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它长大后一定很好看。
夏澈握着铁杆:“七十三……”
七十三动了。
它小心翼翼站起来,用鼻尖蹭了蹭握着栏杆的手,见对方没有逃,又伸出舌头,小心翼翼舔了舔。
夏澈愣了好久,最后笃定地对裴燎说:“我要是买下它,它一定不会叫七十三。”
裴燎静静站在他身边:“那你要买下吗?”
夏澈沉默了。
他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照顾一只有重病在身的幼崽。
而且家都没装修好,怎么养狗?
夏澈说:“下周吧。下周要是还活着,我就买下它。”
裴燎没有发表任何意见,陪他离开了宠物店。
但后来,他们都没有再提起这件事。
像约定好一样,把这个没有理头的插曲悄悄揭过。
……
“我一周后其实去看了。”夏澈说不上来是什么心情,只好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算得上无奈的笑,“狗子不在,我还以为它没了。”
小龙虾也不知道听没听懂,反正叫了几声聊表不满,被夏澈抱进怀里才安分。
“那天送你回家后,我就把它买走了。”裴燎嫌弃地看向边牧谄媚的嘴脸,“病成那样待在笼子里,简直活受罪。”
“但你把它养得很好。”夏澈把脸埋在狗狗身上,闷声道,“谢谢。”
就算不是为他买下的狗,也谢谢。
裴燎这人,比他以为的要好,好很多很多。
裴燎遗憾道:“可惜教了那么久,听到七十三还是会下意识去蹭别人,默认了自己有小名吧。”
“这样没关系。”夏澈眼尾有点红,“反正以后只能蹭我们。小狗都是小狗了,学那么多技巧干什么?它开心就好。”
裴燎被“我们”取悦到了。
“会把它惯坏的。”他翘着嘴角,“跟你倒是比跟我亲,我算不算替你白养几年儿子?”
“别那么斤斤计较,就算我是亲的,你也是它干爹。”夏澈轻笑道,“不过我真的挺意外,这么久了,它竟然记得我。”
裴燎说:“它不会忘的。”
买下它的第一天,裴燎每天都会拿夏澈不同的照片给小龙虾认,为的就是万一某日有机会见面,小龙虾能给夏澈一个惊喜。
……虽然这个见面时机不太巧妙,反应也超出了预料,但好歹结果不错。
裴燎清清嗓子:“走吧,把狗给于瑎送过去。”
“……”
空气突然安静。
夏澈笑意消失:“什么?”
“把狗送走啊。”裴燎说,“难道要带回家里?”
“不然呢?”夏澈咄咄反问,“房东说了接受养狗,租期到的时候清理干净就行。为什么要送走?你不养它?”
“你听我解释,”裴燎忙道,“它掉毛很厉害的,每天清理都没用,你不是喜欢屋里干干净净的吗?”
夏澈哽住了。
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
他死死抱着狗子,纠结地咬住下唇:“可是……”
“我知道你喜欢,有空就带你去看它,嗯?”裴燎哄道,“不然你把它带回去,要是有天后悔了再丢走,它多可怜。”
夏澈闷闷不乐地抱着小龙虾:“你让我再想想。”
裴燎抿起薄唇,压下笑意:“你先想,我牵它出去遛一圈,正好散步。”
边牧被恋恋不舍地交出,不情不愿跟着干爹走了。
夏澈趴在方向盘上,隔着车窗看一人一狗围着花坛走。
月遇从云,花遇和风,水泥地面上光影绰约,刻画出路旁尚未茂盛的新叶枝桠。
原来冬天已经过去很久,原来新年已至暮春。
快要入夏了。
裴燎的身影越来越远,但他始终能看见,早晚要回来的。
时间过得太久,夏澈已经不记得自己有没有追着那道身影跑过了。
应该是有的吧。
毕竟从高中的光荣榜开始,他就把这辈子为数不多的恶劣情绪,都放在了这个人身上。
嫉妒,羡慕,怨怼,甚至仇视。
他知道不该,但控制不住。
他用了很大的努力,才走到那人对立面。
除了仅此一生的伴侣,只有水火不容的对手,才能处在最平等、不可忽视的位置。
现在他走到这里,看到了别人都不曾看到的画面。
心脏蓦地涌上一股热潮,比浸泡在温泉中还舒适。
这是从未有过的感觉,中学时代写过的所有瑰丽文字都不足以描述。
他只是在瞬间有种很强烈的念头:希望第二天睁开眼,还能看到这一幕。
不太懂,但人的本能在竭力挽留。
衣服上沾着的狗毛,其实也不是不能忍受。
要是它真的被送走……
夏澈猛喘两口气,指节泛白的手紧抓方向盘,松弛紧绷难耐的心脏。
不行。
不能送走。
这是他的。
裴燎一定也很舍不得吧?
夏澈握着铁杆:“七十三……”
七十三动了。
它小心翼翼站起来,用鼻尖蹭了蹭握着栏杆的手,见对方没有逃,又伸出舌头,小心翼翼舔了舔。
夏澈愣了好久,最后笃定地对裴燎说:“我要是买下它,它一定不会叫七十三。”
裴燎静静站在他身边:“那你要买下吗?”
夏澈沉默了。
他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照顾一只有重病在身的幼崽。
而且家都没装修好,怎么养狗?
夏澈说:“下周吧。下周要是还活着,我就买下它。”
裴燎没有发表任何意见,陪他离开了宠物店。
但后来,他们都没有再提起这件事。
像约定好一样,把这个没有理头的插曲悄悄揭过。
……
“我一周后其实去看了。”夏澈说不上来是什么心情,只好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算得上无奈的笑,“狗子不在,我还以为它没了。”
小龙虾也不知道听没听懂,反正叫了几声聊表不满,被夏澈抱进怀里才安分。
“那天送你回家后,我就把它买走了。”裴燎嫌弃地看向边牧谄媚的嘴脸,“病成那样待在笼子里,简直活受罪。”
“但你把它养得很好。”夏澈把脸埋在狗狗身上,闷声道,“谢谢。”
就算不是为他买下的狗,也谢谢。
裴燎这人,比他以为的要好,好很多很多。
裴燎遗憾道:“可惜教了那么久,听到七十三还是会下意识去蹭别人,默认了自己有小名吧。”
“这样没关系。”夏澈眼尾有点红,“反正以后只能蹭我们。小狗都是小狗了,学那么多技巧干什么?它开心就好。”
裴燎被“我们”取悦到了。
“会把它惯坏的。”他翘着嘴角,“跟你倒是比跟我亲,我算不算替你白养几年儿子?”
“别那么斤斤计较,就算我是亲的,你也是它干爹。”夏澈轻笑道,“不过我真的挺意外,这么久了,它竟然记得我。”
裴燎说:“它不会忘的。”
买下它的第一天,裴燎每天都会拿夏澈不同的照片给小龙虾认,为的就是万一某日有机会见面,小龙虾能给夏澈一个惊喜。
……虽然这个见面时机不太巧妙,反应也超出了预料,但好歹结果不错。
裴燎清清嗓子:“走吧,把狗给于瑎送过去。”
“……”
空气突然安静。
夏澈笑意消失:“什么?”
“把狗送走啊。”裴燎说,“难道要带回家里?”
“不然呢?”夏澈咄咄反问,“房东说了接受养狗,租期到的时候清理干净就行。为什么要送走?你不养它?”
“你听我解释,”裴燎忙道,“它掉毛很厉害的,每天清理都没用,你不是喜欢屋里干干净净的吗?”
夏澈哽住了。
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
他死死抱着狗子,纠结地咬住下唇:“可是……”
“我知道你喜欢,有空就带你去看它,嗯?”裴燎哄道,“不然你把它带回去,要是有天后悔了再丢走,它多可怜。”
夏澈闷闷不乐地抱着小龙虾:“你让我再想想。”
裴燎抿起薄唇,压下笑意:“你先想,我牵它出去遛一圈,正好散步。”
边牧被恋恋不舍地交出,不情不愿跟着干爹走了。
夏澈趴在方向盘上,隔着车窗看一人一狗围着花坛走。
月遇从云,花遇和风,水泥地面上光影绰约,刻画出路旁尚未茂盛的新叶枝桠。
原来冬天已经过去很久,原来新年已至暮春。
快要入夏了。
裴燎的身影越来越远,但他始终能看见,早晚要回来的。
时间过得太久,夏澈已经不记得自己有没有追着那道身影跑过了。
应该是有的吧。
毕竟从高中的光荣榜开始,他就把这辈子为数不多的恶劣情绪,都放在了这个人身上。
嫉妒,羡慕,怨怼,甚至仇视。
他知道不该,但控制不住。
他用了很大的努力,才走到那人对立面。
除了仅此一生的伴侣,只有水火不容的对手,才能处在最平等、不可忽视的位置。
现在他走到这里,看到了别人都不曾看到的画面。
心脏蓦地涌上一股热潮,比浸泡在温泉中还舒适。
这是从未有过的感觉,中学时代写过的所有瑰丽文字都不足以描述。
他只是在瞬间有种很强烈的念头:希望第二天睁开眼,还能看到这一幕。
不太懂,但人的本能在竭力挽留。
衣服上沾着的狗毛,其实也不是不能忍受。
要是它真的被送走……
夏澈猛喘两口气,指节泛白的手紧抓方向盘,松弛紧绷难耐的心脏。
不行。
不能送走。
这是他的。
裴燎一定也很舍不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