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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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马车离混战之地有些远。
  山匪头子的尸体,从马车上被踹下去时,还没立即引起旁人的注意。
  后来也不知是哪个忠心的山匪,看见自己那人高马大的头领,直愣愣的趴在地上,赶紧喊了几声:“大哥。”
  趴在地上的尸体,自然不可能回应他。
  这人冲过来,正欲将山匪头子拉起,谁知走近,就看见地上蔓延的血迹。
  “啊,大哥死了。”
  这人惨呼的同时,就被身后赶来的卓定一刀劈在背上。
  这声惨叫让战意盎然的四周徒然安静了一瞬。
  老大居然死了?
  卓定终于冲到马车旁,他提刀往车厢里看了一眼,“三姑娘,你没事吧?”
  山匪人数占据优势,哪怕卓定武艺高强,一时被几个人缠住,没办法立即过来保护沈绛。
  此时沈绛刚拿过帕子,将脸上的血迹擦净。
  “你受伤了?” 她垂眸落在他的手臂上。
  卓定左手臂处的布料被划拉出一条长口子,血迹斑驳,显然是在混战中受了伤。方才他瞧见山匪头子直奔马车,拼尽搏杀才突出包围,冲至马车旁。
  可他没想到,自己过来看见的是匪首的尸体。
  只是片刻,沈绛一个柔稚姑娘,竟杀了这样的悍匪。
  “只是小伤而已,属下并不碍事。”
  沈绛顾不上解释他脸上的诧异,问道:“可发了信号?”
  卓定立即点头:“方才与山匪遭遇的一瞬,我就立即放了信号,只是这里山野偏僻,即便放了也未必有官兵能及时救援。如今既然匪首已死,不如我护着姑娘突围出去。”
  沈绛望着远方,却没立即说话。
  虽然这些山匪人数众多,但是比不上沈家护卫各个身怀武艺,战斗力惊人,一时间,双方之间打得难解难分。
  直到不远处传来马蹄声震动,还有隐隐齐整的行军声。
  “是官兵到了。”
  没一会儿,一队人马出现,为首的看起来还是个官。
  沈绛怕对方误伤了沈家的护卫,立即说:“既然官兵已经到了,让我们的人退下。剿匪这种事,是官府的差事。”
  “是,三姑娘。”卓定领了命。
  本来匪首一死,这些山匪就成了乌合之众。如今一看官府的人居然到了,更是作鸟兽散,仗着对这片地形熟悉的优势,往山坳子里乱窜。
  领着人来剿匪的,是这片山归属地的县令。
  原本漳州就因为地势险峻,民风又彪悍,落草为寇的事情屡见不鲜。
  况且这里更是南北连接的交通要冲,往来商队络绎不绝。
  打家劫舍,这种无本买卖,即便掉脑袋,也有得是人愿意干。
  这位县令姓赵名锦,正儿八经的进士出身,只是为人略有些不通庶务,因此一被外放出来,就被打发到这种没人愿意接的烫手山芋地方。
  漳州说起来是不错的地界,错就错在,这几年屡禁不止的匪患。
  朝中更有议论,认为漳州地界上有官匪勾结的现象。钦差大臣倒派来查过,只是钦差一来,这些山匪就藏在山里头,连头都不露一下。
  有个风吹草动,就没了踪影。
  钦差一走,又接着打劫往来客商队伍。
  于是圣上一怒,把漳州的官儿换了个七七八八。
  这个望山县县令赵锦,就是这么被外派来的。
  本来他也没有什么鸿鹄之志,指望自己一上任就彻底灭绝匪患。他原先想着是来日方长,先拟定个剿匪的章程,再徐徐图之。
  谁知他新官上任,屁股还不坐热乎呢。
  监察御史就到了望山县。
  别看这监察御史不过正七品的芝麻小官,可如今在朝中为官,谁听了都察院的名号,心底不要抖上三抖。
  监察御史有监察百官,巡视州县的职责。
  这要是被监察御史参上一本,不死也得脱层皮。
  赵锦本来就战战兢兢,昨日他突然收到一封密报,信中说明日在灵岩山一带,会有山匪出没。
  若是平时,赵锦还要犹豫一下这个消息来源的真假。
  可监察御史如今就在县衙里住着,这与山匪有关之事,他得拿出十二分的精力。
  他当即把这封密信交给了监察御史,并且打算带着一队官兵明日到灵岩山附近,要是真如密信上所言,正好一举剿灭山匪。
  若是密信乃是虚言,也不过是多跑一趟腿的事。
  监察御史对于他这个决定十分赞同,于是两人一早就带着人马到了灵岩山。
  巡视了一圈,都没发现异常。
  没想到正要回程时,瞧见半空中的那一枚信号箭。
  赵锦拉着人马就往这边赶来,居然扑了个正着。
  “朗朗乾坤,山河月明,岂容尔等宵小这般猖獗,我乃望山县令,还不快快束手就擒。”赵锦先前在京里当着芝麻绿豆的小官,走哪儿都得伏低做小。
  如今骑在马背上,看着被官兵围的犹如山兔四处乱窜的山匪,心头竟生出豪情万丈,一时忍不住掉起书袋子,也不管这些生于乡野的山匪,听不听得懂他的咬文嚼字。
  不远处马车里的阿鸢掀起帘子,看得发笑道:“小姐,你看这个县令说话文绉绉,你说这些山匪能听得懂吗?”
  “又不怕了?”沈绛反而好笑的望着她。
  本以为这丫头刚才被吓得失魂落魄,必要许久才能恢复。
  这才一会儿,就又笑了起来,可见是个心大的。
  阿鸢被她一提醒,又想起刚才那一幕。
  此时阿鸢望着沈绛艳若桃李的脸颊,虽年纪还小,却已是倾城之姿。本该是养在深闺中的世家贵女,如今却能在这样绝境之中,杀人而面不改色。
  她好想问小姐一句,怕不怕。
  可是阿鸢却又觉得她不该问,自从侯爷出事的消息传来,她就觉得自幼相伴的小姐,好像变了。
  *
  官匪人数之间的巨大差距,而且在官兵到来之前,沈家护卫又消耗了山匪,因此很快官兵就大占上风。
  连钻进林子里的山匪,都被捉了回来。
  赵锦拿下山匪,追问:“匪首葛贵呢?”
  “大…大哥死了。”山匪双股颤颤,连跪都快跪不好,哪还需要严刑拷问。
  赵锦大惊:“死了?什么时候死的?怎么死的?”
  这个葛贵原先不过是个屠夫,却因脾气暴躁失手打死人,干脆上山做了山匪。只是他天生力大,又因为杀猪有些刀上的功夫,手段狠厉,很快就成了这一代的匪首。
  原先赵锦想着缉拿这个匪首归案,可是个极大功劳。
  前头县令因为剿匪不力,被撤职查办。
  可到他这里,屁股还没坐热,就先拿下匪首。
  不仅在监察御史面前长脸,说不定还能上达天听呢。
  赵锦眼瞧着康庄大道就在眼前,却没想到,匪首居然先一步死了。
  “在那边,刚才大哥去追马车上的女眷,结果就死了。”
  赵锦赶紧打马过来,果然看见一具趴在地上的尸体,他当即挥手:“来人,把这尸首给我翻过来。”
  身后上来两个人,把尸首一翻,赵锦就看见尸体脸上那条横贯半张脸的刀疤。
  “果然是葛贵。”
  这些匪首早有画像,况且这个葛贵脸上还有这样明显的标志。
  赵锦朝马车看了一眼,轻咳了一声,朗声道:“吾乃望山县令赵锦,不知车内人可否出来一见,本官有些关于匪首之事想要询问一二。”
  沈绛微眯着眼,她担心的事情,还是来了。
  她本想低调入京,却还是半路上遇到了山匪。
  按照梦境,她当时遭了山匪,但逃了出去,在野外躲了一夜,才被人救回。
  这也是后来她被冤枉失了名节,被退婚的原因。
  如今她干脆利落杀了匪首,虽然不用再担心被诬陷失节,但是她片刻间杀死一个壮年男子的事情,也有些骇然。
  若是日后真有人想查她上京的事情,未必查不出来。
  因有梦境预示,她知道自己得处处小心,步步为营。
  于是她低声吩咐阿鸢:“待会看我眼色行事。”
  阿鸢紧张的点头。
  很快,车帘被轻轻掀起,在掀开的一刹那,空气仿佛又静默了瞬间。
  饶是自觉在京城见惯了大世面的赵锦,乍一瞧见,连话头都不利索:“竟…竟是位姑娘,倒是本官唐突了。”
  他还能说出整句话。
  身后站着的衙役,却早已看愣了神。
  车门上先是探出一只纤纤素手,紧接着一抹纤细身影扶门而出,漫天泼洒的霞光落在她微低着的发鬓间,乌发雪肤,还未见其眉眼,便已窥得那垂眸间的国色天姿。
  待她缓缓抬起头时,漫山遍野的景致也黯然失色。
  穿林而过的山风缓缓而来,吹起她腰间的长发。
  恍如九天仙子悄然落于这山林之中,周围人光是望着她时,呼吸禁不住屏住,似乎生怕惊扰了她。
  只见沈绛下车,冲着赵锦微微一俯身:“小女乃是衢州人士,进京访亲。没想到路过此处,遭遇山匪。幸得大人及时赶到救得性命。大人救命之恩,请受小女一拜。”
  “姑娘客气了,赵某乃是望县父母官,剿匪是本官的分内之事。”
  沈绛称赞:“望县百姓有大人这样的父母官,实乃幸也。”
  好听话,谁都喜欢。
  况且是从美人嘴里说出来的,赵锦得意的伸手捋唇下短须,脸上皆是志得意满。
  此时,他才想起正事,问道:“我请姑娘下马车,是为了这匪首葛贵之事,不知是哪位壮士将他斩杀,这贼子可是害了不少无辜性命。”
  沈绛面上不显,心底却好笑:因为那位‘壮士’正是区区在下。
  不过她朝葛贵的尸体看过去,只一眼,脸色刹那白如纸,唇瓣微颤,身体一晃居然就往一旁的阿鸢身上倒过去。
  幸亏阿鸢谨记着刚才她说的话,及时将她扶住,并着急大喊:“小姐,小姐,你没事吧。”
  沈绛靠着她,小声喘息:“无妨,我只是乍然见血,有些晕……”
  “大人见谅,我家小姐自幼便见不得血,况且这尸身如此吓人。”
  阿鸢立即明白,这就是小姐说的见机行事。
  虽然她不懂小姐的用意,但是照做便好。
  赵锦说:“都怪我思虑不周,姑娘乃是闺阁女子,没见过这样的场景,还请姑娘先上车歇息吧。待我询问过,便可让你们离开。”
  本来赵锦也只是想问问,是谁杀了葛贵。
  之前葛贵作案,有受害者家属出了赏银,如今人死了,赏银也该给。
  沈绛重新上车之前,看见赵锦去询问卓定。
  卓定是机敏的性子,瞧见沈绛装晕的一幕,便猜测,小姐是不想让人发现她杀人的事情,毕竟片刻杀了如此彪悍凶恶的匪首,实属匪夷所思。
  他三言两语,把事情引到自己身上。
  沈绛坐在马车里,因为官兵来的太快,车内的血迹还没来得及擦拭。
  血腥味在狭窄的车厢里弥漫着。
  那样浓郁。
  *
  不远处山头,一辆马车停在一旁。
  穿着一袭蓝衣劲装的少年,看着站在山崖边的人,问道:“公子,您看了这么久,不过是一窝山匪,有什么好看的?”
  只见站在崖边的这位公子白衣胜雪,肤白却更胜衣,黑眸如星,蕴着薄薄一层笑意。
  他手持一柄千里镜,此时放下,回头望过来。
  “有趣。”
  清明好奇道:“什么有趣?”
  白衣公子语带轻笑:“兔子搏彘,竟也能赢。”
  “不是兔子搏鹰吗?”清明奇了,他说:“兔子还能将猪打架?居然还赢了,这得是多凶狠一只兔子。”
  他边说边感慨。
  白衣公子手里的千里镜乃是宫中贡品,早将那个匪首从闯上马车到最后被人一脚将尸身踢下来的过程,看了个清清楚楚。
  至于后来那个纤细的身影下车后,佯装倒在自己丫鬟怀里的一幕。
  也是尽收眼底。
  于是白衣公子边往马车走边笑,低低一声笑,回荡在山涧:“确实是一只凶狠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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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彘:zhi(四声),就是猪的意思
  沈绛:兔兔这么可爱,一点都不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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