留下来,好歹是收了这件衣服,让苏某心里平衡一些。”
夏凝看了一眼仆人手上拿着的衣服,那是一件紫色的绣着杜鹃花的旗袍。做工极其精美,可以想像这件衣服绝非凡品。
“苏总,夏凝这衣服回去洗洗就好了,受不了这么贵重的礼物。苏总还是……”
“如果夏小姐不收下,就是在生苏某的气。”苏慎这话说得极慢,语气里带着一抹不容置疑。
夏凝顿了顿,最后只得应允道:“好吧,那就谢谢苏总了。”
苏慎淡淡一笑:“夏小姐,苏某有个要求,不知道夏小姐能答应不?”
“苏总有话请说。”
“这旗袍出自世界设计大师吴颖之手,独一无二。却是从来都没有人穿过,既然这衣服归了夏小姐,苏某想看着夏小姐穿起这旗袍。可以吗?”
苏慎说这话时,眸里凝着浓浓的情意,夏凝下意识的想抗拒,但她知道如果她不答应,苏慎肯定会找到别的理由说服她。再者苏慎的朋友在,她不答应的话,那就是明摆着不给人家面子了。
“好,各位稍等。”夏凝站了起来,仆人跟在了她身后。
就在夏凝换衣服的时候,医护室门口传来了争吵声。不一会,只见医护室的门被强行打开,杜贝气冲冲的走了进来。
黄衡文一下子护在黄雪丽身前。警戒的看着杜贝。
瞄了众人一眼,杜贝道:“慎,那个姓夏的女人在哪里?”
苏慎双眸一黯,脸上笑意一收,冷冷道:“刚才苏某说的话,难道杜小姐没听清楚?”
杜贝心里一凉,她知道苏慎的手段,这男人如果要出手的话,她肯定是招架不住的。只是她一向唯我独尊惯了,特别是当着这么多人面前,她肯定不会乖乖离开,就算是走,她也要让夏凝这女人再受点教训!
刚才那杯红酒,正好给了夏凝接近苏慎的机会,想到这,杜贝恨得牙痒痒的。就算是得罪苏慎,她也不可能让夏凝白白捡了这个‘便宜’!
“我听清楚了。我来这里,就是带那女人一起离开的。这女人很有心计的,慎你不要被她骗了。那女人在哪?”
苏慎脸色冷到了极点,就在这时,夏凝换好了衣服,走了出来。
众人不约而同的缓在了当场。
这紫色的杜鹃花旗袍,就像是为夏凝量身订做的一般,合适得没有一丝偏差。夏凝身上独有的小家碧玉的文秀气息,完美的与旗袍相结合,将旗袍内里所蕴含的意思,演绎得淋离尽致!
苏慎双眸一亮,眼眸深处满是诧异。
这件衣服他本来是为小兰订做的,现在穿在夏凝身上,却感觉这衣服是专门被夏凝而生的般,让他不得不承认一点,就是夏凝比小兰更适合穿这件旗袍。
吴颖擅长于设计各种特质的旗袍,每月只设计三件,完全手工制作,每一针每一线都是极致认真的。这世上完全找不到第二件。听别人说旗袍是认主的,以前苏慎对这说法持怀疑态度,今天一看,已是深信不疑。
“哇,夏姐真的好漂亮!这旗袍太适合你穿了。”苏雪丽忍不住惊叹起来。
“谢谢。”看到众人惊艳般的眼神,夏凝心里带着几分害羞。却很快的回过神来。
不好,杜贝也在这里!
她什么时候进来的?医护室里面隔音效果很好,她完全听不到外面传来的声音。如果早知道杜贝在外面,她肯定不会出来。
看着夏凝身上的旗袍,杜贝恨得想扑上去将夏凝撕个粉碎!
她很早就知道苏慎手里有一件吴颖的旗袍。天知道她是多想拥有一件这样的衣服,可她用尽一切办法就是得不到!这些旗袍不但每件都是极品,而且彰显着身份的尊贵。为此,自从小兰不在后,她用了各种方法告诉着苏慎,她想要那件旗袍。
她知道,苏慎对这件旗袍,极其珍惜。俨然这旗袍,就是妻子的分身般。如果她能得到这旗袍,那么离苏太太的身份就更进了一步。
但天算地算,让她想不到的就是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被一个毫不起眼的小记者给抢了去!
这让她怎么甘心!
“你放开我!我说的是实话!这女人吃饱了撑着,丢人现眼!”杜贝不服输的狡辩。
“夏总监是我邀请来的贵宾,杜小姐,说话请注意点!”苏慎声音微微压低,极力压抑着。
见心爱的人如此维护着其它女人,杜贝心里一痛,猛的抽回手,朝夏凝恶狠狠道:“这个女人最擅长勾引男人,关于她的新闻广播还少吗!慎,我要求你立刻将她赶出去,以后不能再跟他有接触,不然以后我肯定让她吃不了兜着走!”
苏慎脸色一沉,手突然向后一伸,拉着了夏凝:“请杜小姐离开苏某的酒会,各位请慢玩,苏某有些事情要做,暂时失陪了。阿文,扶起苏助理。”
事情来得很突然,被苏慎突然的抓着手,夏凝来不及挣脱,就被苏慎拉着往某个地方走……
看着夏凝被苏慎拉着离开,杜贝心里妒忌得想要将这里炸平,眼眸一片通红,手攥得紧紧的。
夏凝这个女人,她一定要给她好看!
苏府医护室里。
“苏少爷,小的已经帮苏助理上了药,这两天她脸上的肿就会消去的。”苏家私人医生恭敬的回道。
苏慎点了点头,看了苏助理一眼,淡淡道:“回去后,苏助理记得准时上药。这样脸上的伤才能消肿。”
“嗯,我记得的。苏先生放心。只是搞成这样子,明天上班一定会被很多人笑死了。”苏雪丽懊恼不已。
“明天在家休息,等脸上的肿消了再上班吧。”夏凝开了口。
“真的?太好了!刚好这两天家里有农活,就不用向夏总监你请假了。”苏雪丽眉飞色舞道。
夏凝眉角直抽,雪丽这是可爱得她无地自容。
“咦,苏姑娘的家是在乡下的?”就在这时,站在苏慎旁边的阿文开了口。
“嗯,那个女人说的没错,我就是乡下的。”苏雪丽抿嘴道:“我知道我出身比她差,权势也没她大,但我可没她那么蛮不讲理。不过老实说,那一巴掌打得太用力了,如果不是这么痛,我真的想跟她拼命。夏姐,对不起,当时我晕乎乎的,还没反应过来……”
“杜贝这女人一向都是刁蛮跋扈的,别说是你,很多贵族小姐都领教过她的手段。下次见着她,我劝你还是快点跑为上。不过如果我在的话,你可以倚仗我。”
未等夏凝回话,名叫阿文的男子已经接着了苏雪丽的话渣。
阿文,看上去很年轻,二十五六的样子,站在苏慎身旁,相貌只能说是过得去,却给人多了一份温暖体贴的气息。
这点和苏慎给人的温文完全不同,无论苏慎多有风度,给人总有一种疏离的感觉,而阿文没有。准确来说,阿文像个‘人’。
“这位是我朋友,黄衡文,为民环保公司的少东主。大财主一个。”苏慎介绍道。
阿文有点不好意思,笑着挠头道:“我就是个收破烂起家的。真是失礼了。”
“黄先生谦虚了,黄先生这份辖达,很多人及不上呢。雪丽是我带来的人,刚才我没办法保护她,谢谢黄先生带雪丽过来。”夏凝对黄衡文表达着自己的谢意。
这位黄先生个子虽然不高,却是将苏雪丽背进来的。一般来说,众目睽睽做这样的举动,是个男人都不情愿,但这位黄先生却一副不在然的样子,可想而知黄先生性格有多随和。
自从他将苏雪丽背进来后,眼神一直的停留在苏雪丽身上,不难看得出,他对苏雪丽产生兴趣了。
莫非阿文就是苏慎嘴里说的那个朋友?
想到这,夏凝看向苏慎,正对上苏慎看过来的眼神,四目一交接,苏慎目光一柔道:“我相信阿文跟苏助理以后会成为好朋友的。”
苏慎这话话中有话,意味深长,阿文听着笑了起来:“嗯,我倒是有这意思,不知道苏姑娘肯不肯跟我这个捡破烂的交朋友。”
“当然可以!”苏雪丽眨着大眼睛:“苏先生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其实,苏雪丽说的这句话很平常,但在这时候将话说出来,就显得某些地方不妥了。夏凝心里直摇头,这‘朋友’两个字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高攀的。特别是苏慎。她知道这个男人表面温和亲切,实际上对谁都保持着一份疏离。
就在这时,一名仆人进了来,对苏慎深深一躬道:“苏少爷,您吩咐的衣服已经拿来了。”
苏慎点了点头,对夏凝道:“酒会还未完,夏小姐将衣服换了吧。”
夏凝本打算借着衣服的理由离开的,看着苏慎没有放她离开的意思,开口道:“苏总,我跟雪丽都挂了彩,不方便再打扰。以后有的是时间见面,不知苏总意下如何?”
见着夏凝要走,苏雪丽一脸的不情愿,但因为脸上肿了,也不好意思留下来。
“夏小姐的意思我明白,但事情在于苏某,两位是苏某邀请来的贵宾,却在苏某的宴会上出事,苏某歉疚不已。就算夏小姐不愿意留下来,好歹是收了这件衣服,让苏某心里平衡一些。”
夏凝看了一眼仆人手上拿着的衣服,那是一件紫色的绣着杜鹃花的旗袍。做工极其精美,可以想像这件衣服绝非凡品。
“苏总,夏凝这衣服回去洗洗就好了,受不了这么贵重的礼物。苏总还是……”
“如果夏小姐不收下,就是在生苏某的气。”苏慎这话说得极慢,语气里带着一抹不容置疑。
夏凝顿了顿,最后只得应允道:“好吧,那就谢谢苏总了。”
苏慎淡淡一笑:“夏小姐,苏某有个要求,不知道夏小姐能答应不?”
“苏总有话请说。”
“这旗袍出自世界设计大师吴颖之手,独一无二。却是从来都没有人穿过,既然这衣服归了夏小姐,苏某想看着夏小姐穿起这旗袍。可以吗?”
苏慎说这话时,眸里凝着浓浓的情意,夏凝下意识的想抗拒,但她知道如果她不答应,苏慎肯定会找到别的理由说服她。再者苏慎的朋友在,她不答应的话,那就是明摆着不给人家面子了。
“好,各位稍等。”夏凝站了起来,仆人跟在了她身后。
就在夏凝换衣服的时候,医护室门口传来了争吵声。不一会,只见医护室的门被强行打开,杜贝气冲冲的走了进来。
黄衡文一下子护在黄雪丽身前。警戒的看着杜贝。
瞄了众人一眼,杜贝道:“慎,那个姓夏的女人在哪里?”
苏慎双眸一黯,脸上笑意一收,冷冷道:“刚才苏某说的话,难道杜小姐没听清楚?”
杜贝心里一凉,她知道苏慎的手段,这男人如果要出手的话,她肯定是招架不住的。只是她一向唯我独尊惯了,特别是当着这么多人面前,她肯定不会乖乖离开,就算是走,她也要让夏凝这女人再受点教训!
刚才那杯红酒,正好给了夏凝接近苏慎的机会,想到这,杜贝恨得牙痒痒的。就算是得罪苏慎,她也不可能让夏凝白白捡了这个‘便宜’!
“我听清楚了。我来这里,就是带那女人一起离开的。这女人很有心计的,慎你不要被她骗了。那女人在哪?”
苏慎脸色冷到了极点,就在这时,夏凝换好了衣服,走了出来。
众人不约而同的缓在了当场。
这紫色的杜鹃花旗袍,就像是为夏凝量身订做的一般,合适得没有一丝偏差。夏凝身上独有的小家碧玉的文秀气息,完美的与旗袍相结合,将旗袍内里所蕴含的意思,演绎得淋离尽致!
苏慎双眸一亮,眼眸深处满是诧异。
这件衣服他本来是为小兰订做的,现在穿在夏凝身上,却感觉这衣服是专门被夏凝而生的般,让他不得不承认一点,就是夏凝比小兰更适合穿这件旗袍。
吴颖擅长于设计各种特质的旗袍,每月只设计三件,完全手工制作,每一针每一线都是极致认真的。这世上完全找不到第二件。听别人说旗袍是认主的,以前苏慎对这说法持怀疑态度,今天一看,已是深信不疑。
“哇,夏姐真的好漂亮!这旗袍太适合你穿了。”苏雪丽忍不住惊叹起来。
“谢谢。”看到众人惊艳般的眼神,夏凝心里带着几分害羞。却很快的回过神来。
不好,杜贝也在这里!
她什么时候进来的?医护室里面隔音效果很好,她完全听不到外面传来的声音。如果早知道杜贝在外面,她肯定不会出来。
看着夏凝身上的旗袍,杜贝恨得想扑上去将夏凝撕个粉碎!
她很早就知道苏慎手里有一件吴颖的旗袍。天知道她是多想拥有一件这样的衣服,可她用尽一切办法就是得不到!这些旗袍不但每件都是极品,而且彰显着身份的尊贵。为此,自从小兰不在后,她用了各种方法告诉着苏慎,她想要那件旗袍。
她知道,苏慎对这件旗袍,极其珍惜。俨然这旗袍,就是妻子的分身般。如果她能得到这旗袍,那么离苏太太的身份就更进了一步。
但天算地算,让她想不到的就是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被一个毫不起眼的小记者给抢了去!
这让她怎么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