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后多了的前男友 第148节
众人心里丝毫不把他们当外人,上赶着讨好这位富家公子。
很快他们拿出一个文件夹过来,说:“除了程小七偷的那一篇《棺中棺外》没被收录进来外,小胖的稿都齐全了。”
宁微尘翻了下文稿,就把它们递给了叶笙,《怪诞都市》收录了一共八篇文章。
《春城》
《人头气球》
《臃肿》
《负尸》
《我在你床下》
《踮脚走路的人》
《人体含水量百分百》
《地狱房东》
叶笙一看到目录的就知道,这些故事应该都是程小七住在长明公馆时,依照形形色色的邻里来写的,每个故事对应一个租客。
宁微尘忽然淡淡道:“哥哥,你先看一下《春城》,我觉得情况好像比我们想象的要糟糕。”
叶笙把文件翻到最前面,看着启篇那用钢笔一笔一划工工整整写出的故事,越读脸色越冷。
《春城》
【有句诗说暖风熏得游人醉,我觉得淮城的春天就很符合这句话。
一到春三月,百花齐放。桃花、杏花、樱花、迎春花、玉兰花,姹紫嫣红,争奇斗艳,点缀城市的各个角落。
花的香味融合在风里,沁人心脾,好像能洗干净人的一切疲惫和伤痕。
细密的花粉吸入鼻腔,沿着咽喉管进入身体,有点痒,有点疼,像是春天的种子在体内埋根。
我那时初到淮城,还不知道。
原来在这座春城,一个人从埋下种子到发芽,只需要三天。】
看完这段话,叶笙的脸色瞬间变得极其难看。他之前只觉得城市的白天诡异,现在闻着空气中那股馥郁温和的花香,肺腑翻涌,一阵反胃。
那些花粉,它们就是寄生虫,随着和煦的春风穿过口鼻管道,寄生在外乡人里,三天破土而生!
三天,其实他们从今这个世界开始,就已经有了倒计时!
宁微尘道:“看来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故事大王以《春城》作为怪诞都市的开篇,使整个世界变成一个慢性毒气室,每分每秒都是死亡倒计时。
宁微尘对杂志社的人道:“可以把这些故事给我们复印一份吗。”
杂志社的一群男男女女都是势利眼,先敬罗裳后敬人,上赶着陪笑说。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
他们打量着两人,神情满是亢奋,就跟刚刚一起背后议论程小七一样。
你一句我一句,七嘴八舌,喋喋不休。
“两位是来淮城旅游的吗?”
“好年轻啊,还在读大学吗。”
“你们哪里人啊?”
一张张说话的嘴,红口白牙,张开合上张开合上,扑面而来像是要“吃人”。
叶笙看着四面八方凑过来的人,心里突然有了一个很怪异的想法。
宁微尘唇角噙笑,熟练地摆脱众人,带着叶笙离开。
城市里,风吹落路旁的玉兰花,粉白的花瓣,漫过大街小巷,一片春意盎然。
第一天在公交车上就觉得诡异的白天,现在向他们露出了真面目。晚上的淮城是疯魔血色的怪诞之都,白天的淮城是杀人无形的温柔地狱。
叶笙现在呼吸都觉得难受,他在手机上打字。
【我去过清平镇,故事大王没有回家,他被公司辞退、又交不起房租。你说他会住在哪里。】
宁微尘说:“等洛兴言吧。”
沿着原路回去,叶笙回望市中心,那led屏幕上血红的嘴唇。
如果这个世界暗藏着故事大王的悲喜。
那么铺天盖地的嘴巴,是不是就是当时他所见的世界。被人冤枉、被人诬陷,活在挖苦讽刺里,小时候被流言蜚语毁掉学业,长大后被流言蜚语毁掉事业。
一天的通勤五个小时,回公馆时已经是黄昏。淮城的小学生每天下午四点钟放假,回去的路上,遇到了302房间的小男孩。叶笙本来是用手机打字跟宁微尘交流的,但是看着那个小男孩,他手指切动,换成search拍了一张照片。
【分类版块:故事大王】
【鬼怪名称:302的男孩】
【鬼怪等级:a级】
【概述:嘘,你永远不要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第113章 怪诞都市(十三)
《怪诞都市》第五篇。
【有段时间我晚上经常加班,十二点回家时,会在楼梯间看到一个坐地上写作业的男孩,是楼上那对夫妻的孩子,听说是个自闭症患者。我对他很有好感,因为他和我小时候很像。房东晚上不准租客发出声音,于是我只能用纸和笔跟他交流。
相处久了,男孩会跟我抱怨一些生活上的事。
“我这两天总是睡不好。”男孩用笔写道。“我觉得我房间里有人。”
“半夜的时候,老听到窗外有人喊我的名字。”
“明明关好的柜子,莫名其妙就偷偷开一条缝。”
“而且当我躺在床上时,天花板上全是密密麻麻的眼睛。我好害怕。”
“我需要躲到床底下才会觉得安全。”
“可是床底下好冷啊。”男孩写到这里,一双乌溜溜地眼睛看着我,有点诡异和怨恨。
他说:“哥哥,你的房间为什么那么冷呢。”】
叶笙:“……”
不得不说,住在这栋长明公馆里的人很难精神正常。
你不光要小心上厕所时门外有个阴晴不定的房东,还得小心,晚上熄灯睡觉床底下会不会爬出一个人来。
【嘘,不要吵醒一个装睡的人。】
晚上的a级异端,白天只是一个普通的自闭儿童,他腿和胳膊瘦得跟竹竿一样,抱着一个破破烂烂的书包,一个人闷头往里面走。
叶笙想去和他接触一下。
因为这个小男孩是七个怪诞里,唯一一个和故事大王有过交集的人。
宁微尘在他耳边轻声说:“我观察过他,这个小孩很排斥陌生人,但他应该很乐意跟你交流。”
叶笙疑惑地看他一眼,用眼神疑问“为什么?”
宁微尘莞尔:“你现在说不了话,他会很自然把你当同类。”
男孩的名字叫小武。傍晚时分,不光小武回来了,长明公馆的大部分租客都回来了。
穿过狭窄的黑巷,还没走近,就是各种吵架声。
中年男人出去找工作没成功,在外当孙子受了一肚子气,回来后把气全撒给了妻子,大老远就听到他骂女人“贱货”“婊子”“狗娘养的”。女人在旁边任打任骂,也不反抗,一直哭,哭得人耳朵抽痛。
二楼的女郎在给自己的脖子涂上颈霜,她的男朋友今天回来的早,问她:“你又惹那个老太婆了?”
女郎笑嘻嘻:“对啊,反正下个月就搬走了,我一定要走之前好好膈应一回这个老不死的。”
青年往下探头,道:“你说这老不死的一天到晚守在一楼干什么呢。”
女郎不屑说:“怕我们偷东西呗。”
青年忽然想到什么,一下子拽过女人的手臂,力气大得好像要把她的手掰断,唾沫星子直接喷在女人脸上:“他妈的,说到这个,我老早就想问你了,老子整天在外卖命,你没给老子在家偷人吧,你和楼上那软脚虾什么关系。”
女郎非常委屈,娇滴滴说:“没关系,我和他能有什么关系啊。哎呀,你把人家手都捏痛啦。”
这里隔音效果太差了,往上走,每户人家的交流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叶笙给宁微尘打字。
【你去跟房东交流问问程小七的事,我和这个男孩聊天。】
宁微尘问道:“为什么你总是不喜欢和我一起行动。”
叶笙打字。
【只剩两天了,时间不够。】
宁微尘没什么情绪看着他,浅浅笑了,点头说:“哦,原来是这样吗。”
小武没有回家,他麻木地抱着自己的书包,无视吵骂声尖锐刺耳的父母,一个人去了顶楼,长明公馆的楼顶是个倾斜的天台,而且旁边没有护栏,非常危险。那堵防止倾斜的东墙,在边缘高出来一截、也宽了一截,像扇门。
叶笙跟上来时。
小武从书包里拿出了自己的田字本和铅笔,坐在楼顶正中央画画,时不时看一眼天空。
身后响起脚步声,小武瞬间精神紧绷,像幼兽般警惕地回头。
叶笙就没主动和小孩交流过,也不打算让自己表现得亲和,他神色冷淡,走过去,捡起地上从文具袋中滚出的一支黑笔,顺便扯过一张纸,用文字跟他交流。
【你在这里干什么?】
小武乌溜溜的眼睛看了他好一会儿,发现他和自己一样不能说话后,身体慢慢放松下来。但他还是没理叶笙,继续用铅笔在本质上画画,还是两条弧线一个圆,最简单的那种眼睛。
叶笙又写了一行字。
【你在画你房间里的那些眼睛吗?】
小武愣住,他似乎有些疑惑不解。
很快他们拿出一个文件夹过来,说:“除了程小七偷的那一篇《棺中棺外》没被收录进来外,小胖的稿都齐全了。”
宁微尘翻了下文稿,就把它们递给了叶笙,《怪诞都市》收录了一共八篇文章。
《春城》
《人头气球》
《臃肿》
《负尸》
《我在你床下》
《踮脚走路的人》
《人体含水量百分百》
《地狱房东》
叶笙一看到目录的就知道,这些故事应该都是程小七住在长明公馆时,依照形形色色的邻里来写的,每个故事对应一个租客。
宁微尘忽然淡淡道:“哥哥,你先看一下《春城》,我觉得情况好像比我们想象的要糟糕。”
叶笙把文件翻到最前面,看着启篇那用钢笔一笔一划工工整整写出的故事,越读脸色越冷。
《春城》
【有句诗说暖风熏得游人醉,我觉得淮城的春天就很符合这句话。
一到春三月,百花齐放。桃花、杏花、樱花、迎春花、玉兰花,姹紫嫣红,争奇斗艳,点缀城市的各个角落。
花的香味融合在风里,沁人心脾,好像能洗干净人的一切疲惫和伤痕。
细密的花粉吸入鼻腔,沿着咽喉管进入身体,有点痒,有点疼,像是春天的种子在体内埋根。
我那时初到淮城,还不知道。
原来在这座春城,一个人从埋下种子到发芽,只需要三天。】
看完这段话,叶笙的脸色瞬间变得极其难看。他之前只觉得城市的白天诡异,现在闻着空气中那股馥郁温和的花香,肺腑翻涌,一阵反胃。
那些花粉,它们就是寄生虫,随着和煦的春风穿过口鼻管道,寄生在外乡人里,三天破土而生!
三天,其实他们从今这个世界开始,就已经有了倒计时!
宁微尘道:“看来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故事大王以《春城》作为怪诞都市的开篇,使整个世界变成一个慢性毒气室,每分每秒都是死亡倒计时。
宁微尘对杂志社的人道:“可以把这些故事给我们复印一份吗。”
杂志社的一群男男女女都是势利眼,先敬罗裳后敬人,上赶着陪笑说。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
他们打量着两人,神情满是亢奋,就跟刚刚一起背后议论程小七一样。
你一句我一句,七嘴八舌,喋喋不休。
“两位是来淮城旅游的吗?”
“好年轻啊,还在读大学吗。”
“你们哪里人啊?”
一张张说话的嘴,红口白牙,张开合上张开合上,扑面而来像是要“吃人”。
叶笙看着四面八方凑过来的人,心里突然有了一个很怪异的想法。
宁微尘唇角噙笑,熟练地摆脱众人,带着叶笙离开。
城市里,风吹落路旁的玉兰花,粉白的花瓣,漫过大街小巷,一片春意盎然。
第一天在公交车上就觉得诡异的白天,现在向他们露出了真面目。晚上的淮城是疯魔血色的怪诞之都,白天的淮城是杀人无形的温柔地狱。
叶笙现在呼吸都觉得难受,他在手机上打字。
【我去过清平镇,故事大王没有回家,他被公司辞退、又交不起房租。你说他会住在哪里。】
宁微尘说:“等洛兴言吧。”
沿着原路回去,叶笙回望市中心,那led屏幕上血红的嘴唇。
如果这个世界暗藏着故事大王的悲喜。
那么铺天盖地的嘴巴,是不是就是当时他所见的世界。被人冤枉、被人诬陷,活在挖苦讽刺里,小时候被流言蜚语毁掉学业,长大后被流言蜚语毁掉事业。
一天的通勤五个小时,回公馆时已经是黄昏。淮城的小学生每天下午四点钟放假,回去的路上,遇到了302房间的小男孩。叶笙本来是用手机打字跟宁微尘交流的,但是看着那个小男孩,他手指切动,换成search拍了一张照片。
【分类版块:故事大王】
【鬼怪名称:302的男孩】
【鬼怪等级:a级】
【概述:嘘,你永远不要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第113章 怪诞都市(十三)
《怪诞都市》第五篇。
【有段时间我晚上经常加班,十二点回家时,会在楼梯间看到一个坐地上写作业的男孩,是楼上那对夫妻的孩子,听说是个自闭症患者。我对他很有好感,因为他和我小时候很像。房东晚上不准租客发出声音,于是我只能用纸和笔跟他交流。
相处久了,男孩会跟我抱怨一些生活上的事。
“我这两天总是睡不好。”男孩用笔写道。“我觉得我房间里有人。”
“半夜的时候,老听到窗外有人喊我的名字。”
“明明关好的柜子,莫名其妙就偷偷开一条缝。”
“而且当我躺在床上时,天花板上全是密密麻麻的眼睛。我好害怕。”
“我需要躲到床底下才会觉得安全。”
“可是床底下好冷啊。”男孩写到这里,一双乌溜溜地眼睛看着我,有点诡异和怨恨。
他说:“哥哥,你的房间为什么那么冷呢。”】
叶笙:“……”
不得不说,住在这栋长明公馆里的人很难精神正常。
你不光要小心上厕所时门外有个阴晴不定的房东,还得小心,晚上熄灯睡觉床底下会不会爬出一个人来。
【嘘,不要吵醒一个装睡的人。】
晚上的a级异端,白天只是一个普通的自闭儿童,他腿和胳膊瘦得跟竹竿一样,抱着一个破破烂烂的书包,一个人闷头往里面走。
叶笙想去和他接触一下。
因为这个小男孩是七个怪诞里,唯一一个和故事大王有过交集的人。
宁微尘在他耳边轻声说:“我观察过他,这个小孩很排斥陌生人,但他应该很乐意跟你交流。”
叶笙疑惑地看他一眼,用眼神疑问“为什么?”
宁微尘莞尔:“你现在说不了话,他会很自然把你当同类。”
男孩的名字叫小武。傍晚时分,不光小武回来了,长明公馆的大部分租客都回来了。
穿过狭窄的黑巷,还没走近,就是各种吵架声。
中年男人出去找工作没成功,在外当孙子受了一肚子气,回来后把气全撒给了妻子,大老远就听到他骂女人“贱货”“婊子”“狗娘养的”。女人在旁边任打任骂,也不反抗,一直哭,哭得人耳朵抽痛。
二楼的女郎在给自己的脖子涂上颈霜,她的男朋友今天回来的早,问她:“你又惹那个老太婆了?”
女郎笑嘻嘻:“对啊,反正下个月就搬走了,我一定要走之前好好膈应一回这个老不死的。”
青年往下探头,道:“你说这老不死的一天到晚守在一楼干什么呢。”
女郎不屑说:“怕我们偷东西呗。”
青年忽然想到什么,一下子拽过女人的手臂,力气大得好像要把她的手掰断,唾沫星子直接喷在女人脸上:“他妈的,说到这个,我老早就想问你了,老子整天在外卖命,你没给老子在家偷人吧,你和楼上那软脚虾什么关系。”
女郎非常委屈,娇滴滴说:“没关系,我和他能有什么关系啊。哎呀,你把人家手都捏痛啦。”
这里隔音效果太差了,往上走,每户人家的交流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叶笙给宁微尘打字。
【你去跟房东交流问问程小七的事,我和这个男孩聊天。】
宁微尘问道:“为什么你总是不喜欢和我一起行动。”
叶笙打字。
【只剩两天了,时间不够。】
宁微尘没什么情绪看着他,浅浅笑了,点头说:“哦,原来是这样吗。”
小武没有回家,他麻木地抱着自己的书包,无视吵骂声尖锐刺耳的父母,一个人去了顶楼,长明公馆的楼顶是个倾斜的天台,而且旁边没有护栏,非常危险。那堵防止倾斜的东墙,在边缘高出来一截、也宽了一截,像扇门。
叶笙跟上来时。
小武从书包里拿出了自己的田字本和铅笔,坐在楼顶正中央画画,时不时看一眼天空。
身后响起脚步声,小武瞬间精神紧绷,像幼兽般警惕地回头。
叶笙就没主动和小孩交流过,也不打算让自己表现得亲和,他神色冷淡,走过去,捡起地上从文具袋中滚出的一支黑笔,顺便扯过一张纸,用文字跟他交流。
【你在这里干什么?】
小武乌溜溜的眼睛看了他好一会儿,发现他和自己一样不能说话后,身体慢慢放松下来。但他还是没理叶笙,继续用铅笔在本质上画画,还是两条弧线一个圆,最简单的那种眼睛。
叶笙又写了一行字。
【你在画你房间里的那些眼睛吗?】
小武愣住,他似乎有些疑惑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