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密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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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终于要出手了么?”
  “嗯,我们出头之日就要到了!”
  “等咱们师傅做了皇帝,哼哼……”
  “那是自然,咱们准备了这么久,也压抑了这么久,出手必定是出奇制胜的。”
  “别忘了,听说还有高人相助。”
  这些自在宗的弟子们此刻再也不那么潇洒自在,而是一个个面色上浮动着兴奋、期待以及希望糅合在一起的复杂表情,显得甚为得意。
  “宗主到!”一声悠长的声音自气雾深处传来,原本正纷纷议论的自在宗弟子们立刻就变得噤若寒蝉,院子里顿时鸦雀无声,所有人都低垂着头颅,毕恭毕敬的等候着。
  终于,一道挺拔的身形自气雾中缓步走出,在他身后,左右两个分别跟着鼻梁骨上贴着一块白色膏药的萧潜以及一个黑衣黑靴,五尺来高的光头无眉男子,这人甚为眼生,显然不是自在宗的门人。不过偷瞄过他的自在宗弟子倒也不觉疑惑,因为他们早都知道,今日会有高人相助,据说是来自当世几大宗门之一的众神宗,那可是他们自在宗不敢仰望的对象。
  “孩子们。”萧潜站在院子走廊下正中央位置,扫视了一眼上百名全副武装,实力都在武士境六阶以上的弟子们,朗声道,“今天就是我们举事的日子,今日一战必定艰苦,你们都是我一手养教出来的弟子,既是徒弟,又是儿子,我希望你们能秉承自在宗的宗训,勇往直前,不畏艰险!”
  “勇往直前,不畏艰险!勇往直前,不畏艰险!”自在宗的弟子们像是打了鸡血一样,一个个抬起头来,挥舞着拳头高声呐喊着。这声音直冲云霄,简直有刺破苍穹之势。
  萧自在看到这一幕,脸上也是露出得意之色,而他身旁的萧潜脸上也是显出肃然神色,他那英挺的眉宇、严肃的神情与鼻梁骨上的那两个成斜十字花状贴起的膏药形成了鲜明而好笑的对比。
  自从被戚风打伤之后,他这鼻梁就三不五时的要受伤,昨天跟师弟们切磋,居然被别人拳风轻轻一扫,又是喀嚓一下断了。这件事简直就成了师兄弟们私下里传播的笑话,只是没人敢当面传扬罢了。而站在萧潜隔壁的那个黑衣人脸上,却是浮现出一抹嘲讽的冷笑,他用看耍猴的目光看着这一切,手里抱着一根漆黑的短棍,双手叉在胸前,左手食指和中指不断地在棍子上叩击着。
  他等徒弟们喊完,才挥了挥手,沉声道:“我们自在宗一向都淡出尘世之外,不理世间俗事,一心追求极致的力量,这原本是一种让人无比宁静渴望的生活。可是这天总不遂人愿,皇室以及和家一直在对我们打压,我们的地盘和生意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这是我们自在宗的人都不愿意看到的,对不对?”
  “对!”所有的弟子齐声应道。
  “那好,今天就是我们自在宗向他们讨回公道的日子了!”萧自在道,“我们将要入主皇宫,彻底的成为离火城的霸主!”
  “好!”一声气冲霄汉的吼声传来,回荡在这气雾笼罩下的院子里。
  当!当!当!
  正在同时,离火城上空忽然传来了悦耳、嘹亮的洪钟鸣响声,这声音在整个离火城上空飘荡着,经久不息。在这一刻,城内无论是老百姓还是武道高手,一个个都是停下了手里的事,出门望着皇城的方向,大家心里都是知道,五年一度的祭祖即将开始了,那将是盛大的一个活动。
  皇宫内,太监宫女列成三条长龙一般的队伍,在他们之前和之后,各有千名金甲武士。这些金甲武士骑着高头大马,手持锋利的长矛,浑身上下穿戴整齐,个个脸上表情严肃凝重,只等龙华皇帝一声令下,便要驶出皇宫,在离火城转上一圈,以示龙威了。
  整个队伍长达五里,从朝华门一直延续到了外门,而队伍的最中央位置,则是一轮巨大的龙撵。这龙撵顶配华盖,撵身雕琢着活灵活现的金龙,长约三丈,宽亦有一丈。撵内蒲团茶几一应俱全,地上还铺着金黄色的地毯,全是金丝织就,奢华至极。整座车撵有十六匹汗血宝马牵引着,车夫亦是威风凛凛,足有五人。
  “来,你我就一同上辇,以示交好。”龙华皇帝身穿龙袍,腰佩宝剑,威风凛凛。他哈哈笑着,一手牵起戚风的手臂,就像是对待自己的兄弟子侄一般,亲昵地说道。
  “陛下的车辇,戚风怎好上去?我步行便是。”戚风可不愿跟皇帝走的太近,免得惹祸上身,今天一早他就感觉心神不宁,知道今日一定会有大事发生。
  “不,对朕来说,朕的东西就是你的东西,你可随意取用。”龙华皇帝严肃道,“你们也都记住了,以后见到戚风小英雄,就等于见到朕本人,要行大礼!”
  众文臣武将闻言,齐齐躬身应答,可心中却是一个比一个惊骇,见到戚风如见皇帝?这是什么意思?别说他们惊骇,就戚风本人也是震惊万分,为了能留一个强者在身边,这皇帝真是下了血本啊。
  这一天是三月初三,天气端的是不错。骄阳当空,却没有夏日的炽热,万里无云,晴空朗朗,整个大地匍匐在一派春意盎然当中。
  这一天的离火城自然也是沐浴在这骄阳下。
  戚风百般推脱,却无论如何无法从龙华皇帝的盛情邀约下挣脱出来,无奈,他只好在众人羡慕嫉妒恨的注视下,随皇帝一同上了车辇,要知道即便是皇帝的女儿和妻妾们,也只能在后面的小辇上坐着。
  皇帝上辇之后,随着领头太监的一声令下,整只队伍便浩荡出发。戚风是头一遭出这风头,这在别人来说或许是光宗耀祖一辈子都出不了的风头,他却是一点都不受用。在戚风看来,修炼之人能低调者就尽量低调,何苦来哉呢?
  这一路的游行,从最中央的皇宫出发,从东到西,从南到北,这支队伍沿着整个离火城饶了整整四圈才返回宫中。清晨出发,到达宫中已是午时。在车上时,龙华皇帝每走到一处景色秀美的古迹,便会将这一处的来历历史与戚风诉说一番,一圈下来,戚风对整个离火城的历史便了如指掌了。
  “皇帝不愧是皇帝,记忆力如此的好,气度也优雅,这便是皇族血统千年来打造出来的气度吧……”戚风曾望着龙华皇帝暗道。这龙华皇帝虽然实力虽然不济,但是身上穿戴没有一样不是宝物,且气度优雅大气,气派十足,就算是武道中稍稍有些实力的门派宗主掌门,站在龙华皇帝面前都禁不住要低头称臣。这种威压与念力、灵力威压不同,是血统中与生俱来的。
  “这件龙袍金光中带着寒芒,威势逼人,看起材质,有可能是千年冰蚕丝所织就。”戚风望着那龙袍暗道,“没想到皇族虽然实力低微,可是宝贝不少,大概也就因这,他们才能屹立千年而不倒的吧?”
  千年冰蚕丝,生活在极冻地带,大洋海底的冰蚕吐丝织就。这冰蚕五百年成熟,五百年孕育,五百年吐丝,每一条蚕一生之中所吐的丝只得丈来长。冰蚕丝柔韧至极,就算是锋利的灵器切割亦不能切断,用来做防御铠甲最是合适。只是由于稀有珍贵,一条冰蚕丝就要卖上百万赤灵币,而且还是有价无市,极难买到。
  戚风暗暗的观察龙华皇帝身上的龙袍,就这件龙袍,少说也用了上千条冰蚕丝,光是这冰蚕丝,就价值连城,更罔论其他的珍贵材料了。而且这龙袍上霞光隐现,分明是有其他的功法加持其上,用以防御。饶是戚风现在实力强悍,也不敢保证自己的龙矛能一下戳穿这龙袍。
  再看皇帝胸前所挂的佛珠,那一串佛珠个个都是纯洁无瑕疵的滴血翡翠打造。翡翠本身质地极为坚硬,是珍贵的玉材,而滴血翡翠更是翡翠中的珍品。翡翠本以纯洁无瑕为珍贵,可这滴血翡翠当中却有血丝游绕,但是这血丝不但没有破坏翡翠质地,反而是增强了其灵性,因为据说这滴血翡翠是凤凰泣血,如果这泣血的地方恰有翡翠玉石,那血便会丝丝渗透进去,久而久之形成滴血翡翠。
  翡翠玉石本就是天地之间至灵之物,吸收灵气最是厉害,而这滴血翡翠更是吸灵之王者,佩戴之后,环境中的天地灵气便会凝聚在身边,缓缓浸淫着佩戴者。
  “一枚滴血翡翠就足够买下一座城池,皇帝身上这一串佛珠,个个都有拇指大小,极为纯净……”戚风暗道,“而且这一串佛珠上佛光缭绕,让人看了心境宁和,果然是至宝,看来这地宫内有宝藏,果然不是虚传,也难怪这老皇帝要我来护驾了。只是怀璧其罪,不知这驾我护不护的了呢?”想到这里,戚风禁不住暗暗的苦笑。
  “戚风小英雄,今日朕身边,实力最高的就是你了,一切就都拜托了。”龙华皇帝看着戚风,郑重其事的说道,他态度诚恳严肃,让人不得不点头称是。
  下了车撵,一行人来到皇宫之中最中心的位置。皇宫中最中心的位置不是皇帝居住和办公的龙华殿,而是宗祠。祁姓皇朝的宗祠建造的最是深沉,宗祠外日夜都有重兵把守,非皇帝本人不得入内,五年当中,也就这一天宗祠会热闹一下,其他时间大多都是冷冷清清。甚至皇宫内太监宫女之间还流传着这样一个传闻,宗祠内闹鬼,每逢月黑风高的夜晚,里面便会传出鬼吟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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